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一次,燕王没有再忽然抽回手,不然,打了这杯子,她又要重来一次。
他的血是金贵的,能这样随便让她挤着玩。
风华这时也就拿起杯子道:“这血,我是要带回去慢慢研究的,现在请燕王掀开帐子,让我看一看燕王的气色如何,才能再继续做出判断。”
“……”
“华神医,医病一定要看脸吗?你骗三岁小孩子呢?嗯?”燕王似乎火了,声音明显的不悦了。
“燕王,如果不看你的神色,我又怎么会知道你已被毒浸食到何等程度,燕王大可以放心,纵然现在你已经毁容,我也不会对外宣扬说燕王现在面容憔悴,早已不复当年俊色了。”
多么明显的打击报复,但风华就算准了他,既然他同意让她来试了,就不会还没有试过就赶她走的。
再则,如果她爹真的与他是一条贼船上的,风华更有理由相信,他不会为难自己。
正文 第七十七章 滚了(一更到)求金牌
早已不复当年俊『色』了,在她的心里,他现在已经变成一个糟老头了?
帐内的人咬牙切齿,他是不会忘记当初她在看见他的美『色』后,那副白痴相。
当然,他也是不会忘记,当日,他被她暗算了一把。
“既然燕王不肯配合,那华某人也无能为力了,告辞。”风华转身就走,她就不相信,他不叫住自己。
燕王当然没有叫住她,燕王只是被她激怒了。
这个混帐东西,他是太能忍她了,才会让她无比嚣张,她也不看看这里是什么地方,燕王府是她说来就来,想走就走的么。
忽……
帐曼四起飘摇,是被一股强大的力量所震动的,风华当然没有机会走出去,她甚至还没有叫一声,一条线已缠在她的腰上,她整个人瞬间就被带了出去。
一切不过是转瞬之间所发生的事情,风华就发现自己的人已经在床上了,她被一条几乎看不见的绳子缠住腰身带进了帐曼之中,躺得四平八稳,那个人已经非常妖魅的骑在她的身上,一把扯了她脸上的半个银『色』面具,完全是模仿他的杰作,冷冷的斜睨她,看着她眼底深处那似震惊的神『色』,他用嘲讽的口味说:“能爬上本王的床,很高兴吧。”
风华脑子里的确是震惊了那么一会,她万万没有想到,燕王竟然就是,那个银面公子。
那张银面具下,长着燕桐的那张脸。
自从见过那张脸后,她纠结了好久,最后还是决定忘记,不再去思想。
一个已经折磨到她死去活来的人,她不要再另一个世界再被折磨一次,所以她最后还是狠着心不再去想。
这就是他和风将臣的不同,风将臣看见一个和凤来仪一样的女人后就千方百计的想留在身边,而她看见一个和燕桐一样的男人后,最终的决定是从此不相见。
她以为自己可以从不相见,现在才知道,原来这个人一直就在她的身边。
银面公子就是燕王,燕王就是银面公子。
风华震惊是因为又一次被意想不到的事情撞击了大脑,但看在燕王的眼里,他可不这样子想。
“但本王,对你没兴趣。”燕王这一句话令风华一个激灵,就转醒过来。
再看燕王,居高临下的骑在她的身上,她完全是处于被动的地位。
怒。
还从来没有一个男人敢这样骑在她身上过,这姿态,何等的暧。
但他却骑得理直气壮,还扬言他对她没兴趣。
尼玛的这叫没兴趣。
“你骑在我身上做什么?知道什么叫朋友妻不可欺么?就算我不能嫁给赵公子,但也曾是赵公子的未婚妻,给我滚下去。”风华这是恼羞成怒了。
以愤怒代替自己被骑上的羞愤。
燕王几时被人这样骂过,站在外面侍立的楚紫衣都怔了一下,嘴角一抽。
他们六爷,那可是金贵着呢,哪个不是恭恭敬敬的捧在手里的,她居然敢这样大声的辱骂燕王。
燕王觉得没脸的原因倒不是因为骑在她身上了,而是她一句朋友妻不可欺,说她还曾是赵公子的未婚妻。
燕王向来是个骄傲的人,哪能在这等事情上被人辱骂,夺朋友之妻这等事情他当然不屑于做,但问题是,她现在和赵公子没有半『毛』钱关系,她居然还有脸拿这事开刷骂他。
燕王当然不起来,还坐得更重了,风华只觉得自己的肚子差点没被坐岔了气,就听燕王很无耻的说了句:“你少往自己脸上贴金了,当初是你拒绝跟赵公子隐居它乡的,现在赵公子对你死心了,但本王想,如果本王去去和丞相说一声,让你日后就居住在本王府上,以便给本王治病的话,丞相一定会高高兴兴的把你送到本王这里来的。”
风华当然相信,以他爹的『性』情,真的会愿意。
她早就发现了,她这个爹对燕王变态那是言听计从。
她老爹估计会认为,她要真是嫁给了燕王,那才是最大的靠山。
她老爹难道不知道,这个人命不多久了么。
她老爹为啥还对这个人抱有这样的幻想,难道他认为这个变态还能再活十年二十年?
