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武侠]骑着扫帚穿越啦! 完结+番外 (三蔓子)
又有不少说书先生把这件事听去了,改编成了非常吸人眼球的标题挂在茶楼门口。
譬如:震惊!剑仙叶孤城在决斗时竟对剑神西门吹雪干出这种事!
内容是叶孤城在决斗时放西门吹雪的鸽子,让西门在太和殿屋顶上白等了半个时辰。
又譬如:起底剑仙叶孤城的真身,原来他竟是……
内容融合了温玉骑着扫帚救人,大意是这剑仙叶孤城,原是扫帚星君座下一剑童,趁星君闭关之时,偷了剑下凡,化身成为剑仙,却不想在决斗之时,被下凡的星君抓回。
这说书的还非常详细的描述了星君的长相——长着三个头,六条胳膊,胯|下一柄黄金做的扫帚,面容狰狞若阿修罗,开口会吐火……
温玉:“…………”
陆小凤:“…………”
一点红听着,连眉毛都没动一下,不过倒是坐在茶楼把这一场天书给听完了,感觉上他似乎觉得这件事有点意思。
无论怎么说……这也算是一种另类的信息污染了,说到这种程度,绝大多数的人都当做是乐子听一听得了,倒是给温玉省去了一些麻烦。
就这么一路回到京城,温玉开始着手准备制作生命药水了。
杀手一点红不缺钱,随便找了一处住了,陆小凤住在他好朋友花满楼的家中,时不时来做做客。
再看过魔药顺时针搅拌逆时针搅拌蒸馏念咒磨粉切片等等等等的制作过程以及时不时就爆炸一下的小意外,陆小凤开始满怀敬意的给温玉投喂京城各大酒楼的好酒菜。
温玉最喜欢糯米八宝鸭。
八宝鸭就是最棒的!
等到她经过数次失败的魔药制作,终于成功一回的时候,时间已经到了隆冬了。
她翻来覆去地看过,觉得没问题之后,这才给叶孤城服下。
这一天下了雪。
在温玉隔出的那间小卧室里,叶孤城服下了魔药,缓缓地睁开了双眼。
他是个相当英俊、相当冷酷的男人,一双漆黑的眼睛,如两颗寒星、两点剑芒,让人见之心中生寒。
他睁开双目,恍如隔世,一时不知自己到底是活着、还是以及死了。
他动了动身子,只觉心口那处的伤冰冷而刺痛。
……他还活着。
这令他觉得有些不可思议。
这里……又是哪里呢?
他垂下了眸。
……然后,他就看到了自己身上盖的,东北大棉袄风格、大红大绿大喜庆的被子。
叶孤城:“…………”
他的表情忽然变得有点古怪。
第11章 02
叶孤城是何许人也?
白云城主、剑仙。
陆小凤认为:在这个人的身上,很少能看到属于人类的爱与情感,他好似把整个人都当成了一种新鲜的祭品,献祭给了自己所热爱的剑道。
能做到这样事情的人,的确已可以称得上是“剑仙”了。
当然,他不可能真的是仙人。
如果他真的一心向剑,绝无半点多余的欲望,那他就绝无可能去做大逆不道的谋反之事。
他故意与西门吹雪约定,九月十五日决战紫禁之巅。又与大内总管王太监、南王府世子勾结,只放个假的叶孤城在紫荆之巅吸引大内禁军的注意力,真的叶孤城早已潜入皇帝安歇的南书房,要一剑取皇帝性命。
如此老谋深算、行动狠辣果决,难道是谪仙所能做出来的事情?
拿剑客之间的决斗做幌子、做把戏,难道是孤高剑仙所能做出的事情?
