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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欲修仙,日更三千 (薇我无酒)


  落到现在这下场,以后就算入道,也只能隐姓埋名、夹着尾巴过活了。
  ……
  毫县,何家宅邸。
  自从看到报纸,何家门就紧紧关着,不敢打开,生怕一出门就有人扔烂菜叶子。
  “呸!”
  有收夜香的人路过门口的石狮子,脚下一踢桶,黄黑污渍就洒满了门口石阶。
  ……
  让造谣者登报道歉,这情况之前从来没出现过。任何澄清手段,第一次出现的时候总是最好用的,《道歉书》一出,其传播的速度比先前那封造谣文章还要快,堪称一锤定音!
  在筛去谣言后,露出水面的话题就成了“怜香公子”,其吸引的注意力比先前更多。
  若是不知道的人听了,定会以为这是哪个新出名的天才。
  聂楼说,他那篇文章里唯一没造假的只有“翡不琢与怜香公子同属一人”,诗千改最新的章回末尾也没否认!
  众人深深震惊了。
  但……
  似乎也仅限于此了。
  众人震惊归震惊,也没几个人口出恶言。其实,就连昨天争议最大的时候,也无人出来公然批判。
  毕竟近几十年来大家已经接受了女子会读风月话本,这些文章都能直接登载春闺报纸上了。会读,自然也就会想写,这是很正常的推论,只是一直没有人挑破罢了。
  要是闲得慌真想骂,还不如去骂最先开创这个“风气”的人。
  如今翡不琢先生要是做这第一人……
  众人思索一下,觉得如果是旁人,恐怕舆论不会如此统一;到了翡不琢这里,就成了“不愧是先生”!
  那可是翡不琢!
  她写的东西全是修界从未出现过的,添一个风月本子又有什么?
  她写的文章就是好看,只要能继续连载,爱写什么写什么!
  而且事实上,怜香公子所写的风月小说,其实根本不是有些人想象的那样低俗、艳情。相反,《仙宫》一书中满是以乐景写哀情,看得人难受。
  不如说,翡不琢这离经叛道的性格,还让众人感到了些许诡异的安慰。
  ——因为这样来看,先生应该不会嫁入世家了。
  这并不是不切实际的担忧。在世俗的观念下,许多平民出身的女修,哪怕入了道途也无法摆脱依附的心态,修道只是为了将自己变得更“宜家室”,好迈入世家豪门的阶层。
  而她们达成目标之后,多半会成为夫君的辑书客来共同修炼,专心辅助夫君,不再管从前的读者。而且因为她们从前是文修,做了辑书客后眼光往往也比其他人好,是以豪门也很喜欢娶这样“有助力”的夫人。
  对此种行为,大家风评不一,有不少男修还觉得挺好。
  其他人这样做,除了核心书友伤心,大多也会祝福一番。翡不琢不一样,她显然是前无古人的天才修士,怎能也如此堕落!
  之前便有人悄悄担忧,生怕哪天她写到一半,人就跑了。
  对比之下,什么风月如何,倒是小事了。
  自古文人多情,男修柳宿花眠还是美谈。这同样不符合世俗作风,不还是被津津乐道?
  少部分人还是逮着这一条不放,称其为“有伤风化”,然而蹦跶了半天,发觉直到中午,议论越来越广,却都没有人出来说翡不琢写风月文章不对!
  有不少人还特意打听,开出高价收购《春庭报》,想看看先生从前写的文章是什么样。
  唯一一篇长文还来自于冰湖狂生这个狗腿子,他不知什么时候又写了分析,委婉地指出了先前那几篇小说的稚嫩之处,以及后来《千金》处理类似情况时的差别。
  总结起来就一句话:翡不琢先生进步神速!实乃大才,吾辈楷模!
  不仅吹,还有理有据地吹,带跑了一群人。
  不喜翡不琢的人:“……”
  所以在其他人吵架的时候,你就专门看文章去了?
  从前你批评文章可没这么温和,真是世风日下、人心不古!
  更让他们痛苦的是,中午,《徽女日报》辑书客吴丽春发了一篇感谢润笔资的文章。
  ——张夫人成了翡不琢的读者,给她送了润笔资,折合五百两黄金。
  ——张夫人一出手,就比十年前那笔皇室润笔资翻了足足五倍。
  ——张夫人还邀请翡不琢夜游惊梦园,言谈之间都快把人认作干女儿了。
  不喜翡不琢的人:“……”
  操!
