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一章
话赶话,谁能想到刚刚说着要去蒙古,一个月之后他们竟真的动身前往那里。
辽东地区本就是客居之地,短短两年也谈不上什么故土难留,自乔时月表达出一些想去蒙古的意图,三人收拾几日立即前往。
说来也好笑,乔时月在日新月异的现代呆了十几年,数一数去过的地方竟没有这一年多,旅行见到的不只有目的地的风景,更有走在路上的经历。她去过茫茫的沙漠,到了湿润的江南,品尝塞北的风雪,差点被晒死莫名其妙进了牢房,还认识了一大堆生死之交,这在独来独往的前半生几乎是不可能的事,这令她不得不感叹生命的奇妙!
很快,她就遇到了更奇妙的事情。
这伙抢劫犯一定是新来的。
她虽说不是走南闯北,但好歹见过些世面,也被贼盗追过几次。还从来没有见过抄着自己家的锅铲锄头过来打劫的,正式开始之前还得喊几句像样的口号。
她笑了,李寻欢可没有笑,“几位可是向在下讨要些过路钱的?”
为首扛镰刀的大汉上前一步,“当然”
“我们三人过路,不知要付多少费用?”
“不多不多,两个大男人的身上虽然又脏又臭,但内里的心肝肺好歹还能用”,他的右侧那位拿着抹布当手绢的妇人开了口,她身上的衣服干净的一尘不染,包头发的巾子满是污泥秽物,像是这辈子都没有洗过,明明话里带笑却生的一脸苦相,眼角扫过乔时月接着道,“这个小姑娘白白净净的倒是不错,留下来给我端茶倒水还可以。大哥,可别伤了她,少条胳膊断个腿还怎么伺候人。”
听完这番话,就算是傻子也知道有不对了。
乔时月和铁传甲默默退到李寻欢的旁边,三人合力不管有什么魑魅魍魉也能杀出一条血路,不过现在先静观其变。
“可惜可惜”李寻欢摇头,“这些我们虽然出的起,可是并不想付。”
乔时月附和道,“谁脑子有病了要去伺候你?你上赶着伺候我我都不愿意。”
这几句话正正好激怒了对面那几人,轮着东西一拥而上。
铁传甲闪身上前,兵刃加深不必退,他练的是一身铁布衫的功夫,对面几人还伤不了他。有些人看似厉害,话里话外透着狠毒,穿着打扮古里古怪,一抬手便现了命门。
渐渐李寻欢看出了不对,拦路生财的五位虽一时半会儿伤不了铁传甲,但毕竟是靠着一身真本事在江湖上混饭吃,也有个数一数二的名堂,不知为什么找上了他李寻欢,但也不至于现在就露出颓势。正当他要出言喝止之际,旁边树林里忽然窜出一个人来,一手飞针发出,五人即刻毙命!
正与他们混战的铁传甲并未伤到分毫,可见那人暗器之精准!
他眉眼凌厉,鼻梁刚强挺拔,为自己加了几分稳重和坚毅,开口一笑就知是个亲切爱交朋友的人。
李寻欢一向不喜欢寂寞,此时路上遇到打抱不平的江湖人,自将他引为知己。得知郑容只是出来游历江湖便欣然邀约北上,去往蒙古。
人一高兴便容易忘掉许多问题。
比如刚才那五个人为何要找上他们?
他们明知不敌为何又要拼死相博?
他们的武功怎么平白废了大半?
第四十二章
向东向北走跨过大兴安岭很快就到了蒙古。众人并不急于赶路,队伍中多了郑容,他经常走南闯北知道不少好风景,不知不觉就到了。
途中不觉变化,等真正到了一碧万顷的草原,才真正感受到它与平原的不同,体会到风吹草低见牛羊的壮阔。曾经乔时月以为在荒无人烟的沙漠才真正能感受到自身的渺小,现在才发现,无论是草原还是沙漠都体现着大自然的鬼斧神工,不同的是一种是寂寥无人的荒凉,一种是勃勃的生机。
“这可还不算最壮丽的时候的”郑容道。
“那什么时候我露出这副表情才不显得奇怪?”乔时月的脸上蒙着纱巾,春天正是风沙大的季节。
自他们步入蒙古的境界,郑容便自然成了领路人,这时他微微一笑先卖了个关子,“等到了你就知道了。”
乔时月好奇心重,最烦别人说话说一半吊胃口,当下扯着缰绳催起马来。
等她独自跑出半里地,郑容才不慌不忙的开口,“乔姑娘,你跑错方向了!”
乔时月闻言来不及止住马蹄,先往前跑了几步,才拨转马头向回走,扬着马鞭朝郑容的耳边打去,想吓她一吓。
动作刚出半步就被李寻欢喝止,乔时月作出发怒的神情瞪了郑容一眼,才委屈巴巴的走到李寻欢身边,“李大哥你看看他这么捉弄我,难道还挨不得打?”