叶孤城这个人,与世人的想象,实在相差甚远。
就连他唯一承认过的朋友陆小凤,也好似根本不曾了解过他。
如今,这个早该死去的人,悄然睁开了双眼。
然后……他又把眼睛闭上了。
他身上盖的被子、脑袋后面枕得枕头,全是……大红大绿大喜庆,只让人看一眼,就觉得好像有一万个唢呐齐齐在耳边欢快的叫唤。
……眼睛,有被吵到。
叶孤城并不想直面这种精神污染。
他气息平稳,闭目养神,只刚刚醒来,混沌已久的大脑就已慢慢开始了运作,他慢慢地回想着,回想着自己赴死之前的事情——
他败了。
他决定死在西门吹雪剑下。
然后——
他看到一顶尖尖的帽子,宽大的帽檐之下,压着一双翡翠般的眼睛,在看到那双死神之眼的同时,他的肋骨破碎、胸腔被剑刺穿。
一种尖锐、冰冷的疼痛在瞬间击穿他,令他的肌肉止不住的抽动、脊背止不住地爬满冷汗。
然后,他就好似跌入了死亡的拥抱。
叶孤城又缓缓地睁开了眼,抬起了自己的右手。
苍白的手,手指修长、稳定、骨节分明,指甲修剪得当,不会妨碍握剑。翻过来,虎口、掌心、五指又厚茧。
他四岁习剑,从此剑不离身,手掌上的每一寸茧,都来自与皮肤与剑柄的摩擦,晨钟暮鼓时分,他的手一次次被磨出血泡、血泡磨破,长好、再次磨破。
手,就是剑客的生命。
但他的手却不太好。
他的手无力,他的胸腔一阵阵的疼痛荡出,他的肋骨也在阵痛,他的剑……也不在身边。
叶孤城维持这个姿势维持了很久。
那双漆黑的眼睛里,似乎也只有直刺人心的冰冷。
这时,他听见有声音传来,由远及近。
这是脚步声,一下一下,好像是走一步、跳一步,此人身量轻、未习武,正在朝这间屋子走来。
叶孤城下意识去摸剑柄,目光所到之处,却没有剑的影子。
吱呀一声,门被推开,一个人就走了进来,正巧对上叶孤城那双刺骨的眼睛。
来的人是一个女子。
——绿眼睛的女子。
流光溢彩,如宝镜绿凤蝶的翅膀,碎金中带绿、绿中带水意。
——这双眼睛,他死过去之前见过。
叶孤城隐隐约约已明白了。
这绿眸仕女猝不及防,对上叶孤城的寒眸,竟也神色自如,言笑晏晏,轻飘飘道:“你醒啦。”
叶孤城的薄唇动了动,沙哑地道:“是。”
他昏迷颇久,嗓子里好似干咽了一口沙子似得,嘶哑得不像话,又十分低沉,饶是如此,他的声音里似乎还是能够沁出一点剑芒似得冷意,不近人情。
叶孤城说话,惯常就是这样的,冷淡得很。
但随即,他竟然挣扎着起身,伸手以被遮掩上身,直视温玉,一字一句地道:“萍水相逢,蒙姑娘搭救,何幸如之。”
他本要死在皇宫里,如今却安安稳稳地躺在这处,发生了什么,已无需多言。
叶孤城不常承人恩情。
但这一次承恩,却是大恩。
在白云城,他乃是一城之主,众人皆匍匐;在江湖上,他乃是名满天下的剑仙,一柄利剑,不知杀了多少成名剑客,也不知有多少人听见他的名字,就会遍体生寒。
无论是哪个身份,他都是高高在上的。
但救命之恩,又怎可轻视?
这天底下的贵人,大多数都有一种想法,那就是:我的命,自然比旁人的命要更高贵。
这样的贵人,即便被他眼中的“下等人”救了性命,也觉得天经地义,理所当然。等事情过了之后,从手指缝里头漏一点金银出来,就想把人像是来祈食的野狗一样打发走。
若是那“下等人”,还胆敢把救人这件事挂在嘴上,四处吹嘘,这些贵人一定是要怒发冲冠的,只言这些下等人真是贪得无厌,挟恩自持!①
权力的好处,也正显示在这里。
白云城主,自然也算做贵人之中的一位,他这一生,也不知见过多少自诩高贵的世子、王爷之流的人。
江湖人却是不同。
江湖人最讲一个“义”字,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
“义”之一字,叶孤城也很明白。
他败了、也确定要去死了,却被人救了回来,这份大恩,难道还要自诩什么“白云城主”,摆足架子不成?
——叶孤城虽算不得温柔良善的好人,但却也并不认为自己的命天然就比别人更贵些的。
他身体虚弱,数年如一日的习剑所带来的精力、体力,都随着西门吹雪的那一剑随风而去了,只一动,心口处深深的剑伤便会有一种深入骨髓的刺痛。
他忍着这痛,直起了身,却没有力气下榻,故而才在如此儿戏的情况之下,对着这姑娘,郑重道谢。
姑娘双手抱胸,倒也没有阻止他,瞧见叶孤城的行为之后,双眼之中还隐隐沁出一点笑意。
人嘛,谁喜欢热脸贴着冷屁股呢?怎么说都是千辛万苦救了个人,这人若是自持身份,那她肯定直接把人丢出去叫陆小凤去接,再不管了。
不过,这位冰山叶城主态度还不错,温玉的心情也就愉悦了一点。
她很体贴地道:“你伤口初愈,不宜起身,还是躺下休息吧。”
叶孤城却仍盯着温玉,道:“我欠你一条命。”
温玉歪了歪头。
她摊牌了:“其实,你就是我撞的。”
叶孤城淡漠的表情却连一点点的变化都没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