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小的出租屋内,电风扇吱呀吱呀地勉强转动着,仿佛在宣告自己很快就要寿终正寝。
危素叼着五毛钱一根的棒冰,同时用手机和电脑联络她的“业务”,和顾客讨价还价,恨不得多长出两只手来。
巴朗山的那次委托总归是少有的,危素难得能如此大赚一笔。
平时她接的更多的是一些鸡毛蒜皮的事儿,比如谁谁谁走夜路把不干净的东西带回家了,她去驱赶一下邪祟;哪家小孩子中了邪高烧不退了,她去烧点灵符灰撒一撒;还有一些人死得突然的,她就替对方家人问下遗愿。
偶尔会遇上一些很神奇的委托人,非要她跳个大神来看看,这她哪会啊,只好高深莫测地一笑,说句“可以,得加钱”,通常对方就会摆摆手连忙说算了。
有时候,她简直觉得自己不配被称为“出来行路的”。
“医院不是有空调么,你去蹭蹭呗,待在这儿受什么罪啊。”老鬼抱怨道。
危素大声凶它:“不用赚钱啊!”
老鬼闻言哈哈大笑:“危素啊危素,我可不记得自己什么时候把你带得这样满身铜臭了啊。”
“是凄惨的生活把我带成这样的。”她不由得发起了感慨,“说起来,卖笑和卖技术一样凄苦,不同的是,前者往往能沽得一个好价格。”
“话虽如此,”老鬼毫不留情地打碎了她的假设,“你那长相,谁看得上。”
“你——”丫今天嘴格外的贱啊。
危素正想狠狠反击一把,家里的固定电话突然铃铃铃地响了起来,她心中奇道:这年头,居然还有人会打固定电话?
“喂?”她趴在沙发上捞起了话筒。
“请问,是危素吗?”对面传来一道略沙哑的女声,带着小心翼翼的试探。
这声音莫名地耳熟,她说:“我是,您哪位?”
“我是……秦留歌。”女人说完自己的名字之后,就像怕对方想不起来似的,继续急切地说,“就是你的高中同学啊,高一十三班的,你……还记得吧?”
“唔,”危素摸了摸下巴,“记得。”
秦留歌嘛,她怎么可能不记得。上学的时候,一个班里总有那么几个出彩的人物,就算没有过多的交集,也很难会忘记。
秦留歌高挑漂亮,成绩优秀,是当之无愧的班花,再加上家里富裕,出手很阔绰,周围总是簇拥着一大群男男女女。
据说她初中时还休过学,跑去欧洲游学两年才回来继续这边的学业,所以她比同班人岁数要大一些。这么一来年龄优势摆在那儿,自带御姐气场。
当时还没有流行“白富美”这个词,在危素知道这种说法之后,她的第一反应就是——这三个字不就是为秦留歌量身打造的嘛。
关于她,危素有两件事情印象十分深刻。
一件事,是每天放学之后,总有穿黑色西装戴白手套的司机开着她叫不出名字的豪车,在校门口接秦留歌回家。
有一次,她和谢凭恰好路过,感叹道:“简直就是偶像剧女主角嘛。”谢凭说:“这算什么,我以后骑着白马来接你,不是更偶像剧?”
另一件事,就是秦大小姐有时会嘲笑她左眼下的“胎记”。
不算很频繁,毕竟她出身于富贵人家,她的家教和傲气不允许她说出太刻薄的话,但对于危素而言,有那么几次,已经够让人觉得尴尬的了。
所以,危素的声音不可避免地冷淡了起来:“怎么了,有事吗?”
“听说你现在做一些特殊的生意,我想跟你见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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傍晚,危素站在了这片区域里最大最豪华的酒店大门前。大理石铺就的地板倒映出她略显单薄的身影。
她踏进去,迎宾小姐深深地鞠了一躬,抬起头来的时候,微笑着,眼睛里却带了一丝显而易见的怀疑:“您好,请问您订了房吗?”
