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暮光之城:暮色重生 [精校出版] ([美]斯蒂芬妮·梅尔)


没有你们,我是不可能写出这本书的。

致读者
敬爱的读者朋友:
《暮色》已经出版十年了,再次祝你们十周年快乐,欢迎你们打开这个十周年彩蛋!
重要的事情先说:
非常抱歉。
我知道看完彩蛋肯定会有许多人哀号,甚至咬牙切齿,首先因为这个彩蛋的内容并不是全新的,尽管其中大部分都是新的;其次因为它也不是那本《午夜阳光》。(如果你们担心我不那么能体会你们的痛苦,我可以向你们保证,类似的感觉母亲大人已经让我真真切切地体会过了。)我会解释事情的经过,以期使你们至少能理解事情的来龙去脉——如果不能做到更好的话。
不久以前,我的经纪人向我提议,问我是否能为《暮色》出版十周年做些什么。出版商想要一份前言或“周年快乐”信函那样的东西。好吧,老实说,这事好像真的很没劲。我有什么有趣且让人兴奋的话要说吗?没有。因此,我考虑了自己力所能及的其他事情,为了能让你们感觉好过一些,续写《午夜阳光》的念头也确实闪现过。问题在于时间——总是有太多的事等我去做,肯定没有足够的时间写一部小说,就连写一半也是奢望。
事隔多年之后,我一直在回想《暮色》的创作过程,还与朋友们讨论周年纪念的问题,我开始思考自己在签售和接受采访时曾经说过的话。你们知道,贝拉历经波折而频频获救的情节受到过许多责难,人们总抱怨她是那种典型的落难少女。一直以来我对这个问题的回答都是:贝拉只是落难的普通人,而围绕在她身边的人要么是超级英雄,要么是超级恶棍。除此之外,她也因为陷在爱情之中不能自拔而备受批评,仿佛这在某种程度上只是女孩子的事情。但我一直坚持认为,如果人类是男性,吸血鬼是女性,情况并不会有所不同,还是会发生同样的故事。抛开性别和物种,《暮色》始终都是一本关于初恋的魔力、迷恋和狂热的小说。
所以,我自忖道:“好吧,要是我把那个理论拿来验证,结果会怎样呢?”那样可能会很有趣。我照旧一开始就相信自己只会写一到两章。(实际上,我并没有那么了解自己,这一点真是既好笑,又令人难过。)还记得我说过没有时间吗?幸运的是,这个项目不仅很有趣,而且进展顺利。结果表明,女性人类爱上男性吸血鬼和男性人类爱上女性吸血鬼根本没有多大差异。这就是波和伊迪斯诞生的经过。
阅读《暮色重生》中角色互换后的故事需要注意几点:
1.我将《暮色》中绝大部分人物进行了直接的性别互换,但有两个例外。
·最大的例外是查理和蕾妮,他们仍然是原来的查理和蕾妮。原因在于:波出生于1987年。那个时候,父亲获得孩子的主要监护权是很罕见的事情——特别是孩子还只是婴儿的时候。除非可以出示母亲在某些方面不称职的证明。我真的很难相信那个时候(甚至现在)任何法官会将孩子判给一个没有固定工作的父亲,而不判给工作稳定且与社区关系紧密的母亲。当然,那时候如果查理要争夺贝拉的抚养权的话,他极有可能会从蕾妮手中将她抢过来。因此,更不可能发生的场景就是《暮色》中出现的那一幕。只不过事实是,几十年前人们认为母亲的权利比父亲的权利更重要,另外查理也不是很有报复心的那种人,这才使得蕾妮有可能抚养贝拉——而她现在变成了波。
·第二个例外无关紧要——只是关于在书中被提过两次的几个背景人物。称之为例外的原因是我对虚构人物错置的正义感。在《暮色》广阔的宇宙中曾有两个人物一闪而过。因此,我让他们逆袭,而不只是改变了这些人物的性别。当然,这对故事情节毫无影响,这只是我个人的癖好。
2.创作过程中所做的改变要比因为波的男性身份所要求的改变多得多,因此,我想我要为你们分一下类。当然啦,这些只是粗略的估计。我没有计算我改动过的全部文字,也没有做任何真正的计算。
·5%的更改是因为波是男孩。
·5%的更改是因为波的个性发展与贝拉的有些许不同。最大的区别在于他的强迫症更严重,他的言语和思想既没那么绚丽,也不那么愤怒——他根本没什么不满的,而这种不满却在贝拉身上根深蒂固、如影随形。
·70%的更改是因为我被获准在十年后对其重新编辑。我几乎纠正了每个词,自从此书出版以来,它们一直令我深感不安。这种感觉简直妙极了。
·10%的内容是我希望第一次就能做到但那个时候却没有意识到的。这听起来可能和前面那一类一样,但还是有些不同。这不是用词晦涩难懂的问题。这是我希望自己早先能够探索却未能实现的某个想法,或者应该发生却没有发生的对话。
·5%是神话问题——实际上是错误——大多数都是与视觉有关的。当我继续写《暮色》的续篇,乃至《午夜阳光》时,我跟爱德华一起探寻爱丽丝的大脑的秘密——爱丽丝的预见力得到了完善。在《暮色》中这一能力更加神秘,现在看来,还有一些她本应该使用却未能做到的地方。哎呀!
·还有5%包罗万象的内容,包括对细枝末节的修改,每一个都各有原因,毫无疑问也是出于一己之偏好。
我希望你们喜欢波和伊迪斯的故事,尽管这也许并不是你们一直期待的故事。创作这个新版本的过程真的是我最棒的写作经历。我对波和伊迪斯的爱怀有一种我不曾预见的激情,他们的故事给福克斯的虚构世界带来一股清新之风,也令我再次感到喜悦。我希望你们也能有这种体验。如果你们能从中获得我感受到的喜悦的十分之一,这么做也就值了。
感谢你们阅读。感谢你们成为这个世界的一员,感谢你们过去十年里成为令我惊叹且意想不到的快乐之源。
深爱你们的斯蒂芬妮
他的命运固然离奇古怪,但他依旧崇高伟大。
——[法]儒勒·凡尔纳《海底两万里》