  张总商张镜莲,整个皖州、乃至整个天下都赫赫有名。从来没人听说过她对哪个文修青眼过,更别提为此一掷千金。
  那些金钱数字哪怕仅仅落在纸面上,都仿佛能折射出惊人的光辉。
  一个上午,连爆出三个有关于翡不琢的逸闻,一个比一个惊人,最后这个足以激起全修真界的关注。年前的人最闲,也看得眼花缭乱、目不暇接。
  与上次简升白的化名逸闻记录不同,这回所有人都知道逸闻主人公是谁。她是真正的要天下闻名了。
  只怕过不了多久,各地的读者都会生出兴趣:能让张总商青睐的新人,写的文章到底有多好?
  这翡不琢,何时入三大门?何时能登上那些流通天下的大报纸,好叫他们都看一看?
  ……
  风波之中,观念各异,但不可否认的是,有一部分人的观念自此被扭转了。
  她们看着《徽女日报》,上头《千金》还在雷打不动地连载着,翡不琢先生完全没有被影响,她就这么让聂楼说出了曾经的笔名。
  仿佛外界的话对她来说都是过眼云烟,非议如此,赞许如此。
  原来女子也能如此……
  她们这样想道。
  绿衣巷。
  昨晚,诗千改和吴丽春瞎逛了那么大的花园,吃了顿夜宵,还喝了点仙露酒,最后都醉呼呼的,拒绝了阿双再三的留宿邀请回到绿衣巷。
  二人都错过了上午的吵嘴大戏,直接一觉睡到了中午,醒来才看见这么多的议论。
  诗千改虽然自己不太在乎,但本来都做好了这次风波不会那么容易就平息的准备,要知道哪怕在后世,公众人物私生活的谣言一旦传起来也不是辟谣就能控制的。
  她见风波这么快就过去,还有些惊讶。修界老百姓这么淳朴?仔细想想,又觉得明白了些什么。
  大众面对文艺创作者的时候往往会放低道德标准,觉得干出什么来都不算出奇,才华就是一切。这种观念造就了许多人渣,但此刻,居然某种意义上庇护了她。
  再加上封建和资本社会里,钱财权是人的脸,当你达到一定高度,如古时的公主,再荒淫别人都不能拿她怎么样。
  诗千改:“。”
  她觉得,可能她现在宣布广招天下美男,都会有不少人来应。
  吴丽春昨晚太困,陪诗千改回来后就也睡在她这了,现在顶着一脑袋乱糟糟的头发心有余悸,道:“你以后,还是要小心……”
  话说一半,却又收了声。
  小心,难道之前诗千改就很作死吗?
  她做寡妇这么久,唯一明白的道理是软弱才会被人欺。
  这次高调地狠狠打了何家的脸,反倒让很多人心有余悸:这翡不琢真是一把“翡剪刀”!得罪她的人,都要被剪去修为。
  也许是酒意还未散尽,吴丽春发了会儿呆,难得有了点提起过去的谈兴,道:“看到昨日的你,我才知晓……你其实从来没变过。”
  从前的诗三性情沉默,但骨子里是如出一辙的大胆狂悖——毕竟她就没见过第二个十五岁就敢写艳情话本的主儿。
  “我需要很多钱,能让我一个人过活衣食无忧的钱。我没看过多少文章,书院也只念到了十五岁。我知道我没有什么天分,选择不多,但我还是想试试。”
  那个十五岁的女孩子站在她面前,文秀的面容病弱苍白,说出的话却委实让吴丽春吓了一跳。
  她第一反应是荒谬,还有一点想笑。
  但看着诗三的表情,她又笑不出来了。
  少女刚刚经历了长途的奔波,身上脸上都有尘土,目光却很冷静,亮得吓人,“这类话本,是我能想到的最快的挣钱方法。而且那些男文修来写,到底不能完全契合女读者的心理,我却是女子,知道自己想看什么样的文章。”
  她带来了自己的一个开头,虽然错漏百出,但的确视角和市面上男作者的文章很不同。
  搞笑吗?也许吧。但她能抓住的东西,只有这么点了。
  也许是想到《春庭报》预计的定位,吴丽春竟然真的被说服了,只是建议她将笔名取得男性化一点。这便有了“怜香公子”。
  诗千改动作微顿,她继承原身的记忆不全,还是头一回知道这些。
  吴丽春笑道:“起初我也后悔过,想想看,一个清白人家的十五岁小姑娘,说得再好听,你能懂得什么?”
  谁知诗三还真是个狠人,扮男装去青楼找素材,锲而不舍,混熟了之后,还藏在人屏风后面做笔记!
  如此这般,她初出茅庐的《寂寞空庭》果然小火了一把。甚至她做戏还做全套,伪装成男人和女读者往来信件……也不是说装男人骗取芳心,只是对一些忠实读者“调戏”的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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