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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末日]一定是我死掉的姿势不对! 番外完结 (诀明紫)


  “……”
  “我本来答应了一个人要放过你,但你不应该继续留着……”他指了指自己的眉毛,“这个。”
  墙上的挂钟忽然敲起来。当,当,当,当——
  整点的钟声里,洛里斯忽然收起了所有的表情。
  “就这样吧。我已经在这里耽搁太久了。”
  黑色羽翼拍打空气,男人踩着死去的女人的头发,一步一步朝唐千鹤走来。
  唐千鹤咬着牙,开了第一枪,洛里斯甚至连手都没有抬,一个光球浮现在他的额头前,子弹射进了光球……再没有出来。
  第二枪,第三枪,第四枪……
  男人身侧的光球越来越多。
  “只有这点程度吗?”他摇摇头,神情竟然透着不满,“这样可是不合格的,应该拼尽全力去挣扎。”
  唐千鹤面无表情地从腰侧取出另一把枪,双手同时扣动扳机,一连串猛烈的射击!
  “砰砰砰砰砰砰砰!”
  随着爆破声,白雾猛地弥漫开来!
  唐千鹤扔掉空枪,掉头就跑!
  一开始她就没指望他会同意出去打,也没指望那把些金属子弹能伤到他,一切都是伪攻,为了分散他的注意力,不让他察觉她真正的策略。
  第二把枪里面装的可不是金属子弹,而是能麻痹变异人的特制□□。宋必方上个月才试验成功的新品,免费送他了。
  那种麻痹粉对付普通变异人绰绰有余,但对上洛里斯……唐千鹤只恨自己没多生两条腿。
  奋力奔到门前,她跳上皮卡车,启动发动机猛踩油门!卡皮车刷地飚出去——
  一千米,两千米,五千米……终于茉莉花田彻底地消失在视野里,唐千鹤却半点也不敢放松警惕。
  握着方向盘的手还在发抖,她死死踩着油门,眼睛留意着后视镜里的情况。
  突然她浑身寒毛倒竖,大脑还没反应过来,左手已经拉开车门猛地跳出去!人还在半空,就听到身后“轰”地一声!
  皮卡车爆炸了!
  这么近的距离,气浪的杀伤力堪比等体积的铁锤,重重锤在唐千鹤后背,她立刻感到喉咙腥甜,咬着牙改变姿势,没让自己坠落在地的时候伤到要害。
  摔在地上的瞬间,唐千鹤觉得她的肺都要从嘴里喷出来了,在草地上滚了好几圈才停下来,她勉强撑起自己,气促地咳了几声,然后抬起手,开始给自己使用时间回溯。
  她知道自己时间不多,但洛里斯出现的速度还是大大超过她的预料,背后的伤才治好了一半,他就从对面的公路上踱了过来。
  他的手里悬浮着三个小小的光球,方才他就是用这个炸掉了皮卡车。
  “竟然被你骗到了。”他的表情充满回味,“刚才那招声东击西很不错,还有吗?”
  她真的好想“呸”他一脸……
  勉强站了起来,她刚想说话,却被男人的神情震住了。
  “好香……”他低语,眼睛像是在看她,又像是透过了她,“你带了什么,这么香?”
  唐千鹤一愣,然后脸色大变,下意识地捂住了嘴唇。
  血,她刚才摔倒地上的时候不小心咬到了自己,虽然通过回溯已经治好的伤口,但是血的味道却留了下来。
  她退后一步,今天第一次感觉到死亡近在咫尺。
  她的血对变异人格外有吸引力,这种吸引力在她进阶B级时达到最巅峰,那时她和简妮他们几乎每过半个月就要搬一次家,因为总有变异人闻风而来……幸好后来有一天她的身体仿佛多出了一层透明屏障似的,将血香全拦在了里面,她才算摆脱了那些没完没了的捕猎者。
  洛里斯的瞳仁变成了墨蓝,他原本已经收起来的羽翼伸展开,身上的威压越来越强。
  唐千鹤的心沉了下去。
  吸引力这个词,其实常常和疯狂联系在一起。
  洛里斯已经疯狂了吗?
  不,他还没有扑过来,眼神也还清明,不愧是站在变异人顶点的人,她都开始佩服他了。
  但这种僵持的情况不会持续多久的,她得做准备了。
  悄悄地摩擦右手中指上的戒指,能感觉到自己全身的能量正源源不断地涌向戒指。
  这是她最后的杀手锏,将时间异能全集中在这个特制戒指里,然后一次性爆发出来,顺利的话她会在0.01秒之内在敌人的头颅上开一个绿豆那么大的洞。
  她将这招命名为“蜂鸟之喙”,因为它造成的效果宛如动物头颅被蜂鸟尖利的长喙瞬间洞穿。“蜂喙”的原理说穿了很简单,她做不到将敌人整个降级,那就集中力量攻击他某一处就可以了,这枚戒指的作用就是帮助她将力量集中在一点,然后一口气回溯三十年……将皮肤头骨脑组织全都回溯成分子!
