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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之我有空间 (爱睡觉的懒猫)


  
  卖菜?
  
  呃,会不会有城管啊?而且被人看到问我菜从哪里来的,该怎么回答呢。这个不行,我绝对不能让人发现空间的秘密,买菜太危险了,我根本不善于撒谎,到时候被人看出什么来就惨了。过几年空间文一流行,大家那么聪明,万一猜到了怎么办。
  
  可是,那么多的菜可怎么办?我又不能不跟大家一起去吃饭,然后偷偷进空间做饭吃,万一让人发现了古怪,不好
  
  不然还是等到水果结出来之后,我自己一个人坐车去别的市里卖上几天,然后再回来。
  
  这个方法倒是不错,到时候租一辆车,拉一车的榴莲拿去远点的地方卖,应该能够卖不少钱。榴莲那么贵,肯定能够凑够买电脑的钱。到时候我就买两台笔记本,一台放在外边,一台放进空间里面,这样也可以在空间里码码字什么的,小说是一定要写的,这是爱好,不能丢了,而且早几年开文的话,应该能够有不少便利。现在穿越类小说也才刚刚盛行,我可以搭着这个风火一把,还有重生类的小说都还没出来。我可以自己来开创这个流派,我看过了那么多的小说,到时候自己写一个长篇还不是小菜一碟。
  
  所以,电脑是当务之急,除了可以让我快点码字赚钱之外,还能找找翻译公司,做做翻译,还有,今明两年股市大涨,我正好可以乘着这股风气赚一大笔钱。倒是炒股的本金我得再想想法子。
  
  干脆写书得了,我看过不少励志的书籍,可以找一本畅销的来写。记得我重生那一年就有一本新出的书,当时火的不得了,叫做《浴火重生》,当时我也买了一本,我非常喜欢这本书,以至于看过四五遍,现在记忆力变好了,正好记得所有的内容,姑且写来拿去卖吧。这样应该能够得到一百万吧。
  
  不过这样抄袭不太好,我还是自己结合其中的核心理念自己创作一本新书吧,想来也不会太差。毕竟原书出彩的地方不是文笔,我的文笔也还行,毕竟写了多年网络小说了,而且还有十几本是V文呢。想来写下来应该是得心应手。此时的励志书籍还没有《秘密》出名之后的疯狂售卖,说不定我这本书还能开个历史先河什么的。
  
  我想到这里,突然觉得未来更美好了,过去为钱烦恼,心里从来都是沉甸甸的,每次看到妈妈为了节约钱也不敢买衣服。爸爸每次公司发制服都高兴半天,也从来不舍得花钱在自己身上。
  
  等我赚了钱,一定要给他们买很多的衣服寄回去。
  
  下午也就两堂课,我跟大家一起选了坐在后边位子上,因为是口语课,教授的是外教,他不停的跟大家交流,我还跟以前一样没好意思跟他多说,问了我问题,我就回答,他可能觉得我很可爱吧,跟我说了很长时间的话,还拍了拍的脑袋,看起来就好像是在跟小女孩说话一样。不过也难怪吧,他的个子特别高,人又长得壮,我是在国内也算是很矮的那种女孩子,站在他面前就像是小妹妹一样,加上我的皮肤越来越好,嫩嫩的像婴儿一样,又长着一张圆脸,大眼睛,樱桃小口,胖胖的,看起来还真像个吉祥娃娃。非常惹人喜爱,我们宿舍的几人,有时都忍不住掐我的脸两把。
  
  如果是我以前认识的人看到,估计会不敢相信我是那个矮胖而且又长得很难看的林静书吧。好在这所学校里的人都是我所不熟悉的,根本不用担心她们怀疑什么。再说,我只是皮肤变好了,其他的都没怎么变,就算是以前的同学见到了,我也可以说是暑假在家宅出来的。因为我在高中的时候没什么特别要好的朋友,我又不爱串门,整个暑假可以说都没有出去见过朋友,就算变了,他们也无话可说。至于爸爸妈妈,那就更简单了,反正我是变好了,他们不会深究的,顶多就觉得这边的气候很适合我。
  
  因为,小时候也曾经发生过这样的时,那时我们不过是坐火车经过宁夏,结果当时我脸上起了一层壳,掉落之后的皮肤更加好了。
  
  晚上,学院安排了迎新会。
  
  方婷不屑道,“肯定又是一堆讲话之类的,无聊透了,我都不想去。”
  
  我知道她最不喜欢这样形式化的事情,可是她也不会脱离大部队,只是想要发泄发泄罢了,便笑道,“去认识一下学院的同学也好啊,而且晚上也没什么事做,不去留在宿舍里也无聊。”
  
