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姑娘,造反吗 (金烬子)


  乐岚:“……”
  这货什么意思?学古人驿寄梅花,鱼传尺素?
  信封里果然还有一张白纸,打开纸条,上面写道:
  余至徐州,不敢忘贵人所托,然遍寻内外,不见踪迹,幸得江畔晚梅一枝,犹可聊赠一枝春。
  又附:江淮名景,风物俱佳,惜贵人远在上都,天各一方,不能秉烛赏夜,憾哉憾哉!
  原来他到了徐州,偶然江畔独步,竟遇见一枝暮春晚梅,觉得甚为稀罕,便把那枝梅花折了下来,晾成一枝风雅的干花,千里迢迢给她寄了回来。
  可信上说什么“不敢忘贵人所托,然遍寻内外,不见踪迹”,她拜托他什么了?什么遍寻内外不见踪迹?
  乐岚一时被这驴头不对马嘴的话意给弄糊涂了,把那张信又看了一遍,确认是李未阳的笔迹,信中也并无错字。
  他为什么要寄一封莫名其妙的信呢?
  对于一时想不通的事,她通常会选择先放一放,过一会儿再想,于是她将干花交给檀书,吩咐找个瓶子插起来。
  午后有些犯困,乐岚在枕头上辗转反侧,却始终无法入睡,谢颜的话在她脑际萦绕不去:
  “若是喜欢一个人,你所做所想的一切,只是为了能同那人靠得近一些,喜他所喜,悲他所悲,一心都牵挂在他的身上。你会忍不住想要见他,接近他,他多看你一眼,你便开心,忽略你时,你便难过,即便明知求而不得,却还是不可休思。”
  谢颜对于喜欢一个人的感觉体会得如此深刻,一定有自己喜欢的人吧,同她相处这么久,她竟一点也没发觉。
  想起自己回答谢颜的那番话,又觉得可笑,神仙的本性向来淡泊,且不说她以后会不会有心上人,就算有,她又怎能如此笃定,初见的第一眼就能定了终身呢?


第14章 .不速之客
  一见钟情固然是好,可山高岁远,细水长流,又何尝不令人心驰神往?
  她迷迷糊糊想了一阵,一会觉得一见钟情的爱法比较浪漫,一会儿又觉得细水长流来得更加踏实,七荤八素想了一堆,李未阳的干花和纸条却强行挤开许多绮思妙想,忽然跃出了脑海。
  些许只言片语,个中深意却顿时清晰起来,乐岚瞬间清醒——
  他在徐州,怕不是出了什么事!
  她坐起身来,定了定神,心头的不安感越发笃定:是了,一定是出了什么意外。
  李未阳想要报信,却碍于某些原因消息传递不出来,因此才写了一封疑点重重的“家书”,却又不敢直接送到相府或者衙门,故而送到了她这个看似毫不相干的人手中,以掩人耳目。
  如此假设之下,他没准是被人给挟持了。挟持他的人既怕他传信回去搬救兵,又不敢全然切断他的音讯,走漏了风声,因此便将这信放了出来,伪造一个“钦差大人好好的,正兴致勃勃前往赴任”的平静假象。
  李未阳的这封信足以以假乱真,好似他真的只是在前往江南的途中,于某一日夕阳西下的斜晖江畔,折下一枝暮春晚梅,寄给长安故友,以“聊赠一枝春”。
  乐岚立即让人备车,动身去了丞相府。
  此事须要告知李相,让他拿个主意才好。
  她来时心情太过急迫,一时间忘了李相正在内阁,他是个大忙人,朝中大大小小的事务都要经他的手,归纳处理完毕再交由皇帝过目,每每都要忙到三更五鼓才得脱身。
  乐岚到时,相府的管家便告诉她李相一早上朝,到现在还未归,而要等他回来,约莫得等到亥时。
  她叹了声气,将李未阳的信条交给了管家,叮嘱道:“大人回来时,务必要将此事上报,事关你家公子的身家性命,万万马虎不得。”
  管家连声诺诺,忙命人奉茶,请乐岚入内稍坐片刻。
  乐岚是无论如何也坐不住的,消息既然已经通知到了相府,她多留也无益,便告辞离开。
  回去之后,她心神总也不宁,胡乱翻了两卷书,上面勾勾划划的看得眼疼,她烦躁地把书“啪”的一合,窗台上忽然蹦过来一个尖尖的影子。
  那只被她关了一中午禁闭的绿毛鹦鹉不知何时越了狱。
  绿毛在夕阳下展了展翅膀,浑身翠羽流金,朱红的鸟喙好似打了蜡,一双碧眼滴溜溜的把乐岚看着,而后讨好似的“嘤嘤”鸣了一声。
  乐岚没心情答理它,料想这鹦鹉定是饿极了,过来讨食吃,便抓了把花生米放在手里,招呼道:“小绿,过来。”
  绿毛歪着脑袋看了她一眼,却并不过来觅食,而是伸了伸脖子,一展歌喉,唱道:“何处合成愁,离人心上秋……”
  乐岚:“……”
  “纵芭蕉不语……”
  下一刻,一把花生粒劈天盖地地朝它砸了过来,绿毛一拍双翅,优雅而敏捷地躲了过去,飞出窗外,嘹亮的嗓音从屋顶上飘了下来:
  “有明月,怕登楼——”
  乐岚简直要被这气死人的鸟折磨得没脾气,倘若不是侍女及时过来传膳,她定要上房把这多嘴鹦鹉的舌头拔之而后快!
