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了月见山,他们一路朝东,走到了离这里最近的樊城落脚。
饶是他们速度很快也走了一晚上,差点没把人累瘫,而正当他们准备放弃的时候樊城的城楼尖儿才出现在他们眼前。想到那个眼睛弯的跟月牙儿一样的茶摊老板,沈星澜不禁感叹:山民淳朴,古人诚不我欺。
说实话带着个金发碧眼的孩子实在不方便,他们二人无法,只能在金铃子的头上罩了块布。
樊城虽说是城,但因地处偏远地区,所以和一般的小镇也没什么区别,不过好在要找一家客栈还是很容易的。找城里的路人问樊城最好的客栈在哪里,然后打了个牛车奔了过去,总算是逃过一劫,可以踹口气了。
他们三人在客栈里休息了一整天,直到月上柳梢的时候才缓过劲儿来。
因为有金铃子这个太特殊的存在,所以他们只能让小二把吃的送进房里,三个人一起在小厅里吃饭。他们在客栈定的是一间套房,一个小厅两间厢房,沈星澜一间,通百事和金铃子公一间,没办法虽然金铃子还是个孩子,但也架不住已经十二三岁了,通百事想把他推给沈星澜睡一间也不方便,只能委屈他自己了。
吃过饭,三人便回到进到自己的房间里继续休息。
凌晨以后,本该睡觉的时间,沈星澜忽然感觉有什么东西有响动,正准备起来看看,一个黑色的身影压了上来!
沈星澜瞳孔一缩,低吼道:“你想干什么?!”
那人委屈地瘪瘪嘴:“姐姐,我不是故意要吓你的,我是有事要偷偷跟你说。”
这黑影正是半夜从通百事房里偷偷跑出来的金铃子。
“有什么事儿不能白天说?姑奶奶现在要睡觉!”沈星澜不想和他多纠缠,一来她现在确实很困,二来……这小P孩儿实在是太危险,她才不会吃饱了撑着没事做去管他的闲事,把他救出来是她一时心软,等她明天早上起来一定要把他打发走,一定要!
正打算不去理会他,闭着眼睛继续睡,不料喉管一凉,泥煤,脖子上被人架了把匕首!
“姐姐……你现在听也得听,不听也得听哦……”阴森森的语气配上少年还没变声的孩童的声音让人顿时毛骨悚然。
这、死、小、孩!
“姐姐,我知道你是个好人,所以我有个秘密要告诉你,你一定要帮我哦~”
在黑暗中被人要挟的沈星澜泪目,她一点也不想知道他的秘密啊!知道得多死得越快说的就是她这种人啊!她也不想帮他啊,长得漂亮了不起么?她自己也很漂亮啊!忘恩负义的白眼儿狼,救他回来还这样对她!
当然,她不敢反抗金铃子,这P小孩儿会武功,而且不弱,冒冒然有动作只会让她更加危险。
金铃子像是普通人家的孩子再跟姐姐撒娇一样伏在沈星澜肩上,一双漂亮的碧瞳在黑暗中像猫的眼睛一样闪亮,有种说不出来的诡异:
“姐姐,你知道血灵芝吗?”
泥煤,姑奶奶当然知道血灵芝,你就是血灵芝,要不是因为这我也不会心软救你了!沈星澜在心里腹诽。
“我就是血灵芝哦~”见沈星澜不说话,金铃子摸了摸她的脸蛋,对着她的耳朵小声道,“偷偷告诉姐姐,我的血可以解百毒,治百病,取我的元阳可以练一种神功,听说一旦练成,全无罩门,天下无敌呢~”
金铃子的声音有些尖细,语速极慢,就像是一条滑腻腻冰凉凉的毒蛇从沈星澜的背脊爬过,让人鸡皮疙瘩直竖。
“姐姐啊,我知道你是好人,你救救我吧,我不想这样下去了。”
匕首的刀背部分在沈星澜的喉头滑来滑去,大有她不答应就马上送她去阎罗殿的意思。沈星澜欲哭无泪,这哪里是恳求,分明是恐吓!
“我没有办法改变你的体质。”沈星澜老实道。
她说的是实话,血灵芝的体质是天生的,就好像A型血的人用O型的血液做了换血,就算当时是O型血,没过多久又会变回去一样,没有人可以真正改变自己的体质。
金铃子说的取原阳她是懂的,这孩子大概是某个魔教高层手里捏着的一个金宝贝,只是用起来的方式让孩子接受不了。至于是什么方法……用修仙文的语言就是男性炉顶,用宅斗宫斗文的语言就是娈童,总而言之就是所谓权势人的畸形爱好。
这个世界上真是不缺二百五神经病啊,取这么小的孩子的元阳。沈星澜就算摸过金铃子的脉,心里也大概知道个七七八八,这么刺拉拉的听他从嘴里说出来,还是觉得胸口一揪,难怪这孩子变成这个样子……
金铃子听到沈星澜这么说,浑身忽然颤抖了起来,沈星澜心里咯噔一下,小祖宗,你别手滑把姐姐给弄死了!
