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天二十两银子,那是寻常百姓家两三个月的口粮,那些妖孽想干什么?
“那个,侄女啊……”安万田哈腰打着商量,“你要是也想去看看,明儿一早我带你去,那地方可漂亮啦,遍地都是野花,只不过是山路不好走,你把行囊放家里就行。”
苏世云一个劲儿向安万田使眼色,看向凤起身上,安万田又赶忙道:“侄女一路奔波,也该累了,不如就先进屋,洗个澡换身衣裳,好好睡一觉。”
凤起冷眼瞧着这俩人,那心里不是寻常的愁,瞧瞧,这就是她的摄魂术?还真的就只能吓上一吓,这转眼功夫,又开始在她身上打主意了。
“不用了,明天一早我再来,如果有人问起我,就说我出门买东西去了,旁的不说,钱不会少了你们,不该打的主意就别打了。”
说完,凤起起身便走,一来,她根本不想住在那样寒酸破旧的屋子里,里面一定会有奇奇怪怪的虫子鼠蚁,二来……她真得买双鞋。
而且她还发现,她之前腿软过也不是饿的,在船上的时候脚渐渐发麻,也不是被叶重琅吓的。蓝思敬一句话提醒了她,走尸,骨肉僵硬才是寻常。在怨气被完全化解之前,她夺舍并不彻底,其实与高阶的走尸别无二致,怨气已经渐渐开始蔓延,杀叶代依的事还没有眉目,她的时间真的不多。
小镇傍晚时候会热闹一阵子,街边摆满了桌子,汤面馄饨的叫卖着,但其实在这样的小镇,各行各业都只有一个店铺,不存在什么抢生意的问题。
凤起一边走着一边在想,小镇中只有一家客栈,她在里面住一&夜,遇见叶重琅的可能性会有多大。
“姑娘,在下乃东都弟子,初来贵地,人生地不熟,能否烦劳姑娘指点带路,去往这镇中的客栈落脚?”
凤起一偏头,只见一个红衣轻衫的少年,面若冠玉,丰神俊朗,金冠束发一丝不苟,明红轻衫两襟分立,胸&前金丝绣着迎风狼首,还真是东都的装扮,尊贵利落,红得刺眼。
可问题是,她连鞋都没有,凭什么以为她是当地人,找她问路?
然而,少年仿佛此刻才看向凤起的脚,惊觉一声,“姑娘快请上轿,我这就安排先替姑娘买鞋回来。”
凤起顺着看过去,只见少年身后还跟着六个东都弟子,一顶青竹小轿,可她的目光落在抬轿的四个人身上,就再也挪不动了。
那四人衣衫褴褛,佝偻着脊背,黝黑的肌肉落着或新或旧的鞭伤,有的已经成了疤痕,他们脸上以黑墨刺了半边扭曲狰狞的图案,口中勒着铁链,仿佛驴马的口嚼一样。
少年一笑,颇有些炫耀的语调,“姑娘莫怕,他们是魔奴,绝不敢造次伤到姑娘。”
魔奴?曾几何时,哪个堕入魔道者,为的不是自在逍遥?
而事实上,他们已经算不上是魔道中人,魔界覆灭,已经颠覆了他们心中的道,他们只是几个饱受欺凌的普通人罢了。
“那就多谢这位公子。”凤起说完,刚一走过去,四个魔奴就小心翼翼跪在地上,放了轿子等她坐上。
少年随在轿子一边,也没问凤起客栈在什么地方,脸上染满喜悦道:“我乃是东都本家弟子,秦旭,秦亦清,姑娘称我亦清便是。”
她当然能看出他是东都本家弟子,而且很可能还是有些地位的,旁边那六个,统统把说话的机会都给了秦亦清,俨然就是前呼后拥的跟班。
很早以前她就知道,仙门世家做大久了,总能养出几个金贵傲气的公子哥,出门历练犹如游山玩水,带着一干仆从下人跟班,前呼后拥一大堆,很可能只是处理几个低阶走尸。
不过这秦旭……她还真知道他的来路,这可不是什么金贵傲气的公子哥。
一条主街本就不长,就算顺着走也能找到客栈,而就在轿子站定客栈门前,秦亦清的跟班也回来了,四双绣鞋摆在凤起面前,尺码不一,总有一双合适的。
眼见凤起挑了一双最小的仍稍显宽大,秦亦清用力吞咽了一下,伸手要扶凤起下轿子,“不知姑娘家在何处?不如一起吃个饭,稍后我再送姑娘回家。”
凤起只搭上秦亦清的手起身,随即又松开了,浅浅委身道:“公子不必客气,我没能帮上公子的忙,却得公子相助,那不如……我尽地主之谊,请公子吃顿饭吧。”
“怎能让姑娘破费?理应是我请姑娘才是。”
“公子太客气了……”
两人彼此说着客套话,但其实目的已经达成了,秦亦清并非单纯向凤起问路,凤起也不是单纯想请秦亦清吃饭。
几人落座,另有一人被吩咐去安置那些魔奴,据说就是送进马棚中拴起来。
秦亦清此刻才笑问道:“还不知道姑娘芳名?”
