卞城王和轩辕姬是双生子,是天界几乎没人知道的事。
这两人是桃花源的同一株桃木所生,却天生就合不来。听二人的话音,她们从小就是这么吵来打去地长大的。
听到这里,我不禁要想,这两人如果从小就是一道,那该闹出不少人命吧。
不过,这事我是决计不敢去核实的。
当我嘻嘻哈哈地把这段故事告诉莲实的时候,他的神情着实有些耐人寻味,甚至还出神似的自言自语道:“找了这么久没找到,却原来就在身边……”
“你说什么”
我勾着脖子,弯腰从下头望着他的脸。
他看起来很累,脸颊似乎清瘦了不少,眼下的乌青也尤为的明显,就连一双总是波光粼粼的眸子也显得暗淡了许多。
心尖微微地一抽,我踌躇了一下,还是伸手捧住了他的脸。这个动作,尽管我已经做了好多次,却还是显得不够娴熟。
他躲闪了一下,还是乖顺地任我捧着了。
“你最近……”
他的神态有些不自然。
我忽地咧嘴笑开,“你最近想我想得都睡不着了吧”
他一顿,接着弯起了眸子,沉默地笑开了。
原本能见到他是我多么日思夜想的事,能捧着他的脸又是我多么求之不得的事,能逗笑他又是多么忘乎所以的事,明明都是这么好的事,可我,为什么如此不安呢
总觉得,有什么事就要发生了。
☆、第一百零一章 画风突变请做好准备
人们常说,日有所想,夜有所梦。
大约是我最近想伏鸢的事想的特别频繁,这一天的夜里,我居然会梦到了许久不曾想起的花摇。
花摇。
轻轻地念叨着这个名字,我从梦中豁然惊醒。
这么久了,我一直在可以避免想起这个名字。因为这个名字的存在,就像一个血淋淋的指控,指控我害死了她,也害死了伏鸢。
可是记忆是多么叛逆的东西,越是要刻意遗忘,一旦想起来,就越是一发不可收拾。
她撑着伞在青雾缭绕中拾级而上时的一脚一步,她单薄春衫上的一针一线,还有她抬起伞面仰头时的一颦一笑,一切都好像在记忆的洗涤中变得愈加的清晰了。
长长地叹了的一口气,我抬手遮住了太过苍白的月光。
好久不见了,花摇。
模糊的黑暗中,她好像掸了掸衣摆上的雨珠子,盈盈一笑,道:“好久不见。”
不过这一笑却不是对的我,而是在石阶顶上翘首以盼的伏鸢。
花摇便是伏鸢去现世经历情劫的对象。
从很小的时候开始,我就觉得让神仙是经历情劫是一件不合理的事情。教导我们不能同凡人相恋的不就是上天吗,可硬逼着我们去和凡人相恋的却也是上天。
我觉得,上天一定是个无聊的叛逆少年。
他最喜欢看的,就是不管作为神仙,还是作为凡人的我们,在无可奈何中苦苦挣扎的可怜相。有些人会找到正确的方式,挣扎得有模有样,最后逃出生天,而有些人则没有那么幸运。
伏鸢和花摇的红线,是我亲手牵的。
当时牵的时候,其实并没有想那么多。从这点来看,老司命经常说我“头脑简单,四肢发达”也不是没有道理。
那时候的我不过就是图个方便而已,现在回想起来,我在做月老的时候,大部分时候牵线都是图的方便。
比方说,某家的年轻公子在路上偶然地扶了一把某家差点摔倒的姑娘,接下来,这两人便是烧香拜佛也遇到,出门散个步也遇到,不管耍什么花样,都能遇到。
这种情况,千万不要想当然地觉得是什么劳什子的缘分。其实说白了,也不过就是我为了省事,随便把红线一牵罢了。换了任何人,也都是可以的。
虽说把话说到这种情况就会显得十分的枯燥,可是当时把这么作为工作的我,本身就是把它当做一项枯燥的任务在进行。这样枯燥的过程会有这么枯燥的结果,也是无可厚非的罢。
伏鸢当时下界,投的是一个贵族子弟的胎。
只不过,这一门贵族后来不幸地没落了,于是伏鸢也就成了位落魄的公子。
可说到底,神仙投的胎多多少少都是跟凡人有所不同。
不怕说句打击人的,凡人历史中那些或风华绝代倾国倾城,或智谋无双独步天下的,其实大多都是仙胎。凡人自立自强从而崛起的,真真一双手就数得过来,连脚都不用带的。
就着这个思路来看,伏鸢的这胎投得自然也是不凡,然而他的不凡却不在才学,不在权谋,而是在运气上和女人缘上。
伏鸢家落马的时候,曾经经历过一场大规模的屠杀,但好巧不巧的是,那一夜,伏鸢被友人硬拉着去了花街寻欢,结果他一个喝高,就在不知谁的香屋软床上睡着了。
再后来,他便被花街的姑娘们一路藏着掖着,好生生地送出了城外。
