段风涯的手背抚过安季晴的脸,笑意迷离扑朔,“安季晴,我怎么觉得,这话从你口中说了来,就特别酸溜溜的,酸到我心坎了,好吧,为了你这句话,为了不让你守寡那么早,我决定保存好自己。”
“之前那些人,又何尝不是想过一定要保存好自己回来的,可是,他们呢?”安季晴抿嘴,沉静片刻,看着段风涯,“不过,你想做的事,我一定会支持的,风涯,让我陪你去,好吗?”
段风涯的脸抽搐了一下,他的手从安季晴的脸上抽回,凝重的盯着安季晴,“你为什么要去,难道,你不怕死?”
安季晴敛眸,“你不是一直都不看得我好,一直希望我死吗,那不这如你所愿了。”语气中,没有一点怨怼,只有温情,她对段风涯,永远不用愤言,好用不起。
段风涯咽喉哽咽了一下,轻说,“为国捐躯,那,你不成了英雄?”
“我都要死了,你就别计较那么多了,我都做了罪人那么久,让我做好回英雄,不好吗?”
段我涯仰头,喝了两小杯湮灭,沙着桑子说,“好吧,不过,安季晴,我不会让你那么容易如愿以偿的,相信我,我不会让你做英雄的。”
“风涯,我知道!”
然后,又是死寂般的沉默了,褐色的眸,融着浅水的眸,浅水的眸,住着裼色的眸,都没了语言。
安季晴离开后,段风涯的心陷入了无限的低沉,他也不明白,为什么对着安季晴那双水嫩欲滴的眼睛,还有,她坚定如铁的语气,他就说不出个‘不’字了,明知前去,总有凶险的,可遇上安季晴那温婉的语气,他竟然一口应下了。
段风涯第一次遇着这么个女子,她可以扬言,非一个男子不嫁,可以在对他扬起手掌,不卑不亢之后,背着天下人的唾弃,嫁作他妾,可以自救自活,还可以,往火坑里跳,想到这里,段风涯浓眉重皱了一下,直接端起酒壶,往咽喉里倒,只有这样,他才能让自己平静。
如果,她不是安季晴多好呢?每每有这个想法时,段风涯就无比惆怅,无比空落,她不是安季晴多好,而就证明了,她,偏偏,只是安季晴,一个让他忘不了,痛不完,淡不了,恨不完的女子,有时,他甚至会想,段云的死,能不能不归结到安季晴身上呢?
往往想到这里,段风涯就不愿往下想了,他不做没有意义的假设,段云已故,所有人都知道,归根结底,是安季晴口出狂言引起的。
这是一个不眠夜,注定是一个,大家都,夜不能寐的漫漫长夜。
☆、70. 两者,覆水难收
好不容易才盼到五更天,晨曦杂着初露,段风涯和安季晴在和段风离说别后,就坐上车,独赴水月城。
他们衣着简单,华朴,让外人看上去,一点都不能猜度出,是富贵之家,不过,段风涯与生俱来的气宇轩昂,并不是几件粗衣布帛就能掩盖得住的。
“前面就是水月城了,我们先喝口茶,歇一歇再进城吧。”段风涯拭了把汗,看着不远处的茶滩,悠悠的说。
“好。”
正午的太阳烤炽着,安季晴坐下,就连喝了两大碗乌龙茶,凉意顿生,炙热的喉咙一阵清凉。
段风不紧不慢的喝了半碗茶,目光扫示了一下这个茶滩,四面环山,人来人往,茶滩老板是一对年老夫妇,还有一个年轻小伙子。
段风涯招呼小伙子过来。
小伙子粗着浓厚的北方音说,“客官,还要点什么吗?”
“给我们来两笼包子。”段风涯说着,然后又打趣的说,“小哥,这里生意不错啊,人流又旺,把你娶媳妇的钱都给赚好了吧。”
小伙摸着后脑勺,憨厚的笑了笑,“生意是不错,可是都给山上那些强盗抢去了,说也奇怪,自从两个月前,黑蛇死后,那些小辈也没出来要我们的钱了,才得过上安稳点的日子,娶媳妇,再等等吧!”
“黑蛇是谁?”
“山上的土盗,为人凶狠,见钱都要,前两个月,不知怎的,就听说是死了,后来还是伍大人把他给葬了,听说他死后,他手下的小弟,就各奔东西了,我们才开始过上日不忧的日子。”
安季情把还冒着蒸汽的包子推给段风涯,“风涯,还没进城,你就开始魂不守舍了,先吃东西。”
段风涯浅笑,“你别小看这些人,在这里人流最多,很可能就会找到我们想要的东西,听到我们想听的话。”
“那你听到什么了?”
