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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方名著]小奥斯汀小姐 (米迦乐)


  早上在早餐之前就到了贝克尔夫人家,乔治牧师跟贝克尔夫人说了几分钟话,交待爱丽丝好好学习,没有留下吃早餐就回去了。
  爱丽丝心里有点难过,甚至有点想哭。
  吃早餐的时候一直都闷闷不乐。
  贝克尔夫人没问她什么,吃过早餐略事休息,就开始上课。
  贝克尔夫人的课程时间表是这样的:上午早餐之前弹1小时钢琴,吃过早餐之后练字1小时,然后上法语课1小时,拉丁语1小时;中午稍微吃点东西,休息1个半小时,可以上楼睡觉,也可以去游戏室玩,但不能发出嬉闹的声音;下午2点开始上文学课,1个半小时,稍微休息10分钟,开始上绘画课,为时也是1个半小时;5点半吃正餐,吃饭的时候教授餐桌礼仪,吃过正餐练习跳舞,然后就可以洗洗睡了。要是饿了,临睡前半小时可以吃一点东西。
  贝克尔夫人不止教授爱丽丝一个学生,还有一个10岁的女孩露辛达,说是某个大商人的宝贝女儿,她的父亲期望她能接受上流社会的淑女教育,将来能跟比商人阶层高的家庭联姻。
  两个女学生早上的课程是错开的,爱丽丝练习钢琴的时候,露辛达在练习;同样,爱丽丝练字的时候,露辛达在练琴。
  作者有话要说:
  *索尔兹伯里南边有个叫唐顿(Downton)的村子,就是英剧《唐顿庄园Downton Abbey》的唐家屯。
  *爱德蒙·哈雷博士是英国天文学家、地理学家、数学家,就是标记了哈雷彗星的那个大佬。


第27章 私奔未遂
  只教两名学生, 这个劳动强度算不上大,也能有些事情做, 不至于闲得只能八卦。贝克尔夫人的品位很好, 格调很高,为人有点清高,但并没有因为自身经历就变得愤世嫉俗和仇男, 也难怪黑斯汀斯先生会推荐她来教授爱丽丝。
  爱丽丝也觉得有这样近乎全才的老师非常难得,老老实实安安分分的好好学习天天向上。
  也不是每天都要上课,老师自己也要休息呢,周日不上课,随便学生们是待在家里还是出去玩。贝克尔府上有一堆仆人, 两个学生都有自己的贴身女仆,要出门提前跟车夫说一声就行。
  露辛达有点富家小姐的小矫情, 但心地善良, 大概相当于有钱升级版露西,两个女学生之间没有什么矛盾。贝克尔夫人肯定也是考察过露辛达,才会收她的,所以人品这块不用担心, 不太可能发生那种女孩子之间的捣捣戳戳。露辛达出生之前家里就很有钱,有钱的孩子娇养,说实在的,也不太容易养成小气巴拉的计较的性子。
  周日爱丽丝有时候会上教堂听布道, 比较一下跟乔治牧师的布道演讲有什么不同,但不是每周都去教堂。
  每个月至少见一次汤姆, 汤姆带她去小女孩能去的地方玩,给她买好吃的小蛋糕,对她很不错。
  亨利来伦敦的时候,也会来拜访贝克尔夫人,顺便看看爱丽丝。贝克尔夫人挺喜欢亨利,毕竟长得漂亮会说话,又没有利益冲突,这种男人到哪里都会受欢迎。
  奥斯汀们时常写信过来,简尤其爱写信,经常一周能写两封信,她写信的风格非常细碎,几乎涉及家里的每一个人,方方面面。
  比如,爱德华哥哥又有了一个男孩,5月份刚出生的小亨利;弗朗西斯和查尔斯都有信寄回家,他们都很好;另外,爸爸的身体似乎不太好,最近总是容易感到疲惫。
  乔治牧师今年66岁了,人到晚年,还在工作,确实很不容易。他身体一向还不错,但到底岁月不饶人啦。
  黑斯汀斯先生一直待在戴尔斯福特,有时候写信给贝克尔夫人,顺带问问爱丽丝的学习情况。
  爱丽丝给家人们回信,给黑斯汀斯先生写信,给卫斯理写信,也是来往密切。
  很快又到了夏天,汤姆·勒弗罗伊从林肯律师学院毕业了。
  他很快去了北诺丁汉郡的维尔贝克庄园,去见舅舅本杰明·朗格鲁瓦。维尔贝克庄园是第三代波特兰公爵的领地,朗格鲁瓦退休后便一直借住在那儿。
  北诺丁汉郡在英格兰中部地区,路途遥远,汤姆去了三周才回到伦敦。汤姆跟舅舅谈了些什么,没人知道,就连亨利也不知道。爱丽丝只知道,他准备年底返回爱尔兰。
  爱丽丝不是很明白为什么汤姆一定要回爱尔兰。