  杨欢欢接着道,“不好看的话,我们到时候溜回来呗。”
  
  沈娟没说话,不过可以看得出来她其实挺想去的。
  
  我突然想到,她不会是从今天开始就喜欢上了许鉴彬吧。
  
  不过,想想也的确可能,今天在课堂上表现做出彩的就是许鉴彬了,而且今天晚上代表新生发言的也是他,估计到时候会有更多人喜欢他吧。
  
  就这样,我们宿舍一行人洗完澡一起去了会堂,到的时候已经有不少人在了,我们坐在后边靠中间的位置。几人叽叽喳喳的聊着天,可以看出大家都在极力的熟稔对方,我也偶尔说上几句。却不像从前那样忐忑不安,怕不合群,被落下了。
  
  不知为什么,她们竟然也不像从前那样忽略我,方婷也爱跟我说话了。
  
  我记得其实刚开始的时候方婷基本上不跟我交往的,我们连话都不怎么说。当时的我,穿着很土衣服,人长得也很乡村,皮肤红红的,泛着油光,人也小家子气,一副从乡下来的样子,头上还别了一个超级乡土的发卡,头发短短的,真心难看。
  
  方婷是典型的城市女孩,根本就不喜欢我们学校,也认为这座城市是乡下,只有她家所在的S市才是大城市,从心底里瞧不上这里的一切,也不喜欢跟我们说话,唯有跟她同一个省份的沈娟和长得不错的杨欢欢她还算瞧得过眼。
  
  我跟她关系好起来,还是因为那时杨欢欢和张欣妍转院了,只剩我们三个还在外院读书,才多了些接触的。我从前觉得她聪明能干,所以很喜欢她,跟她的关系也越来越好。就算是我重生之前也偶有跟她联系一下。
  
  她突然喜欢粘着我跟我说话了,我还真觉得挺古怪的。
  
  不过想到她是个标准的外貌者协会,我就明白了她的心思了。话说,方婷这个人呢,八面玲珑,对谁似乎都挺好,偶尔会跟某人特别好,但是,一般这种好,热度都不长,往往会突然戛然而止,让人错愕不已。
  
  我们在大四的时候关系是最好的时候,可是一转眼她就能把我忘得一干二净,转而跟其他人打得火热,当时我却偏偏习惯了她在身边,所以心中失落难过,但她照样没事人一样,跟你玩的时候照样能够好好的。仿佛我们的关系还是很好,只是当大家一起的时候,我就会明显的发现以前喜欢跟我在一块的人,已经粘着别人去了。这让我怨念了好久。
  
  后来,我才想明白过来。她是单亲家庭出来的,内心其实很敏感,而且似乎有点完美主义倾向,一旦发现自己喜欢的人有自己无法接受的地方,热度一过,她就会逐渐疏远。而且,如果你开始对她在乎起来,重视了她之后,过不了多久,她就会对你避之不及。不知是因为害怕最后遭遗弃还是害怕承担这份感情。
  
  我不是心理医生,也不具备过人的智慧,即使重生了,我也没有能力去帮助她走出这种古怪的心理。但我不想再次受那样的伤,那时,我真的很难过,所以,这一次我不会再对她投入更多的感情了,她既然愿意跟我亲近,我也不会冷漠以对,但是,我绝对不会再如从前那样把她当做最好的朋友。
  
  我不想要所谓的最好的朋友,也不想要两肋插刀的朋友。
  
  这辈子,我都不会再像从前一样过于在意朋友。
  
  因为在我遭遇不幸的时候,在我落魄的时候,没有一个朋友拉我起来,也没有人为我难过过,她们各自活得精彩,偶尔想起我了,发条短信,也就仅仅是这样而已。
  
  我现在即使一个人上学,一个人吃饭,也不会害怕了,再说,那些成绩优秀的,有所成就的人其实大多都是独行者。就像我们宿舍的杨欢欢,她也就这几天跟大家一起走,没过多久,就转院了,自己一个人不知道多勤奋,最后靠着自己的努力和男朋友出国了。
  
  我虽然不指望成为多出色的人,但我希望这一次我能够坚强一些,不依赖任何人,靠着自己的内心,走出一条让我自己不再后悔的道路来。
  

作者有话要说:今天有点冷,穿了两件衣服,还要穿上袜子,还真是不习惯。真心不喜欢冬天,好麻烦啊,洗衣服又累。




7

7、第 7 章 ...


  晚会开始,唐老师穿着很老师气息的衣服出来了,头发也扎得规规矩矩的,一看就是学校老师,比平时穿的衣服要保守多了。这一直是她的风格,一到正式场合,就一定要穿得非常的正式稳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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