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苦恼的又添了一把柴禾在灶膛下,忍不住站起身走进卧房,在梳妆台上坐下来,看到铜镜中那张秀美的面孔,虽然还是年轻的容颜,然而经历了这许多沧桑,那份先前的名媛千金风韵气质早已经变了,就连容貌,都不再是少女模样。
变了?
阮云丝猛然就愣了一下,然后她忽然揽过镜子,细细看着里面映出来的那一张面孔,一边在脑海里回忆着自己在侯府时的模样,这会儿才真正发现,自己真的是变了许多。
少女的长发已经盘起,现在的她,是一个地地道道的妇人装束,虽然大家都不知道她丈夫的来历,但却都知道她是一个年少寡妇,只要把眉毛稍微修一修,善用一点胭脂水粉,就算是父亲站在面前,大概也只会觉着这女人很像他那个逃婚的女儿,却不敢咬定自己就是曾经逃婚的侯府千金——阮明湘吧?
因为这个发现,阮云丝空前的兴奋起来,一直压在心头多年的大石忽然之间就被搬开,她在房中跳了几圈,甚至还跳了一小段已经生疏的街舞来表达自己的兴奋之情,也幸亏窗子上都是窗纸而不是玻璃,不怕被人看见她的癫狂之态。
正沉浸在兴奋中,忽听外面有人喊着自己的名字,听声音像是芸娘,于是阮云丝连忙接了出去,果然,芸娘手里拐着一个篮子站在街门外,见她出来便笑道:“我今儿蒸了年糕,给你送几块来。只是听人说今儿你家里热闹,还有人送了许多好东西,倒未必是把这年糕放在眼里了。”
阮云丝笑道:“怎么会?我最喜欢吃年糕。今儿索性留在我家里吃饭,先前救助的那位京城公子,的确给我送了不少好东西,里面有一头猪,说是什么茯苓香猪,咱们今儿正经也尝尝。”
茯苓香猪向来就是在皇庄上精心培养的,喂以各种好东西,因其肉质细腻香鲜为世人所喜,只不过民间所谓的茯苓香猪一般都是挂羊头卖狗肉的东西,不过是喂点好料罢了,哪里能得到皇庄上喂猪的秘方?芸娘并不知道苏名溪的来历,只当他是大家公子,阮云丝心里却明白,这茯苓香猪必然就是皇宫中赐下的,想当日她贵为侯府千金,尚且没有荣幸吃一口正宗的茯苓香猪肉,却没想到如今竟可以大快朵颐,如何能不开心?
芸娘和她是熟了的,因此就坐下来笑道:“好好好,顺便把这冷糕也蒸一蒸,呀,看你家的狗,绕着锅直打转呢,不是我说,别人家养狗都是看门护院,你可倒好,把这狗当成儿子似的养了。”
阮云丝嘻嘻一笑,听芸娘又问起小黑,她就将猎户村孩子患虷病的事情说了。倒让芸娘也跟着叹息了一回,摇头道:“这天寒地冻的,黄鼠狼都龟缩不出,即便出来,那东西最是机灵奸猾不过的,哪里就容易猎到?也罢,但愿上天保佑,能让那些猎户们打到一只,换孩子们平安无事吧。”
当下两人就把糕蒸了,阮云丝又拿出那些点心给芸娘吃,又把其他的年货也分了些给对方。因两人素日里便如姐妹一般,又都觉着是同病相怜,所以芸娘也没有多推辞。
这茯苓香猪的滋味果然不同寻常,阮云丝从穿越到古代,只发现一样好处,就是古代的猪肉好吃,到底是粮食喂出来的,不是现代那些用饲料喂养,几个月就出栏的猪肉可比。然而这茯苓香猪,却是比她在侯府吃的猪肉更胜一筹,就连芸娘不喜肉食,都吃了好几块,大黄则是一幅吃撑了的模样,趴在灶台边,嘴边犹有一根带肉的骨头,它有一搭没一搭的啃着。
“瞧瞧大黄这肚子,不知道的还以为它怀了一窝崽子呢。”芸娘没好气的指着大黄狗,恨恨道:“若是没有个七八斤肉,断断撑不出这样一个肚子。”
阮云丝笑道:“这家里就我和它两个,后院的鸡鸭鹅都不吃这些,不给它吃可给谁吃呢?好了,我要去喂鸡,你且在这里宽坐,我一会儿就回来,到时咱们剪几朵窗花,早上我剪了一张大的,偏那位苏公子看中了,到底要了去。”
芸娘忍不住摇头笑道:“那位苏公子真真是不解风情,竟然只看中了窗花,他怎么就不好好看看这剪窗花的人是何等心灵手巧……”不等说完,早被阮云丝啐了一口,听她骂道:“你是个寡妇,竟然还说这种话,若是春心荡漾了,我介绍那苏公子给你认识如何?”
