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来是这样!”沈千寻想到宛夫人,心中一阵恻然。
三公子突然又问:“对了,你娘有没有带你见过外公家的人?”
“这个……我真的记不清了!”沈千寻费力的想了想,脑中闪过一些细碎的画面,只是十分模糊。
也许是占据这具身体太久,前身的记忆在一点点消失,当然,曾经过她大脑的讯息一直保存着,但是,有一些不曾触碰过的信息,以前明明是存在的,比如说,关于宛真身世的一些支离破碎的碎片,但这会儿再想,却只剩一些模糊的影子。
她尽量将这些影像说出来:“依稀记得,娘以前经常带我去看一位老婆婆,她还称那老婆婆叫娘!让我叫外婆,后来,外婆死了,也是她披麻戴孝埋了的!”
“那当时你们在哪里?是在大宛,还是龙熙?”三公子急急问。
“龙熙京郊的一个小村庄,叫胡楼!”沈千寻笃定的答,这个倒一直留存在前身的记忆里,因为古代沈千寻在那里住了好多年。
“这么说来,确实是我想多了!”三公子说,“既是披麻戴孝,必是自己的亲娘!而所住之地,又离大宛那么远,姐姐孤身一人带着孩子,如何能长途跋涉到那里,看来,真的不过是一个跟姐姐一样命苦的女子罢了!”
“在你们这个时代,这样的苦命女子,应该还有很多吧?”沈千寻大为感慨,古代男尊女卑,女人就出不得半点差错,一旦跟错了人,根本就没有翻盘的机会,就像当年的宛真,为了养活女儿,到最后仍不得不操起那皮肉生意,因为除了卖自己的身体,没别的路好走,不像现代女人,就算被弃,依然有地方赚钱。
“你们这个时代,是什么意思?”三公子不解的看着她,“你这样说,好像你跟我不处一个时代似的!你是天外飞仙吗?”
“口误!”沈千寻摆摆手掩饰过去,“我是想说,女人被限制,不能抛头露面做事,衣食所需均要伸手向男人讨要,同样为人,无形中便矮了一层,若是女子也可以像男子那样,出仕为官,为商作贾,那日子就好过多了,男人不好,就踢到一边去,反正又不指着他们吃喝,谁怕谁啊?”
她是有感而发,同时,也是提醒自己,不要忘记自己是现代女性,独立坚强,断不能为一时情伤,便这么萎靡不振,可她没有意识到,自己说出的这番话,在这个异时代来说,有多么悚人听闻。
三公子结口结舌,半晌才道:“寻丫头,你这番话,真是……”
“怎么了?”沈千寻沉浸在自己的小情绪里,没发现任何不妥。
“没什么。”三公子轻咳一声,说:“我突然发现,刚刚我的那番假想,纯粹就是胡思乱想,我姐姐一手带大的女儿,断不会像你这样的性格!你和姐姐在容貌上有五六分相似,但在性格上却是天地之别啊!”
“嗯,说的不错,你姐姐若是我这样的性格,死的肯定是那负心男了!”沈千寻轻哧。
“那是一定的!”三公子点头,“可惜,我母亲那样的人,也养不出你这种性格的女儿!”
“我觉得干娘很有主见啊!”沈千寻说,“也够强硬!”
“那是因为姐姐离世,她才改变的!”三公子说,“以前她再温顺不过,父亲若瞪一下眼,她便连一句话也不敢说了!可姐姐的死,令她颠狂愤怒,再不将父亲瞧在眼里,以前她连跟父亲吵架都不敢,可是后来,敢拿着刀子跟父亲拼命!唉,这么多年,总算吵够了,母亲一度精神崩溃,到现在也没完全康复呢!”
“我瞧她好像没什么问题啊!”沈千寻说,“头脑清晰,手脚麻利,跟我说话时,有条有理,很正常啊!”
“正常的人,哪有那么多话啊?”三公子苦笑,“她没发现,她是个话痨吗?严重的时候,就算对着花草树木锅碗瓢盆,她也得说上一整天呢!姐姐的事,她都不知跟人讲了多少遍了!那些邻居的耳朵都听得起了茧,后来人家见到她就跑,她便扯着我和父亲说,还说大家都不愿意听她说话!”
沈千寻叹息:“竟然是这样!”
“怎么?你总不会没发现吧?”三公子问。
“没太注意。”沈千寻说,“我平日很少说话,听她唠叨,倒也不觉得烦,反觉得有趣!”
“看来,这倒真是你们的缘份了!”三公子笑,“我是他的儿子,都受不了她那唠叨劲儿!好了,不说了,我来做菜,你到外头休息一会儿,等她回来,便可以吃晚饭了!”
沈千寻说了这会儿话,也觉得有些乏,便去外头小憩了一会儿,隐约觉得有点冷,便把三公子的夹袍裹在身上,这时有人上门看病,见沈千寻穿着医馆的衣服,便坐到她面前倾诉病痛之苦,沈千寻本身就是大夫,自然也对症下药,等那个病人抓了药走掉,她这才回过神来。
“那个……对不起!”她向三公子道歉,“我刚刚帮你坐了一回诊!”
