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武侠]骑着扫帚穿越啦! 完结+番外 (三蔓子)
陆小凤热情:“鸮兄鸮兄,来饮一杯!”
雪鸮:OVO
楚留香:“它脑袋上怎么顶着东西?”
陆小凤搓手:“是温玉姑娘给的下酒菜?!”
他们乐呵呵地拆出来,发现是甜蜜的小点心,对视一眼,忍不住笑了。
陆小凤吃了一口,评价道:“嗯,甜度正好,好吃!”
楚留香也吃了一口,评价道:“我想宋甜儿会很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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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有话要说:
这章改了好几次。
# 卷二-金鹏公主
第10章 01
几天之后,他们出了沙漠,过了武威、张掖之后,在兰州分别。
姬冰雁是兰州的大商人,在兰州,每有十两银子的生意,就有一两从他手中过,足见他产业之大、家底之厚。
他的家就在兰州,当然就此止步了。
楚留香则要去苏州。
这却与他去大沙漠的初衷有关。
他来大沙漠是为了找他的三位义妹的。
但走了这一遭,楚留香却全然没有发现她们的踪迹,那日去石观音老巢之中盗取极乐之星时,却找到了线索。
一个自称“画眉鸟”的人留下信笺,透露出了苏蓉蓉等人,在他的家中做客。
而这个人的家正在苏州。
楚留香自然马不停蹄就要赶去,他的朋友胡铁花也要跟着他去。
陆小凤和温玉要回京城,毕竟温玉刚刚收拾过的“据点”就在那里。
至于中原一点红。
他似乎没地方去。
因为他本来就是个无以为家、落魄江湖的杀手罢了,如今厌倦了杀人的日子,不想再回组织里任人驱使,瞬间自由了。
有句话说,自由不过是一无所有的代名词。①
一个人什么都不曾拥有之时,才能孑然一身,毫无牵挂。
他本来是钦慕关外的风光,才来这边的,经此一遭,却也不太再想在关外流浪了。
于是,温玉提出建议:为什么不去京城呢?
关外寂寥,京城却繁华。
既然已经决定不做老本行了,那也是时候体验一下人世间的繁华了,说不定什么时候就找到了其他喜欢的东西、喜欢的人了呢?
杀手无可无不可,居然答应了。
于是乎,大家就在此告辞了,温玉薅了几根圆脸胖鸡雪鸮鸮的胸脯毛,很大方的分给了他们,告诉他们有了这个,她的圆脸胖鸡就能找到他们啦。
雪鸮鸮:—V—
雪鸮鸮毛茸茸的胸脯上足足有三四层的毛,不怕薅!
于是,众人分三路,就此别过了。
从大漠出来之后,温玉一行人的行进速度很明显的慢了下来。
一来,没有卫星地图的辅助,几千公里的距离,想要精确计算坐标简直是不可能的事情,也没有经纬度辅助。
二来,一柄扫帚坐两个人还勉强可以,坐三个人就太为难扫帚了。
正好,温玉来到这个世界之后,还没好好的瞧过这里呢,所以三个人干脆选择用畜力,用马匹上路了。
结果……
惯常骑扫帚,不习惯骑马的温玉小姐就开始吃不消了,哼哼唧唧的窝在帐篷里。
体贴的陆小凤给她端茶来喝。
今天他们宿在了森林之中,这林子里正好有一汪清泉水,拿来煮茶最好。
姬冰雁十分富有,到了兰州之后,就赠了他们许多东西,他们骑的宝马,正是姬冰雁所赠,而今天陆小凤用泉水煮制的茶,正是被纳为贡茶的名茶,君山银针。
陆小凤其实不太会冲泡茶,不过饶是如此,这君山银针茶汤澄黄、香气清高,味道甘美,确实很不错。
一向只喝X顿牌茶包的温玉表示很满意。
喝完了热茶,她哼哼唧唧地钻进帽子里给自己找药。
说实话,她并不怎么精通魔药。
这玩意和化学其实学起来挺像的,什么和什么反应会生成什么,适时的时候要高速搅拌、适时的时候要上高温煮沸,冷却蒸馏,什么时间放什么材料,一放不对,要爆炸的。
……毕竟现代化学的雏形就是炼金术嘛,这个分支,暗处与巫师、神秘的动植物结合起来,变成了魔药学,明处与人类对于物质的认识一同进步,演变成了化学。
还有很多巫师在人类社会之中的职业就是化学教授呢!
但温玉不行,温玉的魔药学的很差,有可能是因为从小没人言传身教,全是自己瞎捉摸。
她每次都是对著书做,经常性的失败,好在极乐之星是颗超级大的宝石,磨成粉之后应该够她霍霍很久了。
叶孤城,你再等等吧!