“苏雅倩。”
“好名字!典雅端庄,倩影窈窕!”秦亦清大赞一声,估计哪怕凤起叫张三李四,他也要夸一句清丽脱俗,返璞归真。
正文 第19章 仙门有点儿乱
而其实这时候,戏已经开场了,旁边一名东都弟子一开口,便是一副悲悯天人的慨叹,“公子,如今一见,但看此镇还有救,幸好我们日夜兼程赶得及时。”
“是啊,公子,听闻这枫叶镇近来妖孽集结,扰得民不聊生,再晚来一步恐怕就难办了。”
凤起:没看出来哪儿民不聊生啊,一天还给二十两银子呢。
另一弟子又道:“不过这一路走来妖祸四起,虽得公子援手搭救,但恐怕这枫叶镇非同小可,怕是要在这多停留一阵子了。”
另一人赶忙迎合道:“只不过这镇上居所简陋,当真是委屈公子了。”
凤起:这话说的?想要锦衣玉食别往穷乡僻壤钻啊?你们看我这一身像有钱人么?想住我家去,我带你们去,你们想住么?我自己还没地方住呢。
秦亦清摆了摆手,颇有一番侠义风范,“出门在外平乱救世,百姓仍在水火之中,我们仙门弟子哪能讲究这些?”
“可公子的身份……千金之躯委身乡野,纵有天道之职,唉……”
凤起都有点儿听不下去了,你们要夸秦亦清什么身份尊贵不凡就行了,千金之躯……恐怕就有点儿夸大其词了吧。
亦清,那是后来长大了自取的字,她自然没有耳闻,但秦旭,不就是东都家主秦昱的私生子之一么?
当年魔界的消息最是灵通又详尽,七大仙门世家上下族谱正史秘辛,没有魔界得不到的消息。而东都家主秦昱的私生活,更是颇有一番浓墨重彩的。要说秦昱此人,颇有野心却也担得起大任,当年魔界与神界开战,最先站出来与神界同仇敌忾的仙门就是东都,继而才有了其他仙门陆续加入。
有了神界的另眼相看,秦昱在神界与各仙门世家之间传递消息时,多有些仙门之首的做派,之后多方运筹,传口碑,造声势,一路推波助澜,秦昱半推半就便坐上了仙盟之主的位置。
有野心,有手段,识时务,但若说他有什么缺点……恐怕就是爱打野食。
秦昱只有正妻一位,从不纳妾,却没留下什么一世一双人的美名。因为他在外面的风&流债比比皆是,且人尽皆知,仅在当年她还没死的时候,秦昱流落在外的私生子就有十七个,后来还有多少她不知道,但秦昱还有个毛病,只管播种不管收获,从来不接纳私生子认祖归宗。
此事在修仙界中传扬甚广,大大小小的仙门世家多少都有微词,可微词归微词,那也是秦昱的私事,且都是两厢情愿的事,从未听过强行奸&淫的传言,谁也不能说他桃花债多就不配做仙盟之主。
她要是没记错的话,秦亦清的生母就是个秦淮河上弹琵琶的,至于后来怎么能让秦昱破例收回家中,那应该他自身也有过人之处?
只不过,有其父必有其子,爱打野食也是代代传的毛病,秦亦清这出门历练顺道打野食,打到她头上来了啊。
秦亦清见凤起半天没反应,又问道:“不知倩儿姑娘家中还有什么人?怎在这入夜时分没穿鞋就出门了?”
倩儿姑娘?凤起森森打了个寒颤,一抽泣先红眼眶,“我早已家破人亡,如今投奔姑母家中,但是……姑母与家父曾有嫌隙,我无依无靠她便动辄打骂,我也是……跑出来的。”
说着,她还撩起了衣袖,自那日被沈晓雅抽打的伤还有印痕,横竖交错透着粉红。
有道是善人看伤,色心看美,秦亦清眼看着那双藕白玉润的手臂,一时只觉得口干舌燥,握拳轻垂桌子,恨道:“岂有此理,既是血缘至亲,又何必这般将人逼上绝路?”
另有一人赶忙应和,“是啊公子,这也太气人了,要不是公子您碰巧路过,这姑娘入夜时分还游荡在外,孤苦无依的,指不定又遭什么欺凌。”
“好险啊,这枫叶镇外已有妖孽集结,若万一被那些惨无人道的妖孽撞见,这姑娘就没命了啊!”
有人敲边鼓,秦亦清就仿佛成了救世主,顺势握住了凤起的手臂,掌心下触感细腻绵软,足令人心猿意马,“倩儿姑娘莫伤心,稍后我带人送姑娘回家,受了什么委屈,我统统替姑娘讨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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