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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末日]一定是我死掉的姿势不对! 番外完结 (诀明紫)


  “红豆汤。”
  她挺稀罕地看着他。口味变了?他以前对甜品没什么特别的爱好,除了草莓布丁。
  “成,现在给你做。”
  “我和你一起去。”
  这种小事怎样都可以啦。
  两人一起出了房间,北归反手合上房门,忽然眼前多出了一个镯子。
  “什么?”他问。
  “一看就明白了吧,礼物啊。”
  他有点诧异地接过,灯光下看了看,是个黑底白斑的镯子,摸起来毛绒绒,手感颇好。
  这镯子挺合他眼缘的,不过他一个大男人戴这个是不是有点奇怪……
  但他还是挺开心的收下了,唐千鹤这只铁公鸡一毛不拔光吃不吐,这些年收他的晶核没有一万没有八千,从没见她回礼……咳,礼物不是重点,贵在看你有没有这份心意嘛。
  所以现在得了这个镯子,北归感觉自己今天的好感度瞬间就被刷满了。啧,当铁公鸡也有好处,万年不送礼的人,偶尔送出个镯子就能把对方感动得不要不要的……手段高啊。
  他当然也给她准备了生日礼物,准备明天生日晚会上拿出来献宝。
  他们一前一后地走下了楼梯,刚踏上一楼的原木地板,就听到大厅里什么东西砸碎在地上的声音。
  作者有话要说:
  


