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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武侠]师父要我君子如风 完结+番外 (墨殊)


  发梳起来,而是就这样披头散发的和自己那个远道而来的师父一齐走在了盛京的秋日十足凉爽的
  风中。
  出于对自己颜值的自信,宫九疑心想要做个风中凌乱的美男子,不过对此王怜花还是万分的嫌弃,以至于到了就连走都不乐意和他走在一起的程度。
  互相隔开了十步有余的距离,这一对就连表面功夫都懒得维持的师徒二人来到了一间不起眼的胡同里的小店坐下。
  这些年王怜花虽然身在海外,但是在京中还尚有很多产业,之前这些铺子因为无放心之人看所以收缩了不少,不过有了宫九这个徒弟之后,他就毫不犹豫的选择了压榨宫九这个壮劳力,将之都扔给了宫九,任由他折腾。
  如今许多年过去,王怜花的旧部在宫九手底下发展壮大,已经到了遍布大安的程度。而这个街边并不起眼的小摊子,就是他星罗棋布的消息链之中的一个环节。
  当然,宫九和王怜花选择在这里歇脚并不是因为这里足够隐蔽,也不是因为这里可以取得什
  么别处无法取得的信息,而是因为……这里的早点足够难吃。
  什么咸的能齁死人的咸菜丝啦,什么炸的干硬如同石子一样的花生米啦,什么因为浸透了油而软塌塌油腻腻的焦圈和油条啦,还有那堪比宫九和王怜花秘制的毒药的豆汁,每一样都是在挑战着人类的味觉极限。
  宫九和王怜花却仿佛尝不出那早餐的诡异一般,两个人都发了狠,一边瞪着对方一边鼓动着腮帮子一口一口的嚼着这些人间毒药。
  在师徒两人那漫长的彼此坑害的过程之中,他们从来都是不惜杀敌一千自损八百。
  宫九的这个伪装成早点摊子摊主的下属,原来是精心训练出来的杀手,后来青衣楼倒台,他
  也被宫九收入麾下。为了避开玉卿久的锋芒,宫九并不做什么杀手的营生,于是那位杀手大哥就只能含泪转行,成了一名光荣的情报贩子外加…早点摊子的掌勺。
  也算是赶鸭子上架了,从前一个满身冷香的冷酷杀手,如今成了在早点摊前挥洒汗水和青春
  的油腻汉子,那大哥简直分分钟都能攥着自己的小围裙哭粗声来。
  有的人就是天生清贵,哪怕吃着这样难以下咽的餐食,宫九和王怜花还是保持着一幅君子端方的大家公子模样。
  若是在那一碗热气腾腾又散发着一股酸与臭结合的味道的豆汁上桌的时候,这师徒二人能不
  暴起互相端着碗豆汁互泼,那就是仅凭这皮相,也还是有人相信他们两个是什么浊世清公子
  的。
  可惜没有如果。那入戏已深的摊主不顾自己九尺的身高,哭得像个娘们儿——他一边“嗬啊”的抽着气,一边吼叫着“不要砸我摊子”,俨然一副活脱脱的良民被恶霸欺压的样子。
  正在以一碗热豆汁互泼的宫九和王怜花被这惊天动地的一吼弄得分了神,最终宫九被泼湿了
  头发,而王怜花也脏了半边的袖子。
  各自坐回了桌子边上,王怜花望着那因为侥幸胜过他一招半式,偶然泼湿了他的衣服而翘尾巴的孽徒,冷笑道:“你闻起来真像一只从烂泥里捞出来的臭狗。”
  “哪里哪里,徒儿身上这味道啊,还不及师父之万分。”宫九亦然冷笑回敬。
  这倒不是他睁眼睛说瞎话的颠倒黑白了。王怜花来之前在衣上熏了极淡雅又名贵的香料,偏生这香料不知道是因为和方才的毒药发生了什么反应,还是和他衣袖上的豆汁起了什么变化,总之他现在闻起来可是半点儿不清新。
  王怜花能难闻到什么程度呢?简单的说,若是有路人路过他可以不掩鼻,那肯定是看在他长得好看的份几上……为色所迷了。
  王怜花:很气,日常想打死那个孽徒。
  宫九:略略略~
作者有话要说:  王怜花:作者你过来,你把这样的日常叫做“温馨”?
叔:本文师徒只存在两种相处模式,或者你想要隔壁那两对那样的师徒关系?

