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你的小歌歌呀:不需要休息,已经在准备开新书了,存稿三万,在《末世》完结之前就会发前三章
我是你的小歌歌呀:不过题材略冷门,你要看看吗?
编辑明月:欸?要要要要要!!!!
编辑明月:大大你不继续写同题材吗?你写得很好啊,而且这本这么火!
一般正常人擅长的领域能有一个就已经很难得了,所以很少有人会选择跳出圈子,去换一个领域重新开始。
尤其是上一本已经创造神话的百里笙歌!
很多人都在猜测,这本《末世》会不会只是昙花一现,毕竟有才华的人还是太少,如果有人能够一直保持高质量高时速的更新,还不被任何事情所动摇,真的很难得。
大多数人在一开始的惊艳之后,或许就会归于平淡,未必是江郎才尽,但至少很难达到曾经达到过的高度。
作为百里笙歌的编辑,容玥一直都知道,百里大大是靠着存稿箱活下来的,作者本人很少去关注分析数据,不像很多新人作者,基本上时刻关注着后台数据走向,掉一个收藏就心痛不已,连码字都没有动力。
她也不知道,这该叫做定力好还是胸有成竹。
她猜测,大概是后者。
因为对自己的书有把握,有自信,才能在手握几十万甚至上百万存稿的时候,不慌不忙,有条不紊,不为任何人和事所动摇。
她很佩服这一点,因为她很清楚,她自己根本做不到。
她只是个普通人。
但至少,她发现了百里笙歌。
一分钟后,容玥接到了百里笙歌发来的文档,是新文的前三章。
情杀。
她默默的念着这个名字,不知道为什么,心里“咯噔”了一声。
这个名字,听起来像是be啊!
编辑明月:大大,你给我剧透一下,是He还是Be啊???
无论是升级流爽文还是中规中矩的正剧,无论多不合理,最后都要努力圆回来,很少有作者会真的写成be,读者的怒气可不是闹着玩的!
寄刀片什么的都是小事,去论坛到处喷作者烂尾的大有人在啊!
百里大大,你这样写很容易失去读者的,你造吗?
苏云笙倒不觉得有什么,谁也不嫌钱多,她没有理由去刻意得罪读者。
她只是想要给出一个最合理的结局。
我是你的小歌歌呀:准确来说,不是be。
但也差不多了。
不过这句话,她可没有说,不然编辑大人不会轻易放过她的!
容玥舒了一口气,拍了拍自己坦荡的胸口,“那就好那就好,不是be我就放心了!”
要是其他作者,她根本就不需要操心这种问题,很少有人会和读者的口味对着干。
可是百里笙歌不同,这个人太有个人的思想了,很有可能就给她来一个大招,到时候让她哭都来不及!
这么特立独行的一个人,倒是和她弟弟很像。
只可惜,两个人都是男的,不然的话,她就介绍他们两个在一起,省得去祸害别人了!
——
早上出门跑步的时候,苏云笙又碰到了那个男人。
非常巧合,这个人今天和她穿得衣服颜色一模一样,都是浅浅的灰,很温柔的颜色。
因为跑了一段时间,他饱满的额头上渗出细细的汗珠,发丝微微凌乱,只是气息非常稳定。
更重要的是,他从她身边目不斜视的跑了过去,一个眼神也没有分给她。
好清纯好不做作和外面那些妖艳贱货一点都不一样!
苏云笙停下脚步,在心里犹豫了一下。
这个人确实长得眼熟,她一定是在哪里见过他!
可她为什么就是想不起来呢?
难道是因为长得美的人都是同样的美,而长得丑的人才各有各的丑陋?
她要不要上去问问?
这个小哥哥,我们是不是在哪里见过?
可是,下一秒,她就直接推翻了自己的打算。
这么问的话会被当成搭讪的吧?
不,不行,她还是个孩子,不能早恋!
可是,她又想,只是问一问而已,谁说要早恋了?
在她还没有想出答案来反驳这句话的时候,她突然看到天边飘来了一朵乌云,黑压压的,怕是要下雨了。
她阳台上开着窗户,晾着的衣服还没有收!
