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少在《末世》中,就算男主的金手指开得再大,大得能捅破天际,也不会做出欺软怕硬、歧视女性的举动来,更不会去仗着时代优势去广开后宫,三千佳丽。
他要的是功成名就,兄弟情深,他是个利己主义者,为达目的不择手段,但他不至于猥琐的毫无底线。
他有一条原则,他从不伤害无辜。
但是,对于那些伤害他、背叛他的人,他从不手软!
有血有肉,义薄云天,就算身边美人环绕,梁衍也从未动摇,他清楚的知道自己想要什么。
这样的一个男人,根本就是不可战胜的!
这样的一个男人,注定要被所有人追随!
把容玥感动了一把的断章狗百里笙歌正在翘着脚,认真考虑建立读者群的问题。
“零零七,你会管理扣扣群吗?”
【对不起,系统不提供相关服务。】
这种服务太复杂,很抱歉,它不会!
“也对,人类的语言太过复杂了,你只要懂我就好了。”苏云笙耸耸肩,放弃了这个念头。
很多人都会建立读者群来保证一批死忠粉,可她根本没有精力去打理。
不过,当她和编辑明月说起这件事的时候,只换来一句轻飘飘的:“哎呀,大大你不用操心读者群的问题啦,你的读者群早就建起来啦!”
而且还不用你进来管理哦!
你看,作为编辑的我是不是很乖很可爱?
不过,后面这两句话她没有说出口。
嗯,太痴汉了!
——
古代背景的修真玄幻,现代背景的都市异能,是男频两大热门题材,热度经久不息。
在百里笙歌之后,末世题材也在逐渐兴起,只是暂时还没有人能超越她。
这本书能大红大紫,不仅仅是因为选题够别出心裁,作者的技巧和语言功底的确炉火纯青。
原本不少不服气的作者最后都不争气的跳了坑,在讨论剧情的同时,大家对于百里笙歌的好奇只多不少。
这个人怎么能这么高冷,在保持着如此高效的更新节奏的同时,很少和读者交流,连读者群里都见不到作者大大的身影。
可这个人偏偏又不是那么高不可攀,语言和对白都很接地气,不至于让人产生距离感,即使是普普通通的求月票冲榜,都不忘替编辑求祝福。
这样的一个人,在论坛里铺天盖地全是造谣和污蔑的时候,丝毫没有动摇或是愤怒,淡定的像是世外高人。
太复杂了,复杂的令人着迷!
几个帖子很快在论坛里飘了起来,不消片刻就被打上了鲜红鲜红的“hot”标识。
【818终点新晋大神,百里大大的粉丝看过来!】
【震惊!终点新晋大神竟然……】
【马甲还是新人?正经科普帖,百里笙歌究竟何许人也】
【不要关注作者了,我们来谈一谈《末世》的世界观】
【如果丧尸病毒爆发,你能活到第几章?】
原本还在翻评论翻得不亦乐乎的苏云笙被吓了一跳。
看到飙升的人气,苏云笙的第一个反应是:艾玛,论坛是不是又有人黑我了?
她叹了口气,一边打开论坛,一边随口感叹:唉,为什么总是有人争先恐后替我艹热度?因为他们对我爱的深沉。
系统表示不想说话。
作者有话要说: 求个收藏么么哒~~
☆、第35章 第三十五章
看到论坛里这些题目的时候,苏云笙愣了一下。
原来是对她本人感兴趣了吗?
很好!
她心思一动,兴致勃勃的点进了热度最高的正经科普贴。
这些帖子的楼主本身就是终点小神作者,看待和分析问题的角度自然和普通读者不太一样,读者只能看到爽爽爽,厉害厉害厉害,这个情节好酷炫,这个男主好拉风!
但是身为作者,他们可以看得出,百里笙歌深谙语言的艺术,对于技巧和节奏的把握相当巧妙。
这样的文字功底,没有十年八年甚至更久的练习是绝对做不到的!
很多人,包括他们自己,笔耕不辍写了十几二十年,也未必能做到这种水准,何况只是一个名不见经传的新人。
所以,有人眼热,有人怀疑,都很正常。
这不是一个新人该有的水准,能写到这种程度,至少也该有些名气。
在这个帖子的楼主看来,百里笙歌大约四十到五十岁左右,中年男性,从事文字工作多年,知识储备丰富,世界观架构完整,眼光精准独到,但是平时工作和家庭生活繁忙,所以很少回复读者留言。对网络环境应该不算熟悉,不然也不会在论坛被黑了那么久都没有出来表态。
由这些证据可以证明,百里笙歌的年纪不会太小,至少不会低于四十岁。
很多人都赞同这个观点。
苏云笙一路看下来,连连点头。
有道理,非常有道理,如果大家讨论的中心不是她本人的话,她恐怕自己都要相信了呢!
