果然是不愧是哪哪都要和斯塔克一争高下的韦恩。
她真的太天真了:)
……
两日后。
“Excuse me?”
“我觉得你家的保镖小姐看我的眼神有点奇怪,布鲁西。”
全哥谭最有名的顶层旋转餐厅里,焦糖色大眼睛的男人往下拉了拉墨镜,狐疑的目光从南丁格尔身上转到布鲁斯·韦恩身上,然后又转了回去,循环往复。
“以及……这又是什么角色扮演?你不能因为上一期花花公子封面女郎被我抢了你就用这种招数来出奇制胜!”
托尼表示拒绝并扔出了美国队长:“我告诉你,没有用的!你有美人保镖,我也有美人保镖,还是大胸甜心!哼!”
南丁格尔:“……”
布鲁斯:“……”
这是一家坐落在哥谭老城和钻石区交界处的高层餐馆,通过让人难以察觉的整体楼层旋转,用餐的客人可以渐渐眺望一整个哥谭夜景:
从波光粼粼的米勒湾到亚当斯口岸,从市镇区的老哥特式建筑到金融圈的高楼大厦。
地理位置如此优越,餐厅的档次自然不低,像“正装出席”这种基础要求不过是标配。
但现在,除了日常西装革履、领夹袖口一个不落的布鲁斯·韦恩以外,南丁格尔依然是卫衣牛仔裤加板鞋,斯塔克西装里搭了个印花T恤,美国队长更是只在那件勾勒出完美胸肌但不自知的棉质T恤外套了件老式夹克衫。
因为他们,包场了:)
……
这是一场非常奇妙的晚餐。
来自哥谭的夜莺小姐一边在脸上挂上因托尼的调侃而尴尬而不失礼貌的微笑,一边漫不经心的开小差。
对于在场其他三位男士来说,这大概是一场跨越了世纪的初次会面。
——代表了火与枪炮与硝烟的二战年代老兵、美国人心中的传奇与信仰、史蒂夫·罗杰斯,与两位代表了这个年代最顶级金融与科技的亿万富豪。
但对于南丁格尔来说,这简直就是一场奇异的旧友会面。
——五六岁那年扯过衣角抱过大腿还被投喂过热狗的托尼·斯塔克,十来岁那年从他手中接过奖杯与姓氏的布鲁斯·韦恩,还有神交已久、被她看遍了“豆芽菜进化史”的美国队长。
从当初那个小巷里瘦的像个小女孩、脸上永远带着尚未消退又填新伤的淤青的金发小子,到坐在雨天小湖旁用彩铅画一只惟妙惟肖马戏团猴子的“卖债券队长”,渐渐过渡到带着可笑小翅膀头罩、穿过枪林弹雨救挚友的“Cap”。
然后,最终,变成了眼前这个真实的、与现代社会有些格格不入的、九十多岁的青年人。
面对不大习惯的高档场合,略有些不适应,却并不局促。
他的蓝眼睛中带着一点点碧绿。
坚毅、深邃、而笃定。
……
“托尼……”
面对小他一辈的斯塔克的调侃,史蒂夫哭笑不得。
金发队长用略带歉意的眼神看向南丁格尔:“不好意思,姑娘,托尼他只是嘴上不饶人,并没有冒犯你的意思。”
已经长大的小夜莺对仿佛越活越小的托尼·斯塔克容忍度很高,她给了史蒂夫一个面对老朋友的专属笑容。
很友善,很好看,但也显得很淡定,看起来大概率不知道对面坐着的是美国队长。
在场几位男士再怎么聪明也不可能猜到她在淡定回忆史蒂夫的豆芽菜时期。
他们交谈时避开了“神盾局”、“美国队长”等词,史蒂夫一直没有自己身为名人的自觉,托尼只以为年轻姑娘并没有认出美国队长的脸,毕竟后者大部分影像资料和照片里都戴着面具。
——在美利坚,有谁能对着美国队长淡定嘛?
——迷弟领导人寇森探员能分分钟科普你入会。
“南丁格尔确实是我的保镖。”
布鲁斯并没有和托尼抬杠,想得也没他们想得那样简单——他聘用南丁格尔更多是为了就近观察,把可能的问题放在可掌控范围内。
他简单介绍了一下她的来历,包括她的变种人身份,然后说:“近期哥谭并不安稳,之前的闹剧只是个开始,我的保镖小姐告诉我这几日接连有变种人失踪,我总觉得暗处有什么阴谋。”
托尼一个没忍住吐槽:“哥谭就没安稳过吧。”
然后皱起眉头:“变种人失踪?”
