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为难地看着她,“这位客人,覆云楼卖酒有自己的规矩——淘梦不售无金者。您还是请回吧。”那女子闻言垂下手,却没有要走的意思。
“等等。”门口的大片阳光被某个穿着黑袍的身影挡住,我手忙脚乱地捏了决把书隐起。濯尘朝我的方向走过来,不温不火地扫了我一眼,“藏什么藏,就这点小把戏还当贼?”我心虚地笑笑,故意转开话茬,用只有我和濯尘能听见的声音偷偷说,“为什么我探不出她的前生与来历?莫不是哪位道行极深的上仙?”
濯尘蹙眉,“她只是个凡人。不过……”他清了清嗓子,抬眸问到,“你手上拿着的是什么?”
她一本正经地说了个古怪的词:“是微型追踪定位器。”
“嗯……什么器?”我转过脸去,试探地看着濯尘。濯尘一脸冷漠,“别看我,我也不懂。”
面前的女子无奈地叹了口气,“移时灯你们总知道吧?我是被它带过来的。我原本存在的那个世界和现在这个有一点不同。我手里这个微型追踪定位器呢,两两成对,防水防火;只要有阳光提供能源,它们就能互相定位,起追踪作用,天涯海角都收得到信号……我知道你们两位来头不小,但这东西在这世上也仅此一对,不知道你们能不能瞧上眼?”
濯尘都不认识的宝贝,怎么会瞧不上眼呢。
“能!”我有些激动地一拍桌子,周围食客的眼神都被吸引了过来。濯尘有点无奈地扶额,低声呵斥道,“白倾辞你能不能有点出息……几千年岁数了,不见你稳重几分。”
那女子眼里有光一闪,戏谑道,“这到底能不能卖我淘梦酒啊?我还赶时间。”
“赶时间?客人你急着去哪?”
短衫女子有些苦涩地笑笑,“去未来,道歉。”
【余歌的回忆】
这座小岛四面环海,没有飞禽,没有走兽,也没有人烟。余歌只能听见海浪拍打着礁石,哗哗作响。她叹了口气,杯里的伏特加沿着杯壁微微摇晃。这是她在这座孤岛上度过的第六天。
——六天前,晚22点49分,她被一盏灯传送到这座岛中央。
她不是一个人被传送过来的,和她一起倒霉的,还有集团最宝贵的资产——乘风号。那艘搭载着最先进的设备和最精密的仪器,汇聚了集团研发部的所有智慧的巨轮。只要还在地球上,乘风号就绝不可能失去信号。
可现在,余歌望着一堆显示“信号已中断”的屏幕,第一次尝到了崩溃的滋味。所有电子通讯设备都失去作用,只剩下一对微型定位追踪器还能发出信号,彼此定位。“可这有什么用。”余歌看着那对追踪器,绝望地咒骂。
她花了很长一段时间才平静下来,并通过潮汐和太阳确认,她所在的这个星球依然是地球。至于是哪个年龄阶段的地球,她就不清楚了。
余歌回到船上,那盏作为罪魁祸首的移时灯还在忽明忽暗地发亮。旁边的记录仪器依然在监测着它的活动状况,屏幕上的参数也在不断更新,自动分析出各种图谱。余歌抱着手臂,站在那堆复杂的仪器前,神情冷漠又无奈。很明显,在查清这盏灯的作用机制前,她只能在这座岛上当一个鲁滨逊。
[余歌的日记:七月十三号 星期五 晴 今天是我到海岛的第六天,依然没有看见其他生命体。船上的淡水提取机运转正常,食物储备也算充足。科研部那群人大概是废物,仪器分析了这么多天也没分析出灯的作用机制,回去一定要开除他们……]写到这里,余歌停了停笔,[……如果还能回得去的话。]
余歌敏锐地感觉到,船外似乎传来了轻微的声响。她迅速拉开抽屉,抽出一把黑色的手枪,轻手轻脚掩在门后。她隐隐地听见,有什么东西上了甲板,一步一步朝她房间走来。
“站住!”来者的脚步戛然而止;黑洞洞的枪口正指着一张漂亮的脸庞。
那是个衣衫褴褛的男人,墨色长发,碧蓝眸子,像是在眼里盛着一片温柔的大海。他盯着余歌的枪口,脸上没有一丝惧色。
第22章 大鲸 你叫星期五
“你是什么人?”余歌问。
那男人只是默默地看着她,一言不发。
“这岛上除了你,还有没有别人?”
“咕噜……”他从喉咙深处发出一声类似猫咪的声音。那双碧蓝色的眸子分外澄澈,他整个人看起来就像是一只柔弱无害的小动物。
余歌修长的手指在他面前晃了晃,“你叫什么名字?”许久没有等到回答,她举枪的手垂了下来,略一挑眉,“长得这么好看,可惜是个傻子。”余歌见他毫无攻击性,便松懈下战斗状态。“你也是被传送过来的?在这待了多久了?”
