顿了一下,十四接着轻声说道:
“说不定到时皇阿玛还会昭告天下,告诉满清全朝,宫廷第一乐师,大清朝功臣,殁了。”
“老板,稿子。”
小个子男人将手中厚厚的纸递给对面那个矮胖子。矮胖子一口气看了几十页,终于移了目光,看向了小个子男人。
这个看上去一巴掌就能被拍死的小家伙,是两个月前被捕快张带过来,跟他谈买卖的。
虽说是做买卖,不过,就是把些算不上多高雅的书卖给那些自诩高雅,可骨子里半点都高雅不了的有钱人的非正经生意。
说实话,很多时候他都不明白,明明都想要什么就有什么了,可那些有钱人就是不自己找自在,非得撑着面子,装着十分高雅的模样,放不下来,可是那身体里边的东西,却是脏的一塌糊涂,惨不忍睹。
不过,这些胖子也就想想罢了。
他才懒得揣测那些家伙在想什么,反正,自己有银子挣就好。
再者,好像真的是那种越龌龊的买卖,挣得就能越多。
只是风险也大。
毕竟,那些有钱人都还想撑着高雅的面子活着,谁都不希望被明里发现自己骨子里那藏的龌龊。
自然所有的流程都是偷偷摸摸做的。每个月都花不少银子来打点各个口子上的势力。否则,随便蹿出一个黑白两道抢路子的,或者衙门中人拿个败坏风气的罪名来给自己使绊子,恐怕他都得兜着走。
同样道理,也不是随便谁都能进到这个圈子的。非熟人介绍或者自己相熟的,他连自己真正在干什么都不会透露半分。更别说,能够毛遂自荐在他手底下做事的。
因此,那日,捕快张带着小个子过来时,他多少没反应过来。
捕快张是他需要亲近的对象之一。
这个偌大的杭州城里,但凡是出现个风吹草动捕风捉影的消息,上头那些大人可不会想到管他们的,就只能靠着花费不多的小捕快帮忙,第一时间通知到他,让他能够立刻撒手,早早抽身。捕快张就是这种作用的“朋友”。
换句话说,报信才是捕快张专职的工作。包揽干活这种事,捕快张是不可能有插手的份的。
毕竟,隔行如隔山。
捕快张就是个捕快,怎么可能会像他那样了解,那些有钱人到底想看些什么样龌龊卑鄙的玩意儿,这城里面,又有哪些家伙,能写出够龌龊、够抓心尖,能挠得住最痒处的东西。
所以在初次看见小个子时,他可没带几分认真,总觉得可能是因为捕快张想在他身上多拿些好处,才会带这么个生人过来,类似威胁或者提醒。
却没想到,捕快张竟是带个超乎想像的人过来。
小个子的男人没说自己的大名,只是说自己叫阿狸。
长得不怎么起眼,瘦瘦弱弱,那張小臉给个巴掌就能盖了,只是多少比别的男人干净些罢了。非得说个能入眼的,就是,小个子即便不笑的时候,那眉眼之间却都是带着喜气的,就是这一点,便就多了许多讨人喜欢的味道。
那时,胖子还以为小个子是捕快张的熟人或者亲戚,没想到几句话下来,才知道小个子来杭州府的时间不长,这城也不算熟,跟捕快张认识,不过是钱的功劳。
胖子挺惊讶的。
这小个子怎么看都不像多少能耐的样子,可却很是了解这些规矩,知道该做些什么才能得到想要的人力和物力。
值得多说几句。
却是没多说什么话,捕快张介绍了之后,小个子就直接把一叠书稿给他。
本就带着些敷衍的心情来跟小个子说的话,但凡捕快张不在的话,他连接下那叠纸业的手都没可能伸。
但是,就只是那么敷衍的,漫不经心看了两眼,跟着,他立刻呆了。
之所以会选择这行,是因为他对这个有兴趣。年少之时,一本《金瓶梅》被伙伴们拿来当启蒙书看,从此以后,他就彻底深陷其中,不可自拔。
他不好色。或者说他不是那么的好色,只是被深深震撼了。能将那件事情写的令人会产生冲动的,还不觉着低俗可憎的,这世间能有多少呢?
