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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唐白骨精 (剑语潇潇)


  “靠,那户人家简直就是一混蛋!”江雨虹义愤填膺,一个弱女子,凭借自己的努力挣扎求生存,不偷不抢,结果反而遭人鄙视,这是神马的价值观!
  “确实是混蛋!”公孙大娘点头同意,但是随即又叹了一口气,“我的名声已经坏了,萧大哥堂堂兴乐帮帮主,我又岂能嫁给他,萧大哥一世英雄,自当娶个好人家的女儿。”
  “老娘,你这么想就错了!”江雨虹决定要给自己这个半封建半开放的老娘洗洗脑,“你以为是为萧大哥好,万一萧大哥喜欢的就是你,那你这么做,不是让萧大哥难受嘛?萧大哥知道不知道你喜欢他?”
  “呸呸呸,小丫头又懂什么喜欢不喜欢了。天都快亮了,赶紧睡吧。先操好你自己那份心,记好了啊,到了吴王府,离那吴王远点。娘可不愿意你去做个妾侍,就算是皇子的妾侍,也不行!”公孙大娘转移话题的本事,和江雨虹正是棋逢对手。
  “老娘,幸福要靠自己去争取的……”
  “睡觉吧,你这死丫头,以后再敢突然失踪十几天,老娘剥了你的皮。”
  “老娘,你不能浪费你这宝贵的青春尾巴了……”
  “你不睡,老娘自己睡了。”
  江雨虹躲在被窝里,暗自盘算,非得想办法早点把这老娘嫁给萧长风,这俩唐朝男女,还没受过宋明“存天理、灭人欲”的洗脑,咋就这么害羞呢?
  同是唐朝女人,还是李漱那丫头给力,只要有感觉,和尚也不放过!