唉,原来她是一个家庭负担繁重还不怎么会上网的中年老男人!
替自己心痛三分钟!
苏云笙笑眯眯的关上了网页,觉得没有必要解释。
多么美丽的误会,希望大家善待她这个九零后的中年男人!
退出论坛,打开文档,继续码《情杀》的存稿。
情之一字,不知所起,一往而深,生者可以死,死者可以生,生而不可与死,死而不可复生者,皆非情之至也。
这是一场赌上爱情与命运的谋杀。
在传说中,那个被丈夫背叛的女人,杀了他的新婚妻子,也杀死了他们的两个儿子,带着尸体独自离去。
类似的故事太多,古往今来,大同小异。
可那个女人的名字,叫美狄亚。
太阳神的后裔,会法术的公主,坚贞的爱着自己的丈夫,最终却落得一个悲惨的下场。
这是《金羊毛》的后续,这是欧里庇德斯给的结局,千百年来,所有关于爱情与背叛的故事,无出其右。
而她要写的,是一个不一样的故事。
文公重诺。
写完这短短的四个字,故事的结局就已经注定,不可更改。
苏云笙的手指一顿,写be的话,这次会被骂的很惨吧!
想一想还觉得有点激动呢!
比起单纯的爽文,她更喜欢又虐又爽却让人难以割舍的文风,上辈子她就一直被骂,一边掉眼泪一边又不肯弃坑。
所以,她的读者都说她有毒。
她确实有毒。
苏云笙笑了笑,心满意足。
被骂被黑其实都没有关系,反正他们又不会真的给她寄刀片,自己跳的坑,跪着也要追完!
唉,谁也管不住自己胡来的右手!
——
第二天,按照惯例出去晨跑的时候,苏云笙又遇到了那个很好看的男人。
她暗暗决定,要是下一次再碰到……
那就直接绕过去!
老碰到同一个人,一点新鲜感也没有!
才拐了个弯,她就在路边的拐角处看到了一条狗。
雪白雪白的身子,温柔又乖顺的样子,只是前爪上有血迹。
是一只萨摩耶,不知道被谁家的主人丢弃在这里,还受了伤。
苏云笙从来不认为自己是个善良的人,所以她只是脚步一顿,目不斜视的跑了过去。
晨光熹微,有微小的尘埃落在她身上。
苏云笙眉毛一拧,停住脚步,叹了口气,回头向着拐角处走去。
雪白雪白的小狗在她手臂上呜咽,苏云笙对自己的包扎技术毫无信心,只能带它去了宠物医院,顺便打疫苗。
去的时候两手空空,回来的路上,她一只手上挂着狗,一只手上拎着两袋狗粮,和捡来的萨摩耶大眼瞪小眼。
“单身狗养单身狗,听起来怎么这么凄凉……给你取个什么名字呢?”
长的这么白,叫汤圆怎么样?
不行不行,听起来像是小姑娘的名字,作为一只小公狗,不能叫这么温柔的名字。
“叫布丁吧,”她打开门,把处理过伤口的萨摩放在了地上,拍了拍它的狗头,“乖乖听姐姐的话,不然就把你吃掉!”
布丁呜咽一声,蹲在了地上,眼巴巴的看着她。
看得苏云笙心都化了。
——
到六月一号,糖果礼盒的销量已经破千,净收入很是可观。
这就是网红效应。
如果只是单纯的开一家桃宝店,前几个月能不能做成第一单买卖都是个问题,何况是如此赏心悦目的数字。
她把这笔钱一分为二,一半给家人和道馆的兄弟们买了点东西,聊表心意,一半留在了卡里,以备不时之需。
没办法,如果她早知道可以重生回来,她一定努力记住所有股票的走势,然后利用先见之明发一笔横财!
只可惜,现在后悔也来不及了!
苏云笙登上豆花小组,先是对大家的支持表示了感谢,然后预告了晚上的新帖。
星座美食。
关于星座,提起哪一个会引起最大的共鸣?
一个处女座,一个摩羯座。
身为一个地地道道的摩羯座,苏云笙决定拿自己开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