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清楚点。”
“你想,如果是在一点光线都没有的情况下,视线的障碍还会有作用吗?”
“你意思是,晚上可以避开障碍?”段风涯似懂非懂。
安季晴低眉,从袖间取出一块丝帕,“晚上我们还是会用眼睛去看的,只有把眼睛遮起来,才能用心辨方向,我就不信这样还不能往一个方向走。”
“那好吧,我们试试。”段风涯拿过丝帕,他要本就听不明安季晴说的碍,不过他想,安季晴说的一句话,的确有点道理,不用眼睛去看,那么,还怎么迷?
“是遮住我的眼,我带你走,不是你带我走。”安和晴拦住段风涯欲绑住他自己的眼的双手,“你耳朵太灵敏了,就算闭了双眼,风声或者其他的声音都会导你方向的,来,绑住我双眼。”
安季晴朝段风涯闭上眼睛,没有一丝犹豫,也没有一点惧怕。
微微的风,掠过安季晴的脸上,耳畔的发丝扬起,段风涯心里微微的和暖着,呵呵,这么个女子,多像一个无忧的孩子,清静淡雅,可是,安季晴,你此生注定忧郁无边,这是夫子说的,他说,你命中注定多难,我想,你还真逃不过吗?
“风涯?”
“嗯,嗯嗯。”段风涯回神,站到安季晴身后,绑上她的眼,力度恰好,刚后挡住了安季晴的所有视线,而又不至于弄痛安季晴。
安季晴拉住段风涯的手,与其说拉,不如说握,她掌心用了点力。
一个人,处于黑暗时,总会缘于内心发出一些不安,和惶恐的,这是本能,而安季晴能自然摸索着往前走,一步,两步,三步,步步具到,不急不燥,也只缘于她的信任,战胜了恐惧,握着段风涯的手,黑暗也就没有那么可怕了。
走了也不知多久,段风涯突然反手拉住安季晴,甚至有点激动的说,“安季晴,你看,你看,你看!”
安季晴拉开眼上的丝帕,一时目呆了,明艳的阳光洒着一地,在她们对面,是人来人往的行人,安祥和悦,吆喝声不断,安季晴转身,高兴得忘了一切,只是望着段风涯傻傻的笑,“风涯,我们出来了,我们出了万年林,我们出来了,真的出来了,不会死,也不会饿死了,我们真的出来了。”
段风涯喉结哽硬,他上前一步,抱着安季晴的头,拥入怀里,喃喃的说着,“放心吧,我们不会死,我们一定会好好的离开水月城的。”
段风涯疲倦的双目,微微泛红,他终于还是明白了,安季晴怕死,也对,谁不怕死,怕死是人的本能,可能死之只是一时之痛,而最痛苦的,等待死亡的过程,安季晴是用一颗怎样的心,来平静自己的起伏情绪,又是用一种怎样的心态,来笑对他说,死而已,没什么可怕的。
这女子,真不知她心里在想什么,总是能在任何时候都逞强,逞强得让所有人都以为,她的淡然真的是从骨子里流露出的,让旁人对她,那么无愧,段风涯轻叹气,何时才能把安季晴这颗心看得通透呢?
而段风涯永远不会懂的是,女人心思都简单,一颗女人心在你面前,一旦变化莫测,一旦千姿百态,只有一个原因,你已被她爱入骨髓,难抽亦难离!
少顷,安季晴才平伏好自己的心,离开段风涯的怀里,又似往日一样,娇纵而笑,段风涯什么时候才会懂,她的娇纵,只想把自己最好的一面给呈现于他眼前呢?
“风涯,你还记得下面吗,到水月城前,我们经过那里!”
“当然,伍子微还在这里遇刺,我怎么会不记得,而且我还记得那小伙子说,黑蛇是山上的强盗,彼山亦此山吧。”
“风涯,我们想法不谋而合了,我想,我们有必要对黑蛇开棺验尸了。”
“就算开棺,也是仵作,你会验尸吗?”段风涯风趣的说,说完,食指轻轻划过安季晴的鼻子,然后,指尖在她的小唇间逗留片刻,横擦过她的下唇。
安季晴垂眉,娇俏的浅笑,脸上泛起酡红,这白色的脸上一旦有了红晕,就显得分外可爱了,段风涯邪魅勾起嘴唇,他承认,他喜欢这样的安季晴,没有争强好胜,没有拒人千里,没有咄咄逼人,更重要的是,脸泛红晕的她,有了点女儿家的秀气,而不是那个高高在上,不容窥探的官家小姐!
官家小姐?安季晴从什么时候旧早已没了那官家小姐的身影,段风涯似乎也忘了,让他耿耿于怀的,自始至终,都是那个蒙着面,狂言宁嫁贫工困农残仕,也不嫁溅商的安家二小姐,呵,天意终弄人,那个张口说宁贫困也不求富的她,竟然说嫁他,也只为富贵和奢华,她终归是吃不了苦吧,以前段风涯是这么想的,那么现在呢?
