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西仁义正言辞地反驳道:“这话我可不赞同。如果没男人,洛薇也不可能有这份工作啊。”
苏语菲总算笑够了,坐直身子反驳道:“这时候,我哥的身份是‘朋友’,不是‘男人’。”
不管走到哪里,他俩的争执声都是不带重复的场景BGM。我无奈地摇头,望向坐在对面的苏疏:“确实,这次真是多亏了学长,我才能在Edward身边工作。”虽然不是很重要的职位,但在Edward身边工作哪怕一年,之后在珠宝业也是如鱼得水。而且面试以后,他似乎还蛮赏识我,这已经是个非常完美的开头。
“小事一桩。”苏疏言笑自如。
“现在有工作,我就准备搬出去住了。等我搬好家,一定要再请你吃一顿饭。”
我盘算着请苏疏去哪里吃饭,夹起了一片五花肉,放在苏疏的盘子里。不想他也夹了一片肉放到我这边来。两人交换了一下目光,气氛有点尴尬。更尴尬的是,苏语菲并未错过这一幕,咂咂嘴道:“真肉麻。这么多年老友,还要这样客气?”说完,从陆西仁的碗里直接抢了一块肉,无视他那句“这是我才烤的……”直接塞到嘴里。
陆西仁伸出胳膊,保护好新烤的肉:“话说,洛爷和苏语菲性格真是反着长的。小时候苏语菲多温柔啊,现在简直就是一个男人……苏语菲你看我干嘛,我说的是实话!倒是洛爷,现在变温柔了不少。她小时候挺厉害的啊,你们还记得她以前欺负老大那个劲儿么?周围的小伙伴儿都很怕老大,就只有洛爷天天拽着他头发,硬要给他编小辫。”
我摇摇头:“没法,小樱实在太粉嫩。不是我一个人误解,连语菲也以为他是女生。”
苏语菲立刻跳起来捍卫自己:“我可没误解,他性格一点也不像女孩好吗?每次我告诉你老大是男生,你就选择性无视了我。”
他们说的“老大”,和我说的小樱是同一个人。他和苏疏同岁,是个脸蛋漂亮、皮肤雪白、脾气蛮横、长着美人痣的男孩子。其实他也是我的学长,但我都叫他小樱。之所以有这种小名,是因为在上小学之前,我一直以为他是女孩,也误以为他名字里那个“英”写作“樱”。而且,不管别人怎么纠正,我都毫不动摇。直到读书以后,从学校里慢慢有了“校霸” “校草”“校花” 这些概念,才知道“校草”是苏疏学长,“校霸”是小樱学姐。我顿时觉得小樱好厉害,一个女孩子当校霸——那时自己真没救,都这样了,还以为他是女孩子。
“对了,你们现在真的完全联系不上小樱了吗?”
说出这句话,我有点惊讶现在的大胆。因为,即便是放到高中,这句话我也问不出口。我和小樱的关系一直都很奇怪。似乎从某一个时段开始,我们俩就无法好好交流。如果有人在我们周围,我们一定会闹得很僵。如果只有我们俩……其实我们独处的时间不多,但就那屈指可数的几次,我们却不知道该怎么和对方讲话。 所以,在整个青春期,我都不曾打听过小樱的消息。
他们整齐摇头。陆西仁锁眉深思了一会儿:“我知道他可能会在一个地方出现,要不周末我带你去邂逅看看?”
很想说“不用那么刻意”,但我最终说出口的却是:“这么神秘?好啊,我有兴趣。”
不知道是不是我的错觉,听到我的答案过后,苏疏低下头,默默为自己倒了一些酒,目光有些黯淡。
周六,在苏疏和苏语菲的帮助下,我从陆西仁家里搬出来,迁居到一栋新公寓里。公寓是苏疏帮我选的,离Edward的工作室很近,性价比非常高。因为关窗时一片寂静,但拉开窗帘,推开窗户,既是浪声呜咽,咸风迎面,还能看到茫茫辽阔的海面。能以实惠的租金住在这种地方,还是要多亏了神通广大的学长。
我们从早忙到晚,总算搬家完毕。最后,我在卧房里整理钱包,决定请他们出去大吃一顿,苏疏却推门进来:“语菲去星巴克买咖啡了,叫我们一会儿去那里找她…… 你居然还拉着窗帘?天已经黑了。”
“嗯?外面风景很漂亮吗?”
正准备伸手拉开窗帘,他却阻止了我:“等等。”
他把门和灯都关上,房内只剩一片昏黑。我只能看见他的黑影从面前经过,然后停在窗前,转过头来,轻轻地说道:“准备好了?”