“这有什么对不起的?”三公子笑,“我正说要招个伙计来帮忙,如今你既然来了,若不嫌弃的话,就在我这小医馆屈就几天如何?也省得你整日神思恍惚的晃荡!”
沈千寻眨眨眼,半晌,缓缓回道:“是个好主意!”
第264章:开到茶蘼花事了
这确实是个好主意。
自从加入三公子的医馆,沈千寻再也没功夫去纠结自己的那些心事了。
医馆几乎每天都人满为患,前来寻医问药的人,都快把门槛踏破了,每到中午,便会排成长龙,到下午方散,沈千寻坐了一天诊,累得腿酸背痛嘴抽筋,连嗓子都哑了。
“你的医术,特别好?”好不容易得了空,沈千寻赶紧坐下来喝杯茶润润嗓子,边喝边问:“为什么医馆的生意这么好?”
三公子施施然答:“医术高是一方面,最重要的一点是,青城镇附近,只有我一家医馆!”
“你怎么不说,为什么会只剩下你一家呢?”宛夫人在一旁插嘴。
三公子笑而不答。
沈千寻问:“为什么?”
“他开医馆,不收诊费,所用药草,亦是微利出售,你别瞅这一天到晚门庭若市的,他赚不了几个钱的!不往里头赔,就谢天谢地了!这样子开法,哪个能跟他耗下去?只好关门大吉喽!时日久了,再没人到这里来医馆了,当然就是他一家独大!”宛夫人笑嘻嘻的说,“瞧这人,多坏啊!”
“娘,我这怎么能叫坏呢!我一家独大,也没见风涨价,还是老样子对病人,我这明明是大善人好不好!”三公子一本正经的回。
“是呢!确实没涨价!遇到那些个连药都买不起的人,还得倒贴人家!”宛夫人转向沈千寻,笑道:“寻丫头,你瞧他,是不是傻?我这个当娘的,都怀疑他脑子被驴踢了!”
沈千寻莞尔:“干娘,三哥是想造福一方百姓,青城县的人遇到他,也算是天大的福气!”
“这话听起来舒服!”三公子笑,“娘,你瞧瞧你女儿,平时话不多,可一说就说到人心坎上,不像你,哪儿塞人心,你就往哪儿说,跟你女儿学着点吧!”
“死小子,你一把年纪不娶亲,还能怪我说吗?懒得理你!”宛夫人伸手拉过千寻,贴在她耳边说:“我给你做了好吃的,咱们偷偷的吃,不理他!”
沈千寻忍不住又要笑,她本是不爱笑的,可面前这对母子之间的互动,实是令人倍感温馨,说话都要损着对方,但其间流溢的,却是浓浓的亲情,令她不自觉便要弯起唇角。
她终其一生,真正想要的,也不过是一个温暖的家吧?像所有普通又正常的家庭那样,互亲互爱,和睦融洽。
如今身处这样的家庭之中,又得到这样的关爱,虽然是有特殊的原因,仍让她觉得温暖无比。
沈千寻就这样在青城镇住了下来,一住便是一个月。
山中不知岁月长。
每日在医馆里忙碌,浑然不觉时光流逝,更没有心情伤春悲秋,每天天明即起,每晚疲累后倒头便睡,而宛夫人的手艺又极好,无论做什么饭菜,都是口味绝佳,沈千寻吃吃睡睡忙忙,不过一个月的功夫,因为情伤而掉的肉,飞快的涨了回来,原本瘦削的两腮也变得红润光滑,整个人倒似吹气似的胖了一圈。
也不知是因为人胖了些,还是因为日子平静,再没人勾心斗角,又或者是,做大夫做久了,习惯了轻言慢语,医馆里的沈千寻身上少了一丝冷冽,多了一分温和,倒更可亲可近。
为掩饰身份,她一直穿着男装,惯常一身深蓝锦袍,外罩白色轻纱,相素简洁,却自有一种翩翩美少年的风姿,惹得到医馆来看病的女病患激增,来了也不说什么病,就只花痴般的瞧着她,嘻笑个不停。
沈千寻大感无奈,三公子却觉得有趣,有事没事,拿她寻个开心,而宛夫人则忙着在这些被沈千寻招来的女人中寻找自已合意的儿媳妇人选,并大力推荐自家儿子,把他夸得天下无双。
三公子本就是一表人材,只是一向对花痴女患者冷淡,那些女人们才会一齐涌向沈千寻,如今一听三公子居然还没成亲,这位老太太居然还是三公子的母亲,这下可热闹了,都一齐向宛夫人献好,恨不能将自身的十八般武艺全部拿出来,一时间,医馆东边是医馆,西边厢房却成了婚姻介绍所。
宛夫人看花红柳绿,绿瘦红肥,看得十分快乐,沈千寻和三公子也在这场乌龙闹剧中笑得前仰后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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