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白了就是死于意外,毕竟任何手术都有意外的,但只要医护人员没有发生错误,责任就不在他们和医院的身上,家属也只能认了。
某种程度上也是蛮悖论的事情,想要证明手术不成功是人为,最好的办法是解剖尸体。但是解剖尸体的前提,是需要证明死者死于非命,证明不是意外而是非法杀人。
在某些国家可以通过请非官方的法医解剖,这是不违法的,但在国内不行,香港的法律制度也不允许,很多医疗失当的案例可能也就这样不知不觉的白死了。
“这算什么?由得我们的儿子死的不明不白了?”出了法庭,死者的母亲问道。
汤家明尽职尽责的解释:“其实两位可以徇民事途径,向医院提出诉讼,如果能证明负责的医生或者医院的制度上有安排的疏忽,可以向医院索偿,要求他们赔偿你们的损失。”
这也是常见的做法,为什么现在医患之间关系这么紧张,很多都是被那种特意去讹人的病人家属吓怕了,也有不少是家属怕医生不负责任,两边的关系才会越来越恶化。
“赔偿?”死者父亲激动显然不是想用儿子来换赔偿金的人,世界上总也有那种真心爱自己子女的父母,他说:“怎么赔?这是一条人命来的。我只是想为我的儿子讨回一个公道!”
“赵先生,”汤家明不是个特别有耐心的人,或者说,他已经尽了自己所能尽的义务,于是很直白的说:“我很明白你现在的心情,但我们现在真的没什么可以再做了。”
黄耀辉的说法则更委婉一些:“我们现在可以做的,就是怎么保证你们二位以后的生活。”
死者父亲赵先生此时是听不进去的,他只想说自己想的事,白发人送黑发人:“我以前听人说律师没有一个好人,我以前不信,现在我信了。——我告诉你们,我不会就这么算了的,我一定会报仇。那种人,我告不了他,天也要收了他!”
说完,赵先生气哼哼的带着赵夫人走了,留下两个帮他辩护的律师无奈的对视。
死因庭的权限只在于决定死者的死因,一切与决定死因无关的内容,都不会是死因庭的结论。除非能找到那个医生当时喝过酒或者服用过药物的证据,否则结果只能是这样。
而这些证据,除非能够证明死者是并非死于意外,警方才会立案调查找出这些证据,于是又回到了那个悖论的原点。
“我以为你会做的更好的。”在法院门口看了许久的戏,周奕霏走上前去看着汤家明道。
她以前跟汤家明争过生意,也一起合作过案子。只不过那时他是大律师,她是帮另一个大律师拎包的助理,看过他在堂上的表现,没人会小瞧他。
他是很厉害的那种人,遇强越强,反应极快,要么就一击即中,没有一点多余的废话。
所以这次相遇,哪怕只是死因庭,周奕霏也做了不少准备,可惜什么都没用上。
周奕霏翻过他以前的案例,他跟她一样,都是不是那么在乎一定要正统打官司的人,有时用一些手段可以加快进程时,他也用了,甚至经常用,踩线对他来说是驾轻就熟的。
一个死因庭而已,按他的本事,找些“自己冒出来”的证据,轻而易举。
但他这次什么都没做,或者说,他是完全按照传统观念的正常程序做的。
她有点疑惑,是那位赵先生钱没给够?赵氏夫妻俩一看就是普通人,不是多有钱的模样。
汤家明本来没明白她什么意思,不过看她的眼神,他明白了。
“我当然可以做得‘更好’,只不过这就不是他们要的公道了。”
赵先生要的不是赢,而是公道,他们是那种老实本分的人,想要的也是清清白白的公道。
有些人懂游戏规则,乐于利用游戏规则,甚至乐此不疲的犯规,他当然也不会傻愣愣的要求他们一定要遵守游戏规则,否则人家也不愿意带你玩。
有些人则不懂,他们的世界观是小学课本上来的:善有善报恶有恶报,有问题找警察叔叔,只要人人都献出一点爱,世界将会变成美好的明天。
大部分人都是普普通通的好人,有什么理由带着他们走一条明知会后悔的路?
耍手段得来的胜利,他们那种人就算赢了也会睡不着觉的。
闻言,周奕霏懂了,不过她更意外了。可以说,是用一种全新的目光看汤家明。
他真的和传闻中,很不一样。
非常的不一样。
律师的责任,是帮当事人做出最恰当的选择,然而真正做主的却还是当事人,律师需要尊重当事人的任何决定,哪怕他可能是错的,或者不利于赢官司。
汤家明完完全全的执行着这一条准则。
只是,她并不认同他的说法。
“我以为公道是法官来判的,而不是老天给的。”
对她来说,最重要的当然还是赢,有办法的话当然要尽量用出来,哪怕真的输了,起码也不会后悔。当然,最好还是要赢,她每次都做到了,不是吗?