所以,他私心以为中国历史数千年里,自当再也没有谁,能够写出比《金瓶梅》还能让人血脉贲张的色俗故事了。
却没想到,保持了三十多年的信念会瞬间颠覆,就在看见小个子给他的那叠书稿时。
看不出来,这个年纪小小的家伙,能够写出比之《金瓶梅》还叫人热血沸腾、爱不释手的精彩故事。
虽然词句比较大白,可是那些段子,细节,人物,场景,都是绝佳。相信,不管是谁看了第一句话,都会迫不及待看第二句,第三句……绝对令人欲罢不能。
震惊过后,他当场拍板,跟小个子的买卖立刻做成了。本来,他想压价的,不过小个子却先说了个价,简直高得令他瞠目结舌了。心想,这果真是个小孩,不懂事,根本不知道市面上这价……
刚想传授点行规之类,小个子却信誓旦旦的说,想卖高价,这书只需要按照他的办法来从里做到外面,那就成了。
说着,小个子还给了他一大笔银子,说是先期费用。如果卖不了规定数,那不管是稿费,还是这些银子,就都不必还给他了。不过,如果最后挣了,那就均分。
好吧,既然有人想试这水是深是浅,还给了这么多好处,虽然多少麻烦,不过银子最大。所以他将信将疑收了稿子,三两日将书制出来,按照小个子的策略,先是免费连载,到连载都过半时,才开始付费看书。
出乎意料。那买账的还真够多。
第一次分红后,进账的银子超乎想像,几乎是以前半年收入。只不过虽然拿着银子开心得不行,但也担心,这书够好,才多人捧场,可小个子毕竟是个毛头小子,质量、速度可都没什么保证,如果后续没有跟上,那第一本书所带来的效应就都会白费。
再次出乎意料。
小个子一个月后拿来了第二本书,书的内容新鲜刺激,做那件事的花样再次翻新,当场看得他眼花缭乱,心里发痒。等小个子走了之后,马上回家找老婆“体验”,效果……爽啊。
从那之后,小个子几乎每个月保持一本的速度给他做新,那些被层出不穷的床事新花样刺激了心的有钱人们更是极度捧场,预定的银子付到两年之后的情况都有。每天他都笑开了花。最常干的事呢,就是等着小个子拿新稿,让他一饱眼福之余,事能够再建新高。
“写的真够劲的!光看就能冲动……小子,你这脑瓜子到底是什么做的,怎么能写的这么勾人夺魄啊?”
赞叹之间,胖子凑近了些,带着男人在想某些事的时候总会有的那种神色,笑道:
“小子,这些故事写的这么细致,你是不是没少去实地体验啊?怎么样?想不想拜托哥哥给你介绍几个好去处?花钱不多,享受一流……”
小个子摇摇头。
“年少时风流成性,现在我得修身养性。那种地方,还是算了。”
胖子发笑。
“你这年纪有二十了吗?也算得上风流成性?别说大话,这种大话在你身上真不合适。”
小个子耸了耸肩膀。
“不信拉倒。”
胖子笑着,没再多说。
跟小个子合作这么多次,小个子背景单纯又神秘,在这杭州城里似乎谁都不认识,可几乎能熟门熟路走街串巷,对那些大人物之间的关联还像清楚得很。很带着点意思。只不过,小个子却从来不说自己的事,即便谈到,都一笔带过,从来不深。就好像,很是不想说。
作者有话要说:就这样吧……女主是现代人,她的离开更绝决。
第七九章 你配不上老十四
“对了,回家换身衣服,今晚上,咱们得去赴个大宴,顺便跟那些大文商们多多熟悉。”
“什么宴会?”
“就是那个杭州首富乔博的宴。”
小个子眉毛动了动,精神来了,看着胖子,等着解释。
“想必你也知道,那首富老爷最大喜好就是音律,最喜欢的乐师又是皇宫里那位刚刚没死多久的首席樂師。今天剛好就是那樂師的四九时祭,那乔家老爷就备了最好的伶人,搞了此宴,说是要当着杭州城所有文商的面,奏完那首席乐师的曲作,告慰亡灵。”
说着,胖子不住的砸吧着嘴,似乎一脸肉疼。
“那乔老爷真是有钱没地儿花,非得全杭州城风雅的或者仅就附庸风雅的家伙都要参加,不参加的话就等着乔大老爷不高兴给小鞋,做这么多,就图重现当年那个首席乐师在杭州城参加音律大赛时,最后决赛时的盛况……”
皱了皱眉头,小个子问:
“必须得去?”
胖子无奈的点头说:
“是啊,你可是我搭档,生意里咱是对半分,不去的话乔博多半会找我们两个麻烦。”
注意到小个子脸上写满的“不想去”,胖子赶紧说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