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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裁的狐妖新娘 (花阴)


  不知多久,紧紧挨着的狐狸忽然间变得有些凉。席霈楷忽然间觉得有些不对,赶紧扯开被子。
  原本安睡着的狐狸此时不断的抽搐着,嘴里有白色的东西不断的吐出来,吐得满床单都是。
  挣扎间,那小狐狸慢慢不断痛苦的叫着,他刚忙伸手去抱,锋利的爪子划破他的手腕,好几道口子那样的深,鲜血不断的涌了出来。
  “红鸢,你怎么了。”看着它不断吐出来的白沫,惊声说,“到底怎么了。”
  那小狐狸之死不断的抽搐着,一双青绿色的眼睛里的光泽越来越暗淡。
  席霈楷恍惚间想起来,自己小时候曾养过一只猫,后来不知去哪里吃了被毒死的老鼠,也是如此痛苦的挣扎着在他的面前死去的。
  “红鸢,红鸢——”他疯了似得喊着她的名字,将她抱在怀里,“你到底吃了什么东西,是不是晏楚珩把你害成这样的。”
  原本不断挣扎着的狐狸,此刻却安静下来了。然后使劲的往他的怀里钻,似乎要汲取一些温暖。
  “别怕,我带你去医院。”
  他连衣服都没有换,抓起车钥匙就往楼下冲,手里紧紧的抱着一只被床单裹着的狐狸。
  楼下的老板娘正要刷牙,见他这样火急火燎的冲下来,牙膏都挤到了地上。
  “哟,这是出了什么事情,你可不能走,你的房还没有退呢。”那老板娘想要拦住他,“怎么还拿着我们的床单。”
  而他却像疯了一样,急声喊道,“滚,别挡着我的路。”

