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总整双眼睛已经变成冰蓝色,仿佛黑森林中的狼瞳,冒着闪闪精光。他抬起头,“看”向两个保镖,同时,有气流从地毯下方一串而过,撞在他们身上!
霎时间,两个保镖像被定格一样,肌肤变得僵硬。他们睁大眼望向前方,再也没有动过。
众所周知,宫州是一个岛,是全世界资本最开放的城市之一。这里有阳光沧海,商人云集,同时被海湾切割为南北两部分:北岛是经济勃发的金融新城,南岛则是古韵犹存的文化江都。前者有赌城、商场、酒店、银行,及一切建立在高楼上的物质奢华;后者有桃花、红枫、石阶、毛笔字灯笼牌匾,哪怕是名牌店也都开在写满岁月跫音的古楼上。
由于南北差异过大,两岛的人时常互相看不顺眼。北岛认为南岛是没落贵族,南岛认为北岛是爆发户。但是,只要是生活在宫州的人, 都不大愿意离开这里,是因为那条切割开两岛的水湾,给了他们尼罗河于埃及人民一般的信仰。
这个水湾的名字叫洛水。
传闻古时曾有神灵居住于此,耗其精神,以守宫州。
这也是甄姬王城名字的由来。在曹子建笔下,甄姬是洛水之神的化身,因此,甄姬王城,也就是宫州的王城。此刻,暮霭沉落,从南岛北望宫州天际,那边高楼林立,立交桥上车辆飞梭,甄姬王城如同一座红桃空心的城堡,依旧谱写着彻夜辉煌。
谢欣琪回到南岛家中,时常觉得自己像个没有自由的小学生。明明家长全部都出门了,她却还要被锁在家里。总算等到有人回家,她和赛车手已经发了好几个小时的肉麻短信。听脚步声,像是哥哥。她赶紧扔下手机,径直坐到化妆镜前,一边为自己的熊猫眼卸妆,一边肆无忌惮地说道:“哥,明天我要去图书馆写博士论文,估计会晚一点回来。”
“你要跟谁约会?”隔壁书房里的男人不紧不慢地说着,同时传来了脱外套的声音。
“我真是要写论文啊,不骗你。”
“如果是跟King,那没问题。”外面又传来了拿书、翻书的声音。
“这都被你发现了。真是。”她顺着他的话说下去,只卸好了一只眼睛,就在镜子面前撩起头发,一副深陷情网的模样,“国王真的好神秘哦,我喜欢!你说以我这国色天香的美貌,能征服他吗?”
没有回答。她眼睛转了转,开始觉得情况不妙,缩着肩膀,静候对方的回答。
然后,她从镜子里看见,一个高高的身影出现在她卧房门前。谢修臣低头摘下蔷薇袖扣,衬衫白得如同腊月初雪。他的眼睛堪称是单眼皮中的极致,细长而明亮,禁欲却诱人,一如来自一只忧郁的雪狐。虽然他们是兄妹,但谢欣琪觉得他们的个性没有一点相似之处。因为从有记忆以来,她从没见过他和女人在一起过。他就会教训她,女孩子不要总是换男友。这种一板一眼的个性,真是一点也对不起赐予他美貌的父母——作为外貌协会的会长,谢欣琪到现在还没看够他的脸,但“要是有哪个男友长得像哥哥”这样的想法,往往会在他管教自己的那一秒戛然而止。这不,他又开始了:
“你跟King打算在哪里见面?”
“海边啊。”
“欣琪,你撒谎的水平是不是该好好练练了?”
她还是大小眼的样子,扯了扯嘴角,把卸妆液倒在棉片上:“跟你撒谎,我至于吗?”
“真可惜,你是昨天去的四十六楼。如果是今天去,大概就能骗过我了。因为,King今天通知了,他明天一天都会在四十六楼。”
这下谢欣琪是真的懵了:“……什么四十六楼?”
“还装傻?”
“我不懂,你在说什么啊。哪里的四十六楼?”她转过身来,莫名地看着他。
“你是我妹,就算戴了面具,我也能一眼看出来。”
“我真的不懂,你好好说话行不行?什么面具?什么看不看得出来啊……”
谢修臣抬头看着她,俨然道:“甄姬王城四十六楼。我都逮到你了,你还装?”
“你不是知道我最讨厌的地方就是甄姬王城吗?而且,参加一个面具舞会,我有必要瞒着你吗?不要这么自以为是好不好!”
看见妹妹表情越来越愤怒,谢修臣停止了辩论。按常理来看,妹妹撒谎时脾气通常都特别好,但现在好像很愤怒……这么看来,前一天真是遇到了和她相似的人?
