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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名著]名侦探玛丽 完结+番外 (红姜花)



“明日下午,我会带着手稿到访杂志社的,”玛丽笑吟吟说道,“今天我特地赶来,本来是想问问宾利先生关于合同盗窃案的事情。”

“我知道此事。”

霍尔主编颔首:“宾利先生也将这件事告诉了我。”

这样吗……看来主编果然是宾利先生信任的人。

看到玛丽眼底一闪而过的警惕,弗莱德·霍尔主编也不生气,中年绅士反而笑了起来。

他瞥了一眼正在和简·班纳特热情交谈的宾利先生,身为过来人,霍尔主编忍俊不禁地摇了摇头。

“看来,”他打趣道,“宾利先生目前没空关注盗窃案的事情。”

“什、什么?”宾利先生讶然回头。

听到自己的名字,又看到霍尔主编揶揄的神情,他随即意识到他在同玛丽说什么了。陷入爱河的青年轻咳几声:“关于盗窃案,我这边确有进展,但我认为咱们应该等到福尔摩斯先生在场时再做讨论。”

玛丽双眼一亮:“那我们什么时候去找福尔摩斯先生?”

宾利先生想了想:“改日吧,若是讨论案件,我保证你一定在场,小姐。”

那就好!

天大地大,恋爱最大。宾利先生最近已经忙的脚不沾地了,好不容易抽点空闲和简见面。玛丽再怎么迫切地想追查真相,也不会因此而坏了姐姐和未来姐夫的相处时间。

而且,趁着空闲的功夫,她也好同霍尔主编商量一下投稿的事情。

第二天下午,玛丽携带手稿,如约来到了《海滨杂志》的杂志社。

秘书小姐第一时间请玛丽来到了主编办公室,显然霍尔主编已经在此等候多时了。他无比热情地请玛丽坐下,接过了她的稿件。

看到小说标题时,霍尔主编的神情微微一顿:“《连环杀手的棋局》……连环杀手?”

如果这是在二十一世纪,玛丽的小说标题称得上是简单粗暴、毫不动脑。但她之所以没有在小说题目上故弄玄虚,也是有理由的。

因为“连环杀手”一词出现于二十世纪七十年代以后,算是当代的犯罪心理学名词。放在维多利亚时期,这样的用词确实令人困惑。

也算是玛丽利用了一下自己穿越者的特殊身份,悄悄做个弊吧。

“题目还算引人注意,”霍尔主编最终评论道,“让我有些期待内容了。”

玛丽感觉自己有些紧张。

倘若有另外的穿越者来到这个世界阅读玛丽的终稿,也不会将她最后的心血同现实生活中的坎伯案联系起来。尽管凶手和案件的原型仍然是爱德蒙·坎伯,可真正成稿时,整个故事已然面目全非了。

玛丽的故事中,凶手仍然是自首的,但他并没有供认自己的罪行。而是以一副挑衅的姿态,等待身为主角的侦探挖掘出他所有的所作所为。

这样一来,凶手自首的行为,倒是也勉强符合犯罪心理学中对连环杀手的分析——有些凶手喜欢公开展示被害者,就像是给案件签下自己的姓名一样,以此来炫耀自己的存在感。

自首则是因为作案过程太过完美,以至于竟然没人发现被害者是他杀的。

凶手的“签名”没有被人看到,他无法炫耀自己,无法满足自己的变态心理

于是凶手找上了大名鼎鼎的侦探,坐在了侦探的对面、向他宣战道:我杀了人,一桩案件的前半部分我已经完成了,后半部分的探案环节,则要看你的了。

而侦探呢,则是个在二十一世纪探案小说或者剧集中常见的形象:冷硬、果断,聪明过人的同时又干脆利落,甚至在行事作风上有些粗暴。是个性情中人,却也有着属于自己的敏锐一面。

凶手公然质疑法律的权威,他二话不说,接下了挑战。

玛丽把整个破案过程分成了三个部分,凶手的作案手法一次比一次熟悉,而侦探追查线索时也是先找到了他最初手法生疏时的受害者,接着是他熟练的时候,最后则是凶手自以为无懈可击,洋洋得意地对侦探说,你找不到的,你的智慧不如我时,揭开了最终的谜底,为受害者伸张正义。

全文不长,约五万余词。因而霍尔编辑很快就阅读完毕了。

他放下手稿:“这比我想象得要好一些。”

玛丽顿时来了精神:“是吗?”