  ☆、洛川。

  第九十三章。洛川。
  王怜花这一次从南海远道而来,还真的不是只为了看看宫九这些日子到底有没有长进。他所以到了中原,更多的是因为听说有人解了天下奇|毒许白头。他一直致力于研究各种奇|毒的解法,难得有了一个可以在这种毒之下活命的人,王怜花自然不会错过。
  王怜花知道宫九在盛京的身份是太平王世子,虽然对自己教出来的徒弟的能力并不怀疑,但是顶着这样的身份在盛京行事也终归是有诸多不便。因此,从一开始王怜花就没有准备用宫九这一条线。
  他久居南海,就是再深入浅出也和白云城多少有些熟悉,因此这一次王怜花到盛京来,其实根本就没打算去找他家的那个小变态徒弟,而是直接搭上了叶孤城这一条线。
  不过既然遇上了宫九,王怜花也就顺手把那本《怜花宝鉴》给了宫九。他的意思也很明白,他会的就都在那书上了,他将之给了宫九,也算全了他们师徒情分。至于宫九能学会几成,那端的是要看他自己的本事。
  宫九却没有接,他只是一脸嫌弃的看着那沾了豆汁的书,虽然这书的纸上王怜花涂了药,可以水浸不濡,但是那药和王怜花身上的香粉成分有八成相似,那种浓烈的来自乡村的古朴味道让宫九望而却步,哪怕那是一本人人争抢的秘籍,宫九也是一脸贞烈的坚决不收。
  王怜花简直要被宫九气笑了。这种孽徒还真是犹如滚刀肉一样的存在,你不打他自己还生气,可是你打他吧,这个人还巴不得你好生的打打他呢。
  宫九思量了一下,觉得现在还不是和这倒霉师父撕破脸的好时机——不,按照这怜花公子“报仇一天到晚”的气性,宫九是这辈子都没打算和他的好师父撕破脸的。
  看了一眼被王怜花扔在桌上的《怜花宝典》,宫九福至心灵,忽然想出一条妙计:“有道是‘绝知此事要躬行’,师父您老人家的一身本事,徒儿自然是要在您身侧才能学到手的。至于这本秘籍,师父不若送给我未婚的妻子,让那位林小姐日后传给我们的孩子。”
  说到这个,王怜花倒是来了几分兴致。他挑了挑眉,道:“说起这位林小姐,为师听说她曾经是小李探花的未婚妻,怎么又会被你那位好堂弟许配给你?”
  宫九摸了摸鼻子,丝毫不心虚:“她老早之前就因为怕生出来个傻子,所以跟李寻欢那个表个就退婚了。哎对了,听说那个什么表哥表妹在一起会生傻子的说法,其实还是玉卿久她大伯研究出来的呢。这么说起来,她大伯也算是我的媒人了。”
  王怜花审视的目光落在宫九身上,凌厉的目光恨不能将他整个人都剖开细细研究一遍。半晌,王怜花才道:“你小子不对劲儿。”
  他的徒弟他还是有些了解的,若是他不愿意这桩婚事,这臭小子自然有无数种法子推拒这个订婚,可是他偏生就应下了,不仅应下了,而且看起来也不像是对那位林家的小姐全然没有心思。
  宫九也不是什么羞涩的毛头小子,他冷哼一声,不甚在意的对王怜花道:“年少慕艾,为色所迷,这不是很正常的事情?就像师父当年喜欢沈夫人,那也不就是一眼就心动的事儿?”
  分明是自己的心事,宫九偏生要扯出自己师父的心结,仿佛这样才能显得他不那样窘迫。
  他遇见林诗音是在小皇帝的宫宴上。皇帝宴请,哪怕宫九这个太平王世子再是病弱也需要出席。而彼时林诗音的父亲刚刚升了官,一品大员的嫡出小姐,而且还是唯一的小姐,林诗音自然也不能在这种圣上大宴群臣的宴会上缺席。
  于是,林诗音就这么撞入了久不在盛京走动的宫九眼中。那个姑娘清清冷冷的像一株梅花,和偌大的喧嚣宫宴格格不入。
  太平王作为唯一在京中的亲王,哪怕他唯一的世子是个病秧子,可是却也不乏讨好他的家族与女子。他们能见到宫九的机会并不多,每一次见到了,就是不使出浑身解数来讨好他,也会笑脸相迎,生怕跟他交恶。
  再加上宫九到底生的一副温文尔雅的好面相,京中贵女们一早打定主意和太平王府联姻的自不必讲,就是没有这个打算的,也是愿意多看他两眼的——就像是名贵的青花瓷器,虽然未必能收入囊中,但是多看几眼也仿佛能沾染几分那细致风雅。
  唯独林诗音不同,那个时候她刚和李寻欢退亲,虽然当时她走得潇洒,可是到底是自己从小是就一直笃定会嫁给的人,骤然落空,林诗音再是心硬如铁也难免会失落。更何况,她本就是心性柔软的姑娘。
  年少的时候最好不要遇见太惊艳的人,因为他们不能陪你走过一生,却还会将要你此后的遇见都衬成了寻常而已。李寻欢自是惊才绝艳之辈,从小和李寻欢相伴长大,宫九那掩去了自己所有真实的空空皮囊自然入不了林诗音的眼。
  宫九这个人活得很疯狂和偏执,他对一切痛苦的东西都有一种强烈的好感,甚至到了执着的地步。他并不是十几岁的毛头小子,并不是一时少年意气,因为林诗音对他的冷淡而起了好胜之心——虽然从年龄上来看,他也刚刚脱离“十几岁”没有多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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