我点点头。他倏然拉开窗帘。
刹那间,扑面而来的,是满屋银色月华。我像中了蛊一样,目瞪口呆地望着窗外海景。
那有寒月如霜,深海如镜。它们如影随形,相互辉映,一如两个相隔天涯的知己,旁若无人地仰慕着彼此,却永不相触。
原来,又将是红莲怒放的时节。这才想起,我已在海对岸生活了足足十五年。这十五年里,我不是没有去过别的地方。然而,不论浸身于哪片月光下,哪片水域前,最终想起的,却总是眼前这片良辰美景。
这是宫州独有的景色,有着时间也无法洗涤的凄美。
记得还未读书时,我问过父母,为什么海边总是这样冷,哪怕是夏天也不例外。母亲说,那是因为此景已然完美,红花不过陪衬,夏季微暖也止步于荒无人烟的岸边。我说,可月亮和大海总是碰不到一起,两两相望,这并不完美呀。父亲却略感惊讶地看向我,对母亲说,这么感怀春秋,真不像我们孩子说的话。
人们常说,光阴百代过客,月有阴晴圆缺。确实,圆月意为团圆,我却不爱圆月,尤其是海上的圆月。理由和儿时所想的一样。圆月虽满,清辉虽美,却无法探索海之深邃。
就在这个冷夜,宫州烟海之上,一轮圆月悄挂夜空。银华照满海面,我忽然想起了陈思王的诗:“愿为南流景,驰光见我君。”
这种莫名的伤感,到底是怎么来的……
“看来我没选错地方。”苏疏在窗边对我回眸一笑,“你应该很喜欢这里。”
我还是只会点头。没错,这里是很美,就是心里一直觉得……
这时,我们的手机震动了一下。我打开手机,原来是苏语菲在微信小组里发的消息:“快来!救命啊!”
原本以为她又在大惊小怪了,但我们刚到楼下,就听见外面传来火警开道尖锐的声音。对面街道上交通堵塞,人山人海,一股呛鼻的浓烟味扑来,淹没了星巴克的标志。二楼的窗户前,一些没能逃出的客人在拍打玻璃,惊声惨叫。我诧异地望着那里,看见了苏语菲的身影:“惨了,语菲……!”
“她在那里!”苏疏也反应过来,径直朝那个方向跑去。
我赶紧跟上去,但很快我们都被消防人员推到安全区。我抓着他的手,催促他帮忙救人。消防人员却挥挥手:“想救人就配合一点,不要挤,我同事已经进去了。”
我焦头烂额,却也只能在原地干跺脚。苏疏虽然没有说话,但看得出来他比我焦虑得多。他拨通了电话号码,转过身去打电话了。
就在这时,许多围观的人整齐地惊叹了一声。
我抬头,发现一个黑影出现在弥漫的浓烟中。定睛一看,那竟是一个穿着黑衣的蒙面男人,他悬在二楼半空,转动脑袋,目光扫过玻璃窗后的人群。我揉了揉眼睛,确定自己没看错——他真的是浮在空中的,而且身上没有任何钢丝或发力物。妈呀,这是新研发出的救火技术吗?怎么以前从来没见过!
就像是电脑特技处理的画面一样,他竟直直地飞到其中一扇窗面前,一拳打碎玻璃,拉出惊慌失措的苏语菲,再横抱着她,跳到地面上,把她放下来。我和苏疏跑过去,扶起她。她余惊未定,只是呆呆地望着我们,说不出话。
接下来,更神奇的事情发生了。
那个黑衣男人又重新飞回浓烟中,一溜烟不见人影了。但是,消防车里的水却呈柱状,集体倒流入高空,凝结成冰块,击碎剩余的玻璃窗。最后,冰块继续升入高空,融化为瓢泼大雨,倾盆浇落下来。
不出多久,这场火在大水的浇灌下完全熄灭。
“这、这是新科学吗?”我瞠目结舌地叹道,“还是说,是特异功能?”
“真是太不可思议了。”苏疏也没回过神来。
“我居然看见他本人了……”苏语菲是最不正常的一个,她捧着红红的脸,一脸花痴,“……真的是‘夜海怪盗’本人啊。”
“……夜海怪盗?”我完全茫然。
回去以后,听苏疏的解释,我才知道,原来两年前,宫州出了个专门偷窃古董的盗贼,从他出现到现在,古董失窃案已发生了二十四例。最后一例,遗失的是一周前的南岛琉璃鼎。然而,他又是个很有正义感的英雄大盗。据苏语菲说,他只偷坏人的东西,并且会分钱给穷人。许多地方发生灾难,他也会到现场救人。因为只穿黑衣,每次离开都朝海的方向撤退,所以有了“夜海怪盗”这个外号。一直以来,这个兼职蜘蛛侠工作的楚留香,是苏语菲的偶像。
所以,从被救开始,苏语菲更是彻底被他折服了。每每提到这个神秘的男人,她都像被西门庆调弄的良家妇女一般,满脸羞红,然后陷入幻想中,再笑得到处滚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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