娄筝虽然好奇,但却并不是个喜欢管闲事的人,她在刘掌柜身边规矩的站好,正要收回目光。却与甄家老大投来的冷硬目光对上,娄筝被这目光一激。连忙瞥开眼。
甄翰宵也不过只是冷冷的一瞥就移开了视线,方才娄筝不顾众人反对执意救他母亲,他对这个衣着破旧的少年倒是有一分好感和钦佩。
“谢大夫,我家夫人如何?”
谢大夫摸了摸半长的胡须。点点头,并未回答甄家夫郎的问话,而是转头询问刘掌柜:“刚才是不是有人替甄夫人瞧过?”
刘掌柜一愣。以为谢大夫这是在怪罪。他一时犹豫,还未开口。身边甄夫人的一位夫郎就怒指着娄筝:“谢大夫,方才就是这小子给我家夫人看的病,若是我家夫人有何不妥,我立马送他去见官!”
娄筝也不推托,大大方方站出来,“刚刚甄夫人的病是我治的。”
谢大夫皱眉不快地看了甄夫人的夫郎一眼,“这位老爷少说两句吧,你家夫人方才要不是这位小哥,这会儿你们就要准备后事了。”
谢大夫说话一点面子也不给,直把刚刚出口的中年男子说的恼羞的脸色涨红。
经过娄筝急救,这位甄夫人已经过了危险期,现如今也不过只是开个调理的方子,回家静养罢了,不费什么事儿。
谢大夫写了方子,让甄家人拿去前堂抓药,就与刘掌柜娄筝一起离开了诊室。
这甄家人在杏林馆也没待多久,也让家中下人赶着马车给接了回去。
这一折腾,西市的早市都要结束了。
娄筝刚要告辞离开,却被谢大夫留下。
“小兄弟,今天可多亏了你,不然惹上这甄家人,可不好收场。”
谢大夫上下打量了眼娄筝的穿着,少年脸上脏污,衣裳也破旧,瞧着便是个家境不好的,但是一双眼却生的好,清明澄澈,让人一看就觉得这孩子心地纯善。
“举手之劳而已。”
“小兄弟是本地人?这手医术是谁教的?”
娄筝本就有留在这医馆的心思,听谢大夫这么问,当然知无不尽,“家父便是郎中,我的这些皮毛都是父亲教授的,但是医者不自医,去年家父病逝,我便离家,最近才到这松江城,以卖草药为生。”
娄筝这么一说,谢大夫就已经脑补了一场,父亲病逝,少年在家中被其他的兄弟挤兑,不得不独自外出谋生的凄惨身世。
这情况在大宋很常见,有的女子一生要嫁七八位男子。家中夫郎一多,争吵便不断,如果生了男孩,除了孩子的生身父亲根本就不会有人把孩子当一回事。一旦父亲不在了,家中兄弟一多,兄弟长大要娶妻,便要积攒丰厚的聘资。
这兄弟之间当然难以和睦。
弱势的被排挤甚至是赶出家门的例子数不胜数,所以大宋男子多半早熟,有好些十岁左右就要学门技艺,只为丰厚自己的聘资,将来能够娶得一位好妻子。
“小兄弟如何称呼?”
“姓娄名铮,铁骨铮铮的铮,谢大夫唤我阿铮便可,以前家父都是这么叫的。”
“嗯,倒是个好名字。我最近带的那小徒弟出师了,正缺人手,阿筝小兄弟若是无事,不知愿不愿意来帮忙。”
娄筝没想到谢大夫就这么邀请她跟在身后当伙计,这里离肖府只一刻钟的路程,正方便她观察那边的动向,娄筝怎会拒绝。
“多谢谢大夫,待我安顿好便来医馆寻您。”
娄筝背着空竹筐,要去西市采买些日用品,走前谢大夫又叮嘱她不要去接触甄家人。
在西市买了件换洗的旧衣和一些便宜干粮,晚间在刘掌柜帮助下,又在临街的大院里花五十文租了间简陋的屋子,暂且做落脚的地方。
与刘掌柜和谢大夫说好,第二日就去杏林馆上工,工钱就与医馆里帮忙抓药的田七一样,一个月五百文。
娄筝露宿了几日,这个暂时的小窝虽然简陋,但起码有床有被,还可以烧热水洗澡洗衣,她收拾好后,插上门,终于能舒服的好好睡上一晚。(未完待续)
ps:感谢飞天樱花、lazyorange、byblos、慧慧的月票!谢谢花洛未央的桃花扇!今天有加更!