他依然一动不动,好看的眼眸上上下下打量着他。
余歌微扯嘴角,“唔,还是个哑巴。”她拿着枪的右手随意地挥了挥,“不跟你计较了,走吧。”
她没再搭理这个擅自溜上乘风号的荒岛野人,自顾回到桌前继续分析那堆繁复的数据。余歌忙于查询资料库和敲击键盘,把那个擅闯者忘得干干净净。等她结束三个小时的工作,神情倦怠地伸了个懒腰之后才发现,那双蓝色的眼眸还在她身后安静地望着她。
余歌背靠椅背,将椅子旋转过来,略一皱眉,“你怎么还不走……想跟着我混?”
他迟疑了一会儿,还是点了点头。
余歌在心里计算着船上粮食的储备程度足以两个人撑几天,右手的手指轻轻扣在扶手上,发出“咔哒咔哒”的声响。过了好一会儿,余歌终于开口,“就当收个帮手吧。既然你没有名字,不如就叫你星期五……”
“云迟。”清晰的吐字打断她的话,“我有名字,我叫云迟。”
“你会说话啊?”余歌愣了愣。
“我原本就会。”他无辜地说,“只是这座岛空了很多年了,从没外人来过。我也很久没跟人说过话了……”
“那你知道这里是哪里吗?”
云迟摇摇头。
余歌想了想,又问到,“年份呢?”
云迟依然摇头,“不记得了……”
余歌开始对自己的未来有些担忧,“你就没想过办法离开这里吗?”
“为何要离开?”看着那双碧蓝的眼眸里透出的认真,余歌崩溃地扶额。
——
[余歌的日记:七月十四号 星期六 多云 我捡了一个智障。那个智障说,他叫云迟。但作为被流放到这里的鲁滨逊,我依然想叫他“星期五”。他看起来在这座岛上生活很久了,对岛上生活的经验很丰富,]
余歌停下了笔,因为云迟送来了一桶不知名的小鱼,腥气直往她鼻尖冲。
“余歌,这个送给你。”
她捏住鼻子,一脸嫌弃地说,“拿开。你为什么无缘无故给我送这种生化武器?”
云迟长得干净白皙,笑起来的样子透着股暖暖的味道;要放在余歌的世界里,不知道能创造多少商业价值。他语气温和地说,“来而不往非礼也,你送我的衣裳很好看,这是我的回礼。”
昨天晚上,余歌边哼着歌,边在船上的仓库里翻来翻去,云迟安静地蹲在一旁看她。
“风里停着月亮/
海里藏着故乡/
云朵是故人的模样/
飘啊飘 /
随着船儿摇……”
她唱的曲调他是从未听过的,又莫名让他觉得亲切。云迟沉浸在她清澈的嗓音里,却听见歌声戛然而止——
“喂,听着,从今天开始你就叫‘星期五’了。看你穿得破破烂烂的,这套衣服送你。”余歌翻出一套船员的衣服,顺手扔给他,自顾自地说,“我呢,也不是什么好人。不过既然这破岛上只有我们俩……”余歌顿了顿,怎么也说不出口“相依为命”这个词,“……就罩着你吧。当了我的手下,总不能一副野人的样子。”
“那你呢,你叫什么名字?”云迟微笑问到。他摩挲着手里奇异的布料,也没有对这个奇怪的名字提出异议。
“余歌。”她头也不抬,从他面前擦过,埋头敲起键盘。她从移时灯的监控数据里分析出了一点眉目,准备熬夜把线索整理出来。“对了,不准叫我名字。”
“那我该唤你什么?”
余歌莞尔一笑,“叫我老大。”
——“余歌余歌。”云迟在她身边嚷嚷,“晚上就吃这个吧?”余歌这些天一直让他干些洗衣提水打扫卫生之类的杂活,昨天晚上又多了一项:做饭。余歌说,压缩粮吃腻了,你做点海鲜吧。云迟很听她这个老大的话,对她吩咐的事情,从来没有一点怨言。只是在做饭的问题上,他和余歌有点意见分歧。
“都说了要叫我老大!还有,星期五我问你,你是不是不会做饭?”余歌看着眼前那一小桶活蹦乱跳的鱼,脸色差得可怕。“你以前都是吃生鱼?”
“是啊。”云迟一脸理所当然的表情,伸手抓了一条就要往嘴里送。
“等等!”余歌及时拦下他,一脸冷漠道,“我的手下,总不能落魄到吃生食。”
余歌在厨房一边处理鱼,一边教育手下,“当老大的,不能亏待小弟,今天的晚饭我就辛苦一下亲自出手。星期五你在旁边好好学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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