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是我自暴自弃,为了生活,我抢劫,偷盗,无事不干,其实身为皇子的我根本不缺乏这些东西,然而我做这些事情,纯粹是为了发泄。当然,常在河边走,哪有不湿鞋的。尽管我机智聪明,可那时的我完全没有法术或武功,流浪了那么多年,21岁时,我便在澧县被抓住了,从此有了十年的牢狱之灾。
我关在牢里,安心过着这样的生活,我不想我父亲救我,因为他的冷漠已经让我死心了,于是我就这样过了5年,之后,我见到了新来的和我共处一室的阿狼,他也是因为偷盗入狱的。我那时就听说了,阿狼是一个劫富济贫的侠盗,自从出道以来便用了狼这个名号,每次偷盗,他都会在醒目的位置上写下狼来了的提示,据说,权贵贵们很怕他,所以联合起来设计把他逮住了,尽管他一身好武艺,却没想到栽在了阴谋诡计之上了。他偷盗无数,本来应该判得更多,不过他在老百姓中名声很好,迫于压力,最终他只被判了十年,从此,我们成了八拜之交,5年后我出狱了,便设计也将他救了出来,那一天,我们看着苍穹自由的天空,心中满怀壮志。
喂,兄弟,让我们大干一场吧那一刻,阿狼说出了曾经让我多么激动的话,你看看现在的天下,皇帝整天打仗,搞得我们的百姓民不聊生,然而一看看那些贪官百姓,还在鱼肉百姓
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我不禁感概道。
兄弟,我没什么文化,字也不识得不多,不过有了你以后,我相信天下都在我们的掌握之中,我不想仅限在这个几个小城市里劫富济贫了,我要走出去,我要偷遍天下,救济全天下的人,让他们人人都能温饱,这才是我的理想”
讲着讲着,孔方的眼神显得很遥远,“你可知道,那一刻,我已经被这个男人所折服了,他仅仅只是一个普通人,出身一个普通的农家,他没见过什么大世面,偷过的最有钱的也只是城里的首富,然而就是这样一个人,他甚至有比太子还要伟大的宏图壮志,甚至我觉得我的父亲都比不过他,那一刻,我是真心愿意追随他的左右,甘心成为他的智囊。
之后我们成立了一个专门劫富济贫的组织,叫做狼狈盟,盟主是他,而我代号叫做阿狈。”
李弃点点头,这个组织当时她是听过的,据说最后组织下场很惨。只听得孔方继续说道,“因为我神秘,又不常出现,所以他们一直以为阿狈是阿狼的妻子,确实,也因为我的俊朗,阿狼也那我当妻子看待。”
“他这不是有病吗”李弃鄙夷地问道。
孔方摇摇头,“倒也不是有病,他长得丑,很少有女人喜欢他,所以他一向不怎么喜欢女人,对女人也没什么意思,只不过我长得好看,所以会对我好一些。他负责偷盗,我主要替他出谋划策,由于我的缜密和他的好武功,从此我们越做越大,从小城里走到大城市,从财主恶霸到贪官污吏,皇亲贵胄,当然,这些偷来的东西都有我负责销路救济,之后跟随我们的人越来越多,我们的狼狈萌成为了连整个苍穹都害怕的人,甚至所有的人都在歌颂我们。
那时我被胜利冲昏了头脑,觉得自己是造世主,我开始想到要偷自己家,偷到大光明宫里,甚至对于一些政绩不好的官员,我对他们穷追不舍,偷到家中清光,甚至还干预官员的选拔,于是包括我的父亲都对狼狈盟非常忌惮,但苦于我鬼主意太多,根本都捉不住我。
当然,他们通过很多途径来攻破狼狈盟,特别想要攻破我这个智囊,虽然阿狼是狼狈盟的领袖,但我却是这里的核心,他们甚至运用了很多方法,包括色诱阿狼,最终都不成功,我那时很得意,觉得阿狼是天下唯一一个肯替我两肋插刀的人,只是那时候我根本没有发现,从一个小镇到整个苍穹,这个没见过世面的大人物,心已经属于这个纸醉迷金的世界中了。
也不知道是哪个头脑坏掉的官员,居然想到了用钱来收买阿狼,那时候所有的人都笑他,说阿狼偷到了几乎是整个天下,尽管劫富济贫,可他也肯定很有钱,拿钱收买他这不是笑掉大牙吗可是没想到这套居然管用了,那官员把他带到家中挥霍财产,甚至带阿狼环游大光明宫,看到很多浩瀚朝留下的宝物,这些奇奇怪怪的东西阿狼连见也没有见过,果然,在钱的驱使下,阿狼妥协了。
