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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花辞 金推完结+番外 (若兰之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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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2 番外4:水村山郭酒旗风

昌平十二年六月十九,东阳侯率军进月城,月城郡守、郡尉亲自出城相迎,百姓夹道欢呼,群情激奋。

六月二十五,王使携巫王意旨抵达月城,大赏三军,特诏东阳侯回朝。

东阳侯季礼离镫下马,面东而跪,伏地而泣,道:“君恩高厚,更胜日月甘霖,臣如瓦砾,恬沐王上盛德,敢不以死相报?”

三军将士闻言,山呼“王上英德,千秋不衰”,东阳侯将所得赏赐尽数散于百姓,诸将从之,郡守携百姓面东而拜,久久不起,俱是感念巫王圣名大德。

由于东阳侯长期驻军在外,月城之内并没有特设将军府,郡守特意在月城府衙辟出一方之地,暂作东阳侯议事大厅。其余将士则由郡尉府负责安置。

乌岭大事初定,当日,郡守特意在府内备下了酒宴,欲为东阳侯接风洗尘。季礼固辞不受,反而换上便装,吩咐季宣:“咱们今日下馆子吃,你让人去郡尉府将那两个小子一并叫来。”

季宣难得见老父兴致如此之高,亦换了便服,特地嘱咐了传信人几句,才让他往郡尉府去寻人。

季礼见他这一番做派,有些不满道:“怎么回事?昨日没派军医去给他们瞧瞧?”

季宣笑道:“昨日午后便让军医去了,谁知那两个混小子竟然挤在一张榻上趴着睡着了,怎么也叫不醒,孩儿没办法,只能撕了他们背上衣物,让军医抹药。孩儿怕他们不知轻重,搅了父亲兴致,才叮嘱手下人提醒他们换药。”

季礼朗声而笑,道:“这个年纪的男儿,哪里有那么娇气,想当年我十岁从军,跟在叔伯们手下,挨棍子都是家常便饭!仔细算下来,这两个混小子大大小小的祸事也闯得够多了,倒与年轻时的我,颇有相似。我只希望,这顿棍子能让他们长点记性。”

季宣忙道:“父亲说的极是,军中的男儿,哪一个不是这么练出来的。只是,昨日孩儿发现,辰儿的左臂上有箭伤,而且伤口颇深,足有两寸。辰儿箭术超群,能以箭伤他至此,风国之中,果然有高人。”

季礼听了,颇有意外,道:“看来壁亭一战,倒真是逼着风国露出了利爪。虽然我们拿下了整个乌岭,但万万不可放松警惕,剑北,依旧是险地。你和陈烈商量个对策,将这个意思明明白白的告诉各营,尤其要传信马彪。”

季宣领命,道:“孩儿明白。只是,父亲也不必过于忧虑,乌岭有辰儿在,尚可放心。”

季礼叹了口气,道:“你说错了,这一次,烈云、黑云两骑可真正是名扬剑北了。王上诏命中点名要见剑儿和辰儿,王使也再三嘱咐我带他们回王都面君。是福是祸,只能看他们的造化了。”

季宣一惊,未及开口,便见府门外两个少年已然并肩而来。今日,季剑穿着一身簇新的白袍,九辰依旧是简单利落的黑衣箭袖,两人一个剑眉星目,一个面若美玉,看起来均是精神抖擞,意色飞扬,配上少年人独有的灵气,让季礼大为满意。

东阳侯中意的馆子是闹市中心一个极为简单的两层酒楼,店家只扯了面破旧的红色大旗,上面龙飞凤舞的写着“酒家”二字,连名字都懒得取。

季礼等人刚刚驻足,便被站在店门外招揽客人的小二殷勤热情的请到二楼,当垆卖酒的老板娘见几人均是仪表堂堂,相貌不凡,不敢怠慢,连忙亲自上楼招呼酒菜。

季宣特意选了靠栏杆的位置,俯望而去,可将月城繁华尽收眼底。季礼甚是舒畅,心情大好,向着正介绍菜品的老板娘道:“这些全免,来痛快的!直接上大盘牛肉,十斤烧刀子!”

老板娘扭着腰笑道:“哎呀!真是没想到,几位爷个个贵气逼人,竟然也随咱月城的豪气!真是爽利,奴家这就吩咐去!”

季剑早已忍不住偷笑出声,捣了捣九辰,道:“阿辰,这月城的女子果然别有风骚。这老板娘看咱们老侯爷的眼神,可是格外的炽烈。”

季宣听了,气得笑骂道:“混小子!真是口无遮拦!”

季礼却不以为意,容光焕发,大笑道:“想当年,我年轻的时候,也曾经十分迷恋那些个酒肆里面的美娇娘呢。其中一个,见我像个士族子弟,长得又不错,还一度要同我私奔,幸而我及时逃了,才没闹出笑话!”