她找到了仅剩下的治愈药水,非常珍惜地喝了一口,满血复活之后走出了帐篷。
篝火已经点起来了,杀手正坐在一块石头上,垂着头,手上动作不停,听见背后帐篷里有人走出来了也懒得回头。
温玉绕过去一看,发现他正在给处理好的鸡包上大的叶子,用草绳绑住,再裹上一层厚厚的黄泥,动作熟练得很。
温玉好奇地凑过去盯着他的手看:“你在做什么呢?”
一点红扫了她一眼,惜字如金:“叫花鸡。”
叫花鸡,一种野外可以方便烹饪的食物。
温玉呆了一下,道:“鸡是哪里来的?”
她怎么没记得她的帽子里有什么半成品鸡可以拿出来用呢?
陆小凤从林中蹿了出来,手里拎着两条鱼,坐在另一块时候上,怀中掏出匕首,麻利地处理起了鱼鳞、挖掉了内脏。
他嘴角含笑,道:“鸡啊鱼啊,自然是从林子里猎来的,这森林可比沙漠要容易多了。”
温玉若有所思。
女巫当然也有女巫不熟悉的领域,她再是个神通广大的女巫,在现代时也是安安稳稳在城市里生活的,像是这样在野外猎东西做来吃,还真是没有过的。
再一看这两个处理食材的人吧。
一点红面容冷峻、身如标枪,性子又很孤傲。
陆小凤长相英俊、气质慵散,看上去像是个惯会享受生活的大家公子哥儿。
温玉忍不住说:“你们居然会做饭……”
杀手连眉毛都没动一下,只淡淡道:“杀手赶路,时常宿在荒郊野外,必须会埋锅造饭。”
要不然,岂不是得饿死在野外?
陆小凤麻利地用两根木棍串起了鱼,又从怀中掏出一个小瓶子,撒上香辛料,架在火上开始烤鱼了。
温玉又惊:“你身上还随身带香料?”
陆小凤哈哈一笑,道:“这种瓶装的十三香,在城里就能买得到,专门卖给江湖人用的,我当然也不能免俗啦。”
江湖人风里来、雨里去的,时常露宿,所以才催生出了这种生意,按照比例把常用的香辛料混合在一起,装进小瓶之中,既容易带、又很好吃,如今天下乱的很,到处都是各种江湖门派,这门生意还真是很有前途。
古装剧里自然不会有这种生活小细节出现。
温玉又问一点红:“那这鸡……”
一点红也从怀中掏出个小瓶儿来,用两根修长惨白的手指捻着,在她面前晃了一下,又收回去了。
——意思是说,放心吧,这叫花鸡用十三香腌过了,不会没味儿的。
到现在为止,还只会做一些简单饭菜的温玉小姐发现他们比自己贤惠多了……
她放心的回去歇着了,只等着开饭。
今夜的饭果然不错。
鱼被烤得很到位,鱼皮焦焦脆脆,连鱼尾巴都烤成脆得了,里面的白肉又很嫩,陆小凤下料很足,他又很有钱,买的香辛料里还有珍贵的孜然,不好吃不可能。
叫花鸡被裹在黄泥壳里,严丝合缝的焖熟,把黄泥剥了之后,里头的鸡肉汁水四溅,鲜嫩得要命,原来这位冷面杀手也是大厨一枚,不过他口味清淡,放的调料也少,主要吃鸡的原味。
缺点是没有辣椒。
因为辣椒还没传入中原呢。
这年头也有辣这种味道,是靠茱萸或者姜来体现的。
……无辣不欢的温玉顿时觉得自己屯的那些辣椒很珍贵了,这个时候又开始有点怀念现代生活了。
哎……
吃过饭后,陆小凤在灌木丛里发现了一堆红艳艳的山楂,摘了回来。
温玉撸起袖子挥舞魔杖,决定来做山楂汁,回报一下好吃的叫花鸡和烤鱼!
然后,她就从帽子里掏出了……海量的糖。
俗话说的好:山楂想好吃,得放好多糖!
杀手皱着眉看着她把亿点点糖扔进锅里,动了动嘴,好似想说点什么,又一个字都说不出来。
甜党陆小凤倒是很乐呵,还感叹了一下温玉拿出来的糖洁白如雪,制糖工艺高超。
杀手一言不发地退开了。
总而言之,言而总之,这一路走回来,虽然慢了点,不过逛了许多地方,见了许多风景。
当然,还听到了许多捕风捉影的传言。
叶孤城与西门吹雪决战紫禁之巅,在江湖上闹得沸沸扬扬,决斗又已一种非常离奇的方式结束,二十多个高手眼睁睁地看见叶孤城消失,又被带着尖尖帽子的温玉带走,离开紫禁城后,立刻化身大喇叭,四处添油加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