未等李寻欢开口,郑容便驱马走进,带着讨饶的意味道,“挨得挨得,乔姑娘要出气打我多少下都是理所当然的。”
李寻欢在旁边看着他们打打闹闹心中忽然出现了一个奇妙的想法,若是他们二人相合,日后结成秦晋之好也是美事一桩。郑容是路上为他们拔刀相助的朋友,是打抱不平的热血男儿。乔时月更是好友的妹妹,经过这段时间的相处,他也看出了她对他的心思。他懂成熟的男子对女孩的吸引力,也清楚她对他只是一时的迷恋。有几个人长大了会记得二十岁时看上的人呢?况且他的整颗心已经完完整整的留给了他的表妹。
乔时月这个女孩子好像天生有一种魔力,能让身边的每一个人都喜欢上她,李寻欢暗自思量,若是真能撮合他们之间,也不枉乔时月叫他这么长时间的大哥了。
若说草原是一片绿色的大海,上面的蒙古包就是海上的艘艘帆船,他们在最大的那一艘面前停下。主人巴雅尔将他们让到北边坐下端着的是银盏装着的美酒。乔时月见状并没有惊讶,李寻欢反倒显得如鱼得水。
第四十三章(小修)
巴雅尔虽是草原上部族的首领,他的汉语却出人意料的好,“喝了这杯酒吧,尊贵的客人们,从今天起我们就是朋友了。”巴雅尔对他们的来历放佛毫不关心,就连姓名都没有过问。
酒至半酣时,谈话才正式开始,“听说你中过大明皇帝的探花,武功在中原武林上也算数一数二,我本以为只有在我们草原上才有这样的勇士,没想到中原也有你这样的人才”巴雅尔举起酒杯摇敬李寻欢。
郑容曾到过蒙古,与巴雅尔是旧时相识,介绍些他们的情况给他,也算不得意外之事。
李寻欢听到巴雅尔的赞叹反倒有些愕然,他取得的任何一项成就,在他人身上都是值得夸耀一辈子的乐事,在他的眼睛里只有浓浓的哀愁,放佛从前已经变成了地狱中的火焰,灼烧的他不住的轻咳。
夸赞过了对方就开始说起他的要求,巴雅尔倒是深谙中土人士的求人之道,“我这里最近丢了一件东西,不知道李探花你能不能施以援手?”
喝了别人的酒,就要替他做事,这是最简单不过的道理了。李寻欢将最后一口酒倒进嘴里,“您的忙我自然竭尽全力。不过日后不必称呼我为李探花了,叫我寻欢便可。”
巴雅尔被这话哄开了心,连声道“好!好!”高兴之情溢于言表,好像李寻欢刚答应下来,他那件不知为何的宝物便会失而复得一般。
“你还记得我吗?”每到夜晚,总会有年轻貌美的姑娘跑到男子的帐篷里春风一度。李寻欢很长都没有见过这种事情了,那个女孩子几乎要贴在他的耳边。
他稍稍直起腰,眼里似有笑意,“我向来记性不太好,竟忘了姑娘的名字。”
女孩听到这话并未生气,她有着每个女人对自己的男人的宽容和温柔,“我们今天晚上有很多时间,我会慢慢帮你想起来。”她灵活的手指轻轻解开扣子,露出了高耸的胸脯和紧致的腰腹。烛光映照着她的每一寸肌肤,有着蜜蜡一般的丝滑。草原中的女孩子一向大胆而勇敢。
李寻欢却把手伸向了酒壶,他并不急于得到美人的亲吻。
赛罕见状伸手将酒杯拿了过来,把甘甜的美酒送到自己嘴里。她的唇染了酒液的味道,显得更加炽热、明艳。
草原上的夜晚是有些冷的,即使在春天。
幸好帐篷前是有火把照明的,见了火把,便如同得到温暖。
乔时月正在外面吹冷风。她的心里好像有一股无名火,那层火气更像是悲伤。人类的情感太复杂,复杂到他们都无法准确的辨认出自己的感受。
她在自己的帐篷外面踢打小石子,恰巧遇到合适的便用手捡起来用力抛到远处。帐篷旁边有一块半人高的石头,长的奇形怪状的,也不知放在那里干嘛。乔时月伸手把它推到,打算把它踢到远处。
刚刚踢到,一双手把那块石头扶了起来。
“这可是不能踢的”郑容笑着说。
乔时月闷闷不乐道,“为什么?”
“我给你讲一个传说吧”郑容把乔时月拉进帐篷,细细对她讲。
讲的是什么乔时月也没注意听,隐隐约约听到好像有个小男孩叫海力布什么的。郑容的嘴巴一张一合,带着笑给她讲故事。她好像从来没有见过郑容不笑的样子,乔时月对一直笑着的人一向有些莫名的惧怕,她有些害怕他嘴唇内部锋利的牙齿。尽管他们相识已有一段时间,他也算对他们有恩,但就是在心底有些莫名的隔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