于是他们设计阿狼偷到被抓,而深知我一定会回来救他的阿狼在牢狱里部下了法术,因为我是狐狸的儿子,所以在狼狈盟成立之后,我便学习了逃跑与换脸的小把戏,所以即使被捉,我肯定能顺利逃跑,这一次,我依然按照原来的方法替阿狼送饭,顺便变成了他的模样和他交换,只是那时候我根本没有发现他们设下的圈套,于是之后阿狼顺利逃了出去,而当我正想作法逃跑的时候,却发现了布置在牢狱里强大的抓妖法术”
渐渐地,孔方激动了,他的音调也高了起来,“你知道吗这是李家布置的法术,当时仅仅只会小法术的我哪里逃得出去。我那时看到了计谋成功得意洋洋的官员,看见了同门之中的阿狼,心中几乎愤怒到了极点
阿狼,你为什么要出卖我我抵在牢门口狂吼道。
这都怪你啊。阿狼的表情变得很是怨愤,我劫富济贫了多少年,起先镇里的财主家小,没什么好东西,我才不会稀罕,可是渐渐的我也见了世面,看到了整个苍穹多少好东西,可是这十年来我们不管偷了什么宝物,的就是留也不留一点全部救济了。阿狼紧握着拳头,也激动了起来,我偷来的东西全给你管,可你连看也不让我多看一眼,甚至我们还是一贫如洗只够温饱,你知道吗我从小只爱吃鸡舌,可鸡的舌头就只有这么一点点,我从来没有尝到过瘾,你知道吗他们请我吃了整盘鸡舌头,你可知道,这要杀多少只鸡,要花多少钱吗我自己偷了这么多,替别人买了多少鸡,可为什么你每天还要让我吃素”
讲至此处,孔方摇着头,痛心地说道,“哎,我自己从小珍馐海味吃惯了,从来不觉得这些有什么稀奇,见到钱我也不爱,因为从小我都可以得到最好的,可是我没有想到阿狼会需要这些,我总是觉得他是个高大至上的人,是刀枪不入,水火不侵,他甚至无所谓自己的寿命,只愿活得轰轰烈烈罢了,他是最正直的人,可是我万万没有想到,这样一个伟英雄,居然贪钱啊”
只见孔方紧咬着嘴唇,双手握拳,几乎愤恨到了极点,“他居然为了这么一点口舌之快,居然出卖了我啊”
“多么可笑的理由,可是这个理由对于一个凡人来说是多么重要啊。”李弃同情地看着孔方,心中一痛,自己何尝不也是和孔方一样,在蜜罐里长大的,她看到的稀奇宝贝甚至比孔方还多还大,那么这样的一个孔方,定是和这个社会都是格格不入的。
紧接着,激动的孔方长叹了一口气,说道,“因为我的被抓,阿狼的投诚,狼狈盟就此解散了,抓得抓,死的死,流放的流放,大家都没有好下场,甚至有些官员为了报仇,把我们这个劫富济贫的组织说成是叛乱谋逆分子,当然,作为组织头领的我一定不会有好下场,不过我却抱着无所谓的态度,因为我虽然用了假身份,但是死前他们一定会证实我真正的身份,到时候父亲再恨我也不会让我死的,于是我满心等到他把我放出来的那一天,然而对我大打出手。可是我没想到,等到我的结局是”
...
第三十三章、千刀万剐
第三十三章、千刀万剐
孔方此时顿了顿,脸色变得异常的恐怖。
“是什么”李弃的心揪到了极点,这就是孔方的死,一直以来他无法释怀的伤疤。
“是凌迟处死”孔方的声音渐渐的变了,“凌迟三日,千刀万剐。”
李弃听罢毛骨悚然,这是人设计出来的酷刑中的酷刑,正常的凌迟是“八刀刑”处决,只有极犯才会千刀万刮的,是把人身上的肉一块块割下来,那么千刀就是在要人身上剐上千刀,因为没有命中要害,所以在这千刀前,犯人是不会死的,他们必须要忍受着千刀的痛苦,直到血流干了,肉剐尽了才能死去,若是运气好的早断气了,那算是祖上积德,若是真是剐上三天万刀,便是昼夜大帝也会受不了的,且将执刑的时间拖延三五天,这就使执刑的难度更加巨大,一个铁打的刽子手,执完一个凌迟刑,也要累倒在地。然而就是这个恐怖到了极致的酷刑,修罗居然用到了自己的儿子身上。
孔方顿了顿,闭上了眼睛,继续说道,“第一刀,谢天,第二道,谢地,第三道,露出了白茬茬的肉,滚出了几滴血,这对于凌迟来说是个好的开始,这刀要割得均匀,要等到我在最后一刀才要了我的命。李弃啊,便是每一刀,我都清楚的记得位置,记得那个痛啊,总共是几千九百九十九刀,共剐三天,血肉横飞,知道吗那是畜生的大会,我的肉被扔到了地上,引来了无数老鹰野狗,这是他们的狂欢之日。你知道那是哪里吗那里就是堕天之城啊,堕天啊,堕天,我甚至连堕天也不可能了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