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我?”林雪漫大吃一惊,有没有搞错!这还能换人啊!
林有全站在一边,也跟着出了一头汗。
突然,他扑通一声,跪在地上:“雪漫,叔父对不起你,你帮帮叔父吧!那个萧成宇,咱家惹不起啊!你,你就听你婶娘的,替你姐姐嫁了吧!”
我替姐姐嫁?
林雪漫冷笑了一声,这具身体的记忆,突然大片大片地涌上心头。
“雪漫,我不愿意涮碗,我想出去玩。”
“我涮!姐姐你出去玩吧!
“雪漫,快去把衣裳洗了,你姐姐嫌水冷!”
“我这就去洗,婶娘!”
……
“雪漫,你赶快出去穿上你姐姐的嫁衣,花轿在外面等着呢!”王氏望了望窗外,催促道,好像在说,你姐姐不想出去捡柴,你去吧!”
林雪漫看了看跪在地上的所谓叔父,适才涌起的感动瞬间灰飞烟灭,今天她若是不嫁,那在这个家里,也断无容身之地了。
就这么嫁了?
那能怎么办?
逃跑?这天寒地冻的往哪跑,人生地不熟的。
那就嫁吧!嫁过去再说!
林雪漫,你只不过换个地方洗碗,洗衣服而已!她安慰自己。
端详着自己粗糙甚至有些红肿的双手,她冲两人凄然一笑:“叔父,婶娘,你们养了我十年,我在这个家也算做了十年的长工,现在我替姐姐嫁了她不想嫁的人,跳了原本属于她的火坑,从此以后,我们算是两清了。”
王氏嘴角一扯,不动声色地看着她,这十年来,这个孩子似乎一直都是隐忍的,不管让她做什么,她总是默默承受的,临了临了,这是要算账呐,什么十年长工,就算呆在你亲生父母身边,你就不做家务活了?
别人家的孩子,就是养不住!
林雪漫接住她的目光,面无表情地看了她一眼。
这个婶娘长相一般,尤其左脸上的指甲大的黑痣,格外醒目。
“雪漫。”林有全闻言失声痛哭,“叔父对不住你啊!”
锣鼓声已经响了六遍,不见新娘出来。
娶亲的人脸上都露出焦躁之色,这女子还嫁不嫁了?
直到喜婆搀扶着一抹红色的身影出现在门口的时候,所有的人才松了口气。
萧成宇脸上早已露出不耐烦的神色,要不是身边人极力劝阻,他早就自己回家了,当谁愿意娶啊!
他冷冷打量着那个蒙着盖头的娇小的红色身影,极不合身的嫁衣松松垮垮地挂在身上,长长的衣摆拖在地上,一步一步,小心翼翼地朝着他走来……。
第二章 婆家
上花轿,下花轿,迈火盆,拜天地。
一对新人被萧家请来的喜事总管木偶般地指挥着完成了成亲的所有礼仪,在众人的嬉笑声中,才被送入了洞房。
新房里,林雪漫忐忑不安地坐在床上,不见有人走动,便偷偷掀起盖头的一角,悄悄打量着这个陌生的新房,屋里的摆设虽然简单,但布置的人很是用心,房梁上系着好多红色的布条,中间垂着一个大大的红色的喜结,显得屋里格外喜庆。
火盆里面的炭火一明一暗的,燃烧得很旺,屋里温暖如春。
是梦吗?
掐了掐自己,痛!
她拽下盖头,舒了口气,见床边的八仙桌上摆着几小碟用面食做成的小点心,一盘南瓜子,一把茶壶里还冒着丝丝袅袅的热气。
门响了一下。
“三嫂。”一个约十四五岁的姑娘冻得搓着手,快步走了进来,她走到林雪漫身边,细细地打量了新娘子一番,笑道,“三嫂,我是萧云,家里人都叫我大妹,娘叫我进来陪陪你,三哥在外面招待客人,不能进来陪你。”
萧云说话的语速很快,风风火火的,她穿一身半新的绿色粗布衣衫,头发上系着红头绳,眼睛大大的,模样很耐看,虽是一副农家女子的装束,但给人的感觉很是清新大方,骨子里无时不刻地透着一股子精明劲。
“大妹,谢谢你来陪我。”林雪漫冲她笑了笑,心里不禁对她心生好感,谁说古代的女子忸怩?
林雪漫看着面前的这个古代女子,她所谓夫君的妹妹,才真切地感受到自己的处境,这是她的小姑子啊!
小姑子!她扶额叹道,好陌生的词汇。
既然是大妹,那自然还有二妹,或者是三妹了!
这家人的确有点多啊!