  勒弗罗伊和朗格鲁瓦都是法国移民后裔,勒弗罗伊家族来到英格兰的年代更早一点,朗格鲁瓦则是本世纪初才从法国移民。汤姆的父母亲当初是私奔结婚的,直到家里的第六个孩子托马斯出生,朗格鲁瓦才知道妹妹到底住在哪里。好在小托马斯从小就显露出了高智商,舅舅虽然觉得妹妹给朗格鲁瓦家的声誉带来了损害,但还算是比较照顾妹妹一家,出资让外甥去上了圣三一学院,毕业了又让他到伦敦来学习。
  其实吧,说起来,爱尔兰的勒弗罗伊家声誉不怎么好呢。
  汤姆从维尔贝克庄园回来之后,很快就又去了阿什。
  接着,在8月的某一天,爱丽丝震惊的听说,简没有得到乔治牧师的允许,就从家里偷偷跑出来,跟着汤姆到了伦敦。
  是凯茜偷偷写信告诉她的,要她去看看,简是不是跟汤姆住在他的公寓里。
  爱丽丝差点吓傻了。
  她是上午收到信的,但到了中午休息才有时间拆开信。看完信后,就火急火燎的去向贝克尔夫人请假,说家里有事,她下午不上课了,要去托马斯表哥家。
  贝克尔夫人便让家里的马车送她去了托马斯表哥家。
  爱丽丝在托马斯家待了十几分钟,就让仆人给他叫了马车,去汤姆的公寓找他。
  她本来不想让托马斯家的仆人跟着,但玛丽说,伦敦治安不怎么样,她这样穿戴齐整长得可爱的孩子,可能会被人绑架卖掉,所以要么她陪着去,要么仆人陪着去。
  爱丽丝犯了难,想着仆人全都很爱嚼舌根,还是让玛丽表嫂陪着好一点,玛丽也不是那种八卦的人,毕竟有亲戚关系,亲戚家的女孩子出了事,对她的颜面来说是不光彩的,不会大嘴巴到处乱说。
  于是便跟玛丽一起出门,让仆人在家照看小四月和小托马斯。
  汤姆没在公寓里,爱丽丝也不知道要去哪里找他,只得给他留了字条,从门缝里塞进房间,请他看到留言立即派人送信给贝克尔宅,不管几点,都立即给她送信。
  玛丽不知道出了什么事情,也不好问。爱丽丝心里着急,但脸上神情还挺淡定的。
  也没有再回托马斯家,直接叫马车送她回了贝克尔宅。
  这天下午,吃过正餐后,汤姆·勒弗罗伊送了信来。信写的很技巧,说没什么事情,叫她明天上午早餐之前过来。
  *
  简住在一家旅馆里,见了小妹妹,十分紧张。
  爱丽丝想,果然简会是为爱脑壳昏掉的那种女人。
  汤姆倒还好,是有一点不安,但也算得上淡定了。
  爱丽丝接受了快半年的淑女教育,自己觉得进步巨大,可以去跟姐姐谈判了。
  “你——你们想过这事的后果吗?”
  简低下脑袋,过了一会儿,才小声说:“你不明白,你还小——”
  爱丽丝哼了一声,“我要叫亨利来打死汤姆。”
  汤姆有点想笑,“他不会打死我的。”
  “你们把事情想得太简单了!简,你知道爸爸身体不好,你这么偷偷跑掉,爸爸要生气的,他要是生气了说不定一怒之下就会中风,他年纪大了,不能受刺激。”
  简羞愧了。
  “再说,你们有钱吗?”
  简迅速扫了一眼汤姆,小声说:“凯茜给了我一些钱。”
  爱丽丝没好气的问:“这笔钱用完了,怎么办?勒弗罗伊先生,我记得你还没有在伦敦找工作,你是希望简跟你去都柏林吗?”
  最后的解决方案是,简暂时跟爱丽丝住到贝克尔宅,过几天让亨利来送她回家,对外宣称简是来伦敦看妹妹了。然后过两个月,先让简和汤姆订婚,之后就让汤姆滚回都柏林,赚不到结婚的钱不许回来。
  爱丽丝带着简回了贝克尔宅,贝克尔夫人虽然有点吃惊,但还是同意了简暂住几天,还开玩笑的说要多找黑斯汀斯先生要住宿费。
  晚上,爱丽丝就给乔治牧师、亨利哥哥写了信,安排妥当。
  亨利周末过来,听说她让汤姆滚回都柏林赚钱,差点笑死了。
  一场私奔丑闻就这么相对完美的解决了。
  *
  爱丽丝跟亨利没多说什么,她自己猜的,简到了伦敦后就后悔了,毕竟结婚这么重大的事情,简又生性浪漫,一个只有牧师主婚人和证婚人出席的简陋的婚礼,压根就不是她想象中的婚礼。再说,她有一大堆兄弟姐妹,她不能不为他们着想。
  度过了一开始的为爱冲动的阶段后,她马上就冷静下来了,还算她没有真正的犯傻。
  简安稳的回到斯蒂文顿,乖乖待在家里,飞快的完成了名为《第一印象》的第二部 小说。她去年年底修改完《埃莉诺与玛丽安娜》之后,就开始写《第一印象》,主要人物是班纳特五姐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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