大概是不喜欢跟女人吵,汤家明耸耸肩,一副你说的都对的样子。
周奕霏觉得好没趣,棋逢对手之感顿时消失的无影无踪,打了声招呼,正要走人,忽然听到一把女声,远远地喊着汤家明和黄耀辉的名字:“Patrick!阿Ben!”
汤家明一回头,不到一秒又把头转回来,似乎颇为后悔回头看了。
好像见鬼了似的。
黄耀辉则是嘴角压抑不住的往上扬,幸灾乐祸的模样十足。
“Eva!”
两人自动自觉的挪开脚步,周奕霏和对方才互相看见:“Ivy,对哦,你今天也上庭的。”
Ivy余美莲,她的同事检察官,那个传闻中倒追汤家明的小女生。
长得真的挺漂亮的,大大的眼睛,高鼻梁,皮肤雪白,笑起来还有酒窝,说话声音也甜。
除了广东话讲的乱七八糟外,周奕霏暂时看不到对方任何的缺点。
“是啊,Eva,”余美莲瞄了一眼汤家明,然后跟周奕霏客套:“你们死因庭结束了吧?怎么都站在这里?是约好了一起去酒吧Happy Hour(欢乐时光)吗?”
周奕霏眼明嘴快:“我老公约我跟他同事一起去酒吧的,之前聊了一下案子,马上……。”
“马上到!”汤家明反应奇快的接了下去:“Eva你不是说要介绍你老公给我们认识的?我跟阿Pat的车在停车场,你开没开车?要不要坐我的车?方便点嘛。”
“其实我今天打算……”黄耀辉举手发言。
“打什么算?”汤家明好哥俩似的搂他肩膀:“你家里都没人了,单身汉一个,一起吧。”
周奕霏今天的确没开车,她的车送去车检了,也不知道汤家明是猜准了还是看见了。
不过他这种赶鸭子上架她并不喜欢,人家小姑娘这么执着,有些事就该说得清楚点。
就在她张口要拒绝时,余美莲出声了:“也好啊,反正之前Eva来的时候我们都没好好庆祝过,不过不知道你老公他们介不介意?”
这下子连周奕霏也不好拒绝了,这女孩子能这么大方已经很不容易了。
“不介意,他们很随和的,”她似笑非笑的看向汤家明:“不过不知道你们顶不顶得顺。”
汤家明顺杆爬,笑得一派潇洒:“没关系,我们也很随和的。”
周奕霏很想翻白眼。
希望你们真的顶得顺,反正她是从来没顶得顺过。
第42章 遵守原则
Big Ben Bar, 是西九龙重案组经常来的一间酒吧, 也是法证部一些人经常来的酒吧。同样也在兰桂坊, 距离律政司他们经常去的酒吧并不算太远。可神奇的是, 周奕霏从没撞见过他们。或者也是她真的不怎么注意别人的事吧, 很多事发生在眼前, 才晓得知道的太迟了。
高等法院到兰桂坊是很近的距离, 走路少则一刻钟,多则二十分钟路程。开车的话更不用多说, 不绕路,快的话五分钟即到, 就算走远一点的路,绕一个大圈, 十分钟也到了。
所以周奕霏可以肯定一件事,汤家明和黄耀辉两个根本就没打算过今天要去酒吧。
任何酒吧。
否则谁会开车?
身为律师,可不会酒后驾驶, 除非不想干了。
同理, 开着车来的余美莲大概也是一样的。
结果现在,她坐在汤家明的车里, 后面跟着黄耀辉和余美莲的车,她都不知该怎么说了。
对这三个人, 不, 这三个奇葩, 简直无言以对。
“不好意思, ”在第一个红灯时, 汤家明说道:“搞到你跟你老公的约会。”
想也知道,有孩子的人想出来也不是那么容易的,否则周奕霏也不会转来律政司。
周奕霏向来是个吃软不吃硬的人,谁对她好,她就对谁好,谁对她不好,她瑕疵必报。
汤家明的态度很诚恳,她没理由揪着不放,何况也是小事而已。
本来她也没觉得这次出来能约到会,不心塞就是不错的了。
“不要紧,”想起国栋的同事,如果是法证部的人还好,说话都比较有分寸,如果是西九龙重案组那些人……周奕霏提前打了个预防针:“我想,很快说不好意思的就该是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