  绿毛见她走远了,这才敢从房顶上下来,飞到桌案上捡乐岚扔的花生吃。刚吃了两粒,它忽然留意到放在案上的白陶花瓶,花瓶里空落落的,只插了一枝干瘦的梅花。
  它展开双翼,朝着那陶瓶撞了过去,瓶子被撞得歪了歪,岌岌可危地晃了一晃,紧接着又是一下,瓶底终于立足不稳,“啪”的一声掉下桌去,碎成了渣。
  那枝干花也未能幸免于难,摔掉了许多花瓣,同满地的白陶碎片混在一起,看起来好不凄惨。
  绿羽的鹦鹉走到了花瓶残骸前,小心翼翼地避开锋利的碎片,将中间的干花咬住拖了出来。
  它将花枝拖到一边,便开始用力啄花枝的根部,不一会儿,木枝上便给它啄出来一个洞,洞里隐隐约约有什么东西。
  这枝梅花中央竟是空的。
  它用一只爪子踩住花枝,想将藏在洞里的东西拉扯出来,无奈树枝太细,而它的鸟嘴太粗,怎么也探不进去,正焦急着,廊下忽然响起了脚步声,是乐岚吃罢晚饭回来了。
  乐岚推开房门,看见眼前的惨烈场景,差点没一口气背过去,绿毛见她回来,急忙逃跑,却因慌不择路,逃窜时没看清楚,一头扎在窗棱上,撞掉了几片羽毛。
  它来不及心疼自己的毛,因为乐岚已经找到了她的弹弓,再不跑它的小命就得交代在这了。
  乐岚追出门去,她到今天算是信了,不光皮鼓能成精,鸟市上随随便便买回来的一只鸟都能成精!
  凡间如此妖孽横行,她今天务必替天行道,宰了这扁毛畜生!
  将军府是按朝廷的规格制度造的,审美依照老侯爷的眼光,建造得十分磅礴且宽阔。
  府里有两个颇为广袤的园子,前园是冷夫人照顾的,是个花园;后园是冷将军跑马练箭的地方,他出征以后,就交给了管家照福打理,现在瓜果累累,是个菜园。
  乐岚追着这只杀千刀的罪魁祸首,一直追到了后院。
  这里除了菜园,还有几栋经年无人看管,杂草丛生的小楼,因地段偏僻,府里人丁又少,便闲置在了这里。
  冷将军曾言,等她出阁了,这里就单独辟出来给她和新姑爷住,只是这些年战事频仍,便将修葺的事忘了。她当时看着杂草丛生、巢鹊住燕,扳块门把手都能放到黑市上冒充文物的几座“雕梁画栋”,想到这里便是自己日后的新房,心下实在堪忧。
  绿毛飞到了后院,往草窠子里一钻,饶是乐岚再好的眼力,也找不着它了。
  时夜幕已落,天心月圆,她把弹弓藏在身后,放缓了声音,向四周温声慢语地呼唤道:“小绿,别躲啦,我原谅你了,出来吧。”
  她一边说着,一边留意草丛中的动静,只要那个绿毛畜生敢露头,她就一弹丸崩了它的脑袋。
  草丛中并不见有什么动静,乐岚正有些遗憾,余光里黑压压的几栋旧楼上,忽然有道光亮一闪而过。
  她抬头一看,只见其中一座旧楼上,有扇窗户幽幽地亮了起来,里面似乎有灯光。
  灯光?
  乐岚眉头一皱,这附近荒废已久,蚊虫又多,府里的下人都有自己的住处,平时谁也不会闲着无聊往这边跑,何时住进了人?
  她收起弹弓,往那灯光所在的地方走了过去,这些建筑虽然年久失修,但至今仍十分坚固,她在楼下摸到一只烛台,抖掉上面的积尘,好在还能点亮,便擎着烛光上了楼。
  楼梯上积着足足半寸高的灰尘,也不知多少年没打理过了,乐岚看着楼梯,神情缓缓却凝重下来。
  楼梯上的积尘完好无损,并无脚印。
  也就是说,楼上那点灯的住客,并不是走楼梯上去的。
  什么样的人会上楼却不走楼梯?
  答案只有一个字,贼!
  果然万法皆空,因果不空,前些天她刚去造访了天命司,今天就有同道中人来造访将军府了。
  不过既然来都来了,为何不去前院大宅,而是偷偷摸摸躲在这鸟不拉屎的犄角旮旯呢?
  这贼也是十分有想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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