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世穿书之炮灰修仙传》作者:清栀简桐
文案:
林瞳,一朝被雷劈,穿进了一本手打三千字差评的大女主修仙文!
对此穿成了人见人嫌的乞丐?林瞳表示,没事没事,活着就行!
穿成了出场就挂的炮灰?林瞳微微一笑,不怕不怕,跑的快就行!
作为修仙文中一个命比纸薄的炮灰,林瞳坚定的执行珍爱生命,远离女主的信念,扮猪吃老虎是必须,升级修炼才是王道!
至于路上那谁谁谁,美男请都自觉的靠边站,咱不谈念爱,只修仙!
标签:爽文 扮猪吃虎 书本穿
第一章 穿越成乞儿
林瞳,年二十,卒,死因惨遭雷劈。
所以林瞳就这样死了,莫名其妙的就被雷劈了。
每想到这惨兮兮的死法,林瞳就恨不得仰天长叹,朝天竖起自己的小爪子“谁还不是个小仙女来着,我不要面子啊。”
林瞳长呼了一口气,睫毛微垂,想想自己的前一生。
“也没干什么丧尽天良的事,也就吃吃睡睡,没事看看美男,刷刷小说,吐槽吐槽,难道?会是因为自己长的太美╮( ̄▽ ̄”“)╭,就说像本仙女这闭月羞花,沉鱼落雁的容貌,总有刁民嫉妒朕。也不知道劈的好看点,本仙女的一世美貌就这样毁了!”
我就是那刁民的雷的分割线——
林瞳越想越觉得这天有毛病,偷偷地用两只黑漆漆的小瓜比了个鄙视的手势,这时一道紫色的身影快速的从云层中闪过。
本还睛空万里的天空瞬间被黑压压的乌云遮住,不时有几道闪电快速的穿梭在云层中,随时都有可能劈下来。
这时“轰隆”一声巨响,一道耀眼的光芒瞬间从林瞳身后闪过,那刚还靠坐不久的一棵树木瞬间被劈成两半,这还好林瞳的两只小脚丫跑的快,不然这要是劈在身上,那感觉肯定十分酸爽。
“我这还没穿来几天呢,还没有咸鱼大翻身,还没有吃上纯天然的美食,还没有看到各色的美男,还没有……况且这小说中哪个穿越的不是女主角,我这还没走上人生巅峰呢,可不能就这样挂了。”
林瞳一边逃命还不忘记吐槽着。
这时一道细长的锯齿形的电光在林瞳头顶闪过,迅速的如利剑般直劈而下,看着那比之前大了几倍的闪电,林瞳寒毛直竖,小短腿又加快了几分速度,一边跑一边叫着“麻麻啊,救命!”
林瞳使出了浑身解数,不断的左右躲避,才堪堪躲过那一道闪电,看着那一路上的两边都被劈出深深的土坑,当体现个怎样的速度与激情。
如果能忽略了林瞳那左右摇摆的身躯,外八脚的步伐,双手抱头的猥琐姿势,还尚能欣赏这人与雷的激情碰撞。
这时,林瞳的双眼瞬间一亮,顺着她视线望去,一座颤巍巍的破庙映入了眼前。
“佛祖保佑啊,保佑我长命百岁,若能躲过这一劫,以后我每天都给您烧香拜佛。”可能真的是佛祖显灵了,还真的让林瞳躲进了破庙中。
这时,破庙外的闪电不甘心的又劈了几下,才飒飒的离去。
看到雷云散去,林瞳这长舒了一口气,暗搓搓的对离去的雷眼神鄙视了一番。“本仙女不能说出来,还不能用眼神鄙视你们吗,想劈本仙女,下辈子吧。”
但此时,谁也没有想到以后,林瞳的修炼生涯每天都在被雷劈中度过的。
林瞳简单的收拾了一下,拍了拍衣服上的泥土,随意的找了个干净的地,就坐了下来,她想想自己现在的处境,一穿越过来就是一个乞丐,无父无母,刚来时,连饭都吃不饱,活生生的被饿死,才便宜了她。
林瞳清凌凌的眸中倒映着破庙外满地的深坑,轻拍了拍自己的胸口,压压惊,这次又逃过了一劫。
这几天来,每次自己咒骂天道无情,都要经历今天这一波,还好都有惊无险,虽然现在样子狼狈了些,但好处是……自己现在敢说逃跑第一,没人敢说第二( ̄o ̄;)。
想到这,林瞳不由的嘚瑟起来。那嘚瑟的模样欠扁的怪不得遭雷劈,该。
而今天正是林瞳到来的第三天,这几天来,她一直都是住在这间破庙里,毕竟穷啊( ̄ー ̄)。
而一看这由内而外散发的颓废气息,就知道这是一间荒废已久的寺庙,再看那满地的灰尘,就知道很少有人来过。
而那四周的画柱更是被来来往往的白蚁蛀出一个个虫眼,更不要说那四面的轩窗,在秋风的吹瑟下,发出“哐档,哐档”的声音,合奏出磨耳的噪音。
更有那头顶不见的几片瓦片,尚能看到那几根黑漆漆的房梁,让人即便身处其间也能看见外面广阔的天空。
