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婆娑行 出版完结+番外 (画骨师)


  这般满怀酸楚,望着他的睡颜苦笑。不管了。只要能瞒过三朝,之后这宫里会发生什么,就不是我需要考虑的问题。我是为什么来,又该如何应付没有朋友、满怀敌意的处境,往后的路该怎样走,风雨飘摇的前程究竟指向何处……统统都不想了。
  枉担一场虚名,此时此夜,就是我今生能距离他最近的一刻。
  念个小小的避水诀,把周身这小片海水间隔开。然后,慢慢地俯下身去,将侧脸贴在他额头温暖的皮肤上。泪水凝固成凉硬的碎珠,成串打落在绢枕上,发出怅怅闷响。
  从未像这样爱过一个人,从未像这样恨过一个人……从未。
  伤了他,甚或杀了他,我没想过。不是不敢下手,只是事到如今,我对他,已别无所求。
  一个正确的决定总是伴随着另一个错误的决定,就像好运与厄运大多相辅相成,这才是吉凶守恒。
  一狐一马,转着圈困在滩涂上发愁,无疑让我对此又有了更深一层体会。此番放倒临渊离宫出逃,正确的决定是,临走前偷去天上地下独此一家的法器少昊琴;错误的决定是,我顺手还拐了那匹牵着不走赶着倒退的白龙马。
  用摄心术和它大眼对小眼互相瞪了好半天,此马才羞羞答答报上名来,原是唤作“越影”。
  我瞠目:“‘越影逐日’,说的就是你啊?呃,久仰久仰……见面不如闻名。”看来神仙榜的排位,也不一定全都作得准。
  逃跑这事,光有腿不够,两腿比不上四蹄,狐狸爪子再利索,也不能和四条马腿相提并论。但照目前这个情况看来,莫说指望它助我日行千里,弄不好我得驮着它跋山涉水。
  马有了,路就摆在眼前,谁跑?真是万事开头难,然后中间难,最后结尾难,总而言之万事难。偷马不成蚀把草,活活拐了尊祖宗来添麻烦。
  怎么办呢,我不会缩地成寸,就算不眠不休星夜兼程地赶路,没了神驹的脚程,也绝不可能在两天内抵达阗星城。但无论如何,都必须赶在临渊开战前,把大垂从海夜叉手里给弄出来。
  对一匹被当成宠物来养的坐骑而言,长期养尊处优躺在临渊袖子里,怕是早已把原始功能抛到九霄云外,要找回来也不是光靠几句鼓励就能奏效。
  越影自离了龙宫出水以来,就蔫头耷脑原地刨坑,有一口没一口嚼几下石生藻,一副你奈我何的无赖样。我蹙眉寻思一回,决定从关键处晓以利害。
  此马骄娇二气十足,威逼必然是不行的。且它又贪吃,那么只能施以利诱,加上一点恰如其分的小恐吓。
  刚把星展大陆上有多少绝妙风光给扒拉指头数说一遍,任凭掰扯得多么天花乱坠,此马油盐不进,只把脖子一扭:“不得闲,毋宁死。”
  我抹一把额角细汗,甚感慨,什么叫物似主人形?这就是活生生的实例。
  “看看,一言不合就自杀,你这个性子别说成大器,连活到老都成问题。还别说水深火热,眼下横竖是已离了东海,再不振作起来,你连水深火热的日子都过不上了信不信。”
  话刚落地,越影当即歪着脖子瘫倒,口中发出垂死哀鸣,装模作样要把脑袋往沙堆里埋:“君上说了,陆上人心险恶,水深火热,不去。”
  “连凡间驽马都知道终生的使命该是志在千里,身为一匹神马仙驹,你害不害臊?老蹲在窝里能有什么出息?就算不为了见识大好河山,也该踏翻红尘吃遍四方嘛。难道打算一辈子就靠几把海带度日?唉……可怜哪,可怜……世上奇花异卉何止万千,就连树林里的蘑菇鲜果都各有滋味。身为堂堂海主坐骑,天上地下首屈一指的神龙宝驹,竟然从来无缘一尝……真是闻者伤心,见者落泪……”
  不记得谁说,凡上了岁数以后,游历山河的目的就会从风景转变到美食上。看来此话所言非虚。
  越影长嘶一声,挥洒开来四蹄如风,不过半天工夫就横跨东荒大陆出了桑阳关。传闻中的“越影逐日”,终于实至名归。想这马跟在临渊身边当坐骑时,横看竖看跟头猪区别不大,倒也不能全怪它。又要马儿跑,又只给马儿吃海藻,这怎么行?可惜临渊这么大尊上仙,根本从来不懂这种微小然而踏实的快乐,尥蹶子把他掀下马背都算轻的。
  在山深林茂的星展大陆纵横得风驰电掣,心道果然这才是白龙马的正确打开方式。
  距北溟仍有一天一夜路程,我浑身骨头都快晃散了架,不得不勒缰暂歇,还需翻山越岭去给白龙马找可口的鲜果和蘑菇。
