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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德鲁动作迅速的褪下枪囊,换上之前准备好的正常子弹。
他并不相信世界上有吸血鬼,所以他也并没有在“银弹”的作用上抱有太大希望。
根据从老哈特口中套来的话,他在日巡结束之后就着手打听了“血族”莱恩的名号,并在一个线人的介绍下找到了黑市。
但很显然,那些极力向他推荐特殊应对方法(比如银质子弹)、连一个小消息都能开到高价的贩子都是些大忽悠。
从世界上第一个变种人被发现开始,人类就把自己和变种人划分成了两个不同的种族。
比起其他州郡变种人总是躲藏在暗处、或者直接被变种人学校与兄弟会收留的情况,哥谭堪称变种人堪称最嚣张最不遮掩的城市,没有之一。
从黑市到大街小巷,从白天到夜晚,即便是长得奇形怪状、皮肤色调诡异的变种人也能直接在哥谭露面,周围的路人和警察屁都不会放一个——只要他们够强。
因为这种前提,哥谭可以说聚集了几乎大半变种人里激进派的暴徒——另外一半在万磁王手下。
像“血族”莱恩,就是一个已经上了通缉榜,却还大大方方在酒吧里调酒的存在。
但与之相对的,哥谭的变种人产业链也十分明目张胆。
只要你有钱有门路,你就有可能在哥谭买到变种人相关的各种东西:器官、血液、毛发……乃至一整个人。
人类与变种人。
就像捕食者与被捕食者。
有时候对调过来。
被捕食者与捕食者。
除了哥谭,丛林法则从未彰显得如此淋漓尽致。
而我。安德鲁在心中苦笑着想。显然是被捕食的那个。
即便是警校当年最优秀的毕业学员,他的格斗技巧放在变种人面前依然不够看。
刚刚,如果不是射出那枚银弹的话,就差一点点,对方就能直接咬住他的血管。
金发警督紧张的喘息着,裸露在外的脖子上有两道不浅的划痕,那是之前的躲避过程中被莱恩尖锐的牙齿留下的。
而脉门一旦被猎食者掌控住,被不被吸干就不是当事人说了算了。
比这更糟糕的是,那枚银弹显然是对方的禁忌。
猫捉老鼠的轻松从异瞳男人脸上褪去,取而代之的是森冷如兽类的猎食欲。
这个可怕的男人要是认真起来,下一次进攻,安德鲁就再没“擦脖而过”的好运了。
背在身后的手一次又一次按下紧急联络按钮,年轻的警督在心中祈祷着……
谁能来制止这个疯子?
……
有一个疯子前男友是一件不幸的事。
而作为一个迷妹,在被疯子前男友纠缠的尴尬情况下,最不想发生的事就是被爱豆看见。
“卡洛琳·莫克森”顶着一张万分诚挚的脸,用这个解释勉强说服了玻璃心的托尼·三岁·斯塔克。
“行吧。”他顶着修剪齐整的精致小胡子下结论,“我就说斯塔克比韦恩受欢迎。”
这个又臭屁又骚包的表情瞬间勾起了南丁格尔二十年前的回忆。
作为一个两三岁就开始记事、大脑中偶尔会闪过安东尼·爱德华·“托尼”·史塔克各个年龄段的画面的小姑娘,她五六岁遇到亮橙色西装斯塔克的那件事就像是一个开关。
从那场“热狗之约”后,即便再没有在哥谭遇到焦糖色大眼睛青年,她所“看见”的关于他的画面闪现频率也越来越高。
随着需要仰头看人的脏兮兮小鸟长成长腿长发的哥谭夜莺,金红配色的马克装甲也跟着一代代升级。
其实,不仅仅是斯塔克,她一边长大,一边“认识”许多人。
他们有的是英雄。
比如二战时期瘦的像个豆芽菜、打架永远都打不赢、和挚友一起时笑得伤口疼也止不住笑的美国队长;
比如包裹在红蓝色制服下,一边用蛛丝在高楼间晃荡、嘴巴还嘚啵嘚嘚啵嘚个不停的蜘蛛男孩;
他们有的是神明。
比如不存在于世界地图上的天堂岛的亚马逊公主,她的面容比太阳还要典雅,她的目光像是山海一样坚定;
又比如会在阿斯加德神宫中摔酒杯的奥丁之子,每次看见他被他弟弟捅肾她都忍不住跟着小腹一疼;
他们有的是普通人。
比如一个有些冷酷又自傲过头的天才神经外科医生——他有着一个“奇怪”的名字,叫斯特兰奇(三年前南丁格尔把这个认知划掉了,因为奇怪的医生一不小心就变成了奇怪的法师,让她开启了新世界的大门);
又比如一个叫做克拉克·肯特的堪萨斯小镇男孩——哦他现在是一个男人了,打扮得像个书呆子一样天天跑新闻,一开始跑体育新闻,后来跑社会版,说不定哪天就转行当娱记……
如今,南丁格尔已经很少“看见”一些事情了。
但脑海中的那些画面穿插在她二十余年的人生里,简直就像是她的秘密小伙伴。
虽然有些人声名鹊起,有些人死而复生,有些人干脆到现在为止还没出现……
南丁格尔并没有一定要去找真相的执念,也没有去结识他们的欲.望。
幼年时她以为自己是怪物,但如今的她更喜欢把它当做人生的彩蛋,走到某个人生阶段了,就“哐叽”一声砸一个,这样就不再觉得孤单。
哈,毕竟不是每一个人生下来就自带一堆“导师”的,虽然她偶尔有时候会很嫌弃他们的英雄世界观。
夜莺能在哥谭长这么大却没沉迷于大·麻赌博或者堕落欢场,很难说没有这些“人”引导的因素。
如果波西能知道的话,他大概会很高兴的。
南丁格尔想。
他会再用那双能画出好看水墨画的温暖的手再摸一摸她的头,对她说“嘿,我的小夜莺,就算我不在你也很听话”吗?