☆、第54章 Chapter.54

  厅里有什么东西碎了。
  唐千鹤诧异地走过去,踏进客厅的同时,眼睛捕捉到了一道飞快掠走的黑影……
  它的动作是挺快,但那庞大的体积和黄黑花纹,除了巨猫水珠还有谁?肯定又打碎了东西,所以才慌慌张张地逃走……
  她在厅里转了一圈,找到了罪证:芳姐送给她的黄瓷碗碎成了十几片,可怜兮兮地躺在地上。
  这可是元朝古董哎……她叹口气,把瓷片收集起来,发动了时间回溯。
  宛如一场无声的倒带,一分钟后,一个完完整整的黄瓷碗出现在桌面上。
  拿起恢复如初的黄瓷碗,唐千鹤琢磨着水珠越长越大,这个月它碰碎的东西都超过两位数了,是不是该在外面给它弄个小房子自己住……一抬头,发现北归正兴趣盎然地盯着黄瓷碗看,以为他好奇,就把碗递给他:“据说是元朝的,你看看。”
  北归接过,对着灯光看了看,下了几句评语,作为一个外行唐千鹤完全听不懂他在说什么,但看得出这瓷碗的价值得到了专业人士的肯定,作为黄瓷碗的现任主人她的虚荣心得到了小小满足,于是让他慢慢欣赏,自己转身去了厨房。
  这时唐千鹤根本没想到北归感兴趣的不是碗而是她这些年的变化,就像她也没想到被水珠弄坏的黄瓷碗,其实是一个隐晦的预示。
  一夜无波无澜地过去,次日,唐千鹤按照约定来到了芳姐的晶核兑换所前。
  这天的日光异常苍白,明明是八月中旬,四周掠过的风却不合常理地冷峭。空气里弥漫着茉莉的冷香。
  唐千鹤关上车门,走到了那个两层高的红砖小屋前,还没推门,就愣了愣。
  芳姐的异能是“同类感”,在她面前,无论天人还是丧尸都会下意识地以为她是自己的同类,只要她不先出手,没人会主动攻击她。配合茉莉的冷香使用,效果尤佳。
  从前唐千鹤一靠近这座小屋,就会感到一种微妙的愉快感,但今天,这种感觉消失了。
  难道芳姐出门了?但木门并没有锁上……
  她诧异地推开门,踏进小屋。
  入目的景色一如从前,七八个柜子里摆着各式各样的物品,屋子里静悄悄,柜台上的茉莉花还是那样安静地绽放,柜台后却空无一人。
  难道芳姐还在店铺后面的起居室里?
  屋里的花香比平时浓郁了不止十倍,唐千鹤不适地揉了揉鼻子,向前走了两步,蓦地脸色大变。
  血腥味,很浓的血腥味,但之前被茉莉的味道掩盖了,所以她才没第一时间发现。
  警戒度提到最高,她悄无声息地拿出了随身携带的□□,在屋里找了一圈,最后在一个木柜旁发现了大量的喷射状血迹。
  谁的血?难道是……
  “哦,是你。”
  明快的声线似曾相识地响起,唐千鹤猛地转身,□□指住声源……下一瞬,她看到了令她血液发冷的景象。
  有着黑色羽翼的变异人站在玻璃窗旁,爵士帽下散落着几缕金棕色短发,右手全是血,血滴在他脚边一动不动的女人发上,染红了她的发。
  那个女人正是芳姐。
  就在这么近的地方,就在同一个房间里,但她之前竟然一点也没发觉他们的存在。
  唐千鹤突然想芳姐说过,她有一个特别的异能,只有确定自己绝无生理的时候才会发动,那时她会紧紧抓住敌人的手,然后发动异能,两人一同被虚无吞噬……是同归于尽的打法。
  日光透过玻璃窗打在变异人的身上,唐千鹤看得清楚:他的身体是半透明的,但几乎眨眼之间,就成了彻底的实体。
  芳姐的异能解除了。
  发动异能的人已经死了,原该与她一同归于虚无的敌人却还活着。
  变异人看着唐千鹤,他的瞳仁蓝到了极点,犹如深海。他弯起了眼角,那片深海就探出了恐怖的海兽,对着猎物探出了利爪。
  黑色羽翼在他身后展开,那样幽深的黑,仿佛连日光都被它吞噬,屋子里充斥着变异人的威压,如有实质。
  罗司礼。
  唐千鹤的手指止不住地颤抖,愤怒和恐惧交织在一起……她想扣下扳机,让他的血狠狠地喷溅出来!但现实是她僵在原地,手指贴住了扳机,却始终扣不下去。
  别动!直觉第一时间下了判断。
  “你的眉毛……没变呐。”罗司礼的语气十分微妙,看似遗憾,但仔细听就能发现其中的快乐。
  眉毛?脑中似乎掠过什么,但她没空细想,对方身上全是杀意,逃还是战现在立刻就要选一个。
  逃!当然要逃!如果连她都死在这里,就没人知道今天在这里究竟发生了什么。
  木门就在她身后三米处,皮卡车在门外。直接逃走的话恐怕连这个门都出不去,他比她强太多了。
  “为什么杀了芳姐?”她压抑着愤怒。
  他诧异似的:“嗯?我没有杀她啊。”
  唐千鹤冷冷地看向他那只猩红的右手。
  “啊,这个,”他笑容朗爽,转了转右手,血粘稠地滴下,“这是正当防卫。”
  日光落在罗司礼身上,他看着手上的猩红:“我只是想给她一个教训,谁让她卖给我一个假消息呢?后来不小心玩过火了,她好像以为我要杀她……”他低头看了看地上的女人,耸耸肩。
  唐千鹤抿紧了唇。贩售假消息,这种事不像是芳姐会做的,但罗司礼也没必要在这种事情上说谎……究竟怎么回事?
  “不过现在看来,那个消息也不全是假的,应该留个活口。”
  唐千鹤一怔,随即被他语气中的漫不经心激怒……这个人,把别人的生命都当做什么了?
  她知道自己现在最需要的是冷静,但还是忍不住质问:“是不是在你眼里,变异人杀掉异能者是天经地义的事,根本不需要什么理由?”
  仿佛听到什么极其好笑的事情似的,男人颤抖着肩膀,好一会儿才平复下来,嗓音还带着笑意:“还以为你会要说什么……因为她比我弱,所以她死了我活着——这个理由难道还不够充分吗?”
  “……”
  他耸耸肩,掏出一方白手帕,一面擦拭着手上的猩红,一面说:“答不上来吗……那是自然的,因为我说的本来就是真理啊。”
  丢掉脏了的帕子,男人抬起眼。“重新自我介绍一下吧,我叫洛里斯,来自加尼亚。”
  他的语气甚至称得上轻快,但唐千鹤觉得一股寒气从脚底冒出来,瞬间席卷了全身。
  男性变异人,金棕色的头发与深蓝之眼,名为洛里斯,来自加尼亚——同时符合这四点的,她只能想到一个人……
  “你是的洛里斯?!”
  对方笑得很开心:“宾果~看来我不用再特意介绍自己的丰功伟绩了。”
  唐千鹤笑不出来,她觉得自己今天要糟,如果说之前她成功逃走的几率等同于在一箱可乐里抽中唯一的“再来一瓶”,那么现在大概降到了用两块钱博五百万的程度。能不能逃走,关键就看对方想干掉她的决心是强还是弱了。
  “有什么遗愿吗?”洛里斯说。
  ……看来他的决心十分强烈。
  事已至此,唐千鹤反而冷静下来,她微微垂下了□□:“能在有阳光的地方打一场么?”
  洛里斯仿佛有些失望似的:“你也相信‘天人害怕阳光’这种无稽之谈?”
  “也许阳光真是你们的克星呢?”
  “嗯~真遗憾,我不怕阳光哦。”
  “是吗?”
  “激将法用得不错。”他又露出了那种明快的笑容,眼底却仿佛旋转着两个黑色漩涡,“如果我答应你的话,我们就得到外面去打,那样的话,无论要战还是要逃都更容易些吧,不坏的盘算,可惜我并不打算让你走出这个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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