  星罔山是八荒大陆里一个独特的所在,高山流水白云间,洞奇石灵峰峦险。课书里记载,此地的灵兽精怪民风彪悍,豪迈不羁且兼能掐会打。直观一点说,当地最负盛名的土特产,就是土匪。
  身无长物如我,原不必担心被打劫,实在要躲不过,大不了哭出捧泪珠子奉上也能将就应付一阵。但身上负着的这张“桐峰紫瑟”非同凡品,万一惹来觊觎麻烦就大了。以我这点微末道行,哪来的本事直捣海夜叉老巢,要救出大垂全指望它,万万不能有所闪失。事成之后,也需得再寻个机会把琴和马都还回东海。
  不管那些海誓山盟假得有多难堪多羞辱,他毕竟是替我抵挡了赤焰天劫的那个人。敖临渊并不欠我什么,我也不想亏欠他。来日大局落定分道扬镳,各自两清就好。
  眼泪遇了晚风便凝住,断断续续砸落在手背上,疼得我醒过神来,禁不住懊恼,好好蹲在树根底下刨蘑菇,又去胡思乱想这些没用的作甚,平白自寻烦忧。
  有气无力扒拉出半兜子草菇,犹豫了一瞬,还是把泪珠儿一颗颗重新捡起塞回袖子里。
  龙最喜欢亮闪闪的东西。他喜欢的,我都忍不住习惯性地搜集起来放在身旁。可是又有什么用呢,美艳温柔的东海鲛女一样能对月泣珠。只不过他喜欢的,不是我罢了。情缘错落,终究不能勉强。这和能不能迎风洒泪哭出明珠,没有任何关系。
  正满怀愁闷要往溪边走去,身旁斜坡上的草丛无风自动,一抹白色倏忽掠过,接着又是一道褐黄的影子紧随不放。
  “你老跟着我做什么?!我们霜狼氏是高贵的狼族,从不与狈类为伍,你趁早死了这条心,否则叫我爹打折你四条小短腿,信不信?”
  清脆的嗔怒在静夜里听得我心头突突一跳,倒不是畏惧传闻中脾性傲烈如火的星罔霜狼,只纳罕究竟命犯着什么太岁,走哪儿都能撞上干柴烈火在夜半私会。这是一种什么样的运气?通俗的解释是,出门没看皇历。
  这下子走也不能走,留又不想留。倘惊散了这对打情骂俏的狼和狈,恼羞成怒再把火撒在我头上,那就很狼狈了。犹豫着猫腰蹲在树根底下,再一听,又好像不是那么回事。
  一个油腔滑调的男子说话声响起,登台唱戏般抑扬顿挫:“霜霜,你是个好姑娘,就像远方一样令人神往。腿短如我,只有趴在你的肩头,才能在这片广袤的山林自由翱翔!”
  我抖了抖,抚一把奓起的汗毛,努力平复了一下起伏的心潮。
  当年昌邑长老在授课时,除了传授狐子狐孙们法典礼仪,还喜欢信手拈来些平素难得一闻的闲趣野话来寓教于乐。他说世人多诟病“狼狈为奸”,实则是个天大的误会。真正有气节的狼族,从不屑和宵小之狈勾勾搭搭。倒是有些犯了大错被族群驱逐的孤狼,为了生存下去,才不得不和投机取巧的狈达成盟约,由此走上被万兽唾弃的不归路,最终害得狼族被刁钻油滑的狈类生生带累坏了清名。
  狈类天生前肢短小,后肢也不怎么长,跑起来一步三颤,战斗力基本废柴。倘落了单,在山林里就是广受各类猛兽们欢迎的优质食材。
  说起狈这个东西,可算得上是厚颜无耻没下限的典范,世上灵兽千百亿万,就没出过这么一个专靠吃软饭来繁衍生息的孬种。若说神族之间广为联姻也是约定俗成的规矩,那好歹还算建立在互惠互利的基础上,狈对狼的诱哄和利用,简直堪称空手套白狼一本万利。它们一旦被容许爬到了狼的肩背上,从此便如附骨之疽,再也甩不开蹭不掉。除了拍拍脑门出个馊主意,哄骗无知兽类在狼爪下变成口中餐,就只剩下饱食无所事事。所有的猎食、迁徙、对抗危险,统统都依赖狼的尖牙利齿。
  眼前这名唤霜霜的小狼女,恰是头白毛似雪的霜狼,三界狼族中首屈一指的显赫氏族。看样子,清醒骄傲如她,并没这么容易就让这二流子红口白牙哄骗了去。
  霜狼又称战狼,素来以头脑机敏对战凶狠闻名,只要被惹炸了毛,以一挡百收拾一群赖皮狈都没问题。但她形貌太小了,至多不过三百岁。这狈年龄不知几何,化出个全须全尾的人形来,却比两万多岁的临渊都老了不止一倍,当然也可能是道行太低的缘故。
  土坡上是一处半圆的小山坳,霜霜的去路被这缠人的狈堵了个严实,左右腾挪也摆脱不掉,气得咬牙:“呸!林子就摆在这儿,跑得动你就自己跑,没本事你还可以去死啊!再说你都有未婚妻了,还恬不知耻非要来招惹我做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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