  ☆、第113章 狐死

  席霈楷开着车,只感觉自己的手不断的在颤抖,卧在副驾驶上的狐狸颤颤巍巍的爬了起如来,靠在他的腿边。
  那小狐狸后腿已经没有了力气,靠着前腿一点点的往前移动着。尖锐的爪子挠破了皮质的座椅,似乎每一次移动都花光了所有的力气。
  席霈楷伸手去摸她,却触及到冰块一样。啪的一声,他的拳头狠狠的砸向方向盘,尖锐的车鸣声惊吓到了路旁玩耍的孩子,几岁大的孩子,在母亲怀里吓得嚎啕大哭。
  那小狐狸咬住他的衣角,呜呜的叫个不停,似乎想要说些什么,又像是最后的诀别。
  去医院的路程很近,可他却觉得那样的漫长。他的手不断的颤抖,连车都没有停好就往医院里跑。
  他抱着那只红色的狐狸跑进了急诊室,医生和护士都吓了一跳,以为被子里裹着的是个婴儿。
  “快,你们快救救它。”他急的满头的大汗,“去叫你们这最好的医生来。”
  护士打开被子,似乎也愣住了,没好气的说,“你这人是不是有病,这是医院,不是兽医院。”
  “不,她是人,是人——”
  那护士有些气急败坏的说,“行,它是人,你瞧瞧现在连一口气都没有了,还怎么救。别再这里闹了,一会我们可要叫保安了。”
  他的眼睛红的像血,不可信心的去看护士怀里的红鸢,不知道何时,那只狐狸已经没有了声息,眼睛半睁着,嘴也半张着,想来死之前定是十分的痛苦。
  那护士摸了摸狐狸漂亮的皮毛,“身体还没凉透呢,只怕是刚死的。”
  席霈楷就那样直直的站着,目光呆滞。黑色的短发遮住了他痛苦的双眸,他似乎连上前去接的勇气都没有了。
  那护士看他伤心欲绝,脾气也没有了,叹了口气说,“你这人也真是的,人家死了人的也没有这么伤心的,赶紧找个地方去埋了吧。”
  她将怀里死去的狐狸往他的手里放,突然间一个白色的珠子从狐狸的嘴里掉了出来。
  “这是什么东西?”护士将那内丹小心翼翼的瞧了一遍,然后递给了他,“节哀吧。”
  护士走了,急诊室的外面,只有一格伤心欲绝的男人,怀里还死死的抱着一个早已僵硬了的狐狸。
  周围怪异的目光多次投来,甚至有人因为他是从哪个病房跑出来的疯子。
  不知过了多久,席霈楷忽然感觉到有人站在他的面前,跟他讲话,“席少,您怎么来这么引人注目的地方了,还不赶紧走。”
  “阿恒,红鸢死了。”他转过脸,眼睛里满是悲痛,仿佛下一秒他就要随她而去了。“我当初身染毒瘾,那么痛苦的活了下来,不过是为了陪在她身边的。”
  “她死了,我活着的理由也没有了。”痛苦的闭着眼,怀里紧紧的抱着那只僵硬了的狐狸。
  “你都死了,为什么还要把内丹给我,我即便活的再长久又能如何。”他似乎又转念想到了什么,疯魔似的笑了起来,“你是不是想要我好好的活着等你?你会回来找我的对不对。”
  “席少,您说什么呢。”阿恒一头雾水,十分不明白这只狐狸究竟从何而来。“晏楚珩的人正到处找您呢。”
  席霈楷用修长的手抚摸着已经冰凉的尸体,眼泪一滴一滴的落在漂亮的狐狸毛上,忽然笑了笑,“红鸢,我会等你,哪怕几百年几千年,我都会找到你。”
  他抱着它,走在医院的长廊里。
  人活一世,都是匆匆过客,有些人与之邂逅,转身忘记;有些人与之擦肩,必然回首。
  当你寻遍千山万水,走过万山千水,只为了寻找前世相许的今生。
  十五年后……
  席渡坐在会议桌上的首位上,听下属们不断的做着报告,他似乎听得有些不耐烦了,时而看着手腕表上的时间。
  这个席总一直在国外处理这公司的事物,公司里掌管大权的是个叫阿恒的男人,两年前才回国的,以其凌厉的手段,卓越的才智,让公司跻身与世界名企。
  人们都纷纷猜测这位大亨的身份,连那些媒体们都没有查到,只知道他是英国富商收养的一个孤儿。
  而他与十五年前死去的席霈楷的样貌,却是那样的相似。人们纷纷猜测两个人的关系,毕竟都姓席。
  虽然众说纷纭,但人们早已忘记了,十五年前那个毒贩之子究竟是何样貌了。若是活着,只怕现在也是个四十多的中年男人了。
  只有人们在翻阅当初的旧报纸杂志的时候,才感叹,两个人的样貌竟然那样的相似。
  “几年的会到这里就结束吧。”他将手里的文件扔到桌子上,“你们这样毫无意义的方案,我不想再听下去了。”
  席渡不再理会这群紧张兮兮的属下,在众人的目光中,从容不迫的离开了公司。
  他刚刚把车子从车库里开出来,扔在副驾驶座位上的手机便嗡嗡的震动了起来。他皱眉接听,那头就传来一个中年男人的声音。
  “席少,鲜花已经给您挑好了,都是红鸢以前最喜欢的玫瑰。”阿恒试探似的问,“要不我一会给您送到公司里去。”
  他看着窗外的街景,十几年的时间,一切都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当初他陪同红鸢买戒指的商场,盖成了市内最高的观光大厦。
  席渡将车子停到马路边,看着花店的店员正修剪这摆在外面的花,“阿恒,不用了,我想亲自给她挑。”
  他推开花店的门,收银台上的招财猫不断的向他招着手。随即漂亮的女老板踩着高跟鞋过来,十分殷勤的说,“先生,您是要选花吗?是给您什么人呢?”
  “我的妻子。”他冷的像块冰,“我亲自挑。”
  花店里,一个帅气的男人站在万花丛中,自然引来了无数人的注目。店门外,一个瘦弱的身影站在玻璃窗静静的看着他,他一抬眼,便在车数马龙的街道上,看见了她。

  ☆、第114章 偷窃的小姑娘

  此时他手里正捏着几支挑好的玫瑰,还没有来得及处理,锋利的刺已经划破了他的手。
  玻璃窗外的女孩子,沐浴在温暖的阳光中,身上都洋溢着青春的气息。
  那女孩子不过十五六岁的年纪,满头的黄发和有些暴露的衣着,让她有着不和年龄的成熟气息。
  他不顾服务员的惊呼,一下子冲到了玻璃窗前,一下子紧紧的攥住了那女孩子的手,“红鸢——”
  原来于千万人之中,无论一个人换了怎样一副皮囊,他都能一眼认出她来。只此一眼,即便等待千万年他也甘愿。
  显然那女孩子是被吓到了,可是抬头一看见他十分帅气的脸,实在看不出来是什么坏人。
  “帅哥,您可能认错人了”那女孩子并未抽回自己的手,反倒眼睛往四周转了一圈,笑眯眯的说,“你能不能把手上的花卖给我,今天是我妈妈的生日,我还要去学校,只怕来不及了进去挑了。”
  席渡微微一愣,等待了十五年的岁月里,他想过无数次他们重逢时的情景,却从未想过此时却连一句话都说不出口了。
  他将花递到她的面前,“你叫什么名字。”
  两个人近在咫尺,他此时才看清楚眼前女孩子。她身形瘦弱,一副营养不良的样子,耳朵上一连串的耳钉,一瞧就不是什么乖乖女。
  这个女孩子勉强说得上有几分漂亮,却并不出众,与当初红鸢惊世骇俗的样貌相比,两个人简直有云泥之别。
  “我叫什么不要紧。”那女孩子接过他手里的花,连句道谢都没有。“后会有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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