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任何人能形容那道闪光的轨迹,没有人能描述这把飞刀的速度。
边残的眼里仿佛映过了霓虹般摄人心魄的幻影,流星般火光冲天的焰尾。
而在这道绝艳的闪光过后,飞刀就已经在它该在的地方了。
在边残提着镰刀的手里。
镰刀砰然落地,仿佛发出了一声清脆而绝然的哀鸣。
边残惨叫一声,然后退开了好几米,一边退还一边捂着手上的血,一双眼睛瞪得快出了血丝,仿佛不敢相信眼前的事实。
他看了好一会儿,才僵硬地抬起头,看着面无表情的叶开。
“为何不杀了我?”
射中手腕要比射中胸口的难度要大得多了,对方显然是有意留情。
叶开只是淡淡道:“你没有要人性命的习惯,所以我也不会要你的命。”
留人一命总是好的,这个习惯能救别人,也能在关键的时候救自己。
而现在这个习惯就救了边残。
虽然边残未必会领他这份情,但叶开并不后悔这么做。
不过边残以后在自我介绍之时,大概就不能得意洋洋地说他喜欢让别人变残了。
因为他虽没有残废,但若不好好养伤,也就离残废不远了。
陆小凤又看了看地上四散的烤鸡片,有些惋惜地叹道:“这只鸡不错,可惜它从一开始就不能吃。”
边残仿佛没有听到他的话,因为他整个人都仿佛仍笼罩在刚才那股闪光的阴影之中。
要怎样的光才能给人留下阴影?自然是刀与剑的闪光。
而刚才那把飞刀的闪光,就足以击垮这个年轻人多年来的信心。
他的傲气,他的自信,仿佛就在那么一瞬间被这把小小的飞刀给击垮了。
就算叶开射的不是他的手腕,他也用不了刀了。
见过对方的飞刀之后,他又怎么还能去用刀?
边残之前也听说过叶孤城身上出现的异变,但他绝不相信对方一下子多出了一门飞刀绝技。练剑需心无旁骛,若是既用剑又用刀,要如何能达到世外飞仙的那种境界?
可是眼前所见,却又令人不得不信,不得不疑。
究竟要发生怎样的变化,才能使一个人在一夜之间判若两人,使他忘却自己的成名绝技,忽然间擅长起别的招数?
边残忽然抬头看向叶开,几乎是咬牙切齿地说道:
“你不可能是叶孤城。”
叶开淡淡道:“我从未说过我是。”
他回答的对象似乎是边残,但他看的人却好像是陆小凤。
陆小凤目光一闪,似乎想说什么,但却只是沉默不语。
叶开对着陆小凤微微一笑,然后发现陆小凤也在回看自己,就笑得更加灿烂了。
边残冷冷道:“不管怎样,我拖延时间的目的也算是达到了。”
叶开道:“你是拖延了一点时间,但还不算多。”
边残的心头渐渐涌上了一些不安的感觉。
“你在盘算些什么?”
叶开叹道:“我只希望你告诉待会儿来这儿的人发生了何事。”
边残冷冷道:“我明白了。”
有他做例,便没有人再敢追着叶开和陆小凤了。谁若是再敢靠近,谁就是存了心思去找死。
叶开这便和陆小凤一起走了出去。
他们走上马车,不过这次换了叶开架起车来,一来他觉得呆在马车里面实在憋闷无趣,二来他也想让陆小凤在里面养神休息。
可惜刚刚见了飞刀的陆小凤似乎兴致很好,不想安安稳稳地坐在车里,反而要和他坐在一块儿吹吹外面的山风。
吹着吹着山风,陆小凤就又有些按耐不住了,然后他清了清嗓子,似乎是想放声高歌。
叶开似乎也很有兴趣,甚至还有些期待地瞅了瞅对方。
他从未听说过陆小凤喜欢唱歌,也未曾听过他的歌喉如何。但无论歌喉如何,只要带着一颗真心去唱,总也不会差的。
叶开一直都是这么觉得的,直到他听到了陆小凤唱出第一句歌来。
“大妹妹和我坐车头啊,树上的鸟儿笑哈哈啊……”
第26章 讯息
世上大概总是有一些东西是无法改变的,比如叶开的刀,比如陆小凤的歌声。
任何一个听了陆小凤唱歌的人,都无法忘怀那歌声给他们带来的触动。
叶开自然也是如此。
他此刻正在一边侧耳倾听,一边把手里的马绳甩得簌簌作响。
很少有人能把绳子甩得如此有节奏,但他却甩得很好,好到似乎和歌声的节拍合到了一块儿似的。
陆小凤忍不住停下来问道:“你这算是变相的鼓掌吗?”