前世,虽然她没有经历婚姻,甚至真正的恋爱也没有谈过,但她好歹也是二十多岁的成年人,自然知道小姑子在一个家庭里扮演的角色,貌似大多数嫂子都不喜欢自己的小姑子。
“三嫂,在这个家里,我跟三哥关系最好,你放心,谁都不敢欺负你。”萧云拍了拍她的手,望了望窗外,低声道,“三嫂,大嫂跟二嫂都不是省油的灯,跟咱们也不是一心的,因为大哥二哥跟我和三哥,还有二妹,不是一个娘生的,我们虽说都姓萧,其实是同父异母的兄妹,所以三嫂,咱们亲啊!等会我就去给你拿点吃的来!”
听起来,像是在拉帮结派。
“原来是这样!”林雪漫再次扶额叹道,怪不得堂姐不愿意嫁呢!
这个家的确复杂!
外面又响起一阵震耳欲聋的锣鼓声和喧闹声,打断了两人的对话。
“大嫂,咱们嫁过来的时候,可没请这锣鼓班子,可见公公这心也是偏着的,都说手心手背都说肉,我看,这也不见得。”沈氏斜眼看着在门口的草棚里吹着起劲的乐手们,一脸不悦地洗着手里的菜,她看了看面前的大嫂,挑衅般地说道,“都说有了后娘,亲爹立马变成后爹,这话准准的,婆婆不是亲的,公公的心自然也偏了。”
不时有人从面前走过,都是前来帮忙的街坊邻居。
“哎呦弟妹,你可小声点,若是传到三弟那里,可不得了,今儿是他大喜的日子,少说两句吧!”于氏看着气愤填膺的妯娌,把自己打着补丁的袖口向上挽了挽,道,“听说三弟妹知书达理,温柔贤淑,虽说也是个庄户人,但娘家是当大家闺秀调教的,公婆自然很是器重,别说请个锣鼓班子了。”
“呦,敢情娶媳妇还看人下菜碟?娶个知书达理的就请锣鼓班子,那咱们俩难道就是泼妇?”沈氏冷笑了一声,她不喜欢这个小叔子,脾气不好,又不理家事,成天在外晃,“那这么个可人儿嫁给老三,岂不是委屈了,咱家老三这成天不着家,游手好闲的,嫁过来守活寡吗?”
娶媳妇,他能养活个媳妇?
要不是她去年吵着闹着分了家,如今怕是还要帮着小叔子养媳妇呢!
这一大家子人,不分家,怎么累死的都难说。
“所以婆婆才要娶个媳妇拴住他啊!再说三弟是在衙门里当差,好歹也是个海事巡卫的,可不敢说他在外面晃。”于氏虽然对公婆偏向这个小叔子不满,但她绝不会在这样的场合表露出来,私下里发发牢骚也就罢了!
公公萧景之虽然没有什么功名在身,连个秀才也不是,但他酷爱读书,见识渊博,在当地小有盛名,一年前,被众人举荐,在镇上的新开的学堂当了夫子,薪水虽然不多,但毕竟身份体面,受人爱戴,他虽然不常在家,但家里的是是非非,心里明镜似的,若是闹起来,惹恼了老爷子,总是不值的。
自家的男人,除了有一身蛮力,笨嘴笨舌的,许多事情还需要仰仗老爷子和三弟来打点。
有些事情心里明白就好,不必摆在面上说事。
对公公来说,儿子都是亲生的,是不分亲疏的。
当然这也是公公私下里跟他们说的,谁让这个家里的孩子不是一个娘生的呢!
“那个海事巡卫算什么差事?咱这海上历来相安无事,只不过是做做样子,每天到海边转转,挂个闲职而已!横竖是公公婆婆心疼他,先是就让他读书,后有让他去衙门里当差,还说什么是去服役,反正人家不会当泥腿子,一年到头,也没见拿回多少俸禄来,回家来,还不是吃他老子的,还不如跟着咱们家男人下海捕鱼呢!”沈氏洗完了菜,愤愤地甩了甩手上的水,端起木盆朝厨房走去。
哼!瞧瞧,婆婆成天说家里没钱没钱,这小叔子一成亲,锣鼓班子都请上了,这难道不用花钱?
到底是婆婆亲生的儿子,果然不一样呢!
想到这里,沈氏嘴角扬起一丝冷笑,不由对这个婆婆又心生了几分厌恶。
她早就听说,这个婆婆年轻的时候就不是什么省油的灯,未出阁便生下了萧成宇,把自己的爹活活气死,据说,这件事情在当时闹得沸沸扬扬。
随后公公出面认下了这个儿子,她才抱着孩子嫁到了萧家做了继弦。
大概是迫于闲言碎语,两人成亲后,才搬到这个离家乡百里之遥的龙潭村定居,害得老大老二兄弟俩人每年还要奔回老家定远镇给早逝的亲娘上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