祸害遗万年,没准他还真死不。
风华心里一阵翻腾,也被燕王的话气得头顶冒烟。
“不过是个短命鬼,我怕你啊!”风华刻薄的怒吼一句,她很想把这个人从身上踢飞出去,但奈何这人力大如牛,骑在她身上稳丝不动。
这话似乎击到了燕王的痛处,不过是个短命鬼,人真的无法掌权自己的生死么。
暗暗咬牙切齿,这个女人长了一张恶毒的嘴,真真的可恶。
“本王若死了,就拿你陪葬,你最好祈祷我不要死。”他似乎在威胁,威胁中带着恼恨,但却是一个翻身放开了她,转身他四平八稳的躺了下来,姿态丝毫不失优雅的翘起了二郎腿,但眼底的神『色』分明是波澜难平。
得了自由的风华立刻就跳了起来,死变态,压得她都快没气了,站起来就朝他一脚踹了出去。
就算他是燕王,她也不客气。
也正因为知道他是燕王,她才会更不客气。
她是料定了他不会把自己怎么样,他还指望自己真能为他解毒呢。
燕王是何等人,岂会让她真的一脚踹在自己的肚子上,一把就抓住了她踹下来的脚,人也随之坐了起来警告道:“风华,你不要得寸进尺。”燕王还有忍耐人的一天,真不容易。
其实,从第一次相见,他就在忍耐她。
但燕王告诉自己说,一来是因为她是风将臣的女儿,所以她忍让她一二。
二来,是因为她曾是赵公子的未婚妻,所以他再忍让她一二。
风华瞪着他不示弱的以眼神回敬,她就是得寸进尺乍了,是他先在相府门前羞辱她的。
燕王挥手甩开她的脚 ,风华一个跄踉一屁股跌坐在床上,且差点没有人仰马翻掉。
可恨,她人还没有趴起来,燕王已经在说:“我这毒,你要是能解,本王重赏你,答应你一切的条件,要是不能解,你却骗本王能解,将来本王死了的那一天,就拉上你为我陪葬。”
他当然知道,风华要是来为他解毒,肯定是要提出条件的。
所以,他也立刻先开出了诱饵,免得她耍诈。
这分明是威『逼』利诱,但风华等的也就是这话。
她当然是要条件的,不但要开条件,还要重重的敲他一笔。
如果他仅仅是燕王的话,她也就只开一个条件,不收他额外的费用了,但现在发现他居然就是银面公子,这个变态居然还长着燕桐那样的脸,简直就是糟蹋了她的燕桐。
所以,风华先开了第一个条件。
“虽然我是神医没错,但我是从来不给人看病的,一旦给人看病,收费也是极贵的,燕王……”
“开价。”燕王瞪她一眼,她一开口他就想到了,她一准是要漫天要价的。
“燕王既然如此痛快,那就这样子吧,我先收取订金二百万,等你的毒彻底解除那日,再收取另二百万。”这前后四百万,也是先把她爹在外面包女人的钱给连本带利的收回来了。
四百万银子合计一下人民币,这可不是一笔小数目。
以燕王的身份,是绝对付得起的,何况,他不只一个燕王府,红门和他还大有关系,就连赵公子,那可是京城第一首富,这些人都是他的人,他开个口,这银子全都到她腰包里了。
她也没有狮子大开口,就是赚一些她之失丢了的钱,再说,他燕王这条命,值钱着呢。
“你可真是个恶毒的坏女人。”咬牙切齿的对她做出评价。
“多谢夸奖,愧不敢当,哪有燕王你恶毒。”风华微笑,心里却是一沉。
别人说她恶毒,她是没有任何感觉的,也就一笑而过。
但恶毒二个字,从燕王的口里评价出来,竟是让人觉得极不舒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