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衣女子思忖了片刻,颤颤微微地从怀中掏出一个小纸包,低声说道,“既是同道,自然引你上路。吃了它,我带你去见圣人。”
莫愁显然没料到会有这么一招,这是什么教义,既然是“同道”,还有给下迷魂药的道理?可此时骑虎难下,倘若不吃恐也不能全身而退。
不入龙虎局,焉得悟天机?
一阵眩晕霎时直击大脑,莫愁眼前一黑,直挺挺地倒了下去。
作者有话要说: 今天第二更。
不入虎穴,焉得虎子。莫愁和水正教的正面刚开始了,写这个文最开始的思路也是在网上看到某邪教的揭露视频,才有的脑洞。
男女主的感情线基本都在第二卷里,不过我觉得也不是节奏慢,一来可以交代清楚背景,二来我也觉得莫愁这种独立的个性是我最喜欢的女生生活态度。
后面会很甜的~表着急~
第14章 圣人
莫愁在广寒撕心裂肺的呼喊声中转醒,想慵懒地抻个懒腰,突然想起自己所处境地,又憋了回去。
本以为被逮到什么龙潭虎穴去了,可一睁眼,只是一间简陋的乡下民房,身下还传来土炕的温暖气息。床头侧倚着一个并不相识的红衣女郎,干瘪得像从坟墓里刨出来的千年干尸,一双死鱼眼直勾勾地盯着莫愁。
“你醒了,去见圣人吧。”
莫愁起身,一摸胸口,发现之前藏好的桃木人偶已经被搜了出去,裤管里藏的匕首也不见了。她不动声色得拽了拽袖子,长舒了一口气,好在符咒还没被发现。
“敢问,现在是什么时辰了?”
红衣女并未答话,脸上浮现一丝不耐烦的神情,用奇丑无比的手指了指外面的房间,“快去吧,圣人等了很久了。”
外屋简陋的桌椅已经薄如蝉翼,颤颤巍巍地支撑着一个佝偻而瘦小的身躯,隐匿在巨大的黑袍之下,辨不得眉眼。
莫愁走近,才发觉那是一张皱巴如老树皮一般的脸,七横八岔的满是沟壑。一双无神的眼睛掩在松懈不堪的眼皮下,深深凹陷下去。莫愁猜测,该是一个年逾古稀的老妪吧。
听见莫愁走过来,那双眼皮似乎也没有换发什么生命力,微微抬起一点,却几乎不可察觉。
“你主子让你来见我?”一说话,松弛的脖子上骤然暴起一条条蚯蚓似的血管,像一条晒干了枯老丝瓜筋。可意外的是,她的声音竟然尖锐而有力。
“我以为,我们是穆赫萨。”莫愁千百年练就的厚脸皮告诉自己,越是心虚,越不能露怯。
“哟,你还知道穆赫萨?你不是她的丫鬟么?”老妪的牙齿已经稀松,说起话来有些漏风,所以语气听起来也是慢吞吞的,却很有力量。
“三姨娘与我说,水正汇集的皆是苦命人。奴家福祚浅薄,蝼蚁草芥般贱命,然而三姨娘却从未将奴家视为下人,总教我坚忍,说身后水正,有我容身之地,能于这混沌红尘,给奴家一个家。”莫愁歪了歪脑袋,加重了语气,“可圣人告诉我,我不是你们的穆赫萨?”
说到这,莫愁在心底都要为自己鼓掌,她眼见着眼前孤傲的老人放缓了神色,便乘势追击,道:“想来泥淖微尘里出来的下贱坯子,也妄图与人倾心一交,是我不自量力了。”
老妪虽依然不动声色,但用指尖轻轻地叩了两下桌面,下巴一抬,示意莫愁坐下。
“你不必激动,水正大义,自是救世所不能救,为世上所不可为。倘若你真一心向道,虔诚侍神,忠诚侍教,水正自然不会抛弃你,你也就是我们的穆赫萨。”
老妪轻咳了一声,又端起一副圣人的威严相,“可花暮春穆赫萨已经半月有余不曾参加奉神集会,又违反教规让你前来,总得给我,给水正,给共工神,一个满意的说法吧。”
莫愁道:“三姨娘病了已有月余,只是说身体不舒服,也不肯告诉奴家到底哪里不舒服,也不让奴家去请郎中。再加上裘家对三姨娘多有管束,实在是脱不得身,方才叫奴家前来。”
“你这话我等没有异议,我等也只能尽力一试,向共工水神解释了。”
听到这,莫愁确信无疑,这是一个信奉水神共工的宗教组织。她飞快地从大脑的每一个角落搜刮起任何关于水神共工的信息,然而无论是《山海经》,《淮南子》还是她熟谙于胸的《南华经》,对于水神共工的记载都是只言片语的。
其实上古神迹本就不可考,自然也就是后人编纂的,妄测的成分显然是大于实录的,所以参考价值微乎其微。
所以强撑着不如示弱,她低敛双眉,作出一副无辜的姿态,“莫愁无知,斗大的字不识一个,与三姨娘学了几句戏文也多半是听不懂的。还望圣人……指点奴家一二。”
老妪身旁的红衣女突然悠悠开口了,“水正教义博大庞杂,非是你愚钝浅薄之人可妄图理解的。圣人讲经乃是一等一的大功德,岂是你说听来就听来的?你只需记得忠于水正教,虔诚侍水神,便是你最大的本分。”
老妪在旁点点头,道:“没错,现如今对于你来说,最重要的就是尽本分。”
莫愁觉得她终于掌握了这场对话的主导权,便漏出一副少不经事的天真模样,“圣人请告诉奴家,该如何尽本分?”