“是的,斯塔克先生。”
从头到尾几乎不开口说话的姑娘终于开口,过分精致的面孔露出点让人不由自主跟着她一起担心的忧愁与脆弱。
“对于我们这一类人来说,哥谭的包容与危机并存,虽然有了走上街头的自由,暗地里需要面对的觊觎也不少,所以无论关系怎么样,大家私下里还是有一定联系的。”
“那场晚宴过后,我的许多同伴都陆陆续续失去了音讯……”她的声音低落,“我们怀疑正是那个组织在私下里狩猎变种人,做实验材料。”
话音落下,空旷华美的旋转餐厅里,除了远处高台上奏乐的交响乐队,一时间没有人发出声音。
“说实话,我为韦恩先生做保镖工作也是有私心的。”
大概是察觉到自己让气氛变得沉郁,鸦发姑娘眨眼补救道。
“一个随时可能跟着老板上头条的保镖,总比一个默默无闻的变种人要安全的多,不是吗?”
作者有话要说: (请假:蠢作忙着做presentation来不及码字了,不好意思啊大家,20号不更新)
史蒂夫:一个眼眸中带有巴基绿的男人。
感谢投出[地雷]的小天使:安NNN 1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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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ua!
第17章 人偶之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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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已深。
滴水兽在哥特式建筑上投下重重鬼影。
一道动作敏捷的黑色身形在某幢建筑的尖端停下,垂首、俯视着正把布鲁斯·韦恩配备的豪车停在破旧停车场、慢悠悠熄火下车、转进狭长小巷回家的高挑曼妙的身影。
黑夜里,背后背着双棍、胸前一只蓝鸟标志的青年义警发出一声无声的叹息。
三天了,已经三天了!
就为了跟踪观察这位名字也是一种鸟类的变种美人!
……真是怎么想怎么变态。
夜翼在内心质问自己。
为什么明明他已经是布鲁德海文的义警,却还要在哥谭打双份的工???
当然是因为三代罗宾——“红罗宾”提姆·德雷克——还是个不够成熟的少年。
红罗宾当初是自己找上门来的,小少年的个性比当年的夜翼自己还要活泼跳脱,比起体术更擅长操控电子设备和逻辑推理。
他年纪小,就算是个天才,平时白天里也必须接受义(上)务(中)教(学)育,晚上也要被阿福压着喝蝙蝠家族人手一杯的牛奶。
再加上几年前二代罗宾杰森·陶德的悲剧……蝙蝠侠一直不肯放手让小提姆正式单人执行任务。
在蝙蝠侠每晚都有无数犯罪要打击、没空长久监视的情况下,即使已经不再是罗宾,既然人在哥谭,秉着物尽其用的原则,夜翼也不得不再度承担罗宾的奔波命。
想到蝙蝠洞里那件染着杰森干涸的血液、画满了小丑的狂笑的破碎制服,迪克忍不住深深的叹了口气。
——谁让他是兄长呢,兄长当然要有担当有执行力。
——上能安抚老父亲,下能制服小年轻。
……
迪克对自己的隐匿水平很有信心。
他从保镖小姐上任那晚就开始例行跟踪她,跟了三天。
南丁格尔的作息很规律。
她白天跟在布鲁斯·韦恩身旁,不作妖不多话,安静的没什么存在感,晚上的工作则在把发工资的对象送回韦恩庄园后就结束了。
然后,她会开着布鲁斯友情赞助的保镖配车,独自从哥谭北端的韦恩庄园开回西南端的住所——一间狭窄的、却充满了生活气息的小阁楼,看起来租金肯定不高。
至于夜生活,要么就是在小阁楼里早早休息,要么就去哥谭变种人隐秘聚集地打听一下失踪变种人的消息,偶尔会在便利店买点宵夜,堪称哥谭市民优良作息之典范。
除了看见对方在某次被枪指着抢劫时“林黛玉倒拔垂杨柳”、干翻了人高马大的劫匪,好像没有发现哪里有问题。
——鉴于对方力量型变种人的身份,就连倒拔垂杨柳本身也没什么问题。
再加上,无论是蝙蝠电脑还是提姆的黑客技术,都没有查到她的过往有哪里不对——顶多有些躲躲藏藏的隐瞒,而变种人这样警惕也挺正常的——夜翼直觉上感觉南丁格尔口中的“报恩”说法没什么问题。
比起永远过分警觉、连自己都不信任的布鲁斯,迪克看人的直觉一直挺公平也挺准的,他觉得那姑娘没什么恶意。
但黑暗骑士不觉得。
Emmmm,行叭。
他尊重年长者的经验和眼光。
……
不过,话说回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