= =!
过了好一会儿,金铃子才开口道:“我早就知道是这样了。那天我看到了你的灵枢剑,知道你是溟桥毒女的传人,想问问你我还有没有救,结果……”
溟桥毒女?她师娘?
他的声音里听不出情绪,沈星澜却更觉不安:“你别这样,有血灵芝的体质也并非坏事,至少你百毒不侵,身体也比一般人要好很多,长寿又老的慢,多好……你就是之前被坏人利用了才变成现在这样的……”
“真的吗?”金铃子第一次听到有人这么说,觉得十分新奇,也许自己真的没有那么糟?
孩子就是好哄啊:“真的、真的。”
“姐姐我以后就跟着你了,你是好人!”
“啥?!”
“我以后就跟着你了!”
匕首在沈星澜脖子上架着,冰得她脑仁儿疼,那个“不”字在嘴里转了几圈也没转出来,只好僵硬地点点头:“好……”
“姐姐真好!”金铃子听她答应了,开心地在她脸上亲了一口。
沈星澜:……这是个鬼畜腹黑病娇S吧喂!Q-Q我这是造了什么孽?嘤嘤嘤~~~
另一间厢房内,通百事将自己刚刚趁金铃子跑出去的时候写好的一张纸条绑在一只不知道是哪儿来的鸽子的爪子上,然后抬手将鸽子放出窗外。
下弦月的微光洒在屋檐上,那抹小小的白色在夜色中渐渐缩为一点,然后消失……
25翻滚吧少女 你娘有疾
翌日,三人不约而同的睡到日上三竿才起来。
打开厢房的门,相对着打了个打哈欠,沈星澜疑惑地对通百事道:“你怎么也没睡好?”
顶着两个大大的熊猫眼的通百事指了指旁边同样眼圈儿乌青的金铃子:“这货梦游,半夜三更跑起来好几趟,我睡在外面被他踩了好几脚,你让我怎么睡?”
看起来好像没有发现他偷偷跑出来找她的样子,沈星澜不禁有些无奈:“你不会把他抱回来啊!”那死小孩根本就不是梦游好么?你要是早把他抓回来我就不用被人用刀架脖子了,死睡猪!
而白天的金铃子全无晚上的病态鬼畜,脸上甚至不像前两天在月见山上看到的那样满是冷漠和疏离,现在的他看起来就像是普通人家的小小少年,听到通百事说他梦游,脸颊微红,一副十分腼腆的样子,即使是他眼睛下面那两团乌青十分碍眼,但总体来看依旧是个漂亮的混血小王子的形象。
真是会演啊。沈星澜腹诽。
照例让小二送了餐上来,三个人围着小桌安静的吃着早饭,边缘小城也没有什么精致食物,就是馒头就稀饭,外加三小碟不一样的腌菜,但这几个人硬是吃出了御膳的赶脚。不说这三人外貌都属于闪闪发光的类型,呆哪儿哪儿都有赏心悦目蓬荜生辉FU,再加上得体的仪态,怎么看都不像是一般的江湖客。
连每天上来送饭的小二都忍不住多看他们几眼,弄得人很是不自在,沈星澜一边吃一边想着要不要易个容,这样出门也方便很多,穿过来以后顶着这张脸好看是好看,就是太麻烦了,走到哪里都有人偷瞄几眼。
其实有几分姿色的人走在街上,唯一和别人不同的就是会被多看两下,但是这也造成了沈星澜的各种不便,比如他们去救金铃子的时候,要不是换了一身麻布衣服又低着头,那绝对一路都要受人目光洗礼,别说找金铃子在哪里了,估计被人围都要围死。前生姿色平平的沈星澜自然没有美女的自觉,现在变成绝世大美人之后自然也就明白了“看杀卫玠”这四个字并不只是古书里的荒唐和夸张。
玛丽苏的世界伤不起,外貌差异大得不得了,不是美的倾城,就是平凡的路人一二三,中间都不带过度的。美丽的人又少,这就直接导致他们成了特殊人群,站在人群里特别打眼。
现在他们三个人,不管哪一个走出去都可以和满大街的人形成鲜明的对比,尤其是那个金发小魔头,虽然以大燕国人民的普遍审美眼光看有点怪,但也不妨碍他漂亮的闪闪发光啊,走到哪儿不都是个活靶子?现在他要跟着自己,不是更容易暴露她么?
想着想着,沈星澜吃饭的手就把筷子放下了,开始神情猥琐地摸下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