谢欣琪真的生气了。平时她对他总有畏惧感,现在不管他是走到她身边,还是低下头来看她,她都垮着脸,不愿和他有目光接触。他轻轻笑了一下:“我们欣琪果然是美女,就算是一只眼化妆,一只眼素颜,还生气撅嘴,也还是那么漂亮。”
这招对她完全没用,她还是板着脸,望向地面。
“这么漂亮,得拍下来。”他从兜里掏出手机,用镜头对着她。
“不!!不准拍!!”她急了,跳起来抢他的手机。
他也没有勉强,只是任她抢去手机,望着她低低笑着。她本想继续发火,但再也气不起来了,露出想笑又偏要怒的别扭表情:“……哥真是超烦。”
作者有话要说:
☆、第三章(上)
Edward外表和在杂志上差别不大。之前我就知道,他五十五岁,是个发际线后移的中德混血儿,也是一个会用二十多种方法系围巾的同性恋。跟他工作几天下来,我不仅学到了不少东西,还受到了不少折磨。
他是设计鬼才,毋庸置疑。其他设计师都习惯性把相机带在身上,以便随处拍照,以捕捉更多灵感,他却连用手机拍一下的习惯都没有。因为,他的眼睛就是一双4D相机:看见枯萎的花,他能设计出有颓废感的胸针;看见破洞的蜘蛛网,他能设计出割裂感十足的月长石项链;就连看见雨后马路上的轮胎印,他都能设计出独一无二的银饰纹理。他不愿意拍照,是因为对他来说,温度、味道、情绪,也是设计的一部分——还是第一次知道,原来珠宝设计还和五感有关,真是有趣。
遗憾的是,他的天赋有多高,脾气就有多暴躁。工作以后我才知道,学校学到的东西完全用不上,例如何时用吸水纸擦工具、用榔头敲锥时角度该如何把握、测试焊料时该注意什么……大学根本没有教过。所以,从开始干活的那一刻起,我基本是在Edward各种暴躁的唾骂中度过,等从他的工作室出来,整个人都快被榨成了肉干。
已是晚上九点四十分,宫州北岛的夜生活才刚开始。遥望南岛,那里已被浸泡得只剩一天繁星。临水的富人区画栋重重,一轮皎月高挂红楼,花粉似锦,大有一番“桃李春风一杯酒,江湖夜雨十年灯”的韵味。
走在回家的路上,我总是会下意识想要回到以前居住的街道。现在我住的地方,反倒离我们小时最爱聚集的东海沙滩很近。记得还没读书时,陆西仁曾经做过一件很蠢的事:不知道他看了什么灵异节目,叫我们半夜翻窗出来,去海边抓鬼——现在回想这个到海边抓鬼的举动,就觉得逻辑很有问题,不过这已经不是重点。关键是,当时我们觉得刺激极了,全票通过。结果是,陆西仁自己激动过头,消耗体力过多,到晚上反而睡死了。那时我还是有点胆小,晚上在家等苏疏来接我。过了十一点,有小石头砸到我家窗子上。推开窗一看,发现小樱站在下面。他扔了一条绳子上来,让我攀着它下去。跳到地面的那一刻,我开心坏了,对着小樱露出了大大的笑脸,说我以后要当像你一样强大的女孩子。小樱性格一向很酷,也不解释,只伸出食指和拇指,在我额上弹了一下,率先走到前面去。少了陆西仁,我们也没那么多神神怪怪可寻,反倒在海边玩起了焰火。当然,最后的结果是,我们都被父母骂得劈头盖脸……
后来我问苏疏,为什么来接我的人是小樱。苏疏说,英泽来了我就不用来了。
他的个性一直是这样,会与人保持距离,也不喜欢与人发生冲突,处理事情力求最好,就像仙山的植物,栖情玄远,欺霜傲雪,却温文无害。
小樱和苏疏完全相反,绝对是只野生动物,从小就喜欢看赛车、拳击、足球、冲浪、BMX、蹦极等等女生不感兴趣的运动。同理,女生感兴趣的东西,往往会要了他的小命。苏疏和陆西仁都能陪我和苏语菲玩家家酒,他却宁死不从。因此,陆西仁还为他取过一个很搞笑的外号,叫“霸王龙幼崽”。从三年级开始,他就被孩子们评为校霸,直到小学毕业。不管他走到哪里,身后总有一群提到他名字就颤抖的小弟。当时在我们学校,如果要挑衅一个人,我们都习惯说“你以为你是林英泽啊”——小樱的大名是林英泽。
尽管如此,偷偷喜欢他的女孩子却很多,身边的女孩一般也都特别听话。但当我意识到这一点时,我和小樱已经不像小时候那么好了。而苏疏作为堂堂校草,更是招惹了大片姑娘,只可惜和他要好的女生总是被人欺负,例如我。在宫州的整个小学时代,我都被女生们用各种方法威胁,叫我远离“她们的”苏疏。我觉得自己特大无畏,不管她们怎么挑衅,都坚定要和学长站在同一战线。苏疏也没有辜负这一份信念,多次出头为我解围,对我更加照顾。奇怪的是,我们关系越好,小樱和我的关系就越恶劣,甚至到了好感度负值的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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