三人闻言,均是笑得捧腹。

小二很快便端上了热腾腾的牛肉和酒,四人大快朵颐,吃的好不痛快。及至意兴湍飞,季礼更是击箸高吟,唱起九歌:“操吴戈兮被犀甲,车错毂兮短兵接;旌蔽日兮敌若云,矢交坠兮士争先;霾两轮兮絷四马,援玉枹兮击鸣鼓;诚既勇兮又以武,终刚强兮不可凌。”

声音高亢激昂,纵情豪迈,令人不由想起那将军白发,马踏边河,金戈相交的壮烈画面。月城为巫国边城,遭受战争祸害最深,酒楼中很多客人被这歌音感染得怆然落泪,连向来迎来送往笑不离面的老板娘都倚在栏头静静听着。

季宣倒是不急不缓的继续喝酒吃肉,还不忘紧盯着两个少年,提醒他们身上带伤,不可贪酒。

季剑早已看得目瞪口呆,道:“爷爷今日是怎么了?我还从未见他有过如此形容。”

九辰淡淡一笑,道:“待你戎马一生之后,便能知道山河犹破,将军已老的遗憾、悲壮以及……不甘。”

季宣适时的夸赞道:“还是辰儿看得透彻。”

季剑撇嘴,道:“老爹,这有什么了不起的,这家伙最拿手的,就是装出一副老气横秋的模样,明明还比我小半月。”

话刚说完,季剑便忽然一指街上涌动的人群,道:“阿辰,你看那边。”

九辰扭头去看,果然见楼下人头攒动,不断有新的人从巷陌汇入人流,向同一个方向——东面涌去。

季剑早就按捺不住,连忙招来小二询问。那小二却是见怪不怪,道:“今日东市的马市要开了,这些人,都是去瞧热闹的。”

九辰奇道:“月城并不缺马,这有什么热闹可寻?”

小二嘿嘿一笑,道:“公子有所不知,这东市的马市,每月只开一次,每次只有一匹。这卖马的,也是个怪人,听说是从北边的卢方国来的,别人卖马,卖的是价钱,他却反着来。依他定的规矩,谁要是有本事能驯服他的马,他便将马白送给那人,分文不取,若是驯不服那马,便是给他万金,他也不卖。这不,已经大半年了,那马还没有卖出去呢,两位公子评评理,这人是不是脑子有病?”

季剑一听,顿时来了劲儿,骂道:“你懂什么,这卖马的人才不简单,好马如挚友,若是落到不懂马的人手中,便是祸害良马。此人正因为懂马,才会一心求取伯乐,你这样的大俗人,自然不懂。阿辰,既然有好马,怎么能少了我季剑,我们去会会这位懂马之人,如何?”

九辰点头,道:“不错,我正有此意。月城奇人颇多,说不准,咱们还能觅得一二知己。”

季礼与季宣看饭已吃得差不多,倒也不想拘束他们,便由着他们去了,只是季宣再三嘱咐两个少年断不可惹是生非。

两人到时,马市外已然人山人海,根本看不清里面状况。多亏季剑厚着脸皮陪着笑,才一路拉着九辰挤到前面。

所谓的马市其实是以木栏圈起来的十分广阔的跑马场,十分简单。而场内仅有的一匹马,遥遥望去,通体炭红,长鬃披拂,腰身挺直,蹄大腿细,肌肉柔和健美,皮毛十分鲜亮。

此刻,正有一个膀大腰圆的汉子在场中试图驯服此马,只见他一手拿着萝卜,一手拿着笼套,诱哄了半天,刚想试图靠近马身,便被那马凌空几个蹶子踢出了场外。而那马儿则骄傲的昂首骄嘶,继续悠闲的在场内踱步。

季剑望见那马儿落下的十三朵蹄花,难以置信的揉了揉眼睛,惊得大叫道:“阿辰,这是火龙驹!真正的马中之王火龙驹啊!”

九辰亦面有诧色,道:“真是没想到,这世上竟然真的有火龙驹。”

说话间,又连有数人被那马儿踢出了场子,此时,一人站到临时搭建的台上,拱手道:“诸位,今日挑战者已满三十人,我这马儿也累了,咱们下月马市再会。”

众人闻言,好不遗憾,纷纷抚掌叹息,更有人高声喧哗,要求晚些闭市。

这声音清澈空灵,甚是舒服,九辰抬眼望去,只见台上立着一个年轻公子,荷衣蕙带,秀骨如玉,眉目清极绝尘,正应了那句月下临风绝纤尘,不由一怔。

季剑却猛然一个纵身,跃入场内,睨着台上之人,朗声道:“今日,此马归我!”

年轻公子身后两人见状,想要进场赶人,却被他抬手止住。不过众人见着少年口气着实大的离谱,纷纷唏嘘不已,等着看好戏。

年轻公子点了点头,便立刻有人隔着围栏将驯马用的萝卜和笼套递给季剑。

季剑看也不看,道:“宝马自然识英雄,何须如此粗物!”语罢,健步如飞,凌空一跃,人竟然已经稳稳贴在了马背之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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