☆、第6章:小院住户
虽然前几日很累,但是第二天娄筝也不敢睡太晚。
起身换了干净宽松的男式粗布衣衫,长发包起,幸而这个时候已经天冷了,大半平常男子身上都裹着厚厚的棉衣,娄筝束了胸,穿上棉衣与十四五岁的少年没什么不同。
不过等到天热,只着单衣,胸前包子可就遮不住了。
无奈地捏了捏胸前被她紧紧裹起地隆起,以前还偷偷懊恼胸前包子偏小,暗暗羡慕过文嘉那种前凸后翘好身材的高挑女生,现在却恨不得它是平的。
租的屋子是院中南边最边上的一间,开门拐弯就是整个院子公用的厨房。
厨房里有好几个单独的土灶,供院中住户使用。
院中间有一口水井,听说几十年了,井水甘甜,整个院子的用水都靠这口古井。
刘掌柜带她来时,与她说了这院子大致的情况,这小院已住了三户人家。
一对在码头做挑夫的父子,一位私塾的中年夫子,还有一个才十三四岁在万景茶楼里做伙计的少年。加上娄筝也不过才四户五人,基本上都是独身的男子。
这些人没什么坏名声,都是安安分分的良家子。
娄筝刚到井边提水,就遇到大早上正在洗衣服的少年,少年棉袄外头套着一件黑色的短褂,背后绣有万景字样,想必就是刘掌柜说的在万景茶楼当伙计的少年。
蹲在井边搓衣服的少年听到脚步声好奇抬头就看到一张白净细腻的小脸,他猛然一怔,视线已经不自觉的下移将娄筝上下打量了一番。
昨天回来听说院里新住进了一个少年,却没想到竟然长的比姑娘还要好看。
光看那张细白的小脸还以为是姑娘家,让少年的脸也不自觉的红了起来。
“我叫娄筝。昨日刚刚搬来这院子。”
娄筝弯眉与少年打招呼,少年的脸更红了。
“我叫王勋,在万景茶楼做伙计,你……你要打水吗,我帮你。”
王勋急忙站起来,因为紧张,差点将洗衣服的水盆打翻。他不好意思地抓了抓头发。拎起身边的木桶,就给娄筝打了满满一桶水倒入了娄筝端着的小盆中。
少年虽然才十三四岁,可是个子却不矮。皮肤微黑,一笑起来,露出一排白白的又很整齐的牙齿,阳光活泼。
大宋朝男子普遍早熟。十三四岁离家出门独自打拼的有很多,王勋在鱼龙混杂的茶馆中做伙计。人其实很机灵。
“谢谢你,我去做早饭,一会儿给你送点儿。”
打了招呼,娄筝就端着水回厨房烧热。又趁着锅中热水,在蒸笼上热了昨天买的几个三鲜包子。
送了两个给院中那位教书的夫子,本想再送几个给那对挑夫父子。可是这对父子天不亮就到码头揽活了,不在院中。这夫子许是性格有些孤僻,平日里不大在院中活动,最后一起吃朝食的便只有娄筝与王勋。
厨房虽然不大,但是有一张很长的案桌,案桌旁边还放着几把半旧的木椅。
两人就着热好的包子和热水,坐在一起吃朝食。
王勋过了最初羞怯的时候,性子也变得放开了,娄筝经过这么久的磨练,处理这种与陌生人相处的情况自然也能应对自如。
王勋许是难得有机会与自己同龄人这么坐着一起吃饭,有句古话,许多感情都是从饭桌上才能培养的。
果然不假,两人一起吃饭,王勋又对娄筝印象很好,又都是差不多年纪的少年人,还是独自在外打拼的,难免就有了同病相怜的情谊。
这让王勋越发觉得两人的距离在缩短,说话也渐渐放得开了。
王勋虽然机灵精明,可是却有个大嘴巴的缺点,碰到什么事或者是听到什么事都在心里藏不住,喜欢找人“分享”。
平时,这院子里夫子不爱与人说话,那对挑夫父子又早出晚归,他回来鲜少能有与别人八卦的时候,现在多了娄筝住在这里,两人都是当伙计的,难免王勋就忍不住自己这张嘴了。
娄筝这会儿也没事,也就好脾气的听着王勋说八卦。
王勋左手抓着个包子,三两下塞进嘴里,又喝了口水,“阿筝,昨天回来的时候掌柜叮嘱我们今天一定要早些去,说是东家今日要来茶馆巡视。对了,你还不知道吧,我们茶馆的东家的就是住在福门街的肖大少。他是三年前搬来的松江城,他在松江城的产业可不少,听说东家在京城里是世家公子,可有地位了呢!可惜被什么郡主退婚了,才来到松江城。东家还有几个月就满三十岁了,如果他不娶妻,他手下的产业可都要保不住了,到时候只怕我也要另谋出路。”
说到这里,王勋有些低落,万景茶馆给的工钱算是多的,他每个月还能余上几百文,有时候遇到阔气的茶客还能收到些打赏的碎银,如果万景茶馆易主,他恐怕再也找不到这么好的地儿挣钱了。
娄筝也因为王勋的话有片刻失神,她没有愣神多久,问道:“既然你们东家这么优秀,何愁寻不到一个妻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