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末日女骑士[西幻] 完结+番外 (夜LR)


  “还不快走?”
  “小姐姐把我两把刀拿走了,可不可以还给我呀?这是我吃饭的家伙,丢了要被同伴嘲笑的。如果小姐姐肯把双刀还给我,就算要我陪陪小姐姐,我也情愿的。我保证拿了刀就走,以后再不来滋扰小姐姐。”
  这少年说着,蹭上来暗示性地往爱丽丝腰上捏了一把。爱丽丝伸手打他的头,他跑开去,却还向她抛了一个媚眼。那模样跟在烟花街讨生活的男孩子也没多少区别。
  爱丽丝一哆嗦,把那两把刀冲他抛过去:
  “拿了刀就快滚,别再回来了!”
  少年捡起他的刀,重新收回到腰后。打了个唿哨,那匹漂亮的白马就跑到他面前,他骑上马,跑出去几十米之后,又转回头来向着爱丽丝招手:
  “小姐姐,你的匕首我拿走啦!要想拿回匕首,以后要过来找我呀!”
  作者有话要说:
  问:为什么吉尔不穿衬衣就穿甲? 答:因为作者想看他露后背。
  爱丽丝:附魔锁子甲 +1 附魔匕首 -1
  瑟西里安:信奉者 +1 KPI完成度提高。
  唔,总体说来还算是赚了。


第37章 chapter 37
  爱丽丝一摸腰上, 她的匕首果然已经不见了。
  一定是那个叫吉尔的家伙之前假装勾引她的时候摸走的,她光顾着恼,竟没意识到他真正的意图是要偷这把匕首。大概这就是报应, 之前她为了找珠冠故意勾引雷切尔公爵,这会儿这小子就假装□□她来偷走她的匕首。
  爱丽丝立即上马准备追过去,然而她这匹马这会儿还在闹脾气, 一定不肯走。爱丽丝踢打了几下,它宁死不动。爱丽丝没办法, 也只得从马上下来。
  仔细想想,如今她手上没有武器, 就算是真能追上他……也很难办。况且她还有任务在身, 实在不该在此险地驻留。
  虽说心里对送了她匕首的莉娜万分歉疚, 爱丽丝还是决定先回王都。
  她给闹脾气的小马喂了一些胡萝卜,总算哄得它在入夜带她赶到可以借宿的村庄。这里是从王都前往北地的必经之路, 许多旅人都在这里过夜。虽然没有旅店,但只要给附近的农户一两枚银币, 他们就会端上美味的农家饭菜, 给客房铺上整洁的床单,把客人照顾得好好的。
  虽然这一天过得非常令人疲惫, 爱丽丝还是照例在睡前向瑟西里安祈祷。不知何时,祂已翩然而至, 在她额上印下一吻:
  “晚安。”
  有了祂的祝福,爱丽丝睡得很安稳, 第二天一早就去找村里的铁匠买武器。像这样小村子里的铁匠通常只是打造些农具, 并没有什么真正的武器出售。爱丽丝买了一把小刀, 这东西与其说是武器,还不如说是给牧羊人随身携带的工具, 在实战中实在发挥不了多少作用,但无论如何,有总比没有强。
  好在她的后半段旅程顺利得多,没有再被别的强盗或者什么奇怪的人滋扰,也就没有给这把小刀发挥的平台。她平平安安地回到王都,从罗姆师父那里拿回了巨剑。
  当把巨剑背在背上的那一刹那,爱丽丝非常安心地喟叹了一声,连身上的肌肉都放松了。
  她之前没有带武器,这一路上都有点胆战心惊,这会儿背上的分量沉甸甸的,分外有安全感。
  爱丽丝一边这样在心里感叹着,一边下定决心,以后无论发生什么,再也不和她的巨剑分开了。这也意味着她决定从此以后再也不会隐藏身份。她做下这样的决定或许以后遇到困难,不过这样的做法更合她的脾气。
  从爱丽丝出发前往北地时算起,到现在差不多也就是两个月。按说王都这边不会发生什么变化。但当她回来的时候,只觉好像过去了很久,好像她不是刚从北地回来,而是从另个时空归来,眼前所见的一切都好像微妙地换了种样子。
  考虑到她在这一次出行中经历的故事……或许这感觉并不能算错。
  爱丽丝照例住在罗姆师父的农庄里,现在正是农闲的时候,几个帮工都回家去了。他倒是很愿意让爱丽丝再在他这里多停留一阵,不过爱丽丝不能久留。要尽快将珠冠送到菲利克斯女公爵手上。此时女公爵已经回到西菲利克斯,爱丽丝必须立即动身。
  在前往西菲利克斯之前,爱丽丝先去了一次王都的佣兵公会总部。
  佣兵公会的人都认得她,不等她开口,就递给她一张纸。
  那是一张由雷切尔伯爵出具的证明信,上面写明巨剑爱丽丝已经不再是与佣兵公会签约的佣兵。从此与佣兵公会再无瓜葛,不能以公会特级佣兵的身份接任务,佣兵公会对其也不再有约束的权力。这张证明书上印有不可更改的魔法印章,可以凭此证明它的真实性。
