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妖冶师傅宠萌徒
作者:紫翊
内容介绍:
她从小长在军营,被当成铁血男儿养大。
她野蛮粗鲁,狡诈任性,杀伐决断。
她觉得她就是男人。这点需要什么怀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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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他长得很美。美的让天下人嫉妒。
其次,他武功超绝。天下无人无人能及。
他谦和温醇,知识广博,待人宽厚
他觉得他生出来就是被人崇拜的,当然只是他觉得。
有一天命运安排两人遇见。
于是她终于知道,自己原来是个自己最看不起的女人。
于是她将错就错,在做女人的这条道路上越走越远,走到极致。
于是他终于知道,自己原来是个自己最看不起的小人。
于是他将错就错,在做小人的这条道路上越走越远,达到无人可及的巅峰。
他说:小七我们是师徒关系,所以我不能和你谈恋爱。
她说:师傅我没想和你谈恋爱,我只是说我要和你成婚。
他说:这样啊……还是不大合适。
她说:有什么不合适,那些人太烦,我找他们不如找你。
他说:小七啊,这个忙不大好帮。
她说:师傅,你就帮徒弟一把。
他说:这个……不大好吧。
她说:师傅,师傅,帮帮忙。
他说:好吧,师傅我就勉为其难一下,先洞房吧。
本书标签:宠文 爽文 女强 公主 复仇 纯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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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1)风起
“你若应了我,我留你一家三口的性命。”他一身戎甲,手持佩剑,带着一身肃杀之气站在她面前。
她乌亮的眸子,像是沉在幽潭里的黑曜石,只听她轻蔑的冷笑,“你放心,我全家都会在底下等着你。”
他纵声大笑,像是听到一句最荒诞的笑话,“全家吗?呵呵……那好啊,我成全你。”随即他猛然转身决绝的,阔步朝宫门外走去,暗红色织锦绣蟒的披风在空气中荡起一个硕大弧度,让她感觉到像是一片血海朝她奔涌而来。
当脚步声远去。她闭上眼睛,那嫣红的裙摆下缀着无数的细珠,珠子拖在漆黑的金砖地面上,发出清脆且又萧索声。
往日宫女太监来往如织,各宫妃子赖着不走,不管是虚情假意还是真情真意,这紫宸宫欢笑声从未停歇。
如今,这偌大的华美雍容的宫殿,竟只剩了她。
她一步一步的往寝宫走,“嗯嗯啊啊”婴儿呢喃声从寝殿的方向传来。
从得到那人谋逆宫变的消息开始,那强逼着自己不能妥协的神经,瞬间瓦解。眼中的泪再也无法抑制,狂涌。她跌跌撞撞的跑进寝宫,冲到那小小的覆着轻纱的金丝摇篮边,她看着摇篮里,自己玩着正欢的孩子,凝脂一样的小脸上,一双圆滚滚的大眼睛,乌溜溜,水汪汪好似正看着他笑。
她抱孩子,直接坐在冰冷的地上,哼唱着自己母亲曾经对她哼唱的童谣。
孩子“嗯嗯啊啊”的好像在跟着唱。
她的泪不住的流,但是嘴角却扬着笑,绝美的,恬静的,她用每一个溺爱孩子的母亲,与天俱来的温柔对孩子说,“孩子,娘亲对不起你。娘带着你一起走好不好?别害怕,娘会陪着你……一直陪着你……我们先走,你父皇随后就来,以后我们一家三口永远在一起,好不好?”
孩子的小嘴儿“嗯嗯啊啊”说着大人根本听不懂的话语,乌溜溜圆滚滚的眼睛看着自己的母亲。时不时小嘴儿里还吐出个泡泡,自己把自己逗乐,咯咯的笑。
事已至此,她是逃不过的。与其活着受辱,还不如一死了之。她不是不怕死,但是对她这个弱女子来说,死确确实实是个解脱。还有这孩子,就算有命活下去,在他手里,估计也会受尽凌辱。她有什么权利自己解脱了,却丢下自己的孩子受苦。她咬碎银牙,要死就一起死。
女子从摇篮里抱起温软的婴孩,摇摇晃晃站起身来,随手拿了一盏火烛,正欲点燃离她最近的轻纱薄幔——
“皇后娘娘,且慢!”一个苍劲有力的声音,在静谧的宫殿里响起。
……
不过一盏茶的工夫,紫宸宫内火起。没有人理会这场漫天大火,因为戴国宫城破,人自危。谁还管得着那对昨日还站九天之巅,今日就已被打下万丈深渊的母女俩。
**
遥远波斯,一位满头白发,目光矍铄,身材清瘦的老者,牵着一名白衣少年的手,两人走在满是金发碧眼波斯人的街巷中。街道嘈杂肮脏,污水横流,吆喝声,讨价声,吵闹声不绝于耳。但是嘈杂与污秽却丝毫掩盖不住,白衣少年傲立出尘的气质。一路上不知道多少波斯少女,或暗送秋波,或直接示爱。
这种情形,这一老一小早就见怪不怪。只是走着,走着,老者突然发现少年停住了脚步,俊秀的脸庞写满了凝重。
老者问,“霁雪?”
