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日,黑牛妈选了个黄道吉日,把两个新人打扮了一番,黑牛跟着穿了一身红的凤奴进了两匹马车驾子,黑牛爹赶着马车沿着村子里的路行走,两匹马也是披红挂绿的,喜气洋洋。
行走到村东头的时候,不知道什么原因,两匹马突然发了狂,嘶叫着奔跑起来,黑牛爹驾不住,直接从车辕上滚到地上,马车自已狂奔了一路,一下便没了影子,黑牛妈哭爹叫娘的,好容易央人骑马追上车驾,其中一匹马不见了,车驾帘子掀开,只见黑牛穿着新娘的大红袍子昏在车驾里,而新娘风奴却不翼而飞了。
黑牛妈原以为是凤奴也像黑牛爹一样被抛下车驾,但是沿路去看,也没找到凤奴,凤奴莫名其妙地失踪了。失踪的还有那匹马。
黑牛马看看丈夫和黑牛都没有受伤,又看看凤奴送的白玉耳环,突然明白了凤奴并不是普通人,怎么可以嫁给自己这个智力有问题的傻儿子,她送的这粒玉珠耳环若是拿到大地方买的话,买十个女子回来给儿子做老婆都可以的。
她假意哭了几嗓子,就偃旗息鼓了。心内还是感怀凤奴的。
这是怎么回事呢?凤奴穿了大红袍坐在车驾上。黑牛对着她嘿嘿地傻笑,若不是那夜黑牛喝了酒发狂,黑牛平日是非常听风奴妹妹的话的。凤奴侧头对黑牛笑道:“黑牛哥哥,小风好看吗?”
“好看,真好看,好看死了!”黑牛喜得手舞足蹈。
“我的衣裳好看吗?”凤奴把大红袍送到黑牛跟前。
“衣裳好看。姐姐更好看!”黑牛的口涎水流了出来,盯着凤奴看。也顾不得擦了。
“黑牛哥哥也很好看,若是黑牛哥哥能穿上这大红袍子更好看,小风想看看黑牛哥哥穿,你要不要穿呢?”凤奴拿手捂住自己的脸道。
“我要穿。我要穿!”黑牛拍着手说。
凤奴把大红袍子脱下来,叫黑牛穿上,她迅速换上一套粗布的。那是黑牛小时候穿的衣裳。
一切准备妥当了,她将手放在唇边一吹。这是她驯养的獒犬阿凶动怒时所发出的声音,阿凶阿猛体型如同小狮子一向,身强体壮,就连慕容冲后来养的的雪豹都能斗一斗,耐力十足,这乡村马匹哪里听过这么恐怖的声音,惊吓得长嘶一声,狂奔起来,先是把黑牛爹掀下马,凤奴忙对着黑牛喊:“畜生发狂,哥哥你快抱住车驾,不许动!”
黑牛依言抱住车驾上的座榻,他身宽体壮如一块石头,倒也安稳,凤奴钻出车驾,吹了声安稳马的哨音,解开一匹马骑着绝尘而去。
凤奴骑着马拼命赶,只怕黑牛一家追上来,也不辨方向胡乱地有路便跑,不想跑着跑着迎面来了一支队伍,前面是骑兵,后面是徒步的,凤奴被喝令停下来,他跑得头发散乱,灰头灰脸的,再加上身量还小,就像个小子。
“小子,停下!”前面的骑兵叫她停下。
凤奴看看他们人多,不敢违抗,只好停下来。
“小子多大了,小小年龄哪里来的马?不会是偷的罢?”长个络腮胡子的大汉喝道。
“小的……小的……”凤奴跑了半日,气息微弱,一时竟不知道怎么回答。
络腮大汉喊道:“果然是个偷马的!”
“小的不是偷马的,不过……军爷若是需要马,小的可以将马送给军爷!”凤奴急中生智,看这大汉的样子,是为了马,只要送上马,便跟偷马没有关系了。
“嗯,”络腮大汉很满意,又上下打量他说:“小的,今年几岁了?”
凤奴不明所指,只好说:“十三、十四……”
“十四岁了?好,看你是个偷马贼,爷就让你从军,天王要东征,大秦国征兵令凡满十四岁的皆可以从军,你就从军了罢!”
凤奴正想说自己是个女子,但看那些骑兵们个个如狼似虎,不怀好意,若是自己是男儿之身还好,顶多受点身体之苦,若是让他们知道自己是女的,便不知道是怎么样的羞辱了,黑牛将她胳膊都快拧断的经历太可怕了。凤奴只好说:“但听军爷差遣!”
“好,你把马留下来,陈三,你领她到后面去,叫他跟着大部队!”