雪莱“汪唔”了一声,在她怀中蹬了蹬腿。
帮她解围的斯塔克和韦恩已经不在露台了,南丁格尔绕过灌木丛,隔着精致的花窗往大厅里望。
他们像两颗明亮的焰火,吸引着周遭所有的飞蛾。
健康,意气风发,生活堂皇又明亮。
波西,我亲爱的哥哥,布鲁斯·韦恩看起来也过得很好。
如果你能知道的话,大概会更高兴吧。
作者有话要说: 小夜莺关于上一世的记忆就像划重点一样,她能“看见”的,都是她没有见过的人,是一段时间之后的未来,年纪越大看见越多。就像她没见到托尼之前就知道了托尼,超人没出现之前就知道了超人,克拉克没出现之前就知道克拉克,但她不知道克拉克和超人是一个人。也不知道布鲁西就是蝙蝠侠。知道钢铁侠是托尼是因为托尼自己以后公布了。知道斯特兰奇是他自己从没掩盖过身(脸)份。你们可以当做她“提前一段时间知道”。
有小天使猜对了,夜莺的能力是“写即成真”。
感谢小天使们给我灌溉了营养液哦~
感谢灌溉营养液的小天使:暮色沼泽里的白乌鸦 40瓶、Refne← 10瓶、摩西与红海 5瓶、29408998 1瓶、自私又自我的苏 1瓶
非常感谢大家对我的支持,我会继续努力的!^_^
第10章 蔚蓝骑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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阴沉沉的滴水兽雕塑下。
独属于夜间的鸮鸟在夜空里盘旋,它们已经亢奋起来,睁着黄金色泽的眼瞳,在高空中俯瞰哥谭,一展有力的双翅,划开风的碎片。
鸮鸟嘶哑的鸣叫已经散进风里。
一抹黑沉色调的男性身影,悄无声息攀上滴水兽遍布的高楼。
他有着浓密的黑色短发,仅覆盖住眼部的黑色面罩下是年轻人棱角分明的脸。
下巴上有一点点冒出来的青色胡茬,这将他的轮廓勾勒得愈发英俊,称着黑色的紧身战衣与背后交错的黑色双棍,颇有种英雄浪子的气质。
有宿醉的混混从巷子里绕出来,摸着口袋里的枪,四处打量,打算趁着气氛正好抢些肉钱。
醉眼朦胧的一抬头,酒精愣是被吓走了大半:“……艹,夜翼(Nightwing)!”
高楼上,曾经的蝙蝠侠的初代罗宾,如今已经在布鲁德海文单飞多年的夜翼——迪克·格雷森——站起身来。
制服前胸那只蔚蓝色的鸟形图样昭示着青年的身份,这让持枪的混混拔腿就跑,边跑边在心中咒骂早就离开哥谭的夜翼为什么会回来。
没等他心中叨逼叨完,一把锋利的飞刀从半空中疾射而下,轻而易举划破他的手背,随后角度诡异的一转,把从他手里落下的枪钉向地面。
混混早有预料到这种结局,捂着滴血的手掌,头也不回就往来的地方跑走了。
巷子里隐约传出其他混混被惊动的咒骂。
“哎……哥谭。”
每次回到曾经的家乡,夜翼都会为这种随处可见的混乱叹一口气。
他是孤儿,如今的哥谭对他来说,唯有永远变扭的蝙蝠侠和会做世界上最好吃的小甜饼的阿福能让他挂念。
但今夜他并不是为了见布鲁斯或者阿福回来的。
他是布鲁德海文的义警,那座城市没有哥谭这样黑暗,但在某些方面,也好不到哪里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