少年抬眸,一双倾城的眸子,凝华若冰,“师傅,我听见大姐喊我了。”
“她说了什么?”
“帮我照顾她。”
“她是谁?”
“不知道。可是师傅……”少年欲言又止。
“你只管说。”
“我想回家看看。这种感觉我以前有过,大姐应该是出事了。”
“好。”
**
十年后。卫国北方靠近北戎边界小城,安州城外。
此时时值初秋.牧草繁茂,在夕阳的照射下,呈淡淡的金黄.安州城外,成群的牛羊悠闲自在的在草原上撒欢。骑在马上的牧人们,也毫不吝啬他们的歌喉,用高亢的歌喉唱着那一首首婉转悠扬的牧歌。
被夕阳染红的白云悠闲自在的飘荡在,橙色的天空中。展翅的雄鹰合着牧人的歌谣,发出草原之主的鸣叫。
一身戎装的孙青杉站在安州十丈高的城墙上,从垛堞的口子遥遥远望着眼前这一片北国草原的风光。
他整整在这个北境小城驻扎了十年。却从没有一次抱怨过这个人人口中的苦寒之地如何之苦。相反,他觉得他是彻彻底底的爱上了这方水土。哪怕冬日风雪,滴水成冰。哪怕沙尘暴风能埋了半座城池。
他记得十年前,他拖家带口来到安州时,这里仅仅只有百十来户人家。城墙破败,或者说根本没有城墙。北戎骑兵的马,只要稍微抬一下马蹄子,就能跃进城来,烧杀抢掠。
当时他举家离开京城,从炙手可热京城六卫之一掌管皇宫内城兵马的翊卫统领,自己申请调到这个鸟不生蛋的极北小城。
有人说他疯了,放弃唾手可得的荣华富贵。有人说他聪明,飞鸟尽良弓藏的道理谁不知道。当然最多的还是惋惜,他这就等于把自己一大家子人,送进北戎人的虎口。
可是,十年过去了。
安州城并没有如人所料沦为北戎人的土地。不仅如此,安州城的城墙,如今有十丈高,北戎人的马蹄子再也不可能轻易跨进城来。
城里的百姓从百十来户,增到四五千户。城里不管男女老少,拿起武器就是能上城打仗的兵。放下武器就是安居乐业的百姓。
只要不打仗,安州城就是北方边界上最大的生意场。在这里只有你想不到的物件,没有你买不到的货物。
安州繁华了,强大了。北戎骑兵自然也来的少了。城门打开,北戎人最需要的盐巴全靠安州供给。北戎贵族最喜欢的锦缎全靠安州供给。更不要说瓷器和茶叶,精美的首饰。
北戎人安定了。安州也就安定了。安州安定了,孙青杉也就安定了。此时,没有人再对他当初的选择有疑问。
当京城一片血雨腥风的时候,正是孙青杉带着妻儿优哉游哉一路向北的时候。
当京城派系争斗你死我活的时候,正是孙青杉领着全城百姓奋死抵抗北戎骑兵的时候。
当卫国帝君终于从朝廷中能腾出一只手来,想抓军权时。他发现,孙青杉在北地的势力已经无法撼动。
十年没人管没人问的光景,孙青杉已经犹如一棵盘根错节,枝繁叶茂的大树,无数的根茎在北地盘踞了下来。
**
夕阳下,一队飒爽英姿的铁骑踏着金黄的牧草,冲破如血的余晖,朝安州城奔来。
这队铁骑领骑是一名浓眉炯炯穿着胡服的戎装青年。他的身后左右是五六个与他同样英气逼人,穿着胡服戎装,背着弓箭的少年。
领骑青年人看上去也不过十七八。而他跟在他周围的少年,年纪越瞧越小。最两名少年,看上去最多不过十岁,两人骑着两匹小身形的枣红马不甘示弱,神情肃然,紧跟哥哥们身后。只是两个孩子,人小,马小,根本就跟不上前面策马扬鞭的哥哥们。
眼瞅着距离越落越远,两人正着急,前面的队伍有人回头大笑,“小六小七你们能不能快点,别说哥哥们不等你们。城门关了,你们俩就在外面等着喂狼吧。”
小六怒了,浓眉紧锁,扭头凶巴巴的对小七说,“就是你,就是你。每次都那么慢。”
小七脸憋的通红,“你说我,你好像也不比我快多少。”说着狠狠抽了马一鞭子。小枣红马呼呼地往前冲,眨眼的功夫超了小六半个马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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