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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门妖孽 (立行)


苏浅若抠着掌心,轻轻地叫了一声:“父亲。”
眼泪止不住地牵连成线。
马车一路畅通无阻。回到长安的时候,是一个晚霞染红了半边天的黄昏。
苏闵行刚安顿好邓搈的歇处。便听到门房说,苏太傅回府了。他赶紧整了整衣袖,牵着邓搈三步并作两步的赶去府门迎接。
苏浅若也紧张地盯着转过街角的一辆挂着五色经帘的马车。
长安大街宽阔洁净,官道两旁种了不少杏花树。正是三月末,夕阳照过杏花梢,娇花欲滴,染上朦胧的金色,苏太傅在小厮的接引下,迎着晚霞走下车,杏花疏影,洒落一树金光,他披着一身霞色从花树底下穿过来,那如闲竹淡梅般的面容清贵里带着几分执拗,依稀还是威震朝野的那个老学究,老顽固。
一步,两步,三步…
他缓缓踏上入府的台阶。
苏浅若已经很久没有见过能这样健步如飞的祖父。
邓搈也为苏太傅的风采折服,收敛了所有不好的气息,恭谨地行了个大礼。
三日后,在魏皇三请之下才勉强收下太子为弟子的苏太傅苏南瑾,在长安城中最大的一座老香楼,收下了另一名叫邓搈的弟子。
震惊朝野的,还是这个名不见经传的邓搈,竟然被起底,说是骠骑大将军宋远的骨肉。
宋远在拜师宴当晚便亲自登门认子,言称是他养在青州锤炼养骨的长子。
邓搈身着紫色直裰,面如淡月,眸似清风,风雅地随着苏闵行缓缓走进苏家花厅之中。
那张酷似宋远少年时代的尚未长开的青涩面容上,没有一丝一毫的表情,他在老师和师兄的笑眼中,将一条长约三尺许的,血迹斑斑的铁链,恭恭敬敬地举过头顶,小心翼翼地放回了宋远的手中。
他淡笑道:“宋将军请收好,这是令郎宋搈的遗物,是他最后留给你这个父亲的东西。”
自他走进来开始,便一直处于呆滞状态的宋远终于回过了神。手中那条锁链,似一条暂时冻僵了却会随时复苏,择人而噬的毒蛇。
“遗物?令郎…你,你又是谁了?”宋远面色铁青。
邓搈再次行礼,有礼有矩,声音不疾不徐,调不高不低,听不出丝毫感情夹杂,“邓搈,母亡父不祥的邓搈。”
宋远又看向一直端坐在首位的苏太傅,干巴巴地道:“太傅,这…是您的意思?”
苏太傅呶了呶嘴,唇角挽着笑,眼角却清冷淡然,“宋将军思子若狂,父子情深令老夫钦佩不已,可人死如灯灭,请节哀!”
宋远带来的小厮手握向剑柄,大拇指在剑鞘上弹了弹。
苏闵行端起茶,闻了一下,随即陶醉地喊了一声好茶,然后举杯对着宋远道:“信阳毛尖,太子府上分了半斤,赐了家父三两。家父平日里宝贝得跟什么一样,宋将军可是贵客,托福托福,我才要到这么一杯尝尝味儿。宋苏两家平时也难得有交集,将军来一次想必非常不容易,还是喝完茶再走罢?”
苏太傅隔空瞪了苏闵行一眼,垂眸认真的赏起茶里的春秋来。
邓搈抖了一下,深深地低下了头,不让任何人看到他脸上的表情。
苏浅若哭着笑了起来,再看了看一脸黑云的宋远,暗道了一声,父亲真是嘴毒。
人什么时候说要走了?人来讨儿子,你直接让人喝口茶溜溜儿的走人!
这是明赶啊!
厅中一时静默,针落可闻。
气氛异常凝滞。
宋远真的端起茶杯,一口饮尽,顺带着把茶叶也倒进了口中,咀嚼了几下,强忍着怒气拱手告辞。
苏太傅微微欠身。

