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平看看他的马又看了看他,险些笑出声来。
这俩,实在是也太相配了。
“方柒,你是不是见过天波府的人?”
方柒听了这问话,一时答也不是,不答也不是。若是答了是,那还好。若是不认识,岂不是这一路的辛苦都白受了...
“大人...”旁边顾延默默说道,“是与不是他都来了,这时候说不是怕是也晚了。”
“...”
是这么个道理。
三人沉默,等方柒的肚子终于先行发出了抗议之后,几人才又开口说话做事。
首先,换身衣服安顿下来是必须的。
他们这三个人其实很奇妙。方柒从大宋来,是大宋和大辽共同的私生子,对大宋的文化习俗有着还算可以的了解程度。而顾延从前还是个小商贩的时候,在西夏混过许久,对这儿的语言文化,甚至哪一条街归哪一方势力管,都弄得明明白白。这样看起来,唯一无用的就是任平了。
他们几人不大好一同行动,就分开了来,各自先去线人那处做了些许准备,才各自上路。
今日的人比昨日少了许多,原是开城的日子已经过半,大多数的买卖人已经收的钵满盆盈,要找起人来也并不是那么简单。
任平苦哈哈的,在一大堆推推搡搡的大妈群里不知所措。他一个粗人,本来就没什么脑筋,更别提什么语言、文化都不相通,他自己心里都犯嘀咕,总担心过不了一会儿自己就得先被官差带走。这不是,转眼间就误入了一家在大甩卖的布坊,一群女性朋友把他几乎挤瘦了一圈。
“大哥,你买不买!不买让开!”
他刚躲开了这个,另一个又一把扒开了他的身躯。真是好不可怜。
也不知那两人的情况如何?早结束早交差,他一个不明状况的粗人,早晚得把这一副好身子骨给丢在这一脚接上一脚的人群里头。
而顾延和方柒那边,不负任厚望,没转悠一天半就已经把这几条有名的街上常常转悠的汉人摸了个遍。几天下来,他们常常去的地方,都是在这兴庆做些什么的,也一并被摸了个一清二楚了。
果然,这等着吃肉的不只只有他们大辽,那大伤元气的大宋人也在埋伏着等着做些什么,一同瓜分甚至想要螳螂捕蝉黄雀在后,独吞了这块儿肥膏。
皇上所料不差,只不过那些大宋人似乎只是来简简单单地踩个点儿,并没有什么更多的举动。
“如何?”几人捡了一个不起眼的小茶馆,坐下来细细说一说自己这两天以来的见闻。
“城中汉人不多,但好似每一个店铺之间都有些或大或小的联系。他们在城中的位置也很奇巧,只是我们毕竟人少,而且不是这儿的人,查起来,不是那么方便。”
几人沉吟片刻,交换了些有用的信息,就直奔自己人的客栈去了。
将这一切禀报之后,皇上并没有表现出什么好奇心,相反,他还有些心安下来。
这就是了。
若是只他一个出现在这儿,观察这儿,他还反倒担心有诈。
“任平,”他微笑点头道,“做的不错。等回了上京,一定有赏。”
“谢皇上。不过,”任平颇为疑虑,“如果这么多人都盯着兴庆,我们要是先有了动作岂不是要吃亏?”
“何来吃亏?”皇上淡淡一哂,“我们要是不动手,怕是大宋连小小的一杯羹都不会分给我们。我们大辽讲求的是什么?”
“义气。”任平沉声道。
“正是。”皇上不慌不忙地放下手边书卷,轻轻拍了拍上面落下来的些许灰尘,“朕等这一天已经等了许久了,再不赶快动手,朕还真是要等不及了呢。”
“那如果...”
“天波杨府若是真的在这儿,也没关系。说不定我们还会是盟友。而且,”他静静地看着任平的眼睛,“那大宋皇帝什么模样你还记不记得?”
任平当然记得。
那一次交手就是他险些抓获了御驾亲征的那位。说起来也有趣,若不是他们人带的少了些,搞不好现下整个中原都已经是大辽的了。
而且那皇帝当得也忒窝囊了些。逃命的时候都不忘了自己那娇妻美妾。若不是天波杨府这些年一直扛着这大宋的江山,他们这皇帝的黄金位子怎么还能坐得稳?
念及此,任平释然一笑,“皇上说的是。奴才这就去办。”
“消息传回上京,再待上些许时日咱们就回去了。”回去整顿好一切,一场大战不可避免。也难得西夏活的这么用力,真是可惜。
皇上轻轻抚着自己座下的木头。材质不错,可见这块儿土地也没有他们上贡时候所说的那般贫瘠。
“那还需要...”