“泰山房。”危素说,“麻烦带路。”
踏进包厢,扑面而来的强劲冷气打在她皮肤上,令人有些不舒服。
这个房间装饰得古色古香,雕花的红木椅子,中央的小型石山和锦鲤池,伴着淙淙的流水声,很是雅致。
透过锦鲤池后的那扇织锦牡丹屏风,她见到了一抹轮廓优美流畅的女人剪影。
危素转过屏风,在女人的面前坐下:“我来了……”
话未完,她便吃了一惊。
对面的女人戴着墨镜和医用口罩,把一张脸挡得严严实实,见她出现后,便把墨镜摘了下来,露出一对漂亮的杏眼,眼眶边有一道明显的淤青,边缘还泛着紫,她的纤细的手指顿了顿,又把口罩摘下来,右侧的脸颊微微肿起。
这张养尊处优的脸还是像从前一样的白皙,只不过以前是嫩白,现在是苍白。
她的苍白不在于外表的肤色,而是一种情绪,从眼神深处流露出来的一种情绪,再精致的妆容也遮盖不住。
“危素,好久不见。”秦留歌的嘴角扬起一抹知性优雅的弧度,和善中略带着一点锋芒,一看就是长年累月在所谓的上流社会里练出来的。
“好久不见。”危素也笑了笑。
她从高中开始就不喜欢她,但也谈不上讨厌。
高二文理分科,两个人分到了不同的班级,从那以后一直到此时此刻,都没有产生任何的交集,完全就是那种在走廊上碰了面也不会互相点头的关系,高中毕业后就更不用说了。
像她这种普罗大众眼中的平凡人,面对秦留歌这种人生一帆风顺的完美女性,有些许恶意是很正常的,当然也不只是恶意,或许……还掺杂着一些羡慕和自卑吧,这一点她对自己认识得还是挺清楚的。
“那我就,开门见山了?”秦留歌十指紧紧交握在一起。
“请说。”在商言商,危素端出了平常对待客人的那副态度,“轻松一点,就当是在聊天了。”她说着,端起了桌上的茶灌了一口。
老鬼赞道,“金骏眉,好茶。”顿了顿,“给你喝真是牛嚼牡丹。”
危素在心里翻了一个白眼,丫真是,一会儿没有挤兑她就浑身不自在。
秦留歌深呼吸一口气,似是在稳定自己的情绪,缓缓开口,“你还记得,你以前说过,这世上除了人以外,还有妖魔鬼怪吗?”
“嗯。”她手一顿。
她当然记得,秦留歌还因为这个嘲笑了她呢。
那时候她刚接触到世界的另一面,无以复加的震撼和惊恐过后是激动和兴奋,年纪小,管不住嘴,忍不住叨叨了几句自己见到的东西。
大部分人都当成鬼故事来听,抱着一种猎奇心理在取乐,小部分人则对此十分反感,其中就有秦留歌。
秦留歌有意无意地笑骂了她一句“神婆”,这个绰号就伴随了她整整一年——没办法,秦留歌的影响力太大了,而她不得不承认,这个绰号的确有几分贴切。
“以前我觉得这些鬼神之谈都是胡说八道,直到……直到两年前,我在香港出了一次车祸。”秦留歌继续说道,“那次车祸很严重,我父亲说医生抢救了很久,总算是救过来了,但是我醒来之后,听见了很多……以前听不见的东西。”
老鬼噢了一声,“死人说的话吧,我们通常美其名曰,常世之音。恭喜她,得到了阴阳耳。”
危素没有说话,只是用眼神示意秦留歌接着往下讲。
“那些声音,那些声音好像一刻也不会停一样,尤其是在夜里,它们一直在说,一直在说,声音很小,我根本听不清它们在说什么,可就是能吵得人睡不着……”回想起那段痛苦的记忆,她的眼睛蓦地瞪大看向危素,“听得到看不见,你知道这有多折磨人吗?”
危素默默在心里点了个头,她知道,她当然知道。
她刚接触常世的时候,不但听得到,还能看得见——那种把以往人生构建起来的世界观在一夕之间全数震碎的惊涛骇浪,她比谁都要清楚它的威力。
她拎起茶壶,将秦留歌面前的青花瓷杯满上,“然后呢?”
“我不敢跟外人说,我知道没有人会相信我。”她抿了一口茶。
唔,在这一点上,她的觉悟倒是比自己的要高。
秦留歌话锋一转,“但也正是因为这场车祸,我认识了我现在的先生,他是香港乔家的长子,那时刚接手了家族企业。”她抚了抚左手无名指上的钻戒,“只能说塞翁失马焉知非福了吧。”
危素差点没一口茶喷出来——她还以为对方要拜托她解决阴阳耳的问题呢,话题是不是突然跑偏了?如果不是,前面的铺垫是不是做得稍微有点多?
“所以,你找我是为了……?”秀恩爱?
当年吧,她确实看得出秦留歌对谢凭有那么点意思,但现在事隔多年找到她,不可能就是为了报复性地向她炫耀一下自己嫁入香港豪门的好运吧?更何况她本来出身就很好,早已经是妥妥的人生赢家。
“你先听我说。”秦留歌犹豫了一下,“嫁给我先生之后,我搬进了他原本住着的别墅,不知道为什么,住进去之后,我就再也没有听到那些声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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