如此一来,整个一门,就只剩下了他一人。
原本事情到了这个地步,他也不好独活,可奈何他自小受他爹爹的教导,说他们一家到了这一代拢共就只有他这么一棵独苗,无论如何也要给自己保护周全。于是,他一咬牙一狠心,便决定忍辱负重,活下去。
可是到了这里,问题就又来了。
他一个自小吃香喝辣的大少爷,哪里有什么生活技能于是兜兜转转转转兜兜,他就又回到那条他再熟悉不过的花街。这时候,他天赋异禀的女人缘就表现出来了。
要说这些风尘中的姑娘,大多都是被逼无奈,也还是有情有义的。
她们见他如今凄惨到这个地步,都心下不忍,于是就商量了一下,给他在巷子的尽头拾掇出了一间小小的屋子。不说多么多么不得了吧,起码也是能遮风避雨,能当个落脚之处。
伏鸢当神仙的时候,便是个很知恩图报的人,投了胎之后,这个脾气秉性也还是没变,他眼见着姑娘们对他掏心掏肺,就想要报答她们。
可他如今一没钱二没势,人倒是有,可也只有一个,以身相许起来也是僧多粥少,顶不了什么用。
琢磨来琢磨去,他也没想出法子来,一时十分沮丧。
这时,就有人提了一句,“先生读过书,不嫌弃的话,就给我们写写家书吧,花街里的姑娘好多都是在养着家的,逢年过节的时候吧,也想要给父母报个平安。”
这主意一出,便得到了所有人的附和。
于是顺应民意着,伏鸢就在那间小小的屋子里,帮人写起了家书。
认识花摇,也便是那个时候。
花摇是个卖艺不卖身的姑娘,弹得一手好琵琶。这样的姑娘,一旦在轩辕姬的戏本子里出现,众人就知道是要有故事了。这一回,当然也不例外。
被卖入青楼这种事,十个里面有九个都是有苦衷。这些苦衷虽说千奇百怪,却也都逃不过一个“穷”字。如果不是穷得揭不开锅了,是不会有多少父母愿意将自己辛辛苦苦养大的女儿卖掉的。
就是因为懂得父母的无奈,这些被卖掉的女孩中,有很多还念着家乡的父母,所以才会托伏鸢写家书。
在这条巷子里,伏鸢扮演的就是一个沉默的聆听者,他愿意听姑娘们的故事,也愿意为她们粉饰太平。
这些故事大多千篇一律,可却有着不同的悲伤。
花摇就是其中一个。
可花摇的故事不是关于她的父母,而是她的丈夫。
花摇嫁人了,即便是在她连碗都端得摇摇晃晃的时候嫁的,她也还算是人妇。与大多数姑娘被亲生父母卖掉的情况不同,她应该可以算得上是被婆家人卖掉的。
她之所以没有反抗,每月捎钱回去,都是因为她那个卧病在床的丈夫。
花摇与她的丈夫到底是种什么样的感情,很长一段时间内,我都没能明白。后来某一天,我站在奈何桥上,望着忘川河边迎风招展的彼岸花,灵光乍现。
大约就是在苦难中相互依偎的关系吧。
他们像是两头受伤的弱兽,蜷缩在一起互相取暖。所以,她舍不得抛弃他,舍不得让他没有药吃,孤独地死在病榻上。
也因为这样,花摇在听说丈夫因为不愿意拖累她,而偷偷不吃药时,急得冲进伏鸢的门,让他赶紧写一篇类似于血书的家信,让人立刻送到乡下去。
那也是伏鸢第一次见到花摇。
还记得是个风雨飘摇的夜晚,秋雨淅淅沥沥地落在略显萧条的花街。凉丝丝的雨垂在檐下,将姹紫嫣红的灯火轻轻地隔开。
伏鸢抬头望了望窗外的天,望了眼桌上可怜兮兮的两个铜板,收起了纸笔。
就在这个时候,他的门被人一脚踹开。
我想,当时的他一定是以为官兵来抓他了。所以他的神情带着惶恐紧张,却又带着些隐隐约约的解脱。
因而,当浑身湿透的花摇冲到他面前的时候,他还犹自怔愣着。
花摇是个很美的姑娘,她这个模样能在花街安安稳稳地守身到现在都要归功于她神乎其技的扮丑装扮。厚重到吓人的妆,还有总是遮住半张脸的阴沉刘海,这些都好像成了她的盔甲。
这一夜大雨像是一双悄悄然的手,剥落了她的盔甲。
她清秀的脸被雨水气染得有几分迷离,黑发同白衣交相辉映。
我任性地牵上红线,就是这一刻的事。
我猜想,那个时候伏鸢的心一定跳得很快。要不是有瓦上此起彼伏的雨声,他轰隆隆的心跳声一定会清晰地传到花摇的耳朵里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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