  就算是洛里斯,脑袋开了个洞,也只能去见撒旦了吧。
  麻烦在于,只有直接碰触到敌人,她才能发动“蜂喙”,但当她能够碰到洛里斯的时候,自己必然也已经进入了他的攻击……吸血范围。
  即是所谓的,不入虎穴焉得虎子。
  唐千鹤冷冷地看着洛里斯,等他控制不住天性里对血的渴望,化身恶魔。
  扑过来吧。我已经准备好了。
  是做一个被吸空的血袋,还是死里逃生,全在此一举。
  洛里斯动了!
  就在这瞬间,忽然唐千鹤感到自己身旁多了个人,她条件反射地攻击,却被对方敏捷地侧身避过,同时她的腰被搂住,而她也没再出手,她已经认出了来人。
  瞬间移动发动的刹那,唐千鹤捕捉到了洛里斯的脸——
  他微微眯起了眼,神情似笑非笑。
  他的视线焦点是对着北归的。
  ……
  瞬移的降落地点是独栋小别墅门前。
  唐千鹤一落地,转头就找了个花坛大吐特吐,北归也没好到哪里去,带人瞬移极其消耗精神力,他头痛得要命,索性直接坐在了台阶上,靠着冰凉的石柱,等疼痛过去。
  好一会儿,唐千鹤终于吐无可吐了,从包里取了张纸巾擦擦嘴,又漱了口,才有气没力地挨过来问他:“你怎么样?”
  “头疼。”
  “……晶核能治不?”
  “治不了。”
  “……那你在这里吹会儿风,缓一缓?我进屋里躺一会儿……”
  “坐这里陪我。”
  好吧。
  她挨着他坐下,双目放空,喃喃:“瞬间移动好可怕,我感觉我的胃都快从喉咙挤出来了……”
  北归闭着眼:“就知足吧。要不是我发现皮卡车上的定位系统被破坏,赶过去带着你瞬移,你现在还能好好的坐在这里和我抱怨?”
  “我知道啊……”
  她叹口气,低头看着自己的手。
  被云层遮蔽的日光太微弱了,照在身上一点温度都没有。日光下的这双手也太苍白了。
  这些年,随着末日后新秩序的建立,她越来越松懈。上一次深入丧尸群是什么时候?异能等级停留在B级已经很久了吧。明知道活着就是逆水行舟不进则退,但她还是把自己丢在糖罐子里,直到现实给了她迎面一击。
  “我。”
  “嗯……”北归拉长了尾音应了一声,有点敷衍的样子,因为头疼得狠了,实在分不出精力。
  唐千鹤也没再说话,她望着自己的手,透过它看到了另一只手——那只沾满了芳姐的血的手。
  这世上每一天都有人死去,死于饥饿,死于感染,死于一块高级晶核引发的战争……生命那么脆弱,人类有上万种死法,所以也有这样的:死去的女人面向大地,杀人者站在尸体旁,擦拭手上的鲜红,无所谓地说这一切都要怪她比我弱。
  唐千鹤自己也是丛林法则的信奉者,所以在那间红砖小屋里她迟疑了,面对他的反问,她说不出话来。
  她答不上来,却隐隐地觉得哪里不对。她认识的芳姐,那个每次兑换晶核的时候都会给她优惠,会在雨天小心地把屋檐下的茉莉花搬进屋子里的女人,不该这样白白死去。
  这不是一句“弱肉强食”就能抹平的,因为当时死去的不是别人,而是晶核兑换所的店主齐芳;当时站在那里的也不是别人,而是她唐千鹤,一个和齐芳相识了一年的人。
  洛里斯说,因为他比齐芳强,所以她死了他活着,这是真理,无可指责。
  现在她很后悔,当时没直接呛回去:“那为朋友报仇,这也是天经地义的事!”
  芳姐的仇要报,但怎么报,却需要谨慎谋划。
  对手是洛里斯,一对一单挑纯属找死,只能走群殴路线,感谢洛里斯自己作死,成功把自己放到全世界异能者的对立面,所以人手方面应该是不缺的……重点是北归对于她向洛里斯复仇这件事的态度。
  北归和洛里斯究竟是什么关系?今天洛里斯看到北归时的表情,很明显不是面对一个陌生异能者该有的表情。
  以前她就觉得奇怪,北归对洛里斯清楚得过头了,连“那个棕毛洗澡时喜欢哼舒伯特的《魔王》”这种事都知道……已经不能用“哎呀北归他们家的情报网真是太完善了”来解释了。
  “北归。”
  他捂着额头应了一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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