芸娘笑道:“罢罢罢,我是心如死水的人,早决定了给我们家那死鬼守寡一辈子的,如今已经过了三年,再坚持七年,我赚一座贞节牌坊,让那死鬼在地下也高兴高兴,顺便告诉他,安心在地府等着我,可不许先去了。只是你和我怎么一样?你素日里便是个有主意心眼活的人,不像我这般……”
阮云丝打断她,淡淡道:“没什么不一样的。你是为了王大哥守寡,我是为了我自己守这个寡。我们女人难道离了男人就活不成吗?虽然我不想赚什么贞节牌坊,却也已经决定这辈子不会再嫁人。”
第二十四章:黄鼠狼的踪迹
她说完就提起那个装着鸡食的桶走了出去。这里芸娘却呆住了,细细寻思刚刚阮云丝这番话,脸上不由慢慢浮现出钦敬的神情,喃喃道:“云妹妹你真是好样儿的,这样一番话,怕也只有当日替父从军豪气干云的花木兰能说得出来,只是木兰最后怕也终是嫁为人妇,你却能够说出为自己守寡这种话来,莫非你是让男人伤透了心?若真是这样,倒是比我还凄惨了,我家那死鬼活着的时候待我总算是一心一意知冷知热。不过看你平日里却又不像十分忧愁伤痛的样子……”
她在这里自言自语出了一会儿神,看见那间放着杂物的房间,就信步走进去,只见苏名溪送的年货都堆放在这里,那架织机仍是在窗前,织机前一个马扎儿,上面犹有一匹还未织完的布。她上前拿起仔细看了看,便忍不住感叹道:“这妮子,我说她心灵手巧,真真是不错,她究竟是从哪里学的这织布技巧,竟能织得如此厚密均匀,难怪人家都说她的布织得好,还给她提了价钱。”
正寻思着,忽听阮云丝在门外道:“你看什么这样出神?”说完走进来,见她在织机前,就忍不住笑道:“嗨,我还以为你看什么,这有什么好看的?如今到了年根下,先前的活儿都干完了,这是不着急的活计,我不过每晚睡前干一会儿罢了。”
芸娘起身笑道:“我不是为别的,是看着你这布织得好,前些日子李嫂子还夸赞过,说城里那些商户都爱要你的布。”
阮云丝笑道:“不过是一点小窍门罢了,你若想学,我教你,只是那织机要改一改……”不等说完,便见芸娘摇头道:“罢了罢了,我究竟没有这个天分,上次你和我说的那些要领,还没回到家就全忘了。反正我也不靠着这个生活,日常还是把精神放在种地上,织布不过是偶尔做的勾当贴补家用,马马虎虎过得去就行。”
她这样一说,阮云丝也无奈了,知道这芸娘虽勤快,却是一个典型不肯接受新事物的妇人,说好听点那叫知足者常乐,说难听点儿就是不思进取。只不过她平时想想,这样乐天知命的性格,的确也算是不错。因此也就作罢。
“咦?你这裙子上是什么?血吗?”
两人回到东屋,刚刚掌了灯,就见芸娘蹲下身子,撩起了阮云丝的裙角,接着她将那块东西拿了起来,凑近油灯细看,皱眉道:“这好像是大鹅身上的羽毛,怎么回事?怎么能沾了血呢?”
阮云丝也诧异道:“真是奇怪,刚刚我出去的时候,天差不多黑了,不过我的确觉着鸡窝那里似乎有点血腥味儿,但是数了数,数量也不少,莫非是有狐狸什么的来偷鸡,让大鹅赶跑了?”
芸娘笑道:“你家那两只大鹅的确不是省油灯,若真有狐狸来,让它们赶跑也正常。只不过如今后门封了,你把那些牲畜放在后院,终究还是有些不妥,反正这前院还有一个废弃了的猪圈,倒不如明天我和你一起,将那几只鸡鸭鹅移到前院来,前院又有大黄,小黑过两天不也就回来了吗?那是连狼都害怕的凶犬,这样彻底杜绝了后患才好。”
阮云丝觉得这主意很好,便答应了,于是姐妹两个剪了一阵窗花,阮云丝照旧剪了几张大的,只把芸娘也喜欢的不行,讨了一对吉庆有余的图案,两人就在一铺炕上睡下了。
第二日早起,芸娘果然帮着阮云丝将鸡鸭鹅都给挪到了前院,这时方看到后院鸡舍里好几处斑斑血迹,一只公鸡的腿也有些瘸了,羽毛飞散的到处都是,一只大鹅的翅膀上脱落了好些羽毛,还带了血,想来应该是和偷鸡的凶兽殊死搏斗时留下的“勋章”。
阮云丝心里十分喜欢,听芸娘说那公鸡反正也瘸了,倒不如杀了过年,她自是不肯。这时候心中一动,便对芸娘道:“喜欢偷鸡的可不仅仅是狐狸,黄鼠狼不也是个中好手吗?焉知这次来的不是黄鼠狼?这倒是正好,猎户村的大哥们在林子里转了这么多天还没找着,倒不如年后把鸡鸭放回去,请他们来守一守,兴许还有意外收获呢。”
芸娘点头道:“这主意极好,正是这样没错。只如今眼看是除夕了,他们在林子里转了那么些时候,也该好好在热炕头上歇一歇,过了年再来最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