☆、第十二章 史上第一只水晶球

  听雪轩中,李恪靠在木榻上,一个黑衣人立在他下首,正在低声说:“太**中戒备森严,属下今夜趁着皇**宴的时候潜入太**中,发现有一处偏殿看似毫无人迹,但是四周却有不少身着突厥人服饰的侍卫放暗哨。”
  “可曾进入那偏殿?”李恪冷冷地问道。
  “属下怕惊动那些暗哨,不曾潜进去,但是属下亲眼看到,有几个蒙面人肩上扛着布袋进入殿中。看布袋的形状,属下认为里面装的是人,多半是被迷晕了装进袋子。”
  “嗯,你近几日想办法跟踪那蒙面人,看看他们都是从何处掠得何人,不要打草惊蛇。”李恪挥挥手,黑衣人悄然退下。
  西厢房那面,有缕缕琴音传来,这样的深夜,绿绮尚未入睡。绿绮的年龄逐渐大了,也许该多劝劝她,放下以前的事情,找个好男儿嫁了?想到这里,李恪忽然笑了,什么时候他居然开始操心这些事情了?
  高高在上,冷酷无情的吴王居然开始关心手下的感觉了?
  在那个叫雨虹的小丫头心里,却从来没有仰视过他,居然还敢和他讨价还价。最郁闷的是,自己竟然没有生气!如果换做别人敢这样对他,他早就吩咐人拖下去给顿乱棍。偏偏当时看到那小丫头轱辘轱辘滚到自己脚边,瞪着一双水灵灵的大眼睛茫然的样子时,李恪觉得自己心里有什么东西被拨动了。
  想到雨虹小丫头一边靠着他的腿,一边拿起他长衫下摆擦汗,擦的脏兮兮的脸像个花猫的样子,李恪又忍不住微笑了,即使是脸上脏得都看不出本来面目,但是那漆黑的眼珠依旧灵动过人。
  从那以后,李恪的心里就会常常浮现出这双眼睛。
  只是现在这小丫头估计已经恨死他了,竟然利用公孙大娘和萧长风对她的关切之情趁火打劫,把兴乐帮收归麾下。按照小丫头的个性,现在估计一边咒骂他,一边转着小脑袋想办法在他身上挽回损失吧。
  李恪摸摸自己的耳朵,果然有些发烫。
  他只能无奈地苦笑一下,这小丫头哪里知道自己的苦心?如果他不用这种方法,只怕魏王李泰是不会放过她们母女,而跟公孙大娘有千丝万缕关系的兴乐帮,自然也不会幸免。
  怪只怪,雨虹这小丫头谁不去偷,偏偏去偷李泰的东西,而偷的,又是李泰拿到的太子李承乾的把柄——那只贡品玉蝉。凭借李泰的实力,想要查到江雨虹的身份,易如反掌。
  疑心颇重的李泰,自然会推断出,公孙大娘是太子李承乾的人,那么兴乐帮,也极有可能是太子在江湖上经营的一股潜藏势力。
  也不知道是雨虹小丫头运气好,还是她已经聪明到了看清形势的程度。李恪当然觉得前者可能性更大,雨虹竟然在画舫上当场把玉蝉还给李泰,还表明自己是吴王的手下。而吴王李恪,本来就和太子关系疏远,另外他的庶子出身,也让他永远没有可能角逐太子之位。
  所以李泰抱着拉拢吴王的心思,当时放过了江雨虹。
  而李恪则借助后冠的事情,暗中帮助李泰对太子进行了第一击。如此一来,李恪就表明了站在李泰这面的立场,那么魏王自然会放过附庸在吴王麾下的兴乐帮。
  所以,李恪才会匆忙在宫宴结束后立刻赶到西市公孙大娘那里,只是,他的这番苦心,只怕雨虹小丫头是不会明白的。
  在小丫头眼里,自己就是一个趁火打劫的恶人吧。
  可是,那小丫头,为什么要为自己挡下公孙大娘的那一击,李恪只觉得,当时看到江雨虹手臂上的伤口时,他的心里会猛然一痛,这就是伤在她身,痛在他心吗?这个傻丫头,难道不知道他想要化解公孙大娘这一招是举手之劳吗?
  小丫头心里到底是怎么想的?他在她心中,到底是什么位置?李恪第一次对自己有些不自信了。
  其实,李恪始终不愿意承认,他不让魏王李泰打兴乐帮的主意,也是不愿魏王李泰去借机接近雨虹丫头吧。
  什么时候,冷峻英武的吴王也开始变得患得患失了?李恪自嘲地一笑。
  雨虹一觉醒来,神清气爽,手臂上的伤口也不再痛了。她经过这一晚,似乎已经认同了现在的自己,一个叫做雨虹的小丫头,有个又泼辣又风情的老娘,还有个黑社会大哥的师父。好吧,那就打点精神,好好重过一个十年!
  唐朝的女孩幸福啊,至少不用像以前的自己,十二岁到二十岁的花样年华除了苦憋的读书考试考试读书就再没别的回忆了。现在,嘿嘿,可以用大把的时间做自己喜欢做的事情了。而江雨虹最喜欢做的事情,那自然就是赚钱,赚大钱,然后心安理得的吃喝玩乐,游山玩水。
  大唐,我爱你。
  就这样,二十五岁的江雨虹准备彻底融入到唐朝小丫头的生活里,开始雄心勃勃地给自己策划一个纸醉金迷的未来了。
  雨虹开始收拾“自己”的东西,她的小屋就在公孙大娘住的屋子的隔壁,里面放着一张小床,一个梳妆台,几个箱子。那箱子摆得很奇怪,摆在屋子中央空地上,在地上左一个、右一个,雨虹不得不踮着脚,从箱子之间的缝隙里走过去。
  “老娘,这箱子干嘛这么摆着啊?”雨虹实在是按捺不住好奇心。
  “你问我?还不是你自己要学什么轻功来着,好好路不走,整天在箱子上跳来跳去,号称落地无声来着。”
  “啊!”雨虹大吃一惊,难道自己已经是身怀绝技的武林高手了?她心中暗喜,一个纵身,试图如武侠小说中写的那样,拔地而起。结果膝盖一下磕在了箱子上,痛得雨虹抱着腿倒吸一口凉气。
  看来这轻功是没有了。
  公孙大娘又忍不住摸摸雨虹的头:“丫头你没发烧啊,你以前练功的时候,在箱子上面行走如风,连老娘我都抓不住你,现在怎么了?”
  “估计那一摔之后,轻功都摔没了。”雨虹哭丧着脸,看来天下果然没有白吃的午餐啊。自己想偷懒捡个现成都不行。
  “你是把功夫也摔忘了,我看你这身子骨,往日练的功夫底子都在着呢。改日老娘再重新教你。”公孙大娘安慰雨虹。
  “算了。”雨虹摇头如捣蒜,这么辛苦的事情,还是算了吧。反正到时出门把李诚带上就行了,再不行,就从师父那里找几个手下当保镖。打架这种事情,还是交给男人好了。
  这个时候,雨虹发现另外一边的墙角还摆着一个类似人形的木头架子,架子上穿着衣衫,衣衫上还到处挂着铃铛。
  “咦?这又是什么东西?”雨虹扯扯那个木头人的衣衫,顿时发出叮铃铃的声音。
  “这不就是兴乐帮的长老彭千手教你练的妙手空空术嘛。你要偷了这挂着的衣衫口袋里的东西,还不能触动一个铃铛响出声。”公孙大娘白了雨虹一眼,“什么绣花弹琴的事情都不愿意学,就这种逃跑偷东西的玩意学的不亦乐乎。”
  “啊,妙手空空?不就是做小偷吗?”雨虹脸庞一阵发热,她是现代社会熏陶出来的人,一想到自己居然热衷于做个小偷,心理上还是很难接受的。
  “什么小偷,是劫富济贫!彭长老传授你这套妙手空空术的时候,不是把戒律都让你背下来了吗?什么穷人不偷,偷来的钱财须得有一半散给穷苦之人。你还整天给老娘说,你要做个侠盗。”
  “哦,侠盗啊,那还成。”雨虹总算能接受这个事实了,她试着伸手去摸木头人身上的一个口袋,自觉已经够轻的了,结果却还是有铃铛发出响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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