陈三应声,将凤奴一把拖上他的马,快跑了一段,后面果然跟着穿着普通衣服的百姓,都是征兵的普通百姓。
没奈何,凤奴只好跟着大部队走,她原先骑马骑了半日,身子累得不行了,肚子饿得不行,不知道要走到什么时候,只好咬着牙继续走着。
他们行走了不知道几天几夜,每过一个村庄,便是征兵,有时候去的村庄,已经没有青壮年了,一打听,原来前几天有别的部队在征兵了。
凤奴纤纤体弱,哪里能跟男子相比,经不住这样奔走,一日突然晕了过去,正好有一队骑兵经过,她被人像一个麻包袋子一样被揪上马,骑兵跑了十几步,又把凤奴像麻包一样摔下地。
凤奴闷哼一声,正正是个倒葱栽,先是肩膀中地,接着是头中地,她的脑袋一阵轰响,还没缓过来,又被人拎起丢了出去,这回是另一边肩膀着地,另一边脑袋撞地,这回是彻底地撞昏过去.(未完待续。)
☆、第一百六十九章 行走
待凤奴幽幽地醒过来,听见有人在旁边说:“大雄,你背了这小子一天了,还没醒,只怕是不行了,你向将官报告,将官也说了,身子不行的也当不了兵,就丢下他罢!”
但听见闷声闷气的回答:“不行!不丢!”
凤奴感受到这个叫大雄的男子温暖宽厚的后背突然流下眼泪,她微微动了动身子,那个叫大雄的向着背后惊喜说:“小兄弟,你醒了?”
“放我下来!”凤奴声如蚁蚊。
大雄忙停下脚步,找了一棵大树,将凤奴放下来,让她靠在树上,凤奴看这是一个高大魁梧的男子,肤黑皮糙,但是模样憨厚,关切地看着她,凤奴问:“你是谁……这是在哪里?”
大雄听她声音粗嘎,忙从腰间取了个水囊递给她,说:“我叫大雄,这里是哪里?我也不知道……走了好几天了……”
原来凤奴晕倒之后,被几个骑兵抛过来抛过去地玩耍,一个将官经过,看凤奴已半死不活,就吩咐说把她丢到一边草丛里,不用跟着队伍了,大雄在家里是老大,家里有两个弟弟,也不知道怎么样,看凤奴小小的身子,想起自己的弟弟,也不知道是不是被强逼出来当兵士,起了怜惜之身,把她从草丛里抱出来。
那将官说:“你要背着他,若是跟不上队伍,你们那十人一队的便都受罚!”
大雄抱拳说:“这小子轻得很,我背着他也能跟上大部队!”
于是大雄便拿绳子将凤奴缚在自己的身上,一有空隙就喂些水给她喝,不想凤奴小时候上窜下跳的,倒是练成好体格。竟让她醒了过来。
“大雄哥,我岁数小,不想当兵,你就向将官说我不行了,把我丢下来,我就可以逃出去了!”凤奴低声说。
“不行!”大雄想也没有想,闷声说。
旁边一个人说:“大雄不会说话。他说不行就是不行。这里没有人烟,我们走了几天几夜了,除了天上的鸟。什么都没见着,把你丢在这里,大雄背你一天一夜就白背了,指不定你便叫猛兽叼了!”
凤奴左右看看。果然是连绵的大山,要走出去估计要四五天。还是有人搭伙才不能丢了性命。
“谢谢你,大雄哥!”凤奴诚挚地说,在这样艰难的情况下,大雄背着昏迷的她。走了这么久,真是个大好人,凤奴不由地哽咽了。
凤奴是个女子。虽然咬着牙跟着大部队,还是有数不清的苦头。个头太小,领饭的时候总被挤出来,原地宿营睡觉时不是被挤到一边,就是被人当成枕头,过着是又饥又饿的日子。
她怕被认出是女孩子,逢头垢面的,头发打了结,灰尘满面,基本看不出清秀美丽的容貌,她穿着黑牛小时候的衣服,身型越发地小,总是被走在一队的几个人差遣来差遣去的,幸而她被慕容冲折磨了几年,忍耐力惊人,咬着牙一声不哼忍受着。
长长的队伍里,每十步就有骑兵骑着马守备,只因前几日有壮丁逃跑,所以采用连坐制,就是每十人编成一小队,这十人在行走时用绳子连腰绑着,行走坐卧都在一起,可怜凤奴身量小,步子小,常常被前面几个大汉怒声喝斥,又常常被拖着走。
不过幸好被绑的后头是大雄,他身子魁梧壮实,力大如牛,他看凤奴总是被拖着走,默默在后面推着她走,凤奴抢不到吃的,他也尽力多弄一份,或者从牙缝里挤出一些给她吃,睡觉的时候也尽力护着她不被压扁了,凤奴对他充满感激。
不过吃喝睡行对凤奴来说都不是最难的,最难的是拉撒这两项,十个人绑在一起,大多数人就是偏过身子站就可解决了,凤奴常常看他们身子一背就哗啦啦地撒了一地,或者直接蹲下就解决了,她看着心里就拔凉拔凉的,难堪极了,虽然慕容冲脾气不好,但是平阳新府宅,条件好,她虽然是奴婢,有自己的房间,又是女孩儿,哪里受得住这些粗鄙的汉子?
但几日后,凤奴也习惯了,每当这种时候,就自动关闭自己的眼耳口鼻,只是自己的那份就很难处理了,只好寻了个机会对大雄说自己从小被当成女孩子养,不习惯当众拉撒,大雄是个实诚憨直的人,就信以为真,只要走到有遮蔽的地方,便护着她解决问题,凤奴几乎不喝水,去的机会也就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