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亲只说:“我就是知道的,你别逼她,她小孩子骨头软,万万提不得笔的。”
幼时好奇心重,什么都想尝试一二,父亲会陪我亲手逮了鹅拔毛,灌了墨做笔,也曾特意去老巷手艺人学扎风筝的手艺,在父亲面前,似乎什么想法都是合理的。
我一直在随着父母在外,四岁的时候才回到京中,到京后父亲渐渐忙了起来,不像在外边的时候陪我。我离开原先的小伙伴,在京中的家里没有熟识的人,还要学习规矩礼仪,不能四处跑,整日无所事事。
于是父亲让我入了家学,学里原先只有男孩子,父亲破了例之后,又加了很多小女孩。我交了第一个朋友灵姐儿,是姨母探春的女儿,听母亲说,父亲是姨母姨夫的媒人,是以听我上学,也就将灵姐儿送过来陪我。学里要有趣的多,比起在外时,是两种完全不同的有趣,只是先生不爱讲为什么,问他也不爱说,与父亲一点也不一样。
容伯父是父亲的好友,他时来看我,他无疑是个十分有魅力的人,我六岁那年,知晓他是江湖上神秘的侠客,传闻他武功高强,行踪飘忽,来历成谜。
父亲说人都是慕强心理的,在幼时的我眼里可踏雪折花的容伯父无疑是美丽动人的,我决意拜师学艺。父亲显然是很信任容伯父,再三确认了我的意见之后最终帮我说服了母亲和祖母。
我跟着师父来到江南,才知道师父也有个女儿,没能继承师父武学上的天资,且志不在此。师父提起这个倒没什么遗憾的样子,只感叹道:你家也没出个正经习武的,怎就出了你这么个苗子。
我不知道我的武学天赋到底如何,但除了偶尔会友和赴约,师父为了我安心在江南待了七年。
我十三岁那年,师父把我叫到跟前,赠与我一柄剑,宣布我出师。分明是较为严肃的场合,他却笑得温柔,语态轻快:“随师能学到的,我已经没能教你的了,去吧,到江湖上去看看,十三岁,刚好是小妖女搅动江湖的年纪。”
他说起这个的时候,眼底划过一丝温和的怀念来,我一直觉得他是有故事的人,他已经将要四十岁,在我眼里,仍旧是幼时看到的那般美丽动人,他是江湖上的特例,身上是世家公子的恪礼自矜,江湖侠客的潇洒自在,加上岁月赋予的从容与通明,造就了一位神秘优雅的红尘客,他在红尘走一遭,要回到天上去的。
我在豆蔻儿的年华里,在心里默想,如果日后心悦一个人,大概是同师父这般的吧。
我一人负剑离开烟雨朦胧的江南,没有按照师父的吩咐去看看斑斓多彩的江湖,我是大启朝掌刑狱,司法的大理寺卿明煦的女儿,江湖本就不是我的路,我路过江湖,最终还是要回去的。
离家七年,再返还北地盛京,家中已与记忆中大不同。
我并不讨厌从未见过一面的弟弟,只是有些难过,从来没有一刻认识到性别和年纪所带来的劣势。
他们说,即便是父母,一碗水也不能全然端平,况且弟弟小我多岁,我该让着他。
我没有说话,他们不知道,我要的从来都不是一碗水端平,我要的是父母毫无理由的偏爱,先来后到,这些本就全然是我的。
祖母说诺儿是弟弟,你身为姐姐,一母同胞,该多看顾他。
可是凭什么呢,我不曾亏欠他,哪来的应该去看顾呢,我想“应该”大概是这世上最不天经地义的事了。
回到家的第三日我被父亲叫了过去,他拿着一柄剑,站在静淞园那片竹林里,朝我做了个“请”的手势。
几十个回合之后,我第一次知道,印象中一向儒雅温和的父亲也是会武的。忽然想到母亲曾说过的话:你外祖还在时,说你父亲有古之君子之风。
古时候的君子一手书,一手剑,文武兼修。
他到底不是我的对手,败落之后从容的收了势,然后看着我一字一句带着承诺般的郑重:我的初初是我第一个孩子,是最特殊的,不论后面还有多少个弟弟妹妹,初初永远是我最初的珍宝,谁也比不过。
我时隔七年回到京城,即便师父不曾短视我的诗书礼仪教育,他本就是个风雅的人。但是术业有专攻,比起京中书香之家的女孩儿,我诗文功课明显不足。
我被父亲带在身边学习,不论是经书史册,还是朝堂时闻,从不避讳,几句手把手的教导。他将他的家国理念,宏图抱负并着才能见识通过各式各样的形式引导传递给我。
我是他的第一个孩子,不论长女,不是长子,只是孩子,无有性别之分,他所拥有的一切我都可继承,父传子,本就是天经地义的事。
我十五岁那年,我父亲突然问我对前朝长孙皇后和孟皇后的看法。我看着父亲郑重的询问,思及宫中的局势,我想我大概明白了他的意思,认真的思考了一会儿摇了摇头。父亲既然来问我,那么他就有转圜的能力。
他笑了,带着欣慰与轻松。他拍了拍我的头道:总算没有白教这一场。
此事后不久,母亲欲为我说亲,悄悄问我的意思,我拒绝的很果断:母亲,我不知道将来我作何想,但至少现在,我不能想象嫁人生子。
又过了一年,新皇登基,大赦天下,开恩科。上科才落第的三叔十分高兴,我陪着祖母送他进考场。
回来就跟父亲说:父亲,我听说地方清吏司考核,文试武试通过即可任?