苏云笙不再纠结,转头拔腿就跑,直接超过了平稳前进的男人,只留下一个灰突突的背影。
容与心里“咯噔”一声,在他自己都没有反应过来的时候,跟在苏云笙身后大步跑了起来。
幸好没有路人跟着他们发疯,只是用看智障的眼神目送这两个人的身影迅速消失在自己的视线之中。
作者有话要说: 叮,您点的男主正在配送中~~
求小可爱收藏一个~么么哒~
☆、第37章 第三十七章
苏云笙才跑出来没多远,短短十分钟就跑到了自己家楼下。
当初租房的时候,她选址选了很久,刨除掉租金的因素,从好几处房子中选定了这里,就是看中了这里的安保条件和绿化水平。
她用小指勾下了黏在耳边的碎发,回头看着跟了自己一路的男人,两手撑在腿上,气喘吁吁的问道,“你追我干什么?”
她又没有急支糖浆!
被拦在小区门外的容与也不知道自己突然之间发什么疯,他完全是无意识的跟着她跑了起来。
这难道是……从众心理?
可就她一个人,也不算众啊!
“抱歉,”他抿了抿淡色的唇,“我只是想来这里……看看房子。”
他嗓音干涩,声音压得很低,但是意外的好听。
长的好看,大长腿,低音炮,还莫名其妙的跟了她一路,有意思!
苏云笙一拍手,对着保安叔叔点点头,“您放他进来吧,看房子的。”
保安大叔狐疑的看着一身运动服的男人,上下打量了一番,“真是来看房子的?”
容与进退两难,只能顺着苏云笙的话点点头,“是。”
不得不说,世界对长的好看的人总是有优待,保安大叔看他一身清贵,怎么也不像是个坏人,只是做了简单的登记,就把他放了进来。
于是,一脸茫然的容与就被苏云笙领了进来,乖乖的往里走。
这边的环境很不错,人不多,很安静,采光和绿化都过得去,除了租金高一点,基本挑不出什么毛病。
苏云笙眨巴眨巴大眼,扭头看着他,“我还没问你的名字呢,小哥哥!”
明明不是来看房的,现在却装得像模像样的,有意思!
容与跟着她慢慢往里走,原本只是顺着她的话就坡下驴,没想到这里真的挺不错,保安的防范意识也很强。
“我姓容,容貌的容,与其的与。”
苏云笙在心里默默念了一遍,“时不可兮骤得,聊逍遥兮容与?”
男人黑沉沉的眼睛突然亮了一下。
“嗯。”他点了点头,眼神柔和了几分,“很少有人知道这一句。”
苏云笙弯了弯唇角,“那当然,我可不是普通人!”
她是只不平凡的小妖精,嘻嘻!
把房东的电话留给他,苏云笙转身上楼,就在这个时候,天突然晴了。
……所以她千辛万苦的跑回来是为了什么?
为了和小哥哥搭讪吗?
不,不行!她是一个有节操的美少女!
苏云笙把门一关,转头跑了出去,这一次,她没有再遇见那个好看的小哥哥。
跑了一圈回来,她终于把今天的情节定了下来。
身为一只合格的码字狗,苏云笙时刻都在努力构思情节,这种敬业的精神,她都想给自己点赞了!
拿起肩膀上的毛巾擦了擦汗,她停下脚步,打开家门,开始准备早餐。
影子一号已经把她早上想到的情节敲了出来,检查了一遍,苏云笙就传到了作者后台。
郑文公这个人,你说他复杂,其实也不算复杂。
他不是个好君主,也不算是个好男人。
他的梦想不是称霸天下,也不是江山美人一手抓。
他想当个侠客。
可他父亲郑庄公就他一个儿子,他不当君主,那谁来当?他没得选。
他可以权倾朝野,他可以千军万马,他可以为了美人一笑倾天下。
可是,他永远过不了一道坎。
这道坎,是他一辈子的劫难。
——
就在苏云笙正在筹备在B站大展拳脚的时候,她的桃宝店铺出事了。
有人在她的小组里发帖,投诉她的质量安全问题。
为了增强说服力,对方还贴了不少照片,证明自己确实在医院,也确实吃过从蛋黄也酥酥的店铺里买的甜品。
苏云笙的第一个反应,是快递的时间太长,甜品变了质,所以这姑娘吃坏了肚子。
可是,当她打开帖子一看,却发现不是这么回事!
这个叫做“今天不吃素”的姑娘,从她的店里买过两盒蛋黄酥,这种东西,并没有那么容易变质。
何况在天气热起来之后,她在所有包装盒里都装了冰袋,只要快递能够在三天之内到达,都不会有变质的危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