  有了这一张纸,爱丽丝就算是自由了,同时也相当于失去了谋生的手段。如果菲利克斯女公爵毁约,她将会陷入非常麻烦的境地。不过事已至此,爱丽丝也不能反悔就是了。
  她已经做了三年多佣兵,从普普通通的二级佣兵一直升到特级,付出许多辛劳,手上也沾了许多血。她作为佣兵的名气与努力就此一笔勾销,只换来这一张纸。
  尽管心情复杂,爱丽丝还是小心翼翼地把这一纸证明收进了衣袋。
  该做的事情已经做完,爱丽丝在王都稍事休整,就立即骑马前往西菲利克斯。
  临出发之前,爱丽丝给马喂了好多胡萝卜,总算是让它稍微乖了一点。她最终还是给马取了个名字,叫它“别扭”。这不太像是马的名字,不过非常适合它。当爱丽丝用这个名字叫它的时候,这匹傲娇小马仰高了头,非常不爽地尥了尥蹄子。
  嗯,看起来它很喜欢这个名字,以后就这么叫了。
  前往西菲利克斯的旅途比去北地要短得多,也舒服得多。与久经战乱的南方地区和苦寒的北地相比,西菲利克斯领显得格外富庶。这里有着极为广阔的草场,农民多以牧羊为业。在女公爵的统治之下,多多少少有点世外桃源的味道。这一路沿途有几家特别好的旅店,都是西菲利克斯女公爵每年往返王都时下榻的场所。每家店都有一间专门给女公爵准备的豪华房间,女公爵不用的时候,会提供给其他贵族旅客使用,一般旅客就算想住也住不起,顶多只能付钱参观。
  爱丽丝在旅店里照例只选二等房住,不过为着满足好奇,她也交了一点钱,在店家的陪同下到女公爵惯用的房间参观了一圈。那房间约有一般旅店套房的两倍大,地上铺着厚厚的地毯,墙上也吊着挂毯,以便隔绝旅店里的杂音。房间中的家具也很讲究,非常华丽舒适。据旅店主人说,这房间是由女公爵自己出钱派人布置的,因此由这房间产生的全部收益,要分给女公爵一半。
  爱丽丝原本的目的地是西菲利克斯领的首府费伦,但当她真正到了费伦时才发现,实际上,在一年中的大部分时间里,菲利克斯女公爵都住在云霰城堡。
  云霰城堡距离费伦城约有一日的路程,爱丽丝早晨从费伦出发,傍晚才抵达。好不容易赶在城堡关闭之前,把之前梅瑞狄斯夫人通过公会任务交给她的画轴当做信物交给了城堡守卫。守卫替她指了路,建议她住在附近村庄的酒馆兼旅店里。
  村里的酒馆只有一间寒酸的客房,爱丽丝早已习惯了各种奇奇怪怪的客房,对此并不特别介意。真正让她烦恼的,是去见女公爵时应当穿什么衣服。
  爱丽丝第一次与女公爵见面时,穿的是女公爵提供的衣裙;这一次她的包裹里也带着一套衣裙,是她在地下神殿时,奥莉薇的侍女找来给她穿的。一般来说,身为女性,觐见女公爵时穿这套衣裙可能会显得更得体些,但爱丽丝并不是夫人小姐,真要穿裙子,好像反而会显得有点怪。
  “我建议你穿平常的衣服。”瑟西里安这样对她说,“女公爵需要的是一个骑士,而不是穿着淑女裙子的大小姐。”
  瑟西里安的建议非常实用,爱丽丝只好连夜刷去旅行服装上的尘土,尽力让自己的寒酸衣着显得得体一点。第二天,城堡中的守卫到酒馆来找她,带她进入了云霰城堡,让她第二次见到了女公爵。
  身处西菲利克斯的土地上,女公爵的衣饰和发型都按照西菲利克斯的传统改换了样式,看起来和以前差别很大,几乎像是另外一个人。爱丽丝几乎是凭借着她与奥莉薇非常相像的眼睛才认出她来。
  爱丽丝奉上装着珠冠的盒子,女公爵脸上露出怀念的表情:
  “这是由我的木匠霍伊尔替我打造的,为了要把珠冠保护好,他当初可费了不少巧思。”
  女公爵一边说,一边扳动盒子上的机关把它打开,将珠冠从中取出。珠冠光华璀璨,让整个会客厅都亮堂起来。可女公爵的脸色却突然变了。
  这让一直关注着女公爵的爱丽丝心里一紧,连忙上前问道:
  “怎么?有哪里不对吗?”
  女公爵摇了摇头:
  “不,你的任务完成得很好……这珠冠没有任何问题。只是……当年这珠冠完成之时,我曾经请一位手段高超的魔法师,利用珠冠上宝石的天然魔力,为它添加了一道仅能帮主人抵御一次攻击的附魔。如今这珠冠的光泽稍显暗淡,显见得附魔已经消失……或许我的想法没有错,奥莉薇确实是被人害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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