中年绅士抬眼看向玛丽笑道:“宾利小姐向我诉说故事的时候,还没开口,自己先摆出一副受到惊吓的模样,我还以为会是什么恐怖故事。《海滨杂志》暂时还不打算刊登这类型的小说。”

……真是一点也不意外呀。

十九世纪英国的流行文学,还是以恐怖和怪诞为主的哥特小说。就算是诸多流传后世的浪漫主义作品,也多少受到了其中影响,所以料想霍尔主编这段时间一定看了不少类似风格的作品。

“但幸好没有。”

他赞许道:“故事很精彩,罪犯的穷凶极恶、智商超群,但侦探总能更胜一筹。两个人几番博弈不仅不恐怖,反而有种在看高手下棋的紧迫感。”

这些话出自一名主编之口,已然是很高的评价了。但玛丽没有急着欢呼雀跃,她仔细端详着霍尔主编的表情,见他神情平静,心下便明白了大概。

“但是?”玛丽问。

霍尔主编笑出声来。

“你真是一位敏锐的小姐,”他说,“但是,将罪犯刻画的如此生动,我担心会出现什么不好的影响,最轻的也会有一些负面的评价,说你的故事会让更多的人犯罪之类的。”

就知道是这样。

早在下笔之前,玛丽就已经预料到会有这样的反馈了。尽管她已经努力注意这点,可写到激情时难免会控制不住自己。

“那么,”玛丽小心地开口,“需要我再次修改吗?”

“不,不用。”

霍尔主编拿着手稿摇了摇头:“侦探与凶手之间的博弈着实精彩,倘若削减了坏人的刻画,这种紧张感将会大打折扣——况且,最终仍然是侦探胜利了,不是吗?“

这样的言下之意是……

直到此时,玛丽的心脏才扑通扑通跳了起来,她露出期待的神情:“所以,先生您的意思是,我的稿件可以刊登了?”

“当然!”

主编将手稿放在了桌面上:“我不能保证反响,所以最初的稿费也无法给你太多。五万字的小说分四期刊登,可以给你十二英镑(*见注),你觉得如何?”

十二英镑,这已经超出玛丽的预料了!

要知道柯南·道尔的第一部长篇《血字的研究》,稿费也不过二十多英镑,而玛丽的这篇字数又只有《血字的研究》的一半,对于第一次投稿的新人来说,是一笔“巨款”了!

“真的可以吗?”

玛丽深深吸了口气,强行按住自己雀跃的心情问道。

“不会为杂志带来什么麻烦吧?”

“偌大的英国,”霍尔主编调笑道,“要是连一个侦探故事都容不下,天理何在?如果出了事,杂志社会自行承担,不过……我不建议你用真名刊登小说,小姐。”

这个玛丽理解。

尽管创作小说对于维多利亚时期的女士不是什么稀罕事——哪怕这个世界中没有简·奥斯汀和阿加莎·克里斯蒂,也会有其他女性作家。可玛丽写的到底是罪案小说,女性作家的名头或许会遭受无端的质疑和指责,万一……仅仅是万一,出现了什么不好的影响,也可能会影响到玛丽和她家族的名声。

霍尔主编的建议很是保守,却也是发自真心地为玛丽着想。

玛丽本人并不在乎名声不名声的,但她总得替自己的亲人考虑。而且主编是出于好意,她也不好当面拒绝:“那好,就用个假名吧。”

“你有什么想法吗?”

“就叫约翰·史密斯(*见注)怎么样?”

“……”

霍尔主编大笑出声:“这可是你的笔名,女士,约翰·史密斯未免也太过敷衍了!”

说罢,他再一次看向稿件。

“既然你选择用第一人称写作,”主编建议道,“不如就用文中侦探的名字刊登作品。菲利普·路德(*见注),这个名字确实不错,配得上这位侦探强硬、坚定的性格。”

这真是个好主意!

玛丽可没预想到这点,她惊喜道:“或许会有读者会因此误解,这些都是真实的故事呢!”

“那就让他们这么误解吧,”霍尔主编摘下了眼镜,真诚地开口“我已经开始期待这份作品的反响了,女士。”

作者有话要说:  【五万字的小说分四期刊登,可以给你十二英镑,你觉得如何?】:姜花没查到维多利亚时期的杂志稿费资料……只能凭借各个作家的稿费自己瞎编了,柯南·道尔爵士第一本长篇《血字的研究》只卖了24英镑,所以我就按照这个稿费推了一下,我觉得八成是不符合现实标准的,抱歉!

【“约翰·史密斯(*见注)如何?”】:约翰·史密斯这个名字在英语国家遍地都是,我觉得基本上就是张三李四王建国这种吧,也经常被用作假名,所以玛丽随口说了一个,被主编吐槽太敷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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