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予你狂热[歌剧魅影] 完结+番外 (爆炒小黄瓜)

  《[歌剧魅影]予你狂热》
  作者:爆炒小黄瓜
  简介:【正文完,番外不定期更新。可当原创阅读,封面即男主人设】
  【接档文《神明的野玫瑰》求收藏=3=】
  【一】
  临死前,克莉丝把初拥给了一个相貌丑陋、饱受凌虐的少年,赐予他永生和美貌。
  重生后,她发现自己成为了巴黎歌剧院里其貌不扬的芭蕾学徒,意外碰上了当初被她初拥的少年。
  只是,对方已成长为冷漠俊美的男人。
  白天,他是歌剧院里神出鬼没的幽灵先生;晚上,他是远近闻名的猎魔人,正在疯狂寻找一个黑发红眸、锁骨纹着红玫瑰的吸血鬼——
  好像就是她呢。
  【二】
  “你知道么。”一次追捕行动中,男人的手掌扣住她的脖颈,声音低沉清冷,“为了找到你,我动用了禁术。”
  她愕然地睁大眼。
  “现在,”他俯身下来,微冷的双唇覆上她颈间的皮肤,“我只能闻到自己主人的气味——”
  “你说,我找对人了么。”他咬了下去,冷冷地说,“主人。”
  【双向救赎】
  【表面万人迷实际治愈小可爱女主x不信任世界只信任女主的阴郁疯狂男主】
  我赐你永生与美貌,你予我狂热和忠诚。
  【阅读预警】1、主《歌剧魅影》,综欧洲怪物神话等,蒸汽魔法世界,猎魔人是正当职业,普通人也知道吸血鬼的存在。
  2、日更,每天晚上9:00更新,本文只借用《歌剧魅影》的人设,完全脱离原著剧情,可以当做原创阅读
  3、推荐我的其他魅影同人:《野兽与金丝雀》《魔鬼的美人》
  4、文中大部分配角名字及典故由来都由半月太太提供,特此感谢
  推荐一下预收:《神明的野玫瑰》
  【一】
  坎蒂丝走进辉煌的殿堂,垂下头,戴上镶嵌着红宝石、珍珠和钻石的冠冕,手持权杖,环视向她低头的众人。
  她的头发乌黑,脸孔雪白,嘴唇是热烈而芬芳的野玫瑰。她拥有令人堕落的魔力,却是这个世界上,唯一一个站到权力顶峰的女王。
  然而,她仅在位三天,就被暴怒的信徒拽下了王座。
  ——每个国王,必须得到神的祝福,才能登上王座;
  而神,没有赐福于她。
  ***
  坎蒂丝逃离自己的王国后,千方百计地混入神殿,成为级别最低的神女。
  失去冠冕与权势并不可怕,她有野心夺回过往的一切,但在那之前,她先要……渎神。
  【二】
  神没有性别,也没有欲望,
  祂是这个世界上至高和至纯净的一团光。
  但是,不知从什么时候起,神殿里供奉的神像慢慢有了五官、头发、衣袍、冠冕和权杖……
  祂不再是这个世界上至高和至纯净的一团光,
  他赋予了自己明确的性别,
  拥有了从未有过的欲望。
  然后,他降临到她的身边,满足她渎神的想法。
  【坏女人 X 至高无上光明神】
  内容标签: 西方名著 情有独钟 血族 西幻
  一句话简介:美人救赎怪物系列
  立意:真爱不论美丑


第1章 第2章
  我拢紧斗篷,走在大街上,终于明白为什么所有人都说,佛罗伦萨已经沦为血族的城市。
  明明是大中午,天空却阴云密布,哥特式穹顶如同怪兽尖锐的指甲,捅破铅块般厚重的云层。记得上次来这里时,房屋还像花朵一样缤纷绚丽,现在却只剩下黑白灰三种枯燥的颜色。
  仰头望去,能看见华丽斑斓的百花大教堂,然而教堂圆顶上方,却盘旋着上百头红眼蝙蝠。它们眼睛血红,獠牙尖利,上百头聚集在一起时,展开的骨翼乌云般遮天蔽日,已经成为城市的一大隐患。市政府却拿它们毫无办法。
  因为这些吸血的野兽,紫色鸢尾花之都已变成藏污纳垢的阴沟。不少人被迫背井离乡,寻找新的居所。
  匆忙穿过一条泥泞的小巷,本以为能甩掉那些讨厌的尾巴,谁知,不仅没能成功甩掉他们,反而让他们离我更近了一些。
  算了,谁让这是他们的地盘。
  刚好,前面有个小酒馆,人来人往,我立刻挤了过去。不知是谁散布的谣言,说血族只吸脖子的血。于是人们纷纷戴上金属颈套,防止成为血族的盘中餐。事实上,只要血族看中了你的血液,哪怕只有脚脖子能啃,他们也不会在乎。
  “小姐,要来一杯啤酒吗?”一个胖女人热情地招呼道,她身上挂着三个啤酒桶,金黄色的酒液摇摇晃晃。我连忙摆手“不用。”
  没想到这么一回答,竟让更多的人涌到我的身边“小姐,我这里有正宗的巫银颈套,保证被女巫祝福过……”
  “我这里有驱魔粉,蝙蝠的克星!”