“暂时没有。”
“我就说,什么时候还是填饱肚子好。”
“安季晴,晚上要进城了。”
“嗯。”
段风涯见安季晴一副无关紧要的表情,又着重的说了句,“安季晴,我们晚上进水月城了。”
“我知道,”安季晴抬头,双目明澈,“你不要告诉我,到现在,你想反悔,不让我去了。”
“我是怕你把肠子都悔青了。”
“不悔!”安季晴刚果而肯定,没有让人看到,有半点退怯的意思。
段风涯错愕片刻,“安季晴,你让我突然想起一个人来。”
“谁?是一个女子?”
段风涯别过头,没有答话,而是自顾自的笑了,笑得有点落寞,他只是在安季晴果断的语气上,突然的,就想到了凤凰镇下,那个白衣飘然的唐依,是突然,真的只是突然,有那么一瞬的想起。
唐依说,他们不会再见了,段风涯没想到,就果真不见了,他甚至连她长得什么样,都不知道,他三番四次想一睹芳容,都被婉拒,看得出,唐依是刻意不让相见的,想到这里,段风涯嘴角的笑意更深,唐依成功愚弄到他了,永不相见,他已已经觉得,和唐依,已经是很久很久以前的事了。
安季晴努努嘴,“我就知道是个女子,看你的样子,肯定是个庸姿俗粉的。”
段风涯玩弄的笑着,“总之,不会比你更俗。”
“你,”安季晴翻白眼,正想说什么,一女子的吵闹打乱了,她回头看过去。
一个双八女子,身穿粉红长裙,方脸,脸涂浅妆,黛眉娇媚,盘起的长发呈扇状,一看就觉有点大气,最耀眼的是她头上的白玉钗,通透明澈,价值不扉,不是个富家小姐,便是官家小姐。
粉衣女子喝了一口茶,就吐出来,口里不饶人的大骂,“这是什么茶,是人喝的吗,还不拿最好的茶来,让本小姐喝这东西,你们等着好看了。”
安季晴轻皱眉头,“我敢说,这女子一定是官家小姐。”
“这话怎么说。”
“瞧她那打份就知道,不是富家,就是官家了,听她那张狂的语气,商家女,没那个口气,也狂不起。”
段风涯打趣的看着安季晴说的一言一语,眉舒目展,手指划过茶杯,“你是不是,还想说,她颐指气使,商家女说不出这语气?”
“我就是这意思,难道不是吗?”
“是,我没说错。”希风涯把目光放到粉衣女身上,“不过,难道你忘了,曾经,你也是这样,趾高气扬,目空一切,看不起商人的,和你相比,我倒觉得,这姑娘和气多了,至少,她没有出口伤人,没有咄咄逼人,只不过,就口出狂言而已,你说,对不对?”
安季晴侧睨段风涯清雅的眸子,他白净的肤色,衬着他的棱角,那么不清析,那样模糊,她甚至从他的这句话里,听不到任何一丝情绪,是怒,是怼,还是,都没有?
安季晴想,段风涯是刻意的,他就是想让她猜度不出他的心思,她半站起来,给段风涯满上一杯茶,不紧不慢的说,“风涯,其实,我们从新认识,好吗,忘了从前的我。”
“不好,安季晴,有时候,说出的话,就像泼出的水,覆水难收,不是你说想收回就能收回的,因为伤害早已经在了,别妄图放下包袱,从头来过。”
“我……”安季晴本想说什么的,话到嘴边,却又发现,什么都说不出了,覆水难收,段风涯说对了,是覆水难收,但是,不只只是说出了的话,还有动了的心,她终于还是明白了,爱一个人,不需要太多理由,一旦心动,便也是,覆水难收。
段风涯低眉浅笑,“怎么,哑言了,我记忆中,口舌之争,你从来就不会输给别人的。”
“口舌之争,多没意思,说多了,你又说我牙尖嘴利,口不饶人了。”安季晴坦然的说着,目光投向那粉衣女子,这么一个如粉雕琢的美人儿,方脸小嘴,大眼黛眉,不开口说话,或是安静的坐着,怎么看,都是一个惹人怜爱的人,可惜就是太粗俗了,浪费了这副好皮囊。
☆、71. 微言,不争事实
就在女子口沫横飞的时候,不知从哪里飞来一支飞镖,直直向她逼来,一道凌厉的光划过,段风涯抓起手上的杯扔过去,瓷杯在女子面前,恰好和飞镖碰在一起,散开的茶洒了女子一脸,女子瞪大着圆圆的眼睛,惊恐未定。
四面顿时窜出三条黑影,明晃晃的弯刀插在腰间,见此,座客都惊恐的躲到一边,生怕受到无妄之灾。
为首的黑衣人见段风涯依然坐着,纹丝不动,挑衅的看着段风涯,并狂言,“小子,最好不要多管闲事,除非你活得不耐烦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