林瞳走出破庙,坐在庙前的石阶上,寒冷的秋风吹进她褴褛的衣裳里,令她忍不住打了个哆嗦,暗搓搓的骂着这鬼天气,更不由的在心中懊恼于这鬼穿越。
“别人穿越要么是皇亲国戚,要么是世家小姐,最不济呢也是个富商之女,怎么到自己这里,还得为生计奔波,穷的是吃不好穿不暖,现在连栖息之地都要和这些土地神灵共享,难不成自己要卖身当个丫鬟,走上逆袭高富帅的套路。”
想到这,林瞳又忍不住哆嗦了一下,使劲的甩了甩头,将这些狗血而恐怖的想法扔到九霄之外去。
还是靠自己吧,那些靠丫鬟上位的,哪个不是困难重重,被正夫人、表妹、堂妹、当家主母折腾来折腾去的,这封建社会,丫鬟连自己的命都掌握不了,就为争一个公用黄瓜,惹不起惹不起。
林瞳又想到这几天跟在一堆乞丐去镇上乞讨时,听到镇上的大婶八卦说,那镇中心酒楼最近缺人,招伙计。
靠自己是21世纪穿越过来的,怎么的也比古人强点吧,去当个店小二应该没什么问题。
想到这里,林瞳眯起了眼,笑的像个小狐狸。打算明天就去试试。果然,林瞳想的太天真了。
第二章 进集镇
天刚微微亮,寂静的夜空中还依稀能看到几点繁星,林瞳就揉了揉眼爬了起来。
边收拾边嘀咕着“今天一定要成功,不然这每天挨冻挨饿的,我这豆芽菜小身板什么时候才能长成前世那样,谁还不是个仙女宝宝来着。”
说完,林瞳就跑到河边洗了一下脸,让那本来不算特别精致的眉眼,在清水洗干净后,尚能看出几分可爱来。
毕竟八岁的这个年龄,只要不是长得特别残的,都尚能用可爱来形容,特别是那弯弯的眉毛配上一双黑白分明清澈的丹凤眼,更增添了一分俏皮来。
林瞳忍不住又往溪水中照了照,不时唉叹感慨一下自己命不由时,身不由己,不然这幅美貌定能大射四方。
实在是林瞳想太多,你才八岁,是怎么看出来你自己美艳四方的,这自恋是病,得治!
林瞳最后整理了一下衣裳,把破洞的地方给扎了起来,至少整体上看上去不至于太寒酸。当然林瞳可不这样认为,美滋滋的前往了集镇上。
林瞳来的这个集镇是周边村边最大的集镇,叫永兴镇。据说,当年这个地方还是一个破败小村庄,和周边的村庄没什么两样,甚至更为的衰败。
但是这个镇子出了一个叫永乐的年轻人,当时凭一己之力从小村庄走出,过江乞城时获得了安王的赏识,平步青云,成为了安王身边的幕僚。
这不成名了,想到了自己的家乡,就关照了一下,将之前小小的村庄发展成为了现在的永兴镇,当时的村长为了表示对他的感谢,将新的集镇取名为永兴镇。
永,就取自于永乐的姓,兴,代表着对该镇的美好祈愿,希望小镇子能一直兴旺发展下去。
此去林瞳的目的地,也是由永乐公子题名的永福酒楼。
这天还不算太亮,这镇子外就排了好长的队伍,大多都是大叔大婶级别的,或背着儿童或挑着担子或手提着篮子,一看就是去集镇上贩卖采买。
像林瞳这般大小儿童的,倒是少见,就算有凌稀几个,也都是父母牵拉着,生怕丢着,摔着,所以啊,这有妈的孩子就是宝。
林瞳也不在意,憋了憋嘴,自己把自己宠成宝宝不就行了。也不再四处打量,过了辰时,就可以进入集镇了。
辰时一到,也就是早上的七点,集镇上也开始热闹了起来,林瞳随着人流走进了集镇,之后陆陆续续的人也相继赶来。
街边上的摊位也快速的被排满,或坐或站,卖包子的,卖菜的,吆喝着,打趣着,街坊邻居的老太,大婶趁着阳光明媚,也都相继的搬起板凳嗑起瓜子,打打趣。
从东边的公子又恋上哪家的姑娘,到西边的哪家的狗又丢了几天回来,大大小小的事,芝麻点的事都能被这些大婶一一八卦出来。
林瞳刚穿越过来的前几天就喜欢听着他们捞嗑,因此对这集镇上大小事也基本摸清了,对此林瞳倒是十分佩服他们的消息灵通,不去做狗仔实在是可惜了,都是人才啊!
林瞳要去的永福酒楼就在镇正中心,顺着这条道路一直走,看到最高的那家楼,就是的,集镇虽然不算繁华,但甚在舒适,不会走在路上就碰到个达官贵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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