  “我这里有……”
  “不用,真的不用。”我皱皱眉,一边拒绝,一边用余光扫视身后。奇怪,那些尾巴怎么不见了。
  不等我思考清楚,身边的人突然跑得干干净净,与此同时前方传来惨叫声“吸血鬼……吸血鬼来了!大家快跑啊!”
  心中一紧,抬头望过去,只见一头红眼蝙蝠扑棱着骨翼落在地上,化为一个四脚着地的人形怪物。它的皮肤苍白,血管浮起根根分明,头部骨骼发生异变,鸟喙一般突起,两枚尖牙足有二十公分那么长,一口下去能直接刺穿人的头骨。它的肌肉更是怪异至极,肩部、胳膊的肌肉发达到不正常,双脚却像萎缩了一样,尾巴似的拖在身后。
  这是血族中等级最低的血族,尽管战斗力惊人,却丧失了基本理智,由新血族赋予生命。在血族中,地位比狗还要低。
  趁它还没有看见我,我迅速打量四周,寻找躲避的场所。这时,一辆私人马车进入我的视线,正在朝这边驶来。雇得起私人马车的,多数是有头有脸的富豪。他们会在马车前挂上驱魔灯,防止低级血族入侵。不过,对于我这种级别的血族是零作用。
  是的,我是血族,还是几近绝迹的旧血族。在这个新血族横行霸道的时代,旧血族要么待在古堡里坐吃山空,要么像我一样被千里追杀。幸好,相较于新血族,我们有一个优点,那就是能瞬间移动。
  马车越来越近。但糟糕的是,那头怪物也在向我逼近,它口腔里腥臭的气味飘过来,差点把我熏晕过去。
  想起小腿上绑了一把匕首。我不动声色地蹲下来,握住匕首,准备抽出来。然而就在这时,怪物突然朝我扑了过来。
  ——该死!
  谁说这玩意儿没有智慧的,它早就发现我了!
  我单手撑在地上,一个翻身,险险地躲过它的袭击。见我如此轻松地避开它的袭击,怪物张开上下喙,愤怒地咆哮一声。腥黄色的黏液在它唇齿间拉开,恶心得令人头皮发麻。
  马蹄声越来越响亮。不敢耽搁,我拔出小腿上的匕首,两三步跳到它的头顶,双腿夹住它粗壮的脖子,举起匕首,自上而下狠狠地凿穿了它的头颅!
  一道鲜血飙在我的脸上。
  怪物“砰”地倒了下去,溅起泥泞的雨水。
  同一时刻,马车距离小酒馆只有几步。怪物还在痛苦地挣扎,把它的头颅踩进泥坑里,我埋头估算着马车还有多久过来。
  倒数三秒。
  两秒。
  一秒。
  咬牙拔出匕首,刹那间鲜血喷射了一地,小酒馆深色的雨棚瞬间积满了血红色的雨水,淅淅沥沥地淌下来。
  我瞬间移动到马车的顶篷上,半蹲下来,把匕首插回小腿的皮袋,对小酒馆的老板娘笑笑“抱歉。”说完,觉得有点没诚意,掏出一枚金币扔过去,“这是补偿。”
  在所有人惊愕加惊恐的目光中,我若无其事地攀住马车的房檐,钻进了车厢里。里面坐着一个贵妇,一个女仆,均被我浑身鲜血的模样吓得够呛,正目瞪口呆地望着我。
  车厢很宽敞,别说三个人,挤五个人都没有问题。我对她们和善地笑了笑,说“别怕,我不会伤害你们。”
  说完,我自然地坐了下来,却没想身上的血迹浸湿了蕾丝坐垫。这么出城肯定不行。注意到车厢角落有个箱子,没有盖紧,深紫色的裙摆水波一般溢了出来。我想了想,掏出一枚金币,问道“请问,我可以买一件衣服吗?”
  没人回答。我也没指望她们回答,随手把那枚金币放在桌上,说“谢了。”
  五分钟后,我换上一条深紫色的绸缎长裙,把血淋淋的斗篷扔出窗外。裙摆绣着清丽的白玫瑰,笼罩着镂空黑蕾丝,很符合我的审美,忍不住又给她们一枚金币当作谢礼。用毛巾擦掉脸上的泥点与血迹,我戴上鲜花宽檐帽和黑网纱,不然红眸太显眼,很容易吓到无辜的路人。
  看马车行驶的方向,应该是城门。本想等马车出城,就和这两位可怜的女士分道扬镳。谁知,马车径直驶向城郊。我刚想问贵妇马车的目的地,就听见车帘外男仆的声音“马戏团快到了,夫人。”
  马戏团?
  我转了转眼珠,看向女仆,说“你留在车上,我陪你的夫人去看马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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