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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进大学的乔治·拜伦很快就沾染上所有大学生的恶习,没有母亲的约束,剑桥大学也不像哈罗公学那种严格的寄宿式中学,基本没人管,上不上课也没人管,当然要是缺课太多会面临被开除的危险。拜伦学会了抽烟喝酒,跟一些纨绔子弟混在一起,生活费用完了,而拜伦夫人又不能再给他一份生活费,于是他开始在外面借债度日。
伊沃有时候会接到拜伦要钱的信,他挺大方,通常都能从生活费里拿出几十镑给他寄去;奥利弗有时候也会给拜伦几十镑;朱利安对拜伦也还不错,拜伦没钱吃饭了就去找朱利安;埃文经济不宽裕,对拜伦这种奢侈又荒唐的生活十分反感,接到拜伦借钱的信就当没看见,不予理睬。
不过拜伦满世界借钱,却从没找爱丽丝开过口,大概觉得爱丽丝是女孩子,又比他年纪小,虽然手里有点钱,但大男人怎么好意思开口找小女孩借钱嘛。倒是爱丽丝听说拜伦花钱没数,给他寄了100镑。
至于其他的,爱丽丝没有好管人闲事的热情,没有劝他少喝酒少玩乐好好学习天天向上。给他寄钱是出于少年友谊,至于他拿到钱怎么花,她可管不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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埃文仍然没事就给她写小论文,《女巫季节》上市后,更是洋洋洒洒写了好几封信寄给她。爱丽丝对他这种先挑刺再挑刺什么都要贬低一通的小论文十分反感,写信给奥利弗抱怨,说埃文这个愚蠢的家伙,还没有明白过来为什么她从来不给他回信,没人愿意总听别人的挑剔打击,他是不是有病?有病快点去治啦!
奥利弗接到信乐了半天。
埃文其实还是懵懂,一直不明白自己喜欢爱丽丝,他还是小男孩的心态,喜欢欺负喜欢的女孩。这几年埃文也是一直都能见到爱丽丝的,不可能一次都不见面,有一次他用剪刀剪掉她一绺头发,爱丽丝大发雷霆,用马鞭狠狠抽了埃文一顿。
当时是在牛顿庄园,埃文被抽的在马厩外面的地上打滚,仆人飞奔去通知福尔摩斯太太,等福尔摩斯太太赶来,爱丽丝已经抽完了,扔下了马鞭。
福尔摩斯太太就看见自己儿子一身泥土,躺在地上哇哇大叫,一边哭一边嚎;爱丽丝窝在奥利弗胸前,哭得也很大声。福尔摩斯太太虽然心疼儿子,但想想埃文的性子,准是又欺负人了,也不怪爱丽丝哭得这么伤心,只好先安慰爱丽丝,再叫仆人带走埃文。
从那之后,埃文老实了很多。
但还是个笨蛋。
他回信安慰她,说埃文是个笨蛋,笨蛋就是这样的,你以后不要看他的信了,全交给我来处理。
朱利安给爱丽丝写信,是出于妒忌,想着哥哥喜欢的女孩可不能轻易的被他得到,但没想过爱丽丝压根不看他的信;埃文则还是小男孩,也不用担心。爱丽丝的喜好还是很鲜明的,很容易分辨。
拜伦只喜欢年长的女性,他对爱丽丝本来就没有什么男女之间的感情,也可以排除。
至于格兰特,他根本不认为他会是什么威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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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巫季节》由于太长了,分成上下册发行,一套定价1.99镑,这算是正常定价。10月底开始正式销售,到12月底圣诞销售季结束,一共卖出了1500套。
伊沃·戈登从牛津大学附近的书店取回了预定的《女巫季节》,订100套是有点夸张,订了3套,一套放在宿舍里,两套带回家收藏。
奥斯汀出版社花样很多,除了常规的报纸广告,还在书店派送了彩色印刷的广告书签。现在没有彩色印刷机,要想套色印刷,只能用雕版手动套色,会大大增加成本,但成品很好看。
现在上市的是软面精装版本,一套两本,封面也是套色印刷,非常讲究的用了金色颜料,书名和作者名都是金色,封面也不是早几年的纯字排封面,在封面的四边有凸起的花纹,也用金色颜料套色印刷。
这样的封面当然新颖又高端大气上档次,摆放在橱窗里非常醒目,很多人就是为了这个封面,也想进去翻翻这本书。
圣诞节前还推出了硬壳的封套,定价0.99镑,可以单买,也可以连着书一起买。又卖了几百个封套。
还开始做平装口袋版的广告,分成4本,开本小到可以放在外套口袋里,方便携带,在公园长椅上、马车上都可以随时掏出来看,所以叫“口袋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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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巫季节》的上册的下半本,开始倒叙和插叙,讲述玛格丽特父母的故事。
玛格丽特的父母想要孩子多年,为此向一个不知名的远古神祇求助,神祇答应了他们的请求,提出了交换要求,他们如果生了男孩,就把这个约定延续到儿子的后代;如果生了女孩,12岁的时候,要把女孩献祭给神祇。玛格丽特的父母太想要孩子,居然答应了条件。毕竟生下女孩的可能性只是百分之五十,他们心存侥幸,想着万一生的是男孩呢?