从送了三叔进了贡院,我就回来去书楼差了典籍史书,除了内廷女官,女子可为的仅有地方的清吏司或者官府文书吏员,这还是父亲几次上书,抗争数年的结果。
我想父亲一定会明白我的意思,事实上他确实明白了。
闻言他的表情很奇怪,似乎高兴又似乎悲哀,沉默了许久才摸着我的头发叹了一口气:我儿生不逢时啊,哪怕再晚生二十年,也不是当今的局面。
我知道他的意思,女子入朝是一段很长的路,可能终其父亲一生,也不能让女子科举入仕成为一条律法,但是二十年后父亲可能成为一位权掌四海的权臣,届时他哪怕徇私让自己的长女入朝,也不是不能成。可是明显不是现在。
我笑着告诉他:父亲,自古但凡是大的变革,少有一代能成,需有数代人薪火相传,才成一个新的局面。
不论怎样,总要一个先行者的,或许这就是我为初初的意义。
师父说朝闻道,夕死可矣。
父亲说虽千万人,吾往矣。
我既然寻得了自己的道,就该有殉道的觉悟,有幸为子为徒,那里是生不逢时呢,明明是最好的时候。
作者有话要说:
嗯,所以是明谧最后改名林谧,承姑苏林氏,开始她的故事。
第77章 番外二
后来
明煦是在六年后归京的, 盛京还是那个盛京,与当年一般无二,却是没了曾声名煊赫的贾王史薛家族。
黛玉才一安顿好,就寻了在京的紫鹃询问贾府现在的住处, 却得知已不在京的消息。
“家里长一辈的都没了, 老爷太太们流放在外, 早就没了音信, 琏二奶奶也没了,旁的走的走,散的散, 也不晓得哪里去了。”已经梳了妇人头的紫鹃叹气道:“宝二爷和宝姑娘是前年走的, 家破人亡, 也不好留在这儿了, 平白的念起伤情来。这些年宝二奶奶忙着四处奔走生意, 她嫁了人, 反倒没了诸多限制。”
黛玉其实在外就听得了这些信儿的, 但紫鹃说的更明确些。主仆两个说起陈年旧事便是一阵唏嘘。
“我走了六年, 却不想一回来,旧人却是不得见了。”
“有缘总会再见的。”紫鹃也算是经过当年事了, 提起来已然十分平静。“二姑娘早些年也没了, 三姑娘却还是在的, 奶奶想来是知道的。她和姑爷住在西街那块儿, 离得不远,奶奶回来了,三姑娘日后可就常来串门了。”
“这个我确是知晓的, 听说她生了个女儿,比我的初初大了一岁。”这些年在外, 黛玉与探春的信件来往没有断,自然要更熟悉些。
“是,唤作灵姐儿的。”紫鹃显然也与探春相熟,笑道:“不比咱们大姑娘好看,刚出生那会儿,三姑娘来寻了我几次,每回都说女儿肖父,样貌随了她爹,瞧着黑了些。”
“小孩子能瞧出什么来,长大了就好了。”黛玉没见过探春的女儿,但这门婚事的牵线人是明煦,据他描述,是他在江南读书时的一位同窗,出身农门,想着应该称不上白罢。“三妹妹素来周全,估计预算着我安顿下来的时间,这才没过来,我这就给她下帖邀她。”
黛玉白日里才与紫鹃说过了少年时姐妹们,晚间明煦回来就又提起这事儿来。
“路途遥远,传信难免耽搁延误,当年也没能留意这个,只怕那几家更不好。”明煦进了屋,看见趴在小桌上玩耍的女儿,惯常要走近前抱一抱,又注意到今日喝了酒,幼儿敏感,怕熏着了她,挥挥手让嬷嬷抱走了。
“当年贾家朝堂无人,便是犯错,也是有限,那几家就不一样了,我今日同他们喝酒,席间见了一个唱曲的,说是先前也是出身侯门的,后家道中落,夫家亦沦为罪人,充了官妓。”明煦才回京,昔时旧友为他接风洗尘,庆祝归来高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