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于说容貌,相由心生。哪怕只当了短短一年的郡主,但那一年集万千宠爱于一身。再加上她在现代生活了那么多年,她哪怕知道自己身处的环境,但也不愿意让自己变得低微。气度气质这种东西就体现在这里了。
现代娇娇女+短期小郡主生活养成的心态,不好改,而绯歌也不想改。旁的不说,就想想咱们自己的性子就能知道她在别扭什么呢。
而且一个时刻想要坑死皇帝一家的人,又怎么可能有正常的心态。最重要的一点就是,绯歌的思想里有严重的得过且过,及时享乐的观念。其实作者觉得这样没什么不好。
说句本不应该在这里说的话,毕竟前几天发生了些事情,现在说这些有些不合时宜。
作者有位朋友,也不算多要好的关系吧,她喜欢对未来做各种规划,并且还付诸于行动。最后意外比明天先到了。当初开文的时候,作者就想到了她,然后便有了些不算感悟的感悟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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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过且过也许不算多好。但及时享乐,其实也没那么糟糕。
第42章
绯歌这个主意不能说不好, 但却经不起推敲。
“姑娘既然拿定了主意, 甄某还想再问一句, 婚聘文书,户籍路引,还有苏家昔日在京时的旧址, 坟茔……这些细节姑娘可有章程?”从来都是细节决定成败,不是一个异想天开的故事就能瞒天过海。
成亲招赘都不是儿戏,官府那里也要有文书做登记。除此之外, 苏家在京城也住了几年才人去楼空,那么既是苏家旧仆总要说出当初主家旧址, 坟茔所在。
哪怕如今房屋易主, 也应该有所痕迹才是。而且时间并不久远,多打听一番也应该能打听到一些消息。
而不是这般凭空出现的毫无一点头绪。
就像绯歌自己说的,王家大姑娘心机深细,手段狠辣,又是个天不怕地不怕的主。既有心与人为难, 又怎么可能听了只字片语就罢手。以王家的能力想来必会顺着这个身世进行一番调查。
除王家外, 那位贾效先生的家人在事情爆发出来后,定然也不出无动于衷, 听之任之。不说认个孙女回家, 就说被泼了一身的脏水, 也得查问个清楚由来吧。
贾效那里多为市井小民,荣国府这边……既有送女入宫奔前程的想法,再用绯歌前定然也要仔细查询一番, 才好加以利用。
而且百足之虫死而不僵,宁荣两府一门双国公,虽威赫不比当年,但他们居京城,想来更有门路人脉。
所以碰瓷,真不是那么好碰的。
“姑娘希望我夫妻二人暂居京城,旁人怕是不愿吧。”
“嗯?”绯歌还在想甄士隐提出的那些漏洞要怎么补全,便听到封氏在一旁说了这么一句。歪着头,一脸迷茫的看向封氏,“太太为什么这么说?你们留不留在京城,干旁人何事?”
“既有旧日情份,你又是那般身份。你不愿意‘认祖归宗’,难道我夫妇二人还能看着你继续‘卖身为奴’。定然要赎你出府,接到身边照顾。”
封氏看着跟自家女儿差不多大的绯歌,心里更是涌上一份慈母情怀。若是她的女儿也有这等心计她便是折寿数年也心甘。
压下心底的难过,封氏继续说道:“我们在京城,姑娘便有了退路。又如何能继续无依无靠的依附贾家呢。”
就连他们家当初也喜欢用一些只能依靠主子没有任何后路的下人,更何况荣国府还想要重用绯歌的时候。
按着这个思路想下去,还真是那么回事。
这个时候绯歌心里都快被庆幸填满了。
若非她侥幸请动了甄家夫妇,按她那个计划,岂不是分分钟就要被拆穿了。
将别人当傻子忽悠,转眼人家就用一种看傻子的眼神观赏她作死。
“事成之后,若不方便留在京城。先生和太太可以直接去扬州或是金陵等我。等时机成熟,必然能在第一时间接回英莲。”垂头丧气的自我检讨了半刻钟,绯歌再抬起头,眼睛亮亮的看向甄士隐,“不过现在还请先生助我一回。这个‘事故’的细节之处……我知道先生在京城还有些故交,当初贾雨村没用到是他的损失,如今……还请先生帮我。”
当年夜宴甄士隐资助贾雨村后,转天还想再写两封荐书与贾雨村能投谒个仕宦之家为寄足之地,不想贾雨村当夜便上路了。
绯歌既想到这茬,自然想要动用一下甄士隐的人脉关系。
“姑娘连这个都知道?”甄士隐想了一下,不由笑道,“可见世间万物皆躲不开天地神明。”
他确实在京城有故交,当时也想为贾雨村引荐,但他当日却只唤了小厮去请人,并未言出于口。
相在尔室,尚不愧於屋漏……先人诚不欺我。
“姑娘不妨将苏家旧址落在通州。通州离京城虽不算远,但比人多眼杂的京城更容易施为。”京城是贾家族人聚居之地,三教九流眼睛最多。将故事里的苏家落到通州,和贾效的铺子两厢对换地点,也更容易做些什么。封氏想了想,又说道,“通州有码头,人来人往流动极大。我们只要租下相邻的院子,再派人守在那里专门应付打听消息的人想必也未会露出马脚。”
这也是个好办法。
“夫人说的极是。”甄士隐点头,又给了绯歌一个安心丸,“甄某旧时的一位同窗如今正是通州衙门里的师爷。”言下之意便是文书的事情也不是没有门路。
绯歌刚刚还在发愁,心忖着要不要来个一不做不二休。如今听到这夫妇二人的话,瞬间被惊喜砸中,“所需银钱一应抛费,绯歌隔日再行送来。”求人办事总不能空爪子上门,而且她也知道如今的甄士隐也拿不出什么银钱来。
只要能办成,真比将所有仇人都大风吹跑了强。
“这个不急,我听姑娘刚刚说,你如今在城外的庄子里?”
