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仙女逆袭记 完结+番外 (舞一夜)


  厨子怒道:“感谢你个大头啊!木屑能烧多一会?这么好的柴火都浪费了!唉,柴火不够还得向夫人申请更多的柴火,她一定会把我骂个狗血淋头。”
  原来木柴不能剁碎啊……我挠挠头,看着厨子伤心的样子,觉得自己似乎又闯祸了。于是,便凑到他身边问,我还能帮上什么忙。
  他沮丧了一会儿,指着厨房里堆积如山的青菜说:“既然你这么能砍,不如把青菜都剁碎了吧,今天晚上全吃丁。对了你知道丁是什么把?”
  我一拍胸脯,顺口背出来几道菜名。要知道本大仙曾经是天界最好的酒楼的座上宾。那厨子见我说得头头是道,便放心将菜板交给我,自己重新劈能用的木柴去了。
  辛苦了一天,当厨子将一盘盘美味从我面前端走的时候,我的鼻子忍不住酸了。想起以前吃饭说剩就剩,浪费了无数,今天就遭报应了。攥着手里用玉粉废料和菜叶子混合的团子,我纵使再挑剔,也禁不住前胸贴后背的饥饿,抓着团子狼吞虎咽的吃了起来。
  嚼了没两下被一个硬邦邦的东西咯了牙,皱着眉吐出来一看,是一块木头渣滓。我心里一惊,忙站起来看菜板。果然在我“砍”菜的过程中,不知不觉将菜板一起剁碎了。
  我站在厨房里竖起耳朵,又是一阵尖利的“梅姑”响彻府邸。我猜,我又要换差事了。