“风涯,想什么呢,那么认真,不会又是想起你说的那个女子了吧!”
“哦?没有,我们赶紧下山,进城吧,不知道伍大人他们发现我们不见了,会是怎样的着急了,才一天,希望他还没上报朝廷。”
说到伍任先,安季晴想起了那天,那个中年男子说的,见着两个伍大人,空穴不会来风,无风,又怎么可能捉到影呢,安季晴张口想和段风涯说的,可话到咽喉,她又吞了回去,段风涯对伍任先先入为主,已经没有一点的怀疑了,所以,说不得,真的,说不得。只好听话的随段风涯下山。
☆、81. 错愕,心猿马意
小百姓依然有小百姓的生活,他们不会因为失踪了几个与自己毫无相关的人,就怨天尤人,人人自愤,更不会因此而影响正常的日常工作,换句话说,只有工作,他们才能吃上饭,所以,与其用时间来猜测,来度疑失踪的人去了哪里,还不如多点做买卖,这并不是说他们不关心段风涯的失踪,只是这种关心,是居于在吃饭之下的。
安季晴和段风涯就这么,站在人头并攒的人群中,巡逻的衙役从他们身边经过,压根,就没有看到他们,或者只是,没有人会想到,失踪的人,还会出现。
首先是伍子微看到他们先的,伍子微一路上,还在听着很多人说起段将军离厅失踪的事,走着走着,突然看到在人群中的他们,以为自己看错了,还搓了两下双眼,证明没有看错,才激动的叫了起来,“将军,夫人?”
随着伍子微惊人的声波,大家的目光随着她的小跑的方向,最生落在了段风涯和安季晴身上,人都有猎奇心理,看戏总比猜戏来得更有趣,传言纷纷失踪了的两个人,突然出现在闹市,无疑是很有趣的事,大家都拢近过来了。
伍子微焦虑的目光紧紧的锁在段风涯身上,“段将军,你没事了吧!”
“哦,没事了,出了点小状况。”段风涯向后退了一步,第一次,对女子这般炽热的关怀,他有了一种无从适从的感觉。
安季晴只顾着肚子饿,并没发现伍子微对段风涯的脉脉含情,她挤着段风涯的衣襟,望着不远处的老头在烤番薯,炊烟袅袅,咽着口水,“风涯,好香的烤番薯,我们去吃吧!”
“烤番薯?”
“哦,就是地瓜,地瓜,地瓜。”安季晴憨憨的摸着后脑勺,话还没说完,就拉着段风涯小跑过去了。
伍子微生闷气地鼓起腮子,跟着过去,在她眼里,段风涯是那样优秀的,而安季晴,却又那样平凡,她真心觉得,安季晴配不起段风涯,而当她发现配得起的那天,或者,又已经是自己爱不起了吧!
“老伯,给我一个,地瓜。”
“两文钱。”老汉一副和蔼可亲的样子递给安季晴一个大大的地瓜。
安季晴一分为二,是那种紫心地瓜,紫色的心冒着热腾腾的烟气,光是看着就已经够诱人了,她把一半递给段风涯,边张口咬了一口,边说,“很好吃,风涯,给钱,我还要带两个回去。”
段风涯摸摸空空的腰,才恍然想起,昨天追黑衣人来着,根本没揣银子,他拉住安季晴的手,“别吃了,我,没带钱出来呢!”
“什么?”安季晴白了一眼段风涯,他又不早说,吃霸王番薯,这么二的事,多糗!她不好意思的看着老汉,小声说,“老伯伯,不好意思,我们忘了带钱出来,这地瓜,你说……”
“呵呵,没事,没事,夫人若是喜欢尽管吃,不要钱也行!”
“那么便宜的事?”
“夫人和将军大难不死,必有后福的,我们小百姓,能为夫人做点小事,高兴还来不及。”
安季晴乐呵呵的笑了,完来,做英雄是件那么快乐的事,虽然,她做不英雄,可是,还是不错的,至少能白吃了。
伍子微拿出一锭碎银,“老伯,给夫人带几个吧。”
“谢了,子微。”安季晴虽然是说得很随意,但她真的有心谢过的,伍子微这小小的举动,让她明白了,伍子微其实人心不差,就是被娇纵了的千金小姐,有点小脾气而已。
伍任先很快就带着浩浩荡荡的衙役赶到,当然,后面还跟着那个,文质彬彬的唐吉,还有一副侠骨凛然的捕快。
段风涯把那半边,还没动过的地瓜还给安季晴,迎上伍任先,并在伍任先将行大礼前,托着他的手,扶起了,“大人无须重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