绯歌点头,“荣国府的老太太是八月初的生辰,紧接着便是中秋节。府里一忙,就会有用人的机会。那府里的小姐妹已经帮我打点了关系,过几日便接我回府里去。”
庄子上的日子看似清苦了些,但规矩却没那么大。绯歌有老太太那里的差事,大姑娘的训戒在身,日子过得也自在轻松。
而且她有气哨,想吃肉的时候打野味都是极方便的事。打了野味叫厨房的人做出来,她也不过是将她吃不了的分出去做报酬。
但这不是长久之计,一天大似一天,等容貌长开了,再呆在庄子里,是非麻烦都断不了。府里有老太太压着倒不怕下面那些牛鬼蛇神。可庄子里什么人都有不说,一些贾家的爷们也时有路过。
旁的不说,只说前几日夜里,她隔壁睡的那间屋子半夜就差点让人撬了门。里面住了两个十五六岁跟绯歌一样从府里下放的丫头,姿色都是中上之姿……
若不是屋子不隔音,绯歌又是自己一个人住,不似在府里作息正常,说不定就真的发生了什么。
真要发生了什么,这种亏也就只能生生咽下去了。有那将命看得轻的,说不定就直接自我轻生去了。
出了那事后,绯歌都吓到了。晚上睡觉前房间里布置了各种机关陷井不说,晚上睡觉都是用手握着气哨才能安心。
“城里有个观音庙,近来香来极是旺盛。过了八月十五后,我会想办法鼓动贾家女眷去上香。”
按着时间推算史湘云快出生了,那么史家大爷的生命也已经进入倒计时了。做为史家大爷的亲姑姑,老太太那里不怕找不到哄她去上香的理由。
甄士隐见绯歌已经有计划了,与封氏对视一眼,又说了一番细节后此事便定了下来。
临了,在绯歌要离开时,封氏将绯歌叫住了,犹豫了再三,终于问了一句,“我家英莲……还好吗?”
“好。真的很好。”绯歌轻抿了下唇,用一种残酷的猜测安慰封氏,“英莲长的极为出众,精心教养一番,定能卖个好价钱。他们不会亏待英莲的。”
这是一种猜测,但却并非绯歌无的放矢,信口胡说。
原著中英莲跟着黛玉学过做诗,不过几日的功夫便能做出锦绣诗词来。从这里就能发现她以前是读过书,识过字的。
从宝钗对英莲学做诗的态度上看,应该不是宝钗教会英莲读书识字的。
那么除了在薛家,她又能在哪学的呢?
读书识字是基础,并不比作诗容易。
所以绯歌猜测,英莲应该是被人当成扬州瘦马教养长大的。不过之后际遇为何,就不得而知了。
“那就好,那就好。”封氏用帕子拭泪,心里又疼又闷。
甄士隐面上除了心痛外,还带着满满的悔恨。
当初他怎么就,怎么就……唉!
……
绯歌漏夜离开甄家所在的小院,一路上想的都是银子。
租房子,打点关系,造假文书以及事后再给甄家夫妇一笔安家费,这可不是当首饰就能够的。
初初算下来,少则几千两,多则上万两。这么一大笔钱,上哪弄去呀。
贾家?王家?皇宫?睿亲王府?
贾家和王家那里,除非她一次搬空,小摸小拿的,容易连累人。可她一次搬空人家一个库房,她到是有那个能力,可问题是她搬来的东西能放在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