☆、第五章 贵族变俗物

  有的时候,我怀疑司命星官在写我的命格那会儿,是不是突然对自己所撰写的一成不变的命运感到厌倦,是不是突然害怕自己思维僵化不会再有创意。以至于大笔一挥,让我在短短一个月内,将玉场官邸所有能找到的差事都干了个便。
  为了不再损失家中的茶具,端茶倒水的差事不再找我;为了保证全家人的食品安全,择菜做饭的事情也与我无缘。
  洗衣服简单吧?可惜我身上仙法已除,不能操纵水灵清洁衣物,只能靠手搓。头一天就将衣服拧烂了好几件。吓得大家纷纷要求自力更生,不再劳烦我;
  扫地简单吧?我总是把扫帚挥舞的太过,以至于回廊的边边角角无端多出来许多擦痕,看起来更加破败,扫帚自然也报销了不少。
  我还曾帮择玉仙人研过一次墨,一不小心用力过猛,墨汁把他抄了一下午的文章溅了个“梅花朵朵”。听说,他抱着自己的墨宝偷偷哭了半天。无论是真是假,反正从此以后,再也没有叫我帮过忙。
  我来玉场官邸时间不长,就已有了“天才”称号——“败事有余”的天才。
  有一天,管事梅姑捏着眉心问我,“玉爱,你以前每天都在干什么?”
  我思索片刻,认真的回答:“吃和玩。”其实除此以外,我最常做的是跟一帮子兄弟去酒楼喝花酒。可我日渐发觉,在这里为了表现亲和力,还是少提这些纨绔生活为妙,于是没再多说一个字。
  梅姑听了我的回答,无可奈何的摇摇头,“你也曾是大户小姐,难道没有学个一技之长么?”
  我挠挠头,“会武功算么?”
  “女孩子的那种一技之长。比如,绣花?”她满怀希望的引导。
  我摇头头,“我都不会认针。”
  “琴棋书画?”
  “不会,我们一家都是粗人。”
  “唱歌跳舞?”
  我想起我在守辙婚礼上跳的那段健身剑法,忽然笑的前仰后附。梅姑严肃的看着我,眼神仿佛在说“这不就是传说中的一无是处吗?”
  在她冰冷目光注视下,我尴尬的收敛笑容并开始思考:如果没有了南天王三公主的光环,我在世人眼里难道真的是一无是处吗?
  梅姑想要挖掘我潜力的尝试以失败告终。末了,她为难的说:“夫人的意思是家里不能养闲人。如果你继续这样下去,我们只能让老爷回报天界,给你另谋高就了。”
  看来是夜明珠的魅力已经过去,那见钱眼开的夫人又嫌我麻烦了。这些日子,我跟小丫鬟们渐渐熟悉,与琼华小姐更是很投脾气,日子过得也算舒心,真的不想再换个地方。
  更何况,我不想让高高坐在一层天宝座上的靖澜知道我的现状。尽管,是他发配我来的这里,可我还天真的认为,他不会知道三公主现在有多么落魄。
  我真诚的恳求梅姑再给我找个差事,“梅姑,女子的活计我做不来,有没有什么男人的差事可以交给我的?”
  梅姑眼睛一亮,似乎跟我的想法不谋而合,“咱府里除了厨子,只有跟着老爷的小厮和马倌这两个差事。不知你会不会骑马?”
  听见这个提议我简直笑开了花,我既然能驯服青冥,骑术在天界也算是一流的了。这个差事简直是为我量身订造,于是,我忙不迭的表示愿意去试试。
  我又有力气能拉住马,又会骑马可以遛马,似乎养马对我并不困难。那之后,我便正式任职马倌了。
  之前在南天王府,我只顾骑着青冥到处溜达,却从没喂过青冥一次。来马厩里的短短两天,我就知道天马是要吃东西的,也是需要刷毛和除粪的。我第一次踏进马厩,被熏天的粪便味道给呛了个跟头。早就在这儿的马倌大哥还算照顾我,跟我说我只管其他事宜,清理的工作还是他干。
  官邸马厩里共有四匹马,两匹体态中等的栗色马是为夫人小姐拉马车的,一匹白色的小母马是择玉送给琼华的礼物,另一匹黑色的骏马,据说是择玉仙人骑着去采玉场的。
  这些马中,我最喜欢大黑马,给它起名“乌黑”。因为它是体态最接近青冥的一个,所以我要起一个跟“青冥”相应的给它做名字。可惜俗物毕竟是俗物,奔跑的速度比青冥慢了千百倍,更别说腾云驾雾。
  然而,我又份外疼爱它,因为它让我想起了我自己。我现今不就变成无法再腾云驾雾的俗物了吗?
  在我的精心照料下,这匹大黑马皮毛越发油光水滑,体态优秀。老爷夫人、全府上下都很满意。当然他们最高兴的是,我终于不会再祸害别处了。
  我已经渐渐养成规律,天一亮就跑到马厩给水槽灌水,帮马倌大哥将干草轧碎。而后领着这几匹马去后山山坡上溜溜,好让他趁机清扫马厩。
  雪后初霁的天蓝的像宝石一样均匀而纯粹。我骑着乌黑悠闲的赶着另外三匹马,一时间竟有写诗的念头,怎奈腹中墨水不够一点,只能念靖澜当初的“晴空碧如洗,二人倒骑驴”来解闷。
  巧的是,我还真看见远处山丘上,有两个人外加一只巨大的“鸟”。我策马小跑几步,再定睛一看,哪里是什么鸟,是前些日子看见的巨大“纸鸢”。那两个人其中一个正是琼华,另一位衣着朴素,却眉目俊朗的少年我从没见过。
  琼华又一次把自己套在纸鸢下的三角架子里,双手抓好架子横杆,一边跳着脚,一边催促那少年。少年也没闲着,调整了几次纸鸢的角度,但看神情却没有琼华坚决,一直皱着眉在说些什么。
  忽而一阵强风吹起,琼华大喊一声“走啦”,朝山坡下我的方向跑了起来。没跑两步,风便将纸鸢两翼托起,她兴奋的绷起身子,竟然滑翔起来!
  很快巨大的影子飞过我头顶,她欢快的声音也传过来:“女英雄,快看啊!”我这是第一次见到有人用纸鸢飞行,连忙调转马头追了上去。
  仙人飞并不是什么难事,只需要有足够的灵气,再加上运用“御风咒“即可。原来我在二层天界的时候,连歌姬舞女都会飞,我们骑马或者御剑都是为了节省灵气。
  只是我忘了在广袤天界和半仙界还有许多没有遗传到强大灵力的仙人,他们只有完全依赖道具才飞的起来。
  正抬头盯着琼华,忽见她在半空打了个晃,紧接着便大头朝下的栽了下来!幸好我一直跟着她,见大事不妙,立刻驱马狂奔。算好位置,又纵身一个飞扑,才在她落地前把她扑到一边。
  这可不比上次挂在树上,几十丈的高空掉下来,不死也摔扁了。她被我压在地上惊魂未定,睁着清澈的大眼睛,急急的喘着气。等缓过来,第一件事又是去找那纸鸢。可惜我只接住了她,纸鸢已经砸在地上散架子了。她颤抖着把残骸聚拢,抱在怀里嘤嘤的哭了起来。
  我拍着她的后背道:“这样做多危险,你为什么这么爱冒险啊?”
  她没有回答我的话,只是盯着怀里的残骸,喃喃说道:“ 又失败了。看来我们是没希望了!”

☆、第六章 苦命小鸳鸯

  这一句“看来我们是没希望了”带着浓浓的绝望。我不知她指的是什么事,但我熟悉这种语气。离开二层天界的时候,我也用这样的语气在心里对自己说了无数次。
  回头望去,那穿粗布衣褂的少年正风风火火的跑来。
  琼华看见少年,急忙抹了一把脸,抱着纸鸢跑下山去。见琼华跑走,少年反而停住了脚,看着她的背影一脸惆怅。我趁他发呆的时候,仔细打量了他一番。
  他有深色的皮肤,浓黑的眉,闪亮的眼睛和略方的下巴。与天界那些慵懒的贵公子不同,他看起来机灵又能干,这种气质反过来又让他的五官更加让人印象深刻。只是他身上本来就质地不佳的衣服,因穿的时间过久,领口与袖口都磨出了毛边,一看就知道不太富裕。但他神情还算平和,并不像穷凶极恶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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