他一直都清楚自己的歌声能产生怎样的效果,没想到对方的反应倒是与他想象中的不同。
叶开眨了眨眼睛,非常诚实地解释道:“不,我只是觉得我甩绳甩得越响,就越不会去注意到你的歌声。”
陆小凤道:“这歌声难道不好听?”
他看上去兴致勃勃,似乎一点也不觉得这歌声会给人造成可怕的困扰。
叶开一直觉得自己的脸皮已算很厚,但他没想到自己会在这里遇到一个比自己脸皮还厚的人。对话或许是有限的,但人的脸皮厚度似乎是可以无限延伸的,眼前之人似乎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
叶开只得微笑道:“好听得很,就好像驴叫声一样好听。”
陆小凤忍不住叹了口气,看向叶开那眼神就像是看着一段难以雕琢的朽木。
然后他又开始放声高歌了起来,但是唱来唱去都是那么两句,好像就不会再唱别的了。
“大妹妹和我坐车头啊,树上的鸟儿笑哈哈啊……”
这一路唱来,惊起了一树的飞鸟,叶开抬头看向天空,只见那鸟群在天空中盘旋飞舞,一会儿盘成个小鸡的形状,一会儿盘成个乌龟的形状,看上去煞是有趣。
想到即将要去的地方,他的心情也随这鸟儿一般飞了起来。
这一趟总归是值得一去的,就算他从少林寺空手而归,也在这一路上锻炼了自己的忍耐力,谁又能说这不算是有所收获呢?
接下来陆小凤和叶开又接连着赶了几天的路,这一路上倒是没有尾巴跟着了,但这荒郊野岭的,他们也很难再找到什么茶棚和酒馆了,叶开干脆去猎了几只野兔,挖了一些山菜拿来烤着吃,他那一身名贵的白衣也自然没有当初那般洁净了,衣角已经沾满了尘灰和土泥。
这越是脏乱,叶开就好似越开心,有时起了兴致,还摘了一朵野花插在自己的衣襟上。
他插花的时候,就好像是一个绝世翩翩佳公子往身上插了一朵耀目的珠花,而不是一朵歪歪的野花。
叶孤城素有洁癖,不忍弄脏自己的手,可是叶开却好像浑不在意,即便弄得满手脏泥,他好像也懒得去洗。头发若是蓬了松了,他就解开发带,摘下发冠,任由头发披散开来。衣服被地上的枯树枝给缠住了,他就随手一撕,竟是一点都不心疼。
若是现在的他被那些追踪的人看见了,只怕就算他说自己是叶孤城也不会有人相信的。
陆小凤一开始觉得这样的叶开十分有趣,但到最后连他都忍不住提醒叶开他的衣服上已经有些泥土的芬芳味了,这倒还是一种比较委婉的说法。
叶开却笑道:“这倒是好事,至少你没有从我的衣服上闻到死尸的味道。”
陆小凤忍不住用一种狐疑的眼神看向他,道:“难道你以前有过?”
叶开仿佛回想起了什么,只是对着他笑而不语。
叶孤城身上当然不可能有死尸的味道,他穿的是最好的衣服,就连洗澡用的水也该是最洁净的,每日换衣,每日沐浴,远远看着便如神仙一般。但叶开这样一看,不像是飞仙降世,倒像是飞仙下凡时不慎掉进了粪坑里。
叶开不是叶孤城,自然也顾不上那些琐碎的细节。
他成名之前的路也并非一帆风顺,在最潦倒的时候,他穿过的衣服有过七八种不同的味道,比如腐草的味道,比如死尸的味道,又比如一些别的东西的味道……
他可以把这些味道当做香水的味道,别人似乎就不行了。
叶开忍不住对陆小凤说道:“这一路上只怕要辛苦你了。”
陆小凤道:“有个人能听我唱歌听上一路都不抱怨,我再辛苦也变得不辛苦了。”
这话倒是说得让人心里舒坦,
叶开笑道:“我只是觉得你憋着不问很辛苦。”
陆小凤道:“憋着不问什么?”
他的声音听上去有些疑惑,但眼底却在发光,像是一个看到了猎物的猎人一般。
叶开道:“不问我到底是谁,不问我到底从何而来。”
陆小凤这时候就好像忽然和他唱起反调来,不但不顺着他的话接下去,反而问道:“你不就是叶开?叶开难道不是从石头里蹦出来的?”
他这话一听上去是玩笑,再细细听来就是捣乱。
叶开见他装傻装得开心,只好叹道:“我本想告诉你我的真实身份的,既然你这样说,那就把我当做是石头里蹦出来的得了。”
陆小凤连忙按住他的肩膀道:“你要是真的想说,我又怎会不听?”
叶开不动声色地把对方的手从肩上给掰了下去,然后在他耳边吹了一口气,神神秘秘地说道:“西门吹雪查探过我的身体,所以你该知道我是没有易容的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