但事实证明,神祇总是会赢的,他们生了一个女孩。
玛格丽特年满12岁后,她的父母已经忘了这个约定,于是,灾难降临了。
这条倒叙线中间穿插着主线,玛格丽特循着父母生活的足迹,倒推自己12年的居住地,终于找到了他们求助于神祇的那座山峰。
她根据当年的召唤仪式,召唤出了神祇,可神祇却说,他已经得到了献祭,玛格丽特父母的死跟他没有关系,他也不会闲到去杀什么人。
接着,一阵狂风卷过,电闪雷鸣,山崩地裂。
玛格丽特昏了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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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沃的专业是古典文学,别的不说,阅读量是很大的,需要大量阅读古希腊和古罗马的诗歌、戏剧等文本,在他看来,爱丽丝的写作技巧无疑是合格的,超出了一个15岁的孩子的平均水平。文笔不算是顶尖的一拨,不算是有灵气,但长处在技巧娴熟,也能很好的融合各种素材,巧妙的建构了一个复杂的现代传说,是成长故事加冒险故事的组合,3条线交织而有条不紊,顺叙插叙倒叙灵活交错,阅读体验很好,能让人一口气不间断的读下去。
他很快写信给爱丽丝,称赞她会成为一个伟大的作家,如果这本书是一个20岁的青年写的,那么可以算得上是优秀,但如果是一个15岁的少年写的,那就是惊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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露辛达10月路过伦敦的时候,《女巫季节》还没有上市,她也不知道作者就是她少女时代的同学。
苏珊·贝克福德是知道的,也是提前预定了2套,发售的第一天就叫女仆去取回了小说,花了好几天才看完。
威廉·贝克福德也在看这本小说。
过了几天,父女俩看完小说后,贝克福德父女去奥斯汀家拜访了爱丽丝。
“恭喜你,我已经没有什么可以教你的了。”贝克福德说:“该掌握的你都已经掌握了,甚至比我想象的还要好。”
“谢谢您,贝克福德先生。”爱丽丝真诚的表示感谢。对于一个很有钱极其有钱的人来说,送什么谢师礼之类的没有必要,只要真正心存感激就好了。
“接下来只要继续努力写作,19世纪英国文学史上总会有你的一席之地。”
苏珊惊讶的看着父亲:他似乎也太高看了爱丽丝吧!
贝克福德没有指导爱丽丝应该写什么题材,只是说,首先要自己喜爱,身为创作者自己都不喜爱自己的作品,怎么能期待读者喜爱?
作者有话要说:
*济慈、雪莱、拜伦都是天赋型选手,灵气过人,据称司各特在看了拜伦的诗后,觉得自己再写也不可能超越拜伦,于是转行写历史小说去了。不过天才往往死的早,济慈25岁,雪莱30岁,拜伦活得久一点,36岁就挂了。简奥斯汀41岁病故。
第60章 女士优先
爱丽丝认为贝克福德说的很对。
小说做为一个正在兴起的艺术创作形式, 实际上早在17世纪中期就已经出现了,但100多年来, 小说和小说阅读仍然是“不入流”的消遣, 太太小姐们可以有自己的读书俱乐部,但要是被男人发现在读这些“低俗”的读物,还是会觉得不好意思, 很假仙的表示“不过是消遣”。
女人被普遍认为只需要学习她们该有的文化知识就行了,比如会写信能看报纸,阅读小说是低级趣味,但就是阅读什么专业性著作,也是会被男人嘲笑的, 认为“你们女人用不着读这些”。
也只有在像贝克福德这样的人的家里,阅读小说和专业著作不但不会被嘲笑, 还会得到鼓励。苏珊没有遗传到父亲的写作天分, 可阅读量足够,就是日常写信,遣词造句也比普通人高出一截。
英国第一位靠写书赚钱、能被称为“职业作家”的女性是阿芙拉·贝恩(Aphra Behn),阿芙拉本人的经历就很丰富多彩, 她出生寒微,1666年英国与荷兰发生了战争,国王查理二世派阿芙拉前往荷兰做间谍,但她没有获得报酬, 反而负债入狱,之后她开始创作剧本, 赚钱还债,并于1688年出版了传奇小说《奥鲁诺克》,当时从法国传来的“英雄传奇”在英国风靡一时。
因为阿芙拉的成功,英国之后涌现了不少女作家,但其中很多人只是模仿阿芙拉·贝恩,很多作品大打擦边球,以情欲描写为噱头,这也不怪男作家和男性读者觉得这些作品十分“低俗”。并且女作家因为眼界和阅历的限制,小说作品格局不大,多数局限在情情爱爱的狭窄题材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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