正文 第三十五章 我的血脉我换不了

苏闵行直接蹭地一下站起来,大呼道:“管家,管家,送客!宋将军贵人事忙,可能这一辈子才来苏家这么一回。
管家,你得亲自送到府门外,再目送一下,将军为国尽忠,背影想必异常的英姿勃发,与我们这些文弱的书生不同。
管家你好生瞻仰瞻仰了再回来告诉少爷我,我为宋将军画个背影留个念想!”
管家呲着牙恭恭敬敬地去了。
“顽劣!”苏太傅终于抬起眼,横眉道。
苏闵行一本正经,“父亲总教我礼敬名士,我哪里顽劣了?”
苏浅若笑得眼都眯了起来。您骂人宋将军一辈子来一次,这是拒客上门。让管家送人出府门外,这是欺客怕人逗留。您让管家瞻仰他背影,这是啪啪打脸,更别说要画背影留念。
什么人才画背影,那是没有其他地方可以画的人!
没脸没皮连前面都没有的人!
况且,瞻仰念想,是形容音容宛在的人的!
父亲,你这还不顽劣,谁人当得起顽劣这两字!
邓搈跪地,放声大哭起来。
苏浅若听他哭,心里也一酸,跟着哭起来。
邓搈长到九岁,在地上爬了九年,受尽欺凌,苏浅若从来没见着他掉过一滴眼泪。
他有限的几次哭泣,都在苏家人面前。
苏太傅微微一点头,叹道:“这孩子还会哭,历沉苛,经风霜,依然未曾泯灭人性于心,可堪大任啊。”
苏闵行直接走过去。将他揽在怀中,拍了拍他的肩膀,却没有说什么男儿有泪不轻弹的酸话。
自此,邓搈便成苏家住了下来,成为苏家第三名主子。
他也不负重望的一一验证了苏太傅对他的评论。
用五年的时间学了好多人一生也没有学得懂的东西,十四岁那年毅然决然的瞒着苏太傅和苏闵行选择了偏远的一个小山村征兵处进了军营。
只是他千里走单骑,孤身上路的那几千里路上。苏闵行总会在远处远远跟随着。直到见他顺利从军之后才放心回长安向父亲复命。
苏太傅也只是长长地叹了一口气。
他没有泯灭人性,同样也不曾忘记他的母亲是怎样死的。
邓搈与宋家,势同水火。宋家碍于太傅府的威势。只敢暗中做一些小动作,却始终不敢在台面上撕破脸。
一个庶子,也不曾占用他多大的心神,顶多只是脸面上被打得不好看。心有不甘,郁气难平罢了。
他既然选择从军。自然是想从宋远最得意的军中异军突起,在宋远最得意的领域之中正面打败他,将他踩在脚下,为其母雪耻报仇。
赤子之血。雄霸长殷哪!
之后的人生,也一如史册上记载的那般。
十四岁从军,十六岁升为殄虏护军。征入鹰扬将军麾下,北上征讨匈奴。天山一役中。率八十铁骑,声东击西,暗渡陈仓,砸断天池,放下洪水冲走敌人粮草辎重并两千敌军,后被一营之军围剿,一马当先,悍不畏死,以一人之力杀敌过两百,身受三十七处重伤,却从没退却!踏着尸山血海带领麾下八十余人归来,还奇迹般的挺了过来。
胡军遭此重创,又受大军迎面痛击,溃退千里,云幽二州被一战收回!
邓搈一战成名,从小小护军提为东夷校尉,却没有立即回京封赏,而是戍边驻守边关三年。
少年得志,他却无波无喜,照样与小兵们同吃同睡,爱着紫衣,被拉去春院之中,也只会干一件事。
给足金银,让清倌人用清水给他洗头,然后用他自带的一把断了齿的牛角梳给他梳理头发。梳完便走,从不停留。
十五岁的少年,已有七尺高,生着狭而长的凤眼,长而浓黑的眼睫,时常微微垂了半扇的眼帘下,有一对清冷如极寒之地下深埋的冰泉一般晶莹却又冰凉的眼。
少年的身姿挺拔,腰身从不曾折弯过,他是军中的一枝独秀,一位奇葩。在战场上如最狠毒的孤狼,所有人却愿意将后背交给他来防守。
悍不畏死,足智多谋,善于从绝境之中逆天而行。
世人看到他的功名,却不曾看到他一路走来的血泪。
因为知道他最后的结局,苏浅若甚至不忍心却去看他打的每一场战役。因为那血与火的洗礼,与他出战壕的兄弟,他永远是伤得最多最重的一个。
他就似一块被深埋在冰泉里的火种,被掐了热烈,只剩下灰烬。
直到他巡边的时候被一条裹脚布绑走。
绑他的女子穿着颜色斑斓的彝族衣裙,邓搈醒来的时候,她正用演练了无数次拆裹动作后的成果,往雪白娇嫩的小腿肚上假惺惺的缠着一块白色绢布。
邓搈怔怔地看着她,然后她夸张地跳起来,叫道:“呜呜,我虽然是异族女子,可我照样冰清玉洁,你这登徒子,不知道女子的脚和腿便是第二贞洁么,你还盯着看!你还看!你是打算对我负责任娶我么?”
邓搈直接摇头拒绝。
女子一急,缠了一小半,将她的脚包得像个肿起来像座小山似的裹脚布不小心打了个死结。
她红着脸拆了半天,那脚依然似一座小山般,她咬着红唇看了看另一只巴掌大的赤足,又看了看这包得太夸张还已经拆不下来布的脚,尴尬无比地瞪着邓搈问:“我长得太丑让你倒胃口?”
邓搈的视线在她身上转了一圈,这是一个年轻漂亮的女子,巴掌大的脸,五官精致小巧,乌黑亮丽的长发,脸部轮廓线条完产美,黑白分明的杏仁眼,明亮有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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