序幕
我从未想过自己会怎样死去,尽管在过去的几个月里,我完全有理由去想这个问题,但就算我想过,我也万万想不到会是这样的死法。
我屏息静气地望着房间的另一头,远远地凝视着猎人那深邃的眼眸,而她则以愉快的目光回应我。
这无疑是一个不错的死法,死在别人——我钟爱的人的家里。甚至可以说,轰轰烈烈。于我而言,应该说是死而无憾。
我知道,要是我当初没来福克斯的话,眼下我也就不会面对死亡了。尽管很害怕,但我并不后悔当初所做的决定。如果生活给予你一个远超预期的美梦,那么当一切走向终点时,你也没有理由悲痛欲绝。
当猎人从容不迫地向我走来,准备夺取我的性命时,她脸上居然还带着友好的微笑。

初遇
2005年1月17日
母亲开车送我去的机场,一路上,车窗都敞开着。尽管其他地方还是冬季,但凤凰城当天的气温却是七十五华氏度,天空蔚蓝,万里无云。我穿着自己最喜欢的蒙提·派森T恤衫,上面印着燕子和椰子,这是两年前过圣诞节时妈妈给我买的,已经不再合身,不过这倒也无所谓,我将很快不需要再穿T恤衫。
华盛顿州西北的奥林匹亚半岛上,有一个名叫福克斯的小镇,那里几乎常年笼罩着乌云。这个微不足道的小镇上的雨水比美利坚合众国的其他任何地方都要多。我母亲就是从这个小镇和它那阴郁而又无处躲藏的阴影之下带着我逃出来的,当时我才几个月大。就是这个小镇,每年夏天我都不得不去待上一个月,直到我满十四岁那年。就是在那一年,我终于拿定主意不再去那里;结果最近三个夏天,我爸爸查理没办法,只好带我到加利福尼亚度假,在那里过上两个星期。
然而,不知为何,我居然才发现我将自我流放至福克斯,直到完成我的高中教育。一年半啊!十八个月!感觉就像是被判监禁。十八个月的艰难时光。我随手关上身后的车门,发出的声音就像金属栅栏哐的一声被锁住那样。
好吧,在那里不过是一出男孩的情景剧罢了。我的想象力也太活跃了,我妈妈很爱这么说我。当然啦,这种自我放逐是我自己的选择。
但我并没有因而感觉好受一些。
我喜欢凤凰城,喜欢阳光,喜欢酷热。我喜欢这座活力四射、杂乱无章、不断扩张的大城市。我喜欢跟妈妈住在一起,在那里我是被需要的。
就在我进入美国运输安全局的安检口之前,妈妈对我说:“你没有必要这样做。”这话她已经讲过一百遍了。
我妈妈说我们长得那么像,我甚至可以拿她当刮胡子的镜子。这并不完全准确,虽说我的确一点儿也不像我爸,但是妈妈的下巴很尖,嘴唇饱满,这跟我不像,不过我们确实有一双一模一样的眼睛。她那双眼睛带着一种孩子气——大大的、淡蓝色的眼眸——使她看起来像我姐姐,而不是我妈妈。人家一直这么说我们,她超爱这一点,尽管她假装不喜欢。而我这双淡蓝色的眼睛让我看起来没有那么年轻,或许还有些……犹疑不决。
看着她那双天真烂漫的大眼睛,我心里一阵惊慌。从小到大都是我照顾妈妈的。我的意思是,肯定有那么一段时间,我还穿着尿布,我不用管账单、文书工作、做饭以及需要头脑冷静的一般性事务,但我不记得有这样的时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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