“你家花暮春穆赫萨就是你尽本分的最好榜样。”
莫愁来了精神,觉得重点就要来了,便抻着脖子凑上前去,“请圣人明示。”
“一则四海之内皆兄弟,花暮春穆赫萨能救你脱离苦家而心归我教,就是尽本分。二则花暮春穆赫萨能为神明的肉身献祭居所,这是更大的尽本分。三则花暮春穆赫萨愿意以身……”
说到这,老妪停了下来,似有些警觉地睨了一眼莫愁,“你说花暮春穆赫萨病得很重?有何症状?”
莫愁思量了一下三姨娘临死前半个月的症状,她道,“就是亏气亏血,虚弱得很。”
老妪的脸上竟然闪过一丝安慰,重重点了点头。
“圣人知道她是什么病症?可有救治之法?”莫愁只能旁敲侧击。
“未曾面见,不知所以然。”
“那圣人所言,神明肉身居所……和三姨娘有什么关系啊?”
红衣女子愤愤然,“无知!神明的圣灵化为肉身救穆赫萨于苦海,自然需要有居所!花暮春穆赫萨愿献祭黄金以供养圣灵,自然是巨大的尽本分!”
听到这,莫愁感觉心咯噔一下,一股无名火直冲脑瓜顶,气得她恨不能掀案而起。敢情自己上辈子辛辛苦苦攒下得一坛子黄金,都白白给了一个莫名其妙的教会做了嫁衣裳!
莫愁强压怒火,艰难地在脸上扯开一丝皮笑,“那圣人……您就是圣灵吧?”
“你呀,真是什么都不懂……”老妪叹气,“我等凡夫俗子,也敢妄与圣灵相提并论?我只是这景阳城里的圣人。洪荒大泽遍布天下,我水正的圣人就遍布天下。我只是诸多虔诚侍神的圣人中不中用的一个罢了。圣人之上还有七巫,七巫之上才是拯救苍生的共工水神。”
说白了,这圣人,就是水正教的一个地方官罢了。
这么一来,莫愁也就缕清了思路,三姨娘信奉的这个“水正教”是一个信奉共工水神的教会,这个教会等级森严,把为他们做事情称之为“尽本分”,并且有一个具体物化的“圣灵”作为他们的最高指挥。
莫愁千回百世轮转,见过了诸多的牛鬼蛇神,当然做不到“六合之外存而不论”,她实打实地相信,鬼神是存在的。可同样,她也见多了借着天地日月星辰大海,披头散发一顿装神弄鬼,就说自己是神明转世救人于水火的邪教。最后坑的都是社会最底层的愚昧大众,轻则散尽家财,重则家破人亡。
三姨娘意外得来了莫愁的一坛黄金,将它进献给了这个“圣灵”,或许就是为了纾解丧子之痛,可不幸的是,莫说上古诸神早已身归混沌,就是真的存在,也断然不会有时间去理会她那点微末的小恩怨吧。空落个身死道消,永世不入轮回的悲惨下场。
想到这,莫愁心凉了半截,自己那坛子金子打了水漂不说,恐怕连个响都听不到了。
正出神,红衣女不耐烦起来,“圣人与你讲话,乃是你无上荣耀,你愣什么神?”
老妪却挥了挥手,神色间竟有了些慈祥,她轻声轻语道,“你当真不识字?”
自打知道金子肯定是找不回来了,莫愁就有点灰心,眼见着这一屋子老的老病的病,真有点想大闹一场,不陪她们玩了。
可她突然想起前日夜里的荷塘春梦,又疑窦丛生,忍不住想要继续看看她们耍得什么花样,便睁大了那双无辜的眼睛,重重地点了点头。
“好……好……好孩子,那以后,你为水正尽本分的方法就来了!”
莫愁挑了挑眉,掩了满腔的怒火,硬是在脸上写出一副迫不及待的表情。
“以后,你就负责给景阳城里那些还未脱离苦家,回归大家庭的苦主们分发教义。你早日让他们找到家的温暖,便是你最大的尽本分。”
莫愁心里一阵冷笑,特意寻找一个不识字的人去分发教义,可见这教义得有多荒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