“没什么了。”任平刚要出门,又被皇上叫了回来,“回去的消息里问一问金娥最近都做了些什么,叫他们把消息传的快一点。”
“那丫头,我离开这么久,搞不准又惹了什么怪祸事,回去还得先替她擦屁股。”
“公主她...”
“对了,”提到耶律金娥自然就会想起来最近占着她名号得到不少好待遇的某人,“木易在你那儿,怎么样?”
“回皇上的话,奴才在的时候,他还挺好的,有模有样,听说学了咱大辽不少好东西。”
“这便罢了。”皇上赞许地点头,“金娥如今这么认定他,倘若哪天真的想不开非要嫁予他,这小子也得有点本事才行。”
“还有,任平,找人盯着他。”
“大宋幺蛾子一向使得很多,可别给耶律家不小心掺进来一个祸害。”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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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章 志向
站在高地边上,任风扑簌簌地刮过,木易闭紧了眼睛,享受这平生第一次的“荒漠”风光。
按照他素来的认识,木易一直以为大辽就应该是个土地贫瘠,种啥啥不长的地方,除了肥美的庄稼地,更随处可见的应当是大大小小的荒漠才对,若是再遇见两头骆驼在这儿带着头肆意奔跑,才是他心目中一直存有的印象。
不过当他无意中和耶律金娥提到的时候,把耶律金娥吓了一跳。
“你从哪儿听说什么...荒漠的?”
“还有什么是骆驼?”
木易愣了愣,难道这些也是笔者的杜撰?
“我们大辽,并不比你们大宋差多少,也是个水土肥沃,人杰地灵的好地方。”她莫名其妙地嘟囔着,“也不知道你们大宋人到底都是怎么想的。”
“难道你就是因为这些才不肯和我成婚的吗?”
耶律金娥赌气极了。好像真的一下子就找到了木易的真实想法,并且一心想要把它撕个粉碎。
自从那日高台一游,她尝到了甜头,没事儿就溜出宫来,三番四次地往这儿跑,看门的兵士们就算是还不知道她是铁镜公主也已经都混了个眼熟,知道这小姑娘是自家营地里一位兄弟的家眷,每次都挥挥手就放他们进来了,还爽朗地笑上一笑。
耶律金娥恨不得把自己的锦绣宫都一同搬了来,连借口她都已经想好了,就说城中禁卫这儿安全效能极好,而且这儿还有她亲爱的弟弟耶律昊。
对耶律金娥的频繁往来最表示欢迎的,就是耶律昊小朋友了。
突然熟识起来的姐姐不仅不像传闻里那般目中无人,反而对他这个不见经传的小王爷倍加呵护,没事儿就带些吃的玩的给他,让耶律昊屡次都想直接把木易便宜送给这位亲姐姐以示亲近,而木易在这番双重夹击之下更是无所适从。
好在,耶律金娥终于有这个机会——既不会让木易轻易地躲掉,两人的关系反倒还更亲近了些。
其实从那晚屋顶上开始,木易就已经很是欣赏这位公主了。
耶律金娥并不那般骄矜难忍,反而身处在一堆男人中间,她一个小姑娘,丝毫没有什么太多想法,过的开心得很,还交了一帮兄弟。即使是不知道她是公主的,也把她当一位响当当的姑娘来看待。好生让木易另眼相看。
也许过不了多少时日,他会更欣赏这位公主了吧。
木易心下了然,但面子上还是端着一副不敢亲近的模样,惹得耶律金娥好生颓败。
这日,难得木易被放出来兜风。他连自己的府邸都没来得及走上一走,就被耶律金娥从城中禁卫的大门口捡走,一句多余的话都没留。
也不知道他宅子里那几株可怜的花花草草都活成了哪般可怜模样。坐在耶律金娥身后的这匹马上,木易不无忧伤地想象,他这宅子里唯一的一点活物也悉数开败,黄的黄,落的落,在院子里无声挣扎。
“公主,你这是带我去哪儿?”他必须得提着嗓子说话,不然达达的马蹄声可比他的微弱嗓音好听多了。
“你不是说想去荒漠见识一下?”耶律金娥目视前方,认真策马,“我好不容易探听了一个有趣的地方,找你陪我去玩一玩可好?”
好不好现在也已经是瓮中之鳖了。木易苦笑。
“那公主可见过骆驼了?”他还是不肯放松自己的一点小心愿,对那长了两坨不知是什么东西的生物依旧